诸天:从清末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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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大内高手太保黄尊

广州城一场血案,激起了京城不知道多少反应。

慈禧是一桩,她微有惊讶,但更念及自己一生的许许多多波折,命运起伏,荣辱共生,使得偌大一个清廷,几乎与她不分彼此。

清廷被羞辱、打败,也是她的耻辱、失败。

清廷与义和团分分合合,终究又置之不顾,也是她的首鼠两端,难以决断。

清廷最终戊戌政变,使得变法维新之举,成了永远遗憾,自然还是她的手笔。

衰落的大清,配上一个衰落的她,一人一王朝,正是一种尔我一体的关系。

她根本看不上任然所做的“小事”。

——死些许人罢了,这些年横生变故,大清死掉的人还少得了么?

——百姓死得,将士死得,官员就死不得啦?

——反正死得不是我慈禧。

而那些大小官员,见到同类惨死,都是物伤其类、心有戚戚。

他们畏惧、恐慌,在接连几日,不断诅咒、辱骂任然这么个侠客,将他贬低为别有用心、莽撞无知,自己这一类人则十分无辜可怜,没有办法。

人总是这样,其实他们已知道自己是错了,是有罪,现在报应要来了,老天要给他们颜色了,他们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接受。

一言蔽之,他们急了,慌了,也乱了。

民众的反应,则是“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任然是他们心中扫荡妖氛的齐天大圣,天兵天将,大家都说他是好样的,没丢份儿,倍儿精神。

唐龙则又是一类人,得到消息之后,哈哈大笑。

整个人的精神是亢奋、激昂、期待、紧张并存。

任然分明是他的大敌,他却不看着任然的缺陷,只看着任然的优点。

但其实一个人最优势的地方,也恰是这个人的弱点。

在美利坚黑市拳赛上,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他将这一切视作一场打拳,一场试炼,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心中没有半点多余的情绪。

不过,就算是胆大包天的唐龙,自认为找到了任然的破绽,还是对这位“天下第二高手”,颇为忌惮。

他要在万全的状况下,将自己的精神意志提高到最巅峰,才敢挑战任然。

而京城之中,竟然还有一伙人,对任然此事的反应,比唐龙更为激烈。

因为在他们看来,任然的行为,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挑衅”!

这群人清高、骄傲,他们来历不凡,有着辉煌的过往,高超的拳术,也养成目空一切的性子。

哪怕是洋人,他们未必放在眼中。

天潢贵胄,也不过是他们保护的对象。

慈禧老佛爷,倒是能对他们发号施令,但在内心深处,他们也不如何尊敬。

他们等于是一群乱龙,被囚禁了、压制了,为清廷效力。

但反过来说,穷极多少人的力量,耗费多少资源,才能将他们困住?这种囚困,又和供奉有什么两样?

这反而成了一种荣光。

他们就是传说中的“大内高手”!

……

砰一声,内务府的大门,被一脚踢开,大力震颤着灰尘卷起。

“胆大妄为,还有没有规矩,简直不把我放在眼中!”

“难道不知道九州大地,大清王土,但凡学拳用武,都是我来管事?”

“百姓暴动,杀死官员,那不干我们的事情。他一个会武术的,要用拳法杀人,也得问过我才行。”

走进来的男人,一袭华服,赫然是紫色的。

且看他举手投足之间,有种凌人贵气,且龙行虎步,傲然而立。

又看面容,乃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气质绝佳,年纪在三四十上下,正是男人最充满魅力的时候。

这面相之中,哪里都好,只一点奇怪,他的眉尾太高了,尾巴下勾。

这样的眉形,像是一把镰刀,连带着眼角也是高人一等,仿佛看谁都是俯视,有一种轻蔑、高傲、矜持。

他的言语之中,充斥着愤怒,仿佛一尊皇帝,受到了平民的侮辱。

任然用拳法杀戮官员,这是触犯了他的大忌。

当然任然也根本不可能知道他的存在,但就是这样如此,他也依然要求任然做任何事情,要避开自己的忌讳。

远在天边的一个人,也要受到他的管辖,否则就是不懂事,坏了规矩。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霸道、强势。

身上有一种为尊为王的霸气。

房间里早有一干人等在等候,这些人个个不凡,见到了他,都是面色一肃,老老实实叫一声“太保”。

紫袍太保目光一扫,瞄准众人之中,一个瘦小人物。

这人是唯一坐着的,手里面有一杆烟枪,叭叭叭抽着鸦片,被黄尊目光一扫,也是站了起来:“哎哟,太保来啦?”

即使站了起来,他还是在那里吞云吐雾,缭绕不断,罩住面容,含糊不清,只能隐约见到一些白发,显然年纪不小。

紫袍男子一挥袖:“老烟奴,你该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立即去杀了广州那闹出事的小子!”

“老烟奴”把手中的烟枪,虚空扫了几下,把缭绕烟雾扫荡清楚,露出后面一张苦巴巴的老迈面孔。

他无奈道:“太保啊,老朽无能,可杀不了这小子。他的拳法,可能已经突破拳惮,在咱们内务府中,恐怕只有尊下能对付。”

紫袍太保一摆手:“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是不可能离京,太后要我的护卫。而且我这样的人物,怎么能够轻动?他还不配。”

又皱眉起来,恨铁不成钢:“你当年也是义和团的领军人物,现在杀一个小辈,也不敢去?又不是让你单打独斗,带上众人一起对付!”

老烟奴叹了口气,目光之中,显露出悠长的感慨:“哎,老朽当年是一号人物不错,可惜今时不同往日,今时不同往日啊。”

再看向紫袍太保,眼中流露出一种祈求:“带上再多的人,领头的只不过是掉了牙的老狗,又有什么用?还请太保饶了老头吧。”

原来,老烟奴当年正是义和团的领军人物之一,拳术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当年嚣张狂妄,未必比这个紫袍太保少几分。

但是义和团运动,始终没有走上正路了,也不是拳法高强就能够做成事情的。

一大堆拳师,都是本领高强,却也无不力有未逮,成就不得。

最终是洋枪洋炮,将他们一一打败,溃不成军。

在最艰难的时候,老烟奴身上连中十三颗子弹,在街巷狼狈逃窜,血流不止,痛不欲生。

也就是这个末路绝境,清廷对他抛出橄榄枝,他为求活命,只好加入。

义和团中,本来也是成分复杂,最开始继承当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红花会。

后来在发展过程中,又打起了“扶清灭洋”“兴清灭洋”“救清灭洋”的旗号。

慈禧也曾派人帮扶义和团,想要借助这股力量对付洋人,两者有过一段亲密的关系。

不过再后来,慈禧眼见情势不对,再对洋人讨好,两者又是闹掰,义和团的旗帜便又成了“反清灭洋”“扫清灭洋”。

老烟奴本来也是“扶清灭洋”的一派,眼看到浩浩荡荡的义和团运动受挫失败,风光不再,加入清廷也是顺理成章。

此事罢了,他却落下病根,暗伤遍布,时时发作,痛不欲生,只能靠着鸦片抑制痛苦。

不过这样一来,拳法也是大退,全靠当年的一些威风、辈分,身旁聚拢了一些义和团的旧将,勉强有一些地位。

现在要他对付任然,他是武功退步,眼界还在,自己知道自己,万万没有办法对付任然的。

就算得罪了顶头上司,他也得实话实说。

紫袍太保听到这里,也是难掩失望:“没想到你这样丧失胆气,不复当年的威风。”

又是沉吟片刻:“你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强人所难,不过我黄尊是万万不能去这种不毛之地,对付一个寂寂无名的货色。”

旁边的众人听闻了,即使早知道他的性情,也无不在心里非议,他真是架子高得吓死人。

现在的广州,哪里还是不毛之地?那是通商海岸,来往全球,兴盛之处,未必是京城可比。

不过在黄尊眼中,却是连沾染也沾染不得的地界儿。

不过这也不是没有道理,只因为这个黄尊的一生,太过于顺风顺水,一身的臭规矩、臭毛病,偏偏他就这么活着。

他的祖上,大名鼎鼎,是康熙时代的南七北六十三省总镖头黄天霸。

黄天霸因救过康熙性命,被御赐过黄马褂,由汉人加入八旗,一跃成为旗人,官居正二品,是绿林中的传奇人物。

而黄尊这几十年生涯,传奇程度也不逊色他的祖宗。

他的娘亲怀他的时候,用了十二个月,才将他生出来,一生出来就比别人家的孩子大一圈,足足有十三斤重。

到了七岁那年,更不似其他八旗子弟般逗鸟玩乐、不学无术,而是习武练功,闭门钻研,不问世事。

等到二十七岁,他便横空出世,当众表演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

这件事,就是他四肢和头颅各自套着绳索,另一端各自系着五匹烈马,鞭打烈马,使得狂奔出去。

这是传说中的“五马分尸”大刑。

这本来是死刑之中,最为残忍可怖的一种,能够把人四分五裂,死也尸体不完整。

不过这种大刑,作用往往并不只是杀人,而是蕴含政治意义、威慑意义,所以常常用在传说级的大人物上。

譬如商鞅、李存孝。

现在这个年头,自然没有这个说法,要杀人不过是一刀、一枪的事情。

五匹烈马?谁有那份闲钱?又有谁有资格被五马分尸?

执行刑罚的时候尚且没有了五马分尸,更不要提自己主动去经历“五马分尸”了,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过黄尊却不是自寻死路,而是意在表演出自己恐怖无比的神力。

当是时,五匹马拴住他的头颅四肢,使力朝着四面八方奔走,黄尊躺倒在地面,手臂、腿脚、脖颈瞬间也跟着发力,竟然将马匹倒曳而回。

他的拳法,赫然到了五马不能分尸的地步!

连慈禧看到了这一幕,都不经感慨:“黄爱卿是能人异士,古人说王不过霸、将不过李,他可比得上项羽李存孝了呢。”

“从此以后,再有什么乱臣贼子,哀家也都不怕,大可高枕无忧啦。”

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

后来慈禧戊戌政变,使得维新党死去得死取、流亡得流亡。

在这其中,更有六君子壮烈无比、英勇就义的事迹,为人不断传颂。

大刀王五和神腿杜心五都是六君子中谭嗣同的友人,两个人因戊戌政变一事,心生怒火,都曾刺杀过慈禧,不过也都是功败垂成。

在这其中,黄尊就起到了极大作用,要不是他的话,慈禧真有可能被两大高手刺杀。

久而久之,就有了一番话,叫做“欲杀慈禧,先杀黄尊”。

也有个说法,“江湖孙氏第一手,朝中隐藏太保尊”。

意思是,在江湖武林,孙禄堂是公认的天下第一手。

但在江湖武林之外的世界,天下之外的“天上”,大内禁宫还有个“太保”黄尊。

孙禄堂被称作“虎头少保”,乃是因为他曾在武林英雄会上技压群雄,使得人人称赞,送他如此名号。

不过人们在赞扬孙禄堂的时候,没有忘了黄尊,虽然他名声不显,只在朝堂之上,不为世人所知,但无论如何,孙禄堂也只能是少保。

少保就是太保的副职。

不过两人的功夫到底谁高谁低,也说不清楚,只是黄尊毕竟是官家的人,民不与官斗,不能逾越了规矩,让一步也是应当。

而这个规矩,本身也就是黄尊最看重的东西。

他可以不要名气,也根本不在乎名气,不过规矩却不能不看重。

如果孙禄堂的名号,也成了个太保,他就不得不找上门去了。但如果只是天下第一的少保,黄尊却也不会在乎。

因为孙禄堂是天下人,他却是天上人。

少年成名,就成为了慈禧的私人保镖,在黄尊的身上,也沾染了皇家的气息,除了慈禧之外,连皇帝的面子他也不给。

他的拳法、武功,也都是深深藏了起来,身上有的只是气派。

用他的话来说:“金银财宝,不可外露,我的拳法也是一样的道理,是世间的珍宝,普通人见了我的功夫,是要折寿。”

“只有达官显贵,太后皇帝,钦点状元,文人学士,这些人才能见了我的拳法。”

“和那些外人较量高低,争个名利,在众目睽睽之下,显露我的拳法,也没有必要。”

“天下第一手,就让给他们去争去夺吧,反正也是我不要的东西。”

这种避让的态度,其实反而是最高最大的骄傲狂妄。

这样的人,当然不愿意离开京城,去到广州。

他只怕觉得,自己脚沾染上京城之外的泥土,都是一种侮辱。

也就在这时,忽然在门口传来了一个声音:“好大的架子,真不愧是大内第一高手。”

“不过在我看来,你的功夫还差了一些,要对付任然,应该最多撑到三招。你不去广州,是明智之举。”

“你也不要想着对付任然了,先想好怎么应付我吧?听说有句话叫,欲杀慈禧,先杀黄尊。”

“这句话很好,给了我一个思路,我就先杀了你,再去杀死慈禧。”

说话间,一个寸头、黑衣的青年人,漫步走进了这座隐秘可怕的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