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共生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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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问题提出与概念界定

第一章 导论

民间投融资是我国社会性市场主体之间的资本运营的行为与过程,是包括城市居民理财和农户家庭经济在内的广大社会性的民营经济主体根据自身的资金供求需要,如资金占有和占用状况、生产经营安排、资金周转急需、资金盈余以及利润最大化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对资金采取有偿融进和融出的方式,通过资金市场对企业外的投资人或债权人筹集资金或提供资金。民间投融资是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的市场行为,当然也因其分散、庞大和复杂等原因始终存在“理还乱”的情况。由于经济生态原因,民营经济离不开民间融资,一方面民营企业需要参与对民间投融资市场的资金供给,开展资本运营和理财管理活动所需要的活动,以保证和提高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另一方面民营企业顺应生产经营的变化不时产生对民间融资市场的资金需求,需要通过民间投融资市场满足其随机的动态资金需要。

所谓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是指我国民营经济与民间融资在地方性投融资“合作—博弈”过程中共生发展关系和谐,投融资规范有序,双方平等交易,恪守信用、平等互利,促进发展与合作。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有利于激活民间的闲置和沉淀资本,促进资本供给与资本需求双方的发展,从而激发民营经济发展质量的提高。民间资本由于占比相对较小,突出自身作用的本质内涵不是增加企业的数量,而是作为企业发展资本的拾遗补缺,提高民营经济的发展质量。民间投融资是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考量的重要环节和方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党的十九大报告清晰地阐明了我国经济增长形态要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质量发展方面负有主要责任的同时亦大有可为。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最为突出的不同是要由过去重视发展的“速度提升”转向更加重视发展的“质量提高”。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是阶段性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久久的、艰巨的、持续的长期发展战略,是极具挑战性、复杂性和全局性的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工程和经济社会实践活动,需要民营经济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民间投融资作保证,需要营造包括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在内的营商环境的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的支撑,这是因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是影响民间投融资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为突出的关键问题,是左右民营经济发展质量的“正负手”。

第一节 核心研究内容及其理论概要

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是指我国民营“实体经济”与“民间融资”两个基于不同产业、相互独立的单列经济形态,在投融资长期“合作—博弈”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经济社会关系。民间融资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柱,每一次交易和谐都是投融资双方的重要发展机会,每一次纠纷、争执或不和谐都意味着共同的损失和对投融资共生发展的重要影响。众多地方发展资料显示,当民间投融资共生环境和谐时,民营经济就显现勃发、繁荣、稳定;当民间投融资陷入混乱、纠纷导致环境不和谐时,民营经济就发生衰退、停业、倒闭。以构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为抓手提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因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已成为影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源泉性主要矛盾问题,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

从金融共生模式来看,一方面,根据民间融资与民营经济进行融资交易的范围、频率、目的不同,民间投融资之间的资金交易活动也以不同的组织模式运行,并在向往利好目标下从单个点共生向着一体化互惠共生演进(见图1-1)。另一方面,共生交易和共生依存方式的不同影响着金融生态秩序的好坏。投融资系统偏利共生或寄生的情况出现意味着民间金融与民营经济不对称不和谐,将给共生系统带来金融生态秩序问题。互惠共生模式则反映出民间投融资的真实需要,民间投融资生态秩序也会因此向着和谐方向发展。

图1-1 民间金融与民营经济的共生发展系统

从投融资共生环境来看,民间金融与民营经济共同生存于经济与金融不对称发展的大环境中,并通过市场、利率、地方信用环境、地方观念、民营经济发展需要以及相关监管制度等介质进行着资金、信息和能量的交流。而这些介质也构成了民间金融与民营经济共生发展所需要的介质,两者可在这一共生界面上自主地活动。民营投融资各单元根据市场利率可以自主选择所需要资金的不同种类和数量,是否供给或需要贷款以及借贷的数量,民间金融机构或资金持有人也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贷款以及贷款数量、借贷利率和借贷期限。当两者形成交易时,民营实体经济单元通过民间金融获得资金,用于扩大生产,可以追求和获得相对于借贷之前更高的利润,从而也会有更多的剩余资金投资到民间融资中去创造新的价值。对于民间金融中各单位而言,既得到了资金支持,也获取了更多的贷款利润。很明显,民间投融资这两个共生单元有着极大的资金关联,二者通过融资交流合作产生了共生利润,即共生系统净能量。另外,民间金融与民营经济在借贷过程中,通过相互交流可以了解到对方更多的信用信息,达到信息积累相对充分的目的。由此,共生理论的引用,能够对民间金融与民营经济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紧密关系给予有效的解释,二者之间不仅仅是民营经济投资于民间金融,或者民间金融满足民营经济资金需求的单边交流关系,而是存在着一种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共生经济关系,从而形成了民间金融和民营经济这一对投融资生态的共生体系。

出于民营经济与民间融资的生态链接和资金供求的双方需要,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但民间投融资交易存在个私性买卖的“利益冲突”,因此民间投融资中各种“道德风险”“损人利己”“擦边球”和“法律冒险”问题不时发生,“套路贷”“合同要挟”“违规基金”“违规平台”“拖欠还款”“拒绝履约”“逃废债务”以及“融资转贷”“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等时有上演,导致大量民营企业发展受到损失、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受到损害。本书以我国经济改革转型期民营经济和民间金融的共生发展关系为背景,以“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研究诉求,将“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合考虑,通过对共生经济学的拓展深化和民间投融资理论的实证运用,以及对共生理论的综合,构建一个投融资和谐激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支撑,进而构筑民间投融资“依存演进—共生发展—竞合博弈—共生矛盾—投融资协调”的分析框架,形成相关的理论阐述、机理分析、实证和政策研究。在构建民间投融资共生理论的同时,结合大样本的问卷调查以及实地案例考察,运用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比较分析和结构分析方法,从金融、产业、区域3个层面对民间投融资依存演进关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经济影响、生态秩序、共生关系等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探索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带来的资本要素流动、企业发展、经济增长、投融资结构变化。由此引出投融资共生经济秩序构建、投融资环境建设,进而为调整民间投融资秩序、规避民间投融资风险、促进区域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探求相适应的新的监管对策和思路。

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由来已久,作为环境的产物,它不仅在我国存在,国外同样有类似的情况。早在18—19世纪,为了满足一些贫困地区或贫困人群的消费需求,小额贷款会通过不同机构或政府部门向居民发放,欧洲、美洲出现了一些信贷合作社,为居民的生活或生产资金需要提供便利和帮助,这些机构致力于帮助贫困人士摆脱贫困。

“共生和谐”最早由美国经验社会学派提出,其认为“共生和谐”是支配区位秩序的最基本因素(Portter,1966;Khathert,1972;朱贻庭,2006)。出于资金供求双方的需要,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但民间投融资交易“利益有冲突”,且民间融资多为不符合贷款要求的“紧要”和“高风险”融资,不时出现投融资不和谐情况。特别当货币从紧或地方性“炒房、炒矿、炒煤”现象出现而导致资金短缺时,总有投机金融兴风作浪。就现状来看:一是部分民营实体经济向虚拟看齐,热衷于“金融牟利”;二是民间融资网络化转型,出现大量网络平台,如P2P、B2B、B2C。根据相关信息披露,民间投融资中“道德风险”和“法律冒险”问题,像“事前算计”如“骗取贷款”“套路贷”“合同要挟”“违规基金”“违规平台”,“事后变卦”如“拖欠还款”“拒绝履约”“逃废债务”“暴力讨债”“黑恶势力”,以及“融资转贷”“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等时有发生,导致出现大量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和谐情况。众多地方发展资料显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与否已成为影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负手”和突出的营商环境问题。当民间投融资共生环境和谐时,融资顺畅,资金配置使用效率高,民营经济勃发、繁荣、稳定;当民间投融资陷入纠纷、混乱导致环境不和谐时,民营经济就发生衰退、停业、倒闭。

投融资和谐问题伴随着经济关系由来已久,很早就反映在经济学家们的经典研究著述中,美国经济学家凯里(Henry Carey,1793—1879)在《农、工、商业的利益协调论》中,认为资金的分配规律具有市场性,资本积累和融通是经济社会资本配置最重要的因素。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古典经济学家的经济和谐理论逐步摆脱了“自然和谐论”,取而代之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交换与交流构成最大满足的和谐理论”。马歇尔和威克塞尔认为,“和谐论”指的就是创新最大福利。哈耶克作为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在论述市场和谐时,重新运用了市场秩序传统,恰恰是这种“市场秩序”的存在,为经济学提供了方向,这种传统强调社会的和谐和制度的协进,认为发展后果不是实施自然设计的结果,而是按照一定的交换和供求的规律产生的结果。欧文、圣西门、傅立叶等空想社会主义者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角度,系统地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贫富分化的对立和阶级矛盾,提出了社会变革的许多措施和观点。例如,傅立叶把他设想的“和谐社会”称作理想制度。在“和谐社会”中,人们联合起来共同生产和共同生活,使人们的需求都能得到满足,人们的才能、欲望和爱好都能自由发展,全体人民都能获得幸福。法国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巴斯夏(1801—1850)在其著作《经济和谐》中指出资本主义受其内部自然规律的支配,是一种永远存在的追求“和谐秩序”与经常出现“不和谐”的统一。

投融资和谐是由相互协调、互补的经济元素、政策、子系统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经济系统。在哲学层面,民间投融资系统的不和谐是绝对的,和谐是相对的。因此,中国传统哲学的灵魂是和谐思想。“和为贵”表明和谐是人世间最珍贵的礼物和最美好的状态。在经济文化中,和气生财是非常重要的。经济社会和谐才能有效地避免过激的对抗和纠纷,减少内部掣肘、内耗、摩擦,使投融资关系具有深厚的人情味;只有以和谐为本,以均衡、公平、中道为要,才能协统天下、满足人民。投融资和谐是系统有序性的表现,和谐是有序状态,是符合经济规律性的体现。和谐的系统具有满足性、稳定性和大众性,和谐是发展稳定的条件。和谐的对立面是不和谐,不和谐是纠纷和无序状态。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是某种调节机制不符合规律性,其结果或表现就是“不和谐”。

民间投融资共生系统和谐,是民营经济正常营运的关键因素,因为民间金融、民营经济构成了一个经济循环运行的动力学复杂系统,系统内部复杂的效应传导以及系统逆转机制的效率,使得资源要素的效应发生变化,这种要素效应提升或降低的过程在“帕累托效率”的前提下,选择达到资本、金融、其他要素资源之间的和谐运行规则的“纳什均衡”。投融资共生和谐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当前和今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因而维护和改善民间投融资共生环境迫在眉睫。随着民间金融的快速扩展和网络化发展,居民对建设投融资和谐环境的诉求也在提高,居民的这种较高的参与社会投融资活动的意愿,要求政府制定和谐的环境标准以解决投融资的不和谐问题。因此,有必要构建社会性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投融资环境监管中的预防、监督和保证作用,规范投融资环境与行为文明。建立投融资系统完整的社会文明体系,推动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建设,实施“安全、共生、和谐”等举措,目的是监控、预警、揭示、纠偏及修复与投融资相冲突的环境,这也是践行“建构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民间金融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投融资不和谐问题突出,也成为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矛盾表面是投融资个体博弈争夺利益,各种违规违法投资融资现象屡禁不止,实质上是社会对民间投融资的普及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营造社会性的金融安全和投融资和谐环境的意识淡薄,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落后。由此,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是基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针对投融资环境恶化、投融资冲突信用破坏、地方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严峻事实而提出的。由于民间融资更加注重金融对小微企业或不具备融资条件的弱势群体的支持,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要旨是在保持民间金融的金融功能性差异的基础上,让其获得生存权与发展权,实现包括民间融资单元在内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策略之一是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和谐环境,明确以投融资和谐为核心内容的营商环境建设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步骤。克服不和谐,使矛盾双方取得相对平衡,处于基本适应和相互促进状态,即进入和谐状态。和谐是矛盾的统一,矛盾的解决。不和谐就是背离规律,是一种矛盾、混乱和冲突。本书基于“营商环境激活发展创新”的机理应用,将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分解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收入效应”3个方面,研究构建适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及长效机制,从而更加合理规范地促使民间金融以其差异化服务如“小微服务”“微贷业务”“创业金融”“农村金融”实现对正规金融的拾遗补缺,优化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服务和金融资源配置。

第二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对资金供求和资本运营需求的增加,在“金融—经济”不对称环境下,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民间投融资”(民间融资与民营实体经济)共生演进,表现为地方性的民间融资随着民营经济的兴起快速发展,为民间投资主体发展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服务,构成一种类似自然生态的“共生关系”。民间融资和民营经济分属经济系统中不同经营类型的经济单元,在“经济—金融”不对称发展环境下,二者之间由于融资界面的存在而交互合作,创造生存和发展的正能量(利润)。由于经济形态的对称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民间资本和民间融资。民营经济的弱小散特点决定了其融资需求的特殊性,通常是融资规模小、期限短、时间紧、频次多等。面对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偏好服务规模大、风险低、期限长融资对象的金融机构,因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小、获利低,创新动力略显不足,甚至因小微企业风险识别难、坏账风险大,不能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由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民间资本和民间融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但金融改革滞后、结构匹配失衡和由此导致的资金供求矛盾问题一直非常突出,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不能指望通过国有金融来解除(张杰,2000),其只能在国有金融制度外与民间金融建立某种直接间接联系,形成投融资共生发展(李亚娟,2013)。具体点说,民间金融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活动,是货币所有者提升财富存量价值的重要手段,以谋取金融高额利润为目的,当货币财富由储藏手段转变为提供到市场执行借贷资本的职能时,只要是有息借贷,利率就反映了让渡资本的价格和资金供求关系。民间借贷利率受资金供求关系的影响,包括市场资金需求状况、国家产业经济政策、银行资金供给松紧度和行业利润波动,具有随意性、炒作性、突发性和爆炸性等特点。此外,民间金融主要从事有息借贷、租赁、抵押、质押、典当等金融业务,出于投资金融高额回报的诉求,随着资金市场供求的变化,总有一些金融机构从事高利贷、非法集资、金融欺诈、敲诈勒索、套路贷和非法网络平台等违规活动。而民间借贷利率的执行完全凭借借贷双方的关系和信誉,能否按期收到借贷利息、如期收回借贷本金,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受到社会性有效保护,各种借贷特别是高利贷,要面临借款人还款能力弱和不诚信守约的高度风险。

民间金融最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出现在南方发达地区,随着民间资本规模越来越大,民营中小企业业主贷款难的问题也越发突出,民间资本供求不对称的情况使得民营中小企业内部自动对接,并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之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全国许多经济开放城市的民间借贷已经由个别到普遍,由“地下”到“地上”,人们转变了保守的资金不交流的陈旧认识,家庭选择理财和投资成为普遍理念,民间借贷对家庭理财、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活跃民营经济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比如青岛民间借贷从2007年开始大力发展,诞生了许多融资公司,青岛市政府也曾注意把各家民间借贷中介公司组织到一起,成立综合服务中心,着重提高其效率和促进其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大环境和国内外融资平台创新发展,我国存在已久的“民间融资”自发地快速转向“互联网金融”,传统的民间“直接借贷”“金融中介”“金融邀会”和“金融租赁”等,已为各种网络模式所替代(见图1-2),形成我国金融业态的一次重大进化式变革。

图1-2 民间融资向互联网金融转型示意图

“我国民间融资向互联网金融转型”的理论命题,可以从融资业态划分的关键指标获得简单的求证。从主体成分来看,融资运营商均为具有社会个私性质的企业或个体(注:银行网络业务,按马云等企业家观点归于银行互联网,不在课题研究范畴)。从融资业态来看,民间融资与互联网金融是经营银行“覆盖之外”业务的前后融资形态,互联网金融替代民间融资。从营利性质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具有与民间融资同样的社会“民间属性”“追本逐利”和“微观私营”特征。从融资进化来看,民间融资随着网络等外在环境的变化,获得了演化提升的条件,转型发展为互联网金融。从生态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包含与民间融资同样的生态问题,而且演化发展速度更快。从功能效果来看,互联网金融不仅完全替代民间融资,而且极大地提升了融资功能和效用。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继承了民间融资的生态属性,具有生态自发演化发展特点,在融资深化、成本降低和高收益预期下,各路资本抢滩市场,形成了互联网金融转型发展的多种演变。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各路资本强势抢先,极大地拓展了融资服务边界和业务,促成了大量的融资,形成堪称金融发展史上最为闪耀的重大演变。阿里集团推出支付宝、余额宝创造“网络融资+传统产业”,引发了互联网金融投资热潮,腾讯、百度等巨头纷纷加入商战,蚂蚁微贷、P2P网贷、众筹融资平台等悉数登场。截至2015年,全国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总额增长到了28万亿元,网络借贷平台累计达到3858家,P2P交易额由2011年的1.5亿元快速增长到2015年的3996亿元,增速超过了200%。2015—2016年我国网络融资成交量、贷款余额及P2P平台综合利率见图1-3。

图1-3 2015—2016年我国网络融资成交量、贷款余额及P2P平台综合利率

另一方面,数量庞大、范围广阔的网络民间融资由于成本和收益等多方面优势,触发了其生态“衍生链接”,带来了金融业态的进化变革。P2P金融最早起源于英国,于2007年前后引入中国。由于我国存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压抑现象,“一业独大”的银行业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会把资金主要贷放给国企或者大型成熟的企业,而广大的中小企业此时出现非常严重的融资困难现象。在这种前提下,我国P2P金融在这个时期有了井喷式发展的机会。因为当时P2P没有严格的金融管制,可以提供贷款利率与贷款风险相适应的融资,2013年我国P2P交易额已经超过了1000亿元,同比增长逾六成,P2P金融网站超过了800家。我国P2P互联网金融网站在经过了2012—2013年的飞速发展后,2016年全国P2P金融网站交易额已经达到了2.8万亿元,增幅达到了137.58%,网贷的累计成交额达到4.4万亿元,2017年底更是达到了5.3万亿元。在各种网络金融呈井喷式发展的同时,各种融资违规、投机、打擦边球甚至违法经营也乘虚而入,引发了大量违规经营的野蛮增长。有各式企业“抢先加注”“不当竞争”,也有资质欠缺机构“欺世盗名”,还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创新大肆“揽资”“揽储”“集资”“诈骗”。“虚假网贷”“融资诈骗”“履约纠纷”“资金链断裂”“赖账”“借钱不还”“恶意拖欠”“企业崩盘”“三角债”“逃债”“躲债”“绑架”“追债”“跳楼”“自杀”“企业倒闭”等问题屡见不鲜,造成融资潜在风险明显上升,个别案例甚至对“金融系统”“地方行业衰退”和“社会融资安全”等形成直接冲击。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263家,占整个行业的32.74%,融资平台平均运营时间仅为13.78个月。有700多家P2P公司崩盘跑路,占比达到52.83%。大量的投机、不法运营、逃债、躲债和履约纠纷,导致融资诉讼案件大量攀升,不合规或跨边界经营的平台充斥于市场。如被立案调查的“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短短一年半内非法吸收公众资金500余亿元,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融资恐慌,也给相关企业带来严重的发展质量问题。部分互联网金融问题平台(截至2019年12月)见表1-1。

表1-1 部分互联网金融问题平台(截至2019年12月)

资料来源:根据温州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课题组的追踪调研统计,做部分性引用整理。

从我国网络融资转型演变和触发的问题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不仅继承性包含“民间融资”屡禁不止的所有问题,还有网络环境带来的“技术陷阱”“资金池”和“平台自融”等新变化。现实种种情况表明,网络融资风险源自其生态演变,现行网络融资管理的“金融分管”和“多头管理”已陷于失灵,以致“鞭长莫及”,失效明显。事实上,从2019年开始,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解决金融“脱实向虚”和处置一些久拖未决的非法集资案件,金融管理部门启动了对P2P网贷机构的清退。2021年4月15日,央行发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在营P2P网贷机构全部停业,互联网资产管理、股权众筹等领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已转入常态化监管。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一种历史悠久、在城乡广大范围内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2013年中国家庭民间金融市场规模为5.28万亿元,比2011年的4.47万亿元上升18%,22.3%的中国家庭有民间负债。民间借款中的有息借款占比显著上升,由9.3%提升至14.8%;约有166万户家庭对外高息放贷,户均借出款余额约为45万元,高息借贷的资金规模超过7500亿元,年利率平均为36.2%,大大超过银行同期的存款或贷款利率。正规金融发达的地区,民间借贷占比较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但民营经济发展也伴随着不容忽视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诸如单一粗放的管理经营模式、落后的经营理念,以及经营环境限制导致市场竞争力不足等,所有这些问题和困难,最终都聚集表现在对投融资问题的困惑上,导致投融资关系的扭曲。众多地方资料显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与否已成为影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负手”和突出的营商环境问题。当民间投融资共生环境和谐时,融资顺畅,资金配置使用效率高,民营经济勃发、繁荣、稳定;当民间投融资陷入纠纷、混乱导致环境不和谐时,民营经济就发生衰退、停业、倒闭。为评估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真实影响,课题组将其单列为关键问题加以研究,以“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为研究对象,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研究诉求,研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的关联,实证评估分析“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质效应,在相关理论和机理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构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的政策机制,从而做到以满腔的热情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除了系统内在因素,外界融资环境是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十分重要的客观影响因素。民间债权融资大多是为了满足民营企业一时的迫切性短期资金所需,以维持企业资金链的正常运转,无论是民营大中企业还是个体小微企业,主要的大宗长期资金一般不会寄托于民间融资,其主要原因就是民间投融资大都利率较高,会加剧企业内外部的风险,容易产生信用问题和债务纠纷,过多依靠民间债权融资大都不能获得较好的业绩,因此民间融资主要还是以弥补资金的不足为考量,但小微企业对其依赖度非常高。不同类型企业融资情况对比见图1-4。

图1-4 不同类型企业融资情况对比

相当比例的民营企业为家族性企业,企业内部管理问题突出,这也是造成民营企业融资不易的一个重要因素。成立一家民营企业的门槛比较低,家族管理者对于财务方面的管理并不一定专业,如财务操作不规范、财务信息造假、财务内容不透明、商业信用差等时有出现。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企业信用欠缺容易形成恶性循环,所以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往往难以为继,导致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加,这也是银行等正规融资部门对民营企业缺乏信心造成慎贷的一个原因。

民间融资在促进民间投融资和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显然存在着大量的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信用隐患,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债务不断放大时,就很可能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类型企业银行融资规模比较和投融资信用差异分别见图1-5和图1-6。

图1-5 不同类型企业银行融资规模比较

投融资环境是支撑民营经济发展的土壤和必要保证。营造和谐的投融资环境,提升振兴“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发展的战略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图1-6 不同类型企业的投融资信用差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把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作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要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水平,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

投融资环境是企业与外界进行资金交易的基础,也是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魏下海、董志强、张永璟,2015)。为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环境,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18年,国务院下达了关于加快构建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特别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要做好“放”和“管”这两方面工作。“放”就是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就是要加强公正监管,要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李克强,2018;杨志勇、文丰安,2018)。由此,研究构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性的特别意义。

一、有利于建构“适应民营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新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经济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攻关期。新时代,营造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环境,有利于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投融资的发展,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与否已成为影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负手”。当投融资环境共生和谐时,民营经济可获得其所需的民间金融资本,闲置资金也能创造更高效益,从而注入动力、增添活力,激活发展创新;当投融资不和谐时,会出现融资纠纷、秩序混乱,以及融资交易高成本和债务拖累等,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及资产破坏或损失,从而造成民营经济增长乏力。本书把“投融资共生和谐”要素作为突出的关键变量,将其纳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分析模型,阐述系列关键要素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理,再以实证手段检验理论的实质效应,最后根据实证结果修正假说,创建符合研究规范的课题新理论,其研究有益于“民营经济发展理论”“产业经济学”和“融资管理学”理论的完善和补充。

二、有利于深化“营商环境”机理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上的应用研究

在“营商环境激活发展”的理论基础上,本书研究“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改革”等要素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和实质效应,拓展营商环境机理的具体应用研究,创立“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理论,对丰富发展“营商环境理论”和“环境经济学”等具有重要意义。民间金融以组织生产为目的,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有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民间金融是伴随民营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具有悠久历史的一种自发性微观金融活动。民间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其交易活动主要集中在比较熟悉的人之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同的地区发展出了各具特色的民间金融形式。Germidis(1990)将民间借贷划分为四种不同的种类:一是亲友间的非商业性借贷;二是基于货币的商业性信用安排,如职业中介、兼职放款人或其他有闲余资金的个人提供的信贷;三是基于农业发展需要的商业性信贷;四是基于民营企业的商业性信用安排等。“新常态”下实现稳定增长要根据变化的环境和形势,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变化,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培育经济发展的内在持久动力。加快形成适应“新常态”的发展方式,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把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向依靠体制创新和生产效率提高,从而全力避免和跨过“中等收入陷阱”。

三、有利于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工程的伟大实践和贯彻实施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重要发展实践工程,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的“突破途径”“政策机制”和“案例示范”研究,有利于促进形成以改革和创新为支撑的新动能,构建相关的机制和方案,探讨适应路径和针对性有效方案,从而有利于推进提升振兴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国民间金融与民营经济发展共生协同的历史悠久,可以说有民营经济就有民间金融,只不过表现形式有“地上与地下”“公开与隐蔽”的不同,应该说,正规金融体系形成之前的金融行为都是“民间金融”。由于历史上计划经济和公有制的突出强调,加上民间金融引发了一系列经济问题以及给经济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我国曾对民间金融采取严格禁止限制的措施,相当长时间民间金融被清理整顿。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对“金融三乱”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顿。民间金融活动逐渐由“地上”转为“地下”。但随着地方和基层民营经济发展及其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凸显,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为民间金融“正名”,指出民间金融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民间金融最简单的形式为亲友间的自由借贷。随着改革开放后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传统的单一“正规金融”形式不足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民间金融组织应运而生,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程度和机构化程度较高的民间金融组织,如“银背”、合会、私募基金、钱庄、当铺等。可见,民间金融作为一种自发的交易行为,其产生和发展必然存在内在规律。鉴于此,本书基于二元经济结构和信息经济学视角,综合运用金融学、发展经济学、管理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对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作出系统的研究,试图论证民间金融在我国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论证民间金融的比较优势和演化规律,并分析我国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以及借鉴国外的经验,为规范我国民间金融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四、有利于营造适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质环境

营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是新时代发展的要求。本书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的要求出发,研究“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和“环境改革”等系列机制,从环境基础的源头寻求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有利于营造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环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深刻地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要求,也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民营经济的兴起和发展,民间投融资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正在取得前所未有的突破,正在推动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整个民间投融资市场基础性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制度和机制改革创新也正在进一步深化,并且通过竞争机制的规范设计,解放和释放市场活力和竞争力。应采取差异化服务模式,助力这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在考虑融资功能的同时,也要完善投资功能。由30多年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以看出,投资者赚钱效应没有充分体现出来,需要提高投资者的获得感,严格退市制度,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分析方法

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是影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本书基于“营商环境激活发展创新”的机理应用,根据“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准规范和实证反映的问题,研究构建适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建设及长效机制。

一、研究思路

众多地方资料显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与否已成为影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负手”和突出的营商环境问题。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在变化发展的市场环境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构成阻碍发展质量的三座大山。由此,民营经济要在稳定质量中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在追求发展质量方面创新思路。在投融资方面,民营经济应更加重视通过有效稳健投资带来企业长期发展的质量提高,而非“毕其功于一役”,倾注性投机投资、巧取豪夺、损人利己、违规违章、打“擦边球”,贪图一时之功效,损害发展质量和长期利益。民营经济的发展战略不应是“东一局西一局”碰运气,也不是“东边日出西边雨,这厢输了那厢补”,而是要立足企业做大做尖、做强做长。民营经济发展,不应寄希望于通过“高利贷”、赌博性投资等途径产生投资偏利或依靠投机取巧取得短期的过高的特别收益,而应通过提升营运水平,促进融资市场合理合法运营,达到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从而带来企业投融资高质量的长期稳定。民间投融资单位不能简单地一味追求投融资冒险或短期发展级数的突飞猛进,专业管理同样不能仅依靠简单粗暴地清理打压、随意变化政策或者采用放任、放纵替代对民间投融资的细化、精准和科学的有效管理,应立足于社会性的民间投融资长期均衡稳定、投融资共生和谐与发展质量的提升。

二、分析方法

一是实证分析方法与规范分析方法相结合。本书对民间金融与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关系、民间金融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关系等方面的分析采用实证分析方法。而对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在处理信息不对称时的比较优势、民间金融发展的边界分析以及对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的提出,较多采用规范分析方法。

二是静态分析方法与动态分析方法并用。由于民间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本书在分析民间金融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规模边界和演化路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时,较多采用动态分析方法。静态分析方法主要用于分析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三是宏观分析方法与微观分析方法相结合。宏观分析方法主要是从经济总量的角度研究民间金融的发展问题,如民间金融的规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对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以及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但是民间金融是建立在大量微观主体自发的行为选择之上的,因此,为了把握民间金融三种形态的特点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正负效应,本书使用了许多案例来进行分析。

四是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结合,研究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机制。为提高实证研究的信度和效度,我们整合了多种数据进行三角验证。数据包括研究团队历年来积累的调研数据、“温州指数平台”直接链接的全国多地融资中心收集的企业原始借贷数据,以及由非正式访谈材料和企业网站、媒体公开报道等多方二手资料得到的数据。其中各融资中心、公司访谈材料和内部档案资料是主要数据来源,我们还把公开的二手数据和观测数据作为重要补充,用来启发研究索引和核实关键数据,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印象管理、自我夸大、回溯性释义等带来的偏差。

第四节 本书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近年来,积极优化投融资环境、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而民间投融资风险往往与经济周期因素、结构性因素和体制性因素等基本变量的波动相互交织。本书把相关的基础理论同新时代“营造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相结合,研究构建“适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形成以“和谐环境”激活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研究。

一、学术价值

(一)构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提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理论

先把“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作为一个突出的影响要素,纳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分析模型,阐述说明“民间投融资和谐共生”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模型关联;再以实证检验考察“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提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质效应,最后根据实证结果修正假说,创建符合研究规范的课题新理论,本书的研究有益于“共生经济学”和“融资管理学”理论的完善和补充。

把“优化结构、发展创新”等要素作为突出的关键变量,纳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分析模型。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兴起,民间融资向互联网金融快速转型发展,金融业也被互联网的浪潮冲击,不断更新经营手段,其规模不断扩张且发展势头迅猛,越来越多的传统民间融资从业人选择互联网金融。本书先阐述环境关键要素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理,再以实证手段检验理论的实质效应,最后根据实证结果修正假说,创建符合研究规范的课题新理论,本书的研究有益于“民营经济发展理论”“产业经济学”和“融资管理学”理论的完善和补充。

(二)拓展了“营商环境机理”在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上的应用研究

基于“营商环境激活发展”,以及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包含“融资便利”在内的论述,深入研究与拓展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理论,是深刻理解营商环境激活发展的要义所在,也是坚持和完善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本书研究“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和提振效应,拓展了营商环境机理在具体问题上的实质应用,对丰富发展营商环境理论和环境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

(三)丰富深化“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理论研究

在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的理论基础上,通过理论构建和实证方法研究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振效应,寻求影响“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的积极因素和办法。该研究是对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的深化,有益于“共生经济学”“融资管理学”理论的完善和补充。

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以后,国内学界对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增长的研究展开了各式探讨,包括理论研究、内涵研究、测度研究、个案分析、专家政策解释和影响因素研究等,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开创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的先河,也为本书的研究创新设计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理论参考和借鉴。当然,相比于相当完善的传统经济增长理论,高质量增长理论尚处于起步和初级阶段。现有文献多是口号式的理解或者是对政府文件照搬照抄的简单复述,优质文献还是凤毛麟角。理论研究方面,学者研究多聚焦于制度创新、市场准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创新等(胡金众、车玺玉,2003)。虽然有理论研究,但总体上缺少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致性的尺度标准与对研究核心问题的全面和准确把握,重实证研究、轻理论逻辑推演,重表面现象观察、轻深度理论探析,重个别探讨、轻连贯比较分析。分析框架更多体现的是一般性质,缺乏与社会结构和制度历史相关的理论分析。因此,对于如何通过制度创新驱动民营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问题,难以提供契合时代特征要求的深度理论解释和实证分析,无论是理论系统性和理论的广度、深度,还是实践操作环节的政策的适应性、有效性、可行性和全面性等方面,都存在大量可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和需深入研究的问题。

为此,本书的贡献与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考虑到民间投融资有类似于自然生态相互依存、优胜劣汰的生存机制,我们将民间金融和民营经济视为两个经济生态种群,以“共生经济学”的共生理论为理论基础,应用该理论的理念范畴和分析方法,分析金融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第二,讨论了不同共生模式在Logistic共生模型下的均衡解及其稳定性条件,提出相关假设,并实证检验民间融资与民营经济之间的共生和谐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第三,对创建和优化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环境进行机理和政策解释,包括笔者研究在内的现有文献只是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民间投融资的共生关系,但未在共生环境下揭示其对民间投融资共生发展模式的影响以及进行机理深化和理论剖析。第四,对创建地方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机制提出重要的系列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随着民间投融资的网络化转型,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成为最为敏感、反应最快的动态变化问题,往往旧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好,新的问题已快速显现。最为明显的是,政策过严,如过度打压,会导致金融抑制以至于民营经济发展受影响;政策放开,过于宽松,民间投融资之间容易产生共生发展的利益纠纷、矛盾和市场秩序问题。为此,本书提出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的系列方案和政策,是对正确处理这一棘手问题的一个重要贡献和创新思考。

二、应用价值

(一)有利于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工程的伟大实践和贯彻实施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重要发展实践工程,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的“突破途径”“政策机制”和“案例示范”研究,有利于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实施,有利于促进形成以改革和创新为支撑的新动能,有利于构建融资安全、提高资金配置使用效率,有利于构建相关的机制和制定相关的方案,探讨适应路径和针对性有效措施。

本书研究影响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问题,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短板问题,提高存量资本营运效率和企业效益,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和提高;有利于克服不良融资带来的负面影响,削减融资交易成本,降低不良负债率,减少或避免企业因不良融资衰退、停业和倒闭,从而有利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有益于营造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环境

通过实证和指标量化研究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问题,可以比较具体地发现问题并找出原因,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而有利于减少和消除民间投融资的矛盾纠纷和不和谐问题,有利于防范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民间投融资风险,形成民间投融资公平、透明、规范的共生和谐发展环境。

营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是新时代发展的要求。本书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的要求出发,研究“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和“环境改革”等系列机制,从环境基础的源头寻求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有利于营造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发展环境。展望未来,社会性民间投融资将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有利于丰富资金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社会投融资水平提高将进一步推进我国金融业在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的改善,丰富我国金融部门的种类,提高金融市场配置效率,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民营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是个动态过程。既有的研究文献提供了一个关于经济增长的“阶段性解释”(Acemoglu and Linn,2004)。在接下来的技术革命浪潮中,供给侧技术水平的提高或要素配置效率的改善都将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实现其高质量有效率的稳定增长(王磊,2019)。为此,本书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把握未来和高质量发展特点,深入挖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与必要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内部困境与突破路径进行详探,把相关的基础理论同新时代“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方针政策相结合,注重抓住系列关键问题和核心要素,如“构建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 夯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李亚娟,2013)、“加快民营经济结构优化 提升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效率”、“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激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创造活力”、“地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示范与全面带动提升机制研究”、“培育新动能全面提升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等,研究构建适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民间投融资共生和谐环境,以创新研究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力求为包括民间投融资在内的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现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