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民以食为天
我以前有位XJ朋友,身体极为强壮,因为他是吃上好羊肉长大的。他的力气非常大,我是习武之人,力量也算是自己的强项。但与他一比较,立即高低立现。这家伙一个人就可以搞定一头两百多斤的活猪。这是真事,以前我家年年都喂猪,到年关,猪肥了,要杀。几个人才能把猪给按倒,然后杀猪匠一刀捅进脖子去,捅完了就是放血,这时也要按着猪,不然它就会跳起来疯跑,吓人。这事以前我们都是几个大男人才能完成,而且相当费劲。那年,我的XJ朋友在,正好我家要杀猪,杀猪匠已经来了,我正要去叫几个人来帮忙,他走到猪圈里,一个人就把一头两百多斤的肥猪用绳子捆了起来,一个人就把猪扛了出来放在门板上,杀猪匠一刀就解决了。因为猪已经被捆绑好了,所以不用再按住不放。这是我多年杀猪经历中最简单的一次。说明我XJ朋友的力量真是惊人。那天我们杀完猪就吃杀猪饭,新鲜的猪肉猪内脏,有炒的有煮的,就着烧酒,吃了个痛快。我朋友多年前已经回XJ去了,我再也没见过他,据我所知,他并没有刻意锻炼力量,他是天生神力。我估计与他长年大量吃牛羊肉有关系。吃粮食的人,身体素质确实不如吃肉的人,我感觉。你看,南方人的个头普遍赶不上北方人,而越往北方,人就越强壮。这是一个大概趋势。最强壮的应该是蒙古人,他们在最北方,最冷,吃肉也最多。古代蒙古骑兵单兵作战能力很强,连欧洲人都不是对手,就是证据。强大的欧洲精锐联军,被蒙古骑兵一战击溃,斩首万级,连波兰国王亨利二世也战死了。这在历史上有明确记载。和内蒙古差不多,XJ牛羊也很多,经常吃肉,人的体质自然也很厉害。据说全国目前最长寿者也在XJ,进一步说明多吃牛羊肉的好处。特别是羊肉,XJ的大串烤羊肉,那是真爽。就着啤酒,我也能一次吃掉两三斤。当然,吃了一定要运动,否则消化不了。反正我是这样,其他人我不知道。突然想起已经好久没吃烤羊肉串了,改天要专门去吃一顿,这东西一定要现烤现吃,热乎乎油亮亮的,香得不得了。凉了就不好吃了。当然最好是冬天吃,夏天吃的话,燥热。
我小时候还喂养过鸽子。有一天,我看到天上有一群鸽子在飞翔,鸽子总是一群一群的在天上飞,鸽哨声音很好听,悠长悠长的,在天际洒落。于是我就去找了一对鸽子来喂养,一公一母,过了一段时间下蛋,又过了一段时间就变成了一小群鸽子。再过了一段时间,就变成了一大群鸽子,整天在我家楼顶上走来走去,咕咕咕咕地叫着,热闹得很。每天它们一大家子都会集体飞到天上去绕几圈,十分壮观。唯一不好的地方是它们会乱排泄,屋顶上到处都是白色的鸽子屎。但因为喜欢看鸽子飞翔,所以我也就容忍了。后来老舅来我家玩,当时我不在家,他就捉了几只鸽子做了下酒菜,其它鸽子全部飞跑了。我回来一看,简直气炸。但毫无办法。我总不能因为几只鸽子与老舅斗气吧。其实鸽子是一种挺有灵性的动物,聪明的鸽子经过训练,可以成为信鸽,飞行几百几千公里为主人送信。这个我真见过。我本来也想效仿,训练出几只优秀的信鸽,结果还没来得及实行,就被老舅残酷终止。无聊。关键老舅还得意地说,这鸽子喂养得不错,很肥,肉多。遇到这种老舅,我也真是无语了。我妈说再去找两只来喂养就行了,我说不用了,喂鸡更好,鸡的肉更多,更肥,更好吃。老舅经历过饿饭年子,最饥饿的时候,他连耗子都打来吃过。所以他吃掉了我心爱的鸽子,而且觉得很香,我也能理解。我们老家曾经饿脬遍野,这我也是听说的。从老舅的表现看,应该是真实发生过。我和鸽子的短暂缘分至此结束。以后我再也提不起劲来喂养鸽子。
我少年时代曾经喂养过鸡、鸽子、猪、狗、猫、鱼和鹦鹉,后来就没有再喂养过任何动物。我想,一是因为成年人的时间比较紧张,二是因为没多大兴趣。但我现在有时间了,也还是提不起喂养动物的兴趣。看来过了少年时代,就很难再与动物真正亲近。当然,我现在还是想喂养孔雀,这件事我从未做过,所以一直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兴趣。今天我在山顶上练球,悟出了一招稳定性很强的击球技术,非常高兴。于是联想起自己的写作行动,其实也差不多,熟能生巧而已。然后觉得世上的大多数事情,本质上都差不多,无论任何事情,只要下功夫去做,基本上都能做好,学习也好,工作也罢,爱情也好,生活也罢,大都如此。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确实是真理。然后又联想到一个人的修养,和我打球一样,只要肯下功夫去磨练自己的心性,用修练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长此以往,自觉明心见性。具体说来,就是不动如山、心静如水。极少生气,经常大笑。对任何事基本都抱着积极心态,遇到高兴是事就真心高兴,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当是一种修练,就象学生必须做作业一样,于是就感到平淡无奇,不值得生气。就算生病之类,身体虽然不舒服,但只要保持心情愉快,很快也就康复。此时,我看了一眼楼下邻居家是小院子,种了一株葡萄,长势良好,不禁想起老家院子里自己种的葡萄来。我种了十几株葡萄,其中有一种水晶葡萄,品质很好,又大又甜。产量也高,一株就有几十斤,有一年,我家小保姆摘了去卖,因为实在太多了,根本吃不完。她第一天卖了几十元钱,十分高兴。第二天又摘了更多去卖,生意却极差,根本卖不出去,又挑回来,十分沮丧。你看,卖葡萄这件小事,本质上也是一种对人心性的磨练。卖不掉,我们就试着自制葡萄酒,也算制造了出来,但不太好喝,于是倒掉。我母亲在世的时候,她自制的葡萄酒就好喝得多。估计是我的方法有问题。
昨天状态不好,没有写作。我现在有点困惑,不知道应该写什么?还是用老办法,先静坐一会儿,脑海里先浮现什么就写什么。上了点年纪,开始喜欢回忆。我静坐的时候,首先想起了我和母亲在野外挖的一棵樱桃树苗,我们把它移植到老家院子边,几年后,樱桃树就初长成了,开始开花结果。又过了几年,那棵樱桃树真正长大了,枝繁叶茂,每到春天,一树繁花,白花花的一大片,煞是好看。然后结果,满树的红樱桃,看上去就让人垂涎三尺。其实此树的樱桃不是很甜,但结果非常多,水分极好,虽然是本地土品种,酸味较重,但我非常喜欢。母亲不太吃,她觉得太酸。父亲也不太吃,他都不大吃水果。只有我特别喜欢,成熟之时,总是一个人爬到树上摘最红最大的享用,那叫一个美。我经常因为吃樱桃太多而吃不下饭。酸得牙邦子疼。实在结果太多,我又不好意思摘去卖,最后是便宜了各种雀鸟,经常有几十只不同种类的鸟儿在树上聚会,叽叽喳喳地吃个不停,而且专门挑最好的果实吃。我那时也只有十几岁,拿了一支汽枪,很轻松地就打下不少鸟儿,烤来吃。那时没有保护鸟类的意识,无心之错,罪过罪过。但它吃我的樱桃,我吃它的肉,这算抵债吧。而且鸟儿真的太多,一天吵到黑,也挺烦人的。但就算我经常打,仍然有很多鸟儿飞来吃樱桃。当然也学聪明了,看到我手拿汽枪,就马上飞掉。这也算是我年少时一件有趣的事。现在我想起来,我小时候还喂养过兔子,记不起从哪里找来两只小兔子,一两年后就变成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兔子。这东西好玩得很,就在院子的土里挖洞,然后在里面生儿育女,没多久就看到大兔子带着一窝小兔子跑进跑出,机灵得很。小兔子很快就长大了,于是又开始打新的洞,又开始生儿育女。如此一来,没两年院子里到处都是兔子洞,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兔子。我父亲很心烦这些家伙,于是经常大开杀戒,吃炒兔肉,吃烤兔子,吃炖兔子,吃红烧兔肉,等等,吃了好久都没吃完,可见当时我家的兔子真是成灾了。我记不清后来怎么就不喂养兔子了,大概是害怕它们到处乱打洞,把房子给打垮掉,所以就不喂养了。其实喂养兔子真的很简单,只要是绿色植物,它基本什么都吃,而且长得又快,繁殖更快,肉也很好吃。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吃兔子肉了,现在真有点想念它的好味道。
民以食为天,既然已经写到了吃,就继续。记得我刚参加工作时,在乌江上班。乌江是一条大江,下游修了一个水库形成宏大的库区,很多船舶通过库区运货,主要是煤炭,我们的任务是管理航运。我十八岁就参加工作,在河道,也就是库区里与水手们打交道。这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路。但因为年轻力壮胆子也不小,所以也还应付自如。我喜欢的是没事的时候就在江水里游泳,长有几十公里宽有几公里的大江里,游泳是极为畅快舒服的,这也是我终身喜欢野泳的起因。不工作的时候,直接就从船上跳进碧绿碧绿的江水里,那叫一个爽!又或者傍晚时分,彩霞满天,一个人下到江里,一直游到对岸再游回来,天也还没黑。当然,这是指夏天。冬天的时候,我不敢在江里游泳,太冷。我那时还没有开始冬泳,冬泳是以后的事。写这些是一个背景,真正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乌江的鱼,我吃过不少真正的乌江野生鱼。你想,那么大的水域,也没有几个渔家,江大任鱼游,得有多少野生巨物生活其中?!我也不用去捕鱼,江上的渔家我都认识,只要想吃鱼,招呼一声,马上一叶扁舟就送来了,两条活鱼,一条至少五六斤,活蹦乱跳,刚打的。有时是色泽金黄的鲤鱼,有时是一身乌黑的鲢鱼,有时又是青色的草鱼,还有肥壮的鲫鱼,还有珍贵的鲟鱼,甚至还有巨大的甲鱼。还有一种小鱼,叫银鱼,大概只有小指头长,通身银白透明,用来做汤,奇鲜无比。也可以用油炸,奇香无比,用来下酒,真是人间绝味。这东西我也好多年没有得吃了,它出水即死,不好保管不好带。我们拿到鱼后,简单处理一下,直接就下锅煮,有豆腐的话就放一些,没有就煮纯粹的鱼。那时条件差,有时候连油都没有,所幸鱼大都很肥,可以不用油,直接煮。当然,辣椒是必须的,盐也是必须的,就这样,开战!我那时真能吃,一次性干掉三四斤鱼是很正常的事。我们两三个人,经常能吃掉一大锅十几斤鱼,真的。白酒肯定是要喝的,包谷酒,正宗的,好喝。特别是冬天的时候,在江上工作很冷,江风一吹,冻得发抖,不喝点白酒真受不了。
冬天,有一次我在江上工作了一整天,遇到了几个难缠的水手,回到岸上时已经凌晨两点钟。那天运气也不好,没搞到鱼,冬天嘛,鱼潜得深,不好弄到。岸上什么都没有,只好去老乡家找点吃的。那时农家条件普遍也不好,拿出一大碗冷包谷饭,半碗酸菜汤,一个辣椒水,我把它们全吃完了,而且速度极快,真是饿慌了。那是我这一辈子吃过的最香的包谷饭。我怀着高度的感激吃完了这顿夜饭,真心感谢这家人。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真理:不想吃,是因为没有饿。一个人真饿了,任何食物都是人间绝味。写到这时,老婆让我起来走动走动,说一坐几个小时对身体不好。说的是,但我写东西最需要灵感,现在正有感觉,不能停,所以再写一会儿。灵感从来不等人,这是我的体会。忆苦思甜之后,现在又回到美食。那时候农村的鸡都是正宗的土鸡,也不大,大概两三斤一只,大的也不过四五斤,我们不时会买一两只炒辣子鸡,我们自己炒不行,就请农家给我们炒。我记得他们用油炒得很干,非常香。我一个人能吃掉一只鸡,而且啃得相当干净。也有炖鸡,自己去山林里找一些草菇之类,找农家买一只肥母鸡,就在山上炖。用石头垒个灶,找些柴草生火,从船上拿来锅碗,也煮点饭。蔬菜是没有的,就在山上现挖些野菜,我不认识,但我的同事认识不少野菜,煮在鸡汤里,味道相当不错。粗是粗糙一点,但风景下饭,鸡汤养人,也是一种神仙日子。吃饱喝足,再下到江里游几圈,真是人间一大快事。说到吃,还有一样东西不得不说,那就是腊肉,特别是腊猪脚,老火慢炖,加入干豆角,一大碗辣椒水,吃起来真是欲罢不能。吃撑了,又下到江里游泳,身体真是倍儿捧。
这种生活我大概过了两年多。然后,有一天我坐在船上,看着远山,看着天边的云彩,突然就感到了厌倦。我觉得,如果我一辈子都这样过,是不是也太单调了?我才二十岁,难道就要在这里一直干到老?吃几千条鱼,吃几百只鸡,吃几十头猪,吃几头牛,吃几十年包谷饭,喝几十年包谷酒,然后就死在江上?想到这些,很心烦。于是我回到家后,就去找了一套高中文科的书开始备考,我要离开可爱的乌江。乌江真的很美,但是我真的感觉很单调。三个月后,我考取了大学,从此离开了美丽的乌江。后来我想,那两年,我在乌江上大概乘船跑了几十趟,两岸的青山,一江的绿水,我确实饱览无余。乌江号称百里画廊,真不是吹的,山清水秀,风景天成,江风浩荡,空气清新,物产丰富,农家友善,江水清澈,适合野泳,连泳裤都不需要,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我恐怕再难体会。虽然依依不舍,但我还是走了。既然我的目标是未知的远方,那留给乌江的就只能是背影。然而,乌江的倩影,在我离开后的几十年里,仍然时时入我梦来。有时候我想,人这一生真是有很多不同的可能,如果我那时没有心怀远方,未曾感到难耐的单调,或许我的人生就是另一个模样了。现在的我,正在江上,一人一杆,独钓寂寞。这种景象其实也相当不错。王小波说:“当我沿着一条路走下去的时候,心里总想着另一条路上的事。这种时候,我心意很乱。”我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农村里一般年轻人结婚都比较早,如果我那时留下来,大概也和一位美丽的村姑成婚,现在应该也是儿孙满堂。当然,我现在也是儿女双全,但还没有见孙。这事我得和儿子商量商量。你想,如果我是在农村的话,五十四岁的老汉,应该早就当爷爷了。哈哈哈哈!说真的,我绝大多数中学同学都当爷爷外公了。
既然已经提到了王小波,就多写两句。心算了一下,王小波先生已经去世快三十年了。我一直很喜欢他写的书,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者,我很认同他“浪漫骑士”的称号。他是一个浪漫的人,用玩笑的口吻写出了残酷的事实,再痛苦的经历,毕竟也会过去,成为历史,成为追忆。王小波用他独特的文笔和高超的智慧,把一段历史浪漫地记录下来,对后人是一种重要的贡献。他那个时代,有很多同龄人亲身经历过,但只有他的作品生命力较强。我觉得,苦中作乐正是他能够长久吸引读者的地方。毕竟,祥林嫂式的述说最终会令人厌烦。但经历丰富却有口难开,不能为后世留下一点启示,也是一件憾事。毕竟一百年以后,世界上没有你也没有我,把我们身处的时代做个记录,或多或少,也可以给后人一点帮助。就算一点帮助也没有,写点东西出来,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交待。名人大都有写回忆录的行为,在我看来,普通人也可以。视角不同而已,都是人生经历。比如我的人生经历,在这个世界上就是独一无二的。我不写出来,别人怎么可能知道呢?你可能会说,别人并不关心这些事。我说,那也不一定,就象已经过世多年的王小波,他也不知道现在还有人在引用他的精彩文字。或许多年以后,我早已经不在人世,但仍然有一些年轻人从我的文学作品里找寻灵感,那我真是太高兴。如果王小波在天有灵,我相信他也同意我的说法。总之,我既然活过,就要留下点东西证明我来过。如果我去当建筑师修几幢世界前十的高楼大厦,又或者我是世界巨富,投资造出完全无人驾驶的汽车;又或者我是一个厉害的科学家,研究出长生不老药,让人至少活到二百岁。诸如此类,我都不行。所以还是回到作家的路上,所谓不熟不赌嘛,我只能做点自己熟悉的事,努力让后人记得我。归根到底,我是一个有很强虚荣心的人。我希望我活着的时候,有人爱我,我死了以后,有人记得我。话说回来,这种虚荣心,谁没有呢?就象我现在,翻开史书,看到屈原宋玉的作品,在欣赏美好之时,还可以想见他们的为人,甚至可以想象出他们的形貌举止。这大概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永生。人生如此短暂,必须要留下点好东西;人生如此漫长,必须要做点有趣的事。
我大概十来岁的时候,有过一次濒死经历。那天晚上我和父母睡在一起,大概半夜时分,我听到母亲咳嗽,我已经醒了,想动,却动不了,连手指头都动不了,大脑却异常清醒,一片空明。然后,我听到父亲咳嗽了一声,说,有煤气。我父亲真是一个强悍的人,他说完就从床上爬了起来,伸手把窗户推开,一股清新的空气立即冲了进来。然后我母亲也爬了起来,把我抱到屋外。后来母亲告诉我,那天她也醒了,但就是动不了,象被施加了定身法,如果不是我父亲,我们全家都死了。那是冬天,那时大家都是烧煤炭做饭取暖,因为冷,门窗一般都关得很紧。一氧化碳中毒时有发生。从此以后,我无论在哪里睡觉,永远也不会把门窗全部紧闭,关严了我就无法入睡。这事发生后不久,我一位表叔新婚,也是一氧化碳中毒,夫妻双亡。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去观了礼,所以印象十分深刻。严格说来,我父亲是我的救命恩人,那天晚上如果没有他,我早已经不在人世。想到以前自己的种种不孝言行,我深深自责。“养子才报父母恩”,现在的我,为人父亲,终于真正明白父母对自己的恩深似海。时光一逝永不回,父母已经离开了很久了,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至少我让他们子孙繁荣昌盛了。东方文化,讲究的是生生不息,古代文化,也追求世世血食。我个人虽然没能做到光宗耀祖,但有后代就有希望,而且我现在仍然还在努力,这也算是我父母对我的成功教育。我保持现在的写作强度,连续写它二十年,或许可以在文学上有点作为。这也算是我报答父母恩情的一点努力。他们对我一直报有很大期望,这一点我一直心知肚明。我认为自己终将不会辜负老人,我想成为一个著名作家,一是可以到那边好见父母,二是可以给孩子们做个榜样。就算最终未能成功,至少我曾经竭尽全力。这个态度,应该得到父母的赞许。电影《最后的武士》里有句台词我很喜欢:“先竭尽全力,再听天由命。”如果我都没有真正努力过,怎么知道自己到底是行还是不行?
我觉得自己今天晚上很行,我昨天没有写作,今天一口气写了五个小时,大约写了一万字,把昨天的亏欠补了起来,甚至还超额完成了任务。我的特点是,如果我下定决心要做什么事,我就一定会坚持到底。这个特点是父母传给我的,他们就是这样的人。我觉得这是优秀的人具有的普遍特性,永不言败。失败是成功之母,世间的任何事情,你不去尝试不去奋斗,就永远也无法体会到苦尽甘来的美好。说这些并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高尚品质,而是我的真实人生感悟。后世如果有人读到,也许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善哉善哉。酒肉空肠过,父母心中坐。就是说的我这种人。说实话,每次想到王小波四十多岁就走了我心里就挺难受。天妒英才,非常可惜。同时我也自我警醒,务必要抓紧时间努力写作,因为意外和成功,谁也不知道哪个先来?我想,王小波肯定还有很多写作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实施,意外就先来了。我正式开始写作本来已经很晚,五十多岁了才发起进攻,如果不一鼓作气的话,一是精力渐差,二是时间渐少,恐怕无力回天。更何况人有旦夕祸福,突然老天要收我也很难说,所以必须争分夺秒,赶紧写出点好东西来。万一突然死了,好歹也已经留下了印迹。就算我能活得比较长,也要趁现在精力充沛,先小试牛刀,看能否写出些好作品来?如果东西还受欢迎,那我就可以大显身手了。我当然希望自己的文学作品出手不凡,一战成名。但世上的事,总难一蹴而就,好事多磨才是常态,故不能对第一本书抱太大希望。也就是说,第一炮如果没打响,我很快就能打出第二炮。这是我写作第二本书的初衷。把这些事想透,我写作的动力又得到增强,汽车要加油,我虽然不喝红牛,但也要鼓足干劲自加压力,才能把第二本书迅速完成。我说过,我是一个懒散的人,这种人必须有压力,他才会全力以赴。如果我一旦原谅自己选择躺平,肯定就一事无成。我已经浪费了几十年宝贵的光阴,再也没有资本去赌明天了。今天,就是现在,我就要写出一万字才上床睡觉!说真的,要是我亲爱的妈妈还在,看到她的儿子如此发奋图强只争朝夕,不知道会有多么高兴?!还有我严厉的父亲和尊敬的外婆,如果看到我现在的状态,肯定极为赞赏。就算是为了他们的愿望,我也要振奋精神,勇往直前。
关于写作,我是这样打算的。我要在写作中学习写作。如你所知,我以前并未真正涉足专业写作,虽然写过一些东西,但只能算是业余水平。要想成为一个专业作家,真正把写作当成一件正事来做,显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打算先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对世界的一些看法写出来,一来先练练手,二来也是把一些自己觉得有趣的东西献给读者。接下来,我准备认真构思一下,写点厉害的东西。但到底要写什么,我现在也还没定。先不管它,要学走,先学爬,最后再学跑嘛。我总感觉,我早晚会奔跑如飞。最近我又开始做一个旧梦,以前我总爱梦到自己在天上飞,就象脚下穿了一双风火轮。最近又经常做此类美梦。我不懂解梦,但会飞,肯定是好事。我以前做这种梦的时候,现实里也经常遇到开心的事。现在又经常做,我当然认为它是一个吉兆,应该是我的作品要被杂志社采用。哈哈哈哈,高兴。
好了,美梦稍息。现在进入写作状态。我从自己记事开始回忆,先把自认为有趣的事写出来。我出生的时候就经历了一场大难不死,难产,一位经验丰富的产科医生也可能是护士救了我。她在我屁股上打了两巴掌,把我从死神手里打了回来。我那时大概没有什么意识,更不可能懂得生死。这件事是母亲后来告诉我的。回顾我的前大半生,我是一个命运多舛的人。你看,我刚出生就差点死了。然后,我长到了大概八九岁时,与几个大孩子一起玩打仗游戏,大家从一个大房子的二楼窗户中跳到别一个房间,我也有样学样跟着跳,只是我选错了窗户,直接从二楼上摔下一楼,差点活活摔死,下巴嗑在一块砖头上,嗑开了一个和嘴巴一样大的口子,鲜血把上衣都染红了一大片。没过多久,在去上学的路上为了超近路,从学校后面的悬崖下爬上去,结果一块石头松了,我从近两丈高的悬崖上掉下来,摔昏迷在地上,脑震荡。整整半年脑袋都是昏的,经常嗡嗡作响。没过多久,煤气中毒,大难不死。大概十一岁时,我和同学去河里游泳,又差一点淹死。此后基本无事,长大了。我少年时打过很多架,但都不是可能打死人的那种,所以不算什么。大概三十多岁的时候,又遇到生死考验,在夏门鼓浪屿海里游泳差点淹死。我一直喜欢游泳,几次差点淹死。据说人大都是死在自己的爱好里,很有道理。鼓浪屿事件后,我游泳谨慎了许多。但看到水清亮,还是忍不住下水。死性不改。我刚会开车的时候,有一次在高速上错过了路口,一时糊涂,居然在高速上倒车,后面突然来了一辆车,速度很快,紧急避让,差一点就撞上我的车,司机大骂,我也没敢说话,溜了。我在高速上还遇到过一次车祸,但不是我开车,那天下着很大的雨,车速也快,雨中路滑,车况也差,车辆突然失控撞上中间绿化带路牙子,在公路上转了一圈半,也就是540度,又撞在护另一边护栏上停了下来,整个车头基本都撞没了,车门都打不开,而我和司机居然毫发无伤。所幸那天车少,捡了一条命。如果后面来一辆大车的话,我们一时没能从车里出来,那就有大麻烦了。后来就没有再发生什么威胁到我生命的坏事。从我这些经历可以看出,我是一个命很硬的人,我感觉。
说起来,我小时候有点社恐。其实我一直都有点社恐,现在都有。我十四岁之前,也就是初三之前,和女生打招呼都会脸红。特别是漂亮女生,更是如此。这可能与我是个妈宝男有关系,我母亲因为生我非常艰难而且惊险,所以一直很宝贝我,同时她在我哥之后一直想生一个女孩,因此她总想把我当一个女孩来养,甚至叫我二妹。而且我一直和父母睡到十岁,导致我有点女性化趋向。喜欢花花草草这些,就是证明。因为母亲的宠爱,也由于自己天生内向,我对社交确实有点排斥,特别害羞。后来当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还是喜欢独处,不爱群居。有时上台发言、讲课什么的,一开始总是很紧张,总要有几分钟过渡期,才能变得正常。好在我也不经常上台面对观众,不用专门克服社恐。内向的人其实也有很多好处,比如因为不喜欢与人交往,所以独处的时间就相对较多。于是肯定要找点事情来做,比如我,就喜欢看书。当然也有人喜欢钓鱼或者其它单独一人做的事,都很正常。长此以往,我自然就读了大量的书籍。老实说,我也不是天生就喜欢读书,大概是因为寂寞难耐,读书很好打发时间,而且又不麻烦,书很容易找到。我读书的时间很长,读了至少四十多年,但写作的时间很短,到现在为止,也就几个月,当然,以前零碎的写作不算。也就是说,就算我真有点写作天赋,但要想成名,恐怕得六十岁以后。少年得志当然好,大气晚成也不错。我觉得,住在北上广的豪华别墅与住在云贵川的乡村小屋,本质上没啥不同,只要快乐在,哪怕顿顿吃酸菜;只要心情好,哪怕天天宰猪草。“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如果自觉是仙、自觉是龙,那么,无论身处何处都是神一样的存在。简单的说,这就是我的价值观。大鹏展翅飞万里,小孔雀跳舞树枝间。各有各的乐趣,谈不上谁好谁差。庄子瞧不起王侯,王侯不喜欢庄子,只是价值取向不同罢了。但追求内心快乐,大家都一样滴。人生就是一个过程而已,是梦是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这个过程有趣一点、好玩一点。这比官过将相、财富千亿,更重要。前面已经说了,我有过几次濒死经历,将死未死之时,我脑海里一片空明,瞬间闪念的,正是一些生命过程中好玩有趣的片段。比如妈妈带我学走路之类。其它真的什么都没有,懂不?我说过,我不是哲学家,我写这些,只是我个人的真实感受而已。
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很能扯。你看,我从社恐扯到了人生意义,也不知说清楚没有。想了一下,大概是说清楚了。这个世界上,有少数富人,有少数穷人,还有很多不穷不富的人。在我看来,本质上大家都一样。只要基本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就要想方设法让自己过得快乐。大家都这样,人类社会一片祥和。说真的,我看战争史或者有关战争的其它书籍影视作品,感觉人类历史上发生的战争,绝大多数都是可以避免的。基本上不存在必须要打的仗。在开战之前,大家都应该想一下,本来就是一个物种,甚至本来就是一家人,何必一定要你死我活?退后一步自然宽。说实话,我看到俄罗斯与乌克兰之战,真的为两国老百姓感到十分难过,特别是乌克兰。兄弟之国,搞成这样,不应该。到疆场彼此弯弓月,看似勇武,实则无趣。算了,不谈政治。本来就此事我还有很多话可以说,但这毕竟是别人家的事,不好多说。说多了人家说我是长舌婆。唯一想再说一点的是,我们自家一定要维护好民族团结,内乱是最不应该的。实际上,我觉得整个人类之间的战争,都是内乱。有本事就到外太空去找外星人打仗,争夺更多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在地球上搞窝里斗,不算好汉。我想,如果真有高级的外星文明存在,人家大概根本就瞧不起我们,这点智商,都不配与外星人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