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之爵与人之爵:东周礼书所见酒器等级礼制初探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容量化器名:政治需要

本文认定,“五爵”是一套“容量化器名”。为什么古人要把饮酒器名“容量化”呢?借用现代语词:一是为了“政治需要”,二是为了“业务需要”。政治需要,就是通过“以小为贵”的酒器设计,维系尊卑贵贱、长幼亲疏;业务需要,就是以此来给礼乐人员的陈设、赞导及饮酒者行礼提供便利。先来看“政治需要”。

古人说“百礼之会,非酒不行”,“非酒无以为礼”[57]。酒精能麻醉神经、刺激大脑。饮酒所带来的兴奋欣快,是其他饮料难以替代的。对这一点,饮用果酒的原始民就已深知了。“酒”在上古典礼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可以从酒器的发展史中看到。“酒”字从酉,学者或认为“酉”就是最原始的盛酒礼器——尖底瓶的象形。新石器后期,陶质的爵、觚、杯、尊、壶、罍、盉等多种容器被认为是酒器。在二里头文化之中,青铜酒器问世了。商周时青铜酒器蔚为大观,商中后期的酒器竟然占到了青铜礼器的2/3以上。酒器形制多样化了,酒器名目也多样化了。

周人对酒又敬又畏,既用酒来强化典礼的神圣或热烈,又严防酒祸、禁民群饮。这样,一个礼俗便滋生了:尊贵者的饮酒器较小,卑贱者的饮酒器较大,是为“以小为贵”,用以体现高贵者的节制与教养。反过来说,在饮酒典礼上使用较小酒杯,便成了身份高贵的标志[58]。礼制进化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充分利用数列手段。像一、三、五、七、九、十二,或二、四、六、八之类的数列,被“周礼”大量使用。“数列化”给人一种特殊感受:它已超越了散漫无序的自然状态,升华为严整有序、精致美妙的文明成果了;与之同时,它又是体现自然秩序的,来自神圣的宇宙原理。饮酒器为此“数列化”了:逐渐固定为五种,逐渐形成了一至五升的容量等差,爵、觚、觯、角、散(斝)五个器名被用以转指不同容量,以便通过“以小为贵”来精细区分贵贱尊卑。

“以小为贵”就是尊贵者用小爵、卑贱者用大爵。下面来看几个实例——

《礼记·礼器》: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

孔颖达疏:《特牲》注云主人献尸用角。角受四升,其器小。佐食洗散以献尸。散受五升,其器大。是尊者小,卑者大。按天子诸侯及大夫皆献尸以爵,无贱者献以散之文,礼文散亡,略不具也。《特牲》“主人献尸用角”者,下大夫也。

“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的体现之一,就是祭祖典礼上向尸献酒之时,献酒者应按照一己身份高低,而使用容量不同的饮酒器。孔疏以《仪礼·特牲馈食礼》为证:士祭祖,“主人洗角,升酌,酳尸”。可见身份为士的主人,是用四升之角酳尸的。《特牲馈食礼》又记:“利洗散,献于尸。”“利”就是佐食者,是在典礼上打杂服役的吏。则身在群吏的佐食者,是用五升之散献尸的。利作为卑者,用五升之散,亦即用较大之爵;主人是尊者,用四升之角,亦即用较小之爵。此即“以小为贵”。

孔疏又说,特牲馈食礼之所以令主人用角献尸,其另一目的是“下大夫”。“下”的意思是“低于”“低下”。《特牲馈食礼》所记是士礼,士低于大夫,故其饮酒器低于大夫,用角献尸。如果主人是大夫,那用什么献尸呢?从大夫、诸侯直到天子,都用爵献尸。爵只容一升,容量最小,所以最尊贵了。

我们继续看:

《礼记·礼器》:尊者举觯,卑者举角。

孔疏引崔灵恩:按《特牲》《少牢礼》,尸入举奠觯,是“尊者举觯”。《特牲》主人受尸酢,受角饮者,是“卑者举角”。此是士礼耳。[59]

崔灵恩征引《仪礼·特牲馈食礼》及《少牢馈食礼》来解释《礼器》之文。如前所述,特牲馈食礼是士礼。祭祖礼上尸全场最尊,所以尸用觯尝酒,觯三升;相对于尸,身份是士的主人算是卑者,所以受尸酢时用角尝酒,角四升。或者说尸是受祭者,尊,所以用觯;士是祭祀者,卑,所以用角。

综合上述讨论,祭祀献尸时的用爵情况,便可以概括如下了——

1.天子、诸侯及大夫献尸,用一升之爵;

2.士祭礼,尸奠,用三升之觯;

3.士祭礼,士献尸、尸酢士,用四升之角;

4.士祭礼,贱者如佐食者,献尸用五升之散。

以上的用爵之法,是依据一己身份高低,而使用不同容量的饮酒器。还有另一用爵之法:不是根据一己身份,而是根据对方,也就是献酒对象的身份,而换用不同容量的饮酒器。其事如《礼记·祭统》所记上公九献之礼: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60]

依《祭统》之文,在国君祭祀之时,要穿插着向卿、大夫、士与群有司献酒,在这时候,国君将分别使用玉爵、瑶爵、散爵。玉爵、瑶爵都是一升之爵,因为用不同质地的玉料装饰,所以高下有异。对于“散爵”,王国维说是“杂爵”,也就是以“杂”释“散”[61]。其说不确。孙希旦则认为“散爵”是五升之散,因系国君所用,所以饰之以璧。这个解释较王氏为优[62]。又方悫也以“散爵”为五升之爵:“凡觞皆谓之爵。此言玉爵、瑶爵,正谓一升之爵尔。言‘散爵’即五升之散也。《礼器》曰:‘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则不特献者然也,虽受献者亦然。”[63]卿、大夫贵,所以国君献卿、献大夫用一升之爵;士与群有司贱,故国君献士与群有司用五升之散。方氏所谓“则不特献者然也,虽受献者亦然”,就是“献贵者以爵,献贱者以散”的意思,也就是根据献酒对象的贵贱而换用大小酒器的意思。

在大射礼与燕礼上,也有因对方身份各异而换用酒爵之事。《仪礼·大射仪》:

主人洗、酌,献士于西阶上。士长升,拜受觯。

郑玄注:献士用觯,士贱也。

贾公彦疏:言“献士用觯”,对上献大夫已上觚。觚二升,觯三升,用大者贱,用小者尊,故云“士贱也”。[64]

主人向士献酒时使用三升之觯,郑注指出这是因为“士贱”。贾疏解释说,“献士用觯,士贱也”一点,是跟献大夫以上用觚的做法比较而言的。那么再来审视《大射仪》:

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东北面献于公;

主人洗觚,升实散(此散为散尊,对膳尊而言,散尊、膳尊都是盛酒器,不是酒爵),献卿于西阶上;

主人洗觚,升,献大夫于西阶上。[65]

主人向公、卿、大夫献酒,用二升之觚;因为此公是国君,身份最高,向公献酒,还改用了象骨装饰的象觚;向士献酒,则换用了容量较大的三升之觯。又,除了大射礼,燕礼上也有“献士于西阶上”等类似环节,参看《仪礼·燕礼》。据郑玄注,这仍是“献士用觯,士贱也”的意思,同于大射礼。综合大射礼与燕礼,则有:

1.主人献公(国君),用二升之象觚;

2.主人献卿、大夫,用二升之觚;

3.主人献士,用三升之觯。

此即依对方身份而定酒爵大小的又一例子。贾疏所云“用大者贱,用小者尊”,其“贱”“尊”不是就献酒者而言,而是就受献者而言的,即,献尊者用小爵,献贱者用大爵。

在传统政治文化中,“齐家”与“治国”同等重要,“家事”“国事”都是“天下事”,权要们动不动就标榜自己有“家国情怀”。所以“五爵”礼制除了用于维系尊卑贵贱,还被用于维系长幼亲疏。例如:

《仪礼·特牲馈食礼》:实二爵、二觚、四觯、一角、一散。

郑玄注:二爵者,为宾献爵止,主妇当致也。

二觚,长兄弟酬众宾长为加爵,二人班同,宜接并也。

四觯,一酌奠,其三,长兄弟酬宾,卒受者,与宾弟子、兄弟弟子举觯于其长,礼杀,事相接。[66]

大致说来,在特牲馈食礼上,主妇、长兄弟、众兄弟、宾长、众宾、宾弟子、兄弟弟子等,因亲疏长幼有异,所用的饮酒器亦容量不同,或用一升之爵,或用二升之觚,或用三升之觯。至于角、散,已见前述:主人献尸用四升之角,佐食献尸用五升之散。

附带说,酒爵的不同容量,除了用以区分身份高下,还可以区分礼数高下。例如:

1.《考工记》:献以爵而酬以觚(觯)。

2.《仪礼·乡射礼·记》:献用爵,其他用觯。

郑玄注:爵尊,不亵用之。

贾公彦疏:案上献宾、献众宾等皆用一升之爵,至酬及旅酬之等皆用三升之觯。以献为初相敬,故用爵;以酬之等皆用为相劝,故用觯,是以郑云“爵尊,不亵用之”也。[67]

献、酢、酬三环节中,前两个环节用一升之爵,到了酬的时候,主宾双方便改用三升之觯了。这是为什么呢?彭林解释说:“酬的酒器用觯而不用爵,含有更新示敬之意。”其实除了“更新示敬”,更在于彭林随后的又一阐述:“酬酒的礼数比献酒低。”[68]如贾疏所言,献是“初相敬”,所以使用较小的一升之爵;酬属于“锦上添花”的劝酒,礼数低于献酒,便改用较大的三升之觯。在这地方,礼数高低是通过酒爵的容量大小来体现的。反过来说,就是酒爵大小除了涉及人之贵贱,还涉及礼数高低。

至此对于“五爵”的认识,以下三点就清晰起来了:爵必为五,“以小为贵”,五升之差。首先是爵必为五。《仪礼》相关篇章表明,必须有五种不同的饮酒器存在,上述典礼才能正常进行;若爵不为“五”,相关的礼文便失去意义了。比方说,若没有一升之爵,则大夫、诸侯、天子就无以献尸了;若觚、觯不异,燕礼、大射时献公、卿、大夫与献士就混为一谈了;若没有角、散之分,特牲馈食礼上士与佐食者献尸,就无以为别了。显然,君主贵族与礼乐人员在实践中意识到,五种饮酒器的存在,是行礼时区分身份的必要条件。所以“五爵”之制,不可能是后人凿空悬拟、向壁虚构的。

进而是“以小为贵”。《礼记·礼器》把使用“五爵”的基本规则概括为“以小为贵”,孔颖达把它表达为“尊者小,卑者大”,贾公彦把它表达为“用大者贱,用小者尊”,总之这“以小为贵”系礼家常识,也不是后人所能凿空悬拟、向壁虚构的。据沈文倬意见,《礼记》乃是《仪礼》相关内容的传记。比如,《礼记·礼器》的“君尊瓦甒”之语,沈氏就认为是对《仪礼·燕礼》“公尊瓦大两”的解说之词[69],当然也是对《仪礼·大射仪》“膳尊两甒”的解说之词。准以此例,《礼器》“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便是对《仪礼·大射仪》《燕礼》《特牲馈食礼》(及《少牢馈食礼》)相关礼节的解说之词。则“五爵”之别必定是大小之别;若非大小之别,“以小为贵”这四个字就没有着落了,无的放矢了。

进而是五升之差。周汉间所传述的“五爵”容量,与《仪礼》中爵、觚、觯、角、散的用法皆相吻合。饮酒器之大小,必定要落实在容量上;容量以一升为起点、以一至五升为等差,就是最简便的做法。“以小为贵”,就是靠这个一至五升的等差来实现的,则这个容量等差亦非凿空悬拟、向壁虚构的。“五爵”容差必为一至五升。不难猜测,周人对酒的敬重与防范,导致了对饮酒量的特殊敏感,于是便娴熟地利用“数列化”技巧,实现了“以小为贵”,以此精确控制酒量大小,进而是身份尊卑。顺便说,汉代的饮酒器上,往往有“斗卮”“七升卮”“二升卮”“髹布小卮”等容量标识[70],这些容量标识当然也是用于控制饮酒量的。

总之,贵贱亲疏有异,则饮酒器大小有别;欲贯彻“以小为贵”,爵、觚、觯、角、散便缺一不可。或一升或二升,或三升、四升、五升,容差井然不紊。“五爵”各有其用,“一个都不能少”。“五爵”以不同容量“各尽所能”,用爵者根据尊卑高下“各取所需”。由此,那些因《韩诗外传》成于汉代而怀疑“五爵”礼制真实性的论者,可以三缄其口了。

在典礼的不同环节,因参与者的身份高下有异,大小饮酒器就得随时换用、变动不居。今人会觉得太过琐细麻烦,当事人却如鱼得水、乐此不疲。“容量化器名”与尊卑贵贱、亲疏长幼秩序,完美配合,无缝对接,水乳交融,浑然一体。这么奇异的饮酒器礼制,在世界史的范围看,也绝无仅有吧。笔者谫陋,没听说过还有其他什么地方,也出现过这种因人而异、不断换用大小酒杯的饮酒礼俗。事实上,我写作此文的目的之一,便是展示中国等级礼制的繁密精致,其中包含着一套绝无仅有的“容量化”等级酒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