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一
其实这些年,余一只是无法释怀当年的事,她无法遗忘,也的确不能原谅他们,可要说恨,当年也许恨过,可现在也早都不恨了。
余一所有的精力都用来让自己活下去,她没有精力再去恨任何一个人了。
如果不是那次在店里遇到苏志,余一甚至根本没有想过要起诉他们,可她偏偏就是遇上了,现实总是这么残忍,让她清清楚楚的看清了加害者与被害者之间的区别。
余一在法庭上看着那些曾伤害过她的人,一字一句铿锵有力的说道:“我想要的,从来不是让他们接受多少倍的惩罚,而是想要用惩罚来让他们认清楚,他们做错了!他们所对我们犯下的,不是玩笑!不是恶作剧!不是年少无知的捉弄!而是霸凌!是故意伤害!是足以毁掉别人一生的犯罪!”
证据确凿,法院当庭宣判张凌以多次猥亵未成年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苏志与于慧也皆被处拘役。
律师以一人之力保下了马志超,最后只判了一年管制。
走出法院的那一刻,余一长长的吐了口浊气,余一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对得起方橙,只是她突然觉得好像堵在胸口的东西少了一些,那些本该在很多年前就了结的事,也终于能在今天画下了句点。
天空中下起小雨,恍惚间余一看见前面有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她对她说:“伞给你用,我家人来门口接我了!”
她笑着,耀眼夺目,好像在雨下依旧璀璨盛放的玫瑰。
他们一行人出来时陈乐就在门口,林兰看见陈乐时表情依旧有些不自然,余天跟在最后,陈乐看到余天时,两人四目相对,点头打了个招呼。
余一有点诧异,问陈乐:“你见过他?”
他点头:“高三毕业之后在家门口见过一次,他问我认不认识你,我说认识,他就问我知不知道谁在学校里欺负你,我就把我看见的都说了,他问我知不知道那些人在哪儿,我刚好知道,就带他去了。”
“所以是你告诉他的?那他打人的时候你也在场?”
陈乐眯着眼睛笑笑,点头说道:“嗯,我在,不过我只负责带路,我没动手,你哥打架很厉害,不需要我帮忙。”
然后用略带惋惜的神情说了句:“早知道那时候警察会来,应该先打苏志他们三个的,让他们逃过一次!”
她心里苦笑,想着:要是那次真有他们三个,她还真没什么把握能顺利把余天带出来!
陈乐看向林兰,说:“我妈妈说她现在已经不恨你了,我妈妈让我转告您,人总是要往前走的,您也放过自己吧!”
伞下,女人的肩膀颤动着,心口的那根针松动了些,一扯又流出了鲜血。
雨声淅沥,一滴雨珠顺着伞面滴落在余一肩头,记忆到这里戛然而止。
余一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窗外依旧是阴沉着的天空,记忆里雨滴变成薄薄的雪花,飘呀飘的坠进地上的泥水里,雪花染了污渍,再没有人愿意看它一眼。
屋里的狗在门口嘤嘤了两声,余一回头看去,它没过来,只是站在原地眼巴巴的望着余一,像是饿了。
这只狗叫豆子,是只流浪狗,上个月杨平安在家门口捡到的,看上去只有几个月大,黄黑色,余一不太认得狗的品种,就姑且统一认作小土狗吧!
余一起身去厨房拿出袋面包来,狗吃一半,她吃一半,又取了盒牛奶,她喝了两口,剩下的都归了豆子。
冰箱上有杨平安新贴上的便签纸,写了新的菜谱,余一打开冰箱,果然有新买回来的肉和菜。
杨平安似乎在用这种方式教会余一做饭,效果一般,余一努力后的成果总卡在好吃与难吃中间,有一种吃也行,不吃也行的徒劳感。
网上的人们总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但狗的记忆能持续多久?网上没说,但余一能感觉到,豆子能分清楚她和杨平安的差别。
豆子是杨平安捡回来的,它总是和杨平安更亲昵一点,会用头去蹭他的裤脚,抚摸它时会主动舔他的手。
可豆子从不主动靠近余一,一人一狗在不大的屋子里各自占据一个角落,分割出两个宇宙。豆子要是饿了就哼哼几声,然后用它黑亮眼睛可怜巴巴的盯着余一,等待余一发现它的存在,像个等着后妈喂奶的孩子。
余一打开与平安交流的日记本,那里有一句新写下来的话:“一一,我又见到余叔和林姨了,还有你哥,我们还一起在家里吃了饭,林姨看我的眼神和看向你时不一样,我觉得林姨好像认出我了。”
虽然只是猜测,可余一却不敢赌,她记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有了离开七黎的想法,可能是在杨平安的尸体被发现那天,也可能是她从精神病院离开之后,余一已经决定在毕业之后离开这里,她不知道自己能以这样的状态生活多久,她只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余一讨厌改变,也不想改变,即便自己已经是个疯子了。
当学校的芍药开花的时候,舒爽的天气就已经过去,余一就生在这样炎热的五月,她出生那天,姥姥家的院子里刚好长出第一棵芍药。
余一二十二岁的生日是在学校和面包店里度过的,下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手机收到很多祝福的消息,有家人,有朋友。
人的一生总在学习表达两个词,“对不起”和“我爱你”,在余一的记忆里,她和她的家人从来也没能好好的表达过这两句话。
生活还是一成不变,所有人都试图用沉默去掩盖那些不想提及的过去,可时间似乎又改变了些什么,那些曾经难以启齿的话,不知从什么时候也可以通过手机轻松的表达出来,比如:“对不起”和“我爱你”。
余一回家煮了碗方便面,就当做长寿面,这生日也就算过完了。
记得上一次庆祝生日还是在大一的时候,那时候她还住在宿舍里,宿舍是四人间,其他三个女孩一个是本地的,另外两个是北方的,她们三人参加了同一个话剧社团,因为临时通知要去外地表演,所以提前三天给余一过了生日。
可她们不知道,那天不是余一的生日,是杨平安的生日。
女孩们拉余一坐下,七手八脚的拆着蛋糕。
她们拍拍手掌,说:“生日快乐!蜡烛点一根吧,现在都点一根。”
“等一下!帮我再点一根吧!”余一拦住要点蜡烛的女孩,又插了一根蜡烛进去。
女孩笑了:“你不要一要二啊?这也没人过生日插两根的,这读起来二,看起来也挺二!”
余一也笑了,说了句:“二就二吧,总比孤孤单单的一个待在那里好。”
看着蛋糕上的两根蜡烛,余一又想起了杨平安总是“一一”“一一”的喊她,余一吹了口气,蜡烛一根灭了,一根闪了闪又继续燃烧着。
她在心里说:杨平安,生日快乐!
余一望着那根蜡烛,这才是她的名字。
有时,余一真的很讨厌自己的名字,仿佛从她一生下来就预示了后面的结局。
其实小的时候余一很喜欢过生日,因为到了这天爸爸会提着她喜欢的蛋糕回家,妈妈会做很多她喜欢的菜,她会在家人朋友的歌声下拥有向天神许愿的机会,只有在那一天,她才能感受到她也是被别人捧在手心里的,被人珍视着的。
可是后来余一就不喜欢过生日了,甚至可以说,她越来越害怕过生日了。
大概是因为平常的生活太苦了,苦着苦着就没感觉了,可唯独到了过生日的这一天就开始变得快乐,开始满怀期待,人一旦快乐就容易感受到痛苦,一旦有期待就会有期望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