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对有流产或复发性流产史妇女的遗传咨询
自然流产是指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 000 g即自然终止妊娠。复发性流产是指多次妊娠胎儿丢失,欧洲和美国大多采用2次为标准,我国采用3次为标准。不过,连续发生≥2次流产即应重视并予评估,因其再次出现流产的风险与3次者相近。
一、病因
1.胚胎因素
60%~70%的流产物能检测到染色体异常,以非整倍体最多,占所有异常的70%以上,16-三体、22-三体、45,X最为常见;其他异常还包括多倍体、大片段不平衡等。
2.母体因素
包括全身性疾病、生殖器异常、内分泌异常、强烈应激与不良习惯、免疫功能异常等。
3.父亲因素
包括精子质量及染色体异常等。
4.环境因素
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接触史等。
二、临床处理原则和遗传咨询路径
1.采集病史
详细询问不良孕产史发生的时间、次数,夫妇年龄,是否有其他不良妊娠经历,是否有相关家族史;了解女方月经情况,是否患糖尿病、多囊卵巢综合征、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症,是否有盆腔手术史;了解男方是否有少、弱精子症。
2.进行必要的检查
(1)首先进行流产物染色体检查,能辅助查找原因,并对评估下次妊娠预后产生帮助。
(2)下列情况需进行夫妇染色体检查:流产物染色体为13、14、15、21、22号染色体非整倍体;可能来自夫妇相互易位或倒位的染色体大片段不平衡,应对夫妇进行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如流产物为染色体微缺失/微重复异常,则应对夫妇进行外周血染色体微阵列(chromosomal microarray,CMA)检测。
(3)流产物染色体为非整倍体而夫妇染色体核型正常时,应考虑卵巢功能、甲状腺功能、胰岛素抵抗等检查。
(4)2次或2次以上流产且流产物染色体检查正常时,应进行抗磷脂抗体、抗狼疮抗体和凝血血栓相关检测,以排除自身免疫性疾病和血栓性疾病;进行超声或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检查以排除患者生殖道结构异常。
3.遗传风险评估
(1)流产胚胎或胎儿核型是新发的非整倍体时,下次妊娠成功的概率要高于整倍体流产,再次发生非整倍体流产的风险与女方年龄以及基础疾病相关。
(2)当夫妇中一方染色体异常时,再发风险因异常种类而异:①非同源罗伯逊易位携带者,再次妊娠胎儿染色体异常的理论概率为4/6,此概率因携带者性别而异。单体胚胎通常在临床可识别的妊娠前停止发育,因此不会导致明显的临床效应。21-三体胎儿大部分在3个月内流产,21-三体可存活至出生。②同源罗伯逊易位携带者,无法形成正常染色体胚胎。③相互易位携带者,再次妊娠时胎儿染色体异常的理论概率为16/18,此概率因参与易位的染色体及断裂点不同而不同,遗传咨询时应参考家系及经验数据,并结合文献,综合评估实际风险。④倒位携带者再次妊娠时胎儿染色体异常的理论概率为2/4,实际概率以及异常胚胎在宫内存活时间与倒位片段的位置、大小等因素相关:倒位片段越大,形成异常胚胎的概率越高,异常胚胎所携带的不平衡片段越小,越有可能存活至孕中晚期;反之,倒位片段越小,形成异常胚胎的概率越低,异常胚胎所携带的不平衡片段越大,致死性越强,多表现为不育和早期流产。
(3)若女方因NLRP7等基因变异导致复发性水泡状胎块,则无正常生育机会。
4.进一步处理
(1)妊娠方式选择。①期待和试孕:适用于年龄较轻、既往流产次数不超过3次的夫妇。②胚胎植入前遗传学检测(preimplantation genetic test,PGT):适用于既往流产次数≥3次,年龄较大,或合并继发不孕症等的夫妇。③供精或供卵:适用于因同源染色体罗伯逊易位而无法形成正常胚胎的夫妇;男方染色体异常,特别是合并少弱精子症时,可考虑供精;女方携带水泡状胎块相关基因时,需要供卵。
(2)当合并甲状腺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栓性疾病、生殖道结构或功能异常时,再次妊娠前需做全面评估,必要时需到专科进行治疗。
(3)无论是自然妊娠还是PGT妊娠,再次妊娠都推荐进行介入产前诊断,除非有穿刺禁忌证,否则不应行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