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尊女友重生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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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白骨如林鸟惊飞

很快便到了黑虎帮探索遗迹的日子。

清晨,萧岁蹑手蹑脚地起身,用清水简单洗了把脸,简单修习了一下铜炉式。

入冬虽寒,练完功后,萧岁却感觉体内有股火在烧。

萧岁渴望凭借努力和冒险,让自己和妹妹过上好日子。

简单拾掇了一下,萧雨瞳似乎还在梦乡,萧岁的脸上不由得浮现出宠溺的笑容,俯下身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哥哥出发了。

萧岁带上昨日库房配发的短剑。

剑已配妥,该出发了。

黑虎帮总舵之外的大道上,李孝之一身漆黑武服,背后是用金丝绣着的吊睛猛虎,这件衣服造价不菲,他平时并不舍得穿。

帮主在队伍前头和长老们交代着事务,莺儿则在队伍中央和萧岁絮絮叨叨。

“什么,牵马?”

“哼哼,你就偷着乐吧,这是小姐专门安排的,并不用你去和他们一道打头阵。”

说着,莺儿便把一匹黑马的缰绳递给萧岁。

黑马神俊,鬃毛油亮,斜睨着萧岁,不屑地打了个响鼻。

你礼貌吗?萧岁挑起眉头,卷起衣袖。

“这可是小姐的坐骑,小姐正在穿戴,马上便来。”

一人一马大眼对小眼,瞪的像铜铃,对视良久。

人流从两侧分开,火热的目光中隐约夹杂了些许惊叹声。

原来是李雨晴一袭紧身黑衣更显身段,柔顺的黑发被束发绑住,双眉入鬓,英姿飒爽。

许多普通帮众仅仅在上次大会的时候匆匆一瞥,如今大小姐当面,都不自觉暗暗吞咽口水。

“这般人物,要是能一亲芳泽,那真是做鬼也风流啊。”

“不知道到最后会是哪家公子抱得美人归。”

李雨晴面含微笑,向着身侧的帮众微微颔首,然后走到萧岁跟前,伸手搭在其肩膀上,翻身上马,干净利落。

“果然是绝代人物,人美心善啊!”

“你看见没?大小姐刚刚对我笑了?真不是我的错觉!”有人痴痴一笑,却换得身旁人白眼,正巧被满脸严肃的长老点到名字,讪讪回神。

仿照前中后三军,几大长老各领一支人马。

“斥候、前卫、中卫、后勤都已经集结完毕!”几位堂主长老抱拳禀告。

人马到齐,帮主李孝之清点完毕,开始了最后的战前动员。

“诸位,此次探索非同小可,可以说每个人的职责都关乎到大家的性命,我丑话说在前面,临战脱逃,自乱阵脚,出卖兄弟者,杀无赦!戮力同心,统一指挥者,共富贵!”

“要是大家发现遗迹造物,论功行赏,绝不偏私!谁先得,谁所有,要是胆敢争抢,别怪我李某人不客气!”

“参与探索,本身就是大功一件!等大家凯旋而归,人人皆有赏赐!”

李孝之横刀在胸前,每一个字都像一根钉子一般吐出。

“帮主,咱们此行上下三百多号人,别说什劳子遗迹,就是绿林山寨,咱们也给他踏平喽!”

“是啊是啊,帮主对咱们这些泼皮无赖都有大恩,就是上刀山下油锅也去的。”

位于前卫组最先的一位满脸络腮胡的彪形大汉大笑道,又引得不少帮众附和。

士气高涨,李孝之满意地点点头。

“其余话就不多说了,出发!”

“出发!”

一行人浩浩荡荡从主街经过,前往东北角的荒原。所过之处商户紧闭,停市一天让出道路给黑虎帮通行。

兜兜转转走了一个时辰,终于走出了贫民窟的边界。大部队里面,萧岁手持缰绳,牵着马,看着四周的景物变得怪异而荒芜。

尽管之前有所耳闻,但这还是萧岁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踏出流民聚集地,所以忍不住四处打量。

脚下的泥土由浅黄色慢慢变成深褐色,触感也变得奇怪,好似一脚下去能够爆浆一般。

按理说颜色越深一些的土壤肥力相对更足一些,但是奇怪的是,周遭的植被却越来越稀疏。

即使入冬,也多多少少会有些常绿植物,可是在这荒原之上,就连一株也找不到了。

这片荒原之上最多的一种植物,称为“白骨树”,生叶、开花、结果只在夏季,其余三季整棵树通体白色,枝干笔直如同一杆杆刺向天空的骨枪。

白骨树只在少部分荒原生长,坊间传说其专门生长在古战场,一具具倒下的尸骨冤魂不散,冥土娘娘滴下一滴眼泪,于是这些尸骨便长成这一颗颗白骨树。

“嘎!嘎!嘎!”

本来栖在树上的寒绝鸟听到马蹄声,纷纷振翅而起,盘旋在队伍的头上,叫声嘶哑而仓皇。一些迷信的帮众往自己的脚后跟吐了口唾沫,暗骂晦气。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林鸟惊飞。”萧岁喃喃,不自觉的化用了前世听闻的一句诗。

难怪流民宁愿寓居在碎玉城下,也不愿意前往荒原。

“你还会作诗?”李雨晴有些诧异,她也不是个没读过书的。这句诗甚至比起自己在内城士子所作还要有韵味。

萧岁愣了一下,随即厚着脸皮承认了。

李雨晴暗暗品咂着这两句诗,心中产生出一丝异样的想法。她本以为萧岁只是一个脸蛋好看的底层少年郎,出身贫寒吃尽艰苦拉扯着幼妹长大,值得钦佩,但是这样坚韧的少年郎在贫民窟中也并不罕见。

但这文采......让她心中微微一动,似乎自己将来可以把他一起带进内城,甚至......带进道院?

李雨晴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她的道院名额是花费了无数代价换来的,每一个随行之人都是她将来一笔不小的资源,怎么会有这种突然的冲动?

她微斜凤目,拿余光觑着萧岁。

剑眉星目,眼神沉静,神采自若,虽然身板有些单薄,但也算符合所作诗词的风采。假如他生在碎玉城内城的大户人家的话,想必能引得不少姑娘青睐吧?要是烂在贫民窟,就不免有些可惜了。

随着队伍的深入,景色发生了些许的变化距离目的地只有十里不到。

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李雨晴突然被一声声狼嚎惊醒。

旷野的风突然多了些腐朽的气息。

无数道饥饿的绿光盯上了队伍,一群苍狼在原野上飞驰。

“戒备!”

李孝之一马当先,指挥着最精锐的前卫组摆好阵势。

“等等!”

平时这种程度的狼群并不用李孝之亲自出手,而他此刻却眯起了眼睛,手掌按在刀柄上一刻不敢怠慢。

目力极好的他已经看见,那群狼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

烂肉甚至包裹不住狼的骨架,而它们似乎像是感觉不到一般,任由烂肉耷拉在身上悠悠荡荡。

“这是什么鬼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