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家之要
题解
宋诩,字久夫,生卒不详,明弘治间华亭(今上海)人。有《宋氏养生部》《宋氏文房谱》等书行世。本文出自《宋氏家规部》卷一。
○立心(存养、省察、向善、去恶)
静而知所以存养之,则不见不闻之间,亦有所戒惧,而本心常存也。动而知所以省察之,则至隐至微之事必谨其独,而心常不失也。人之一心,事至物来,不能无善无恶。善则当向而决于为,恶则当去而决于不为。
○立身(遵前人之法,践古人之迹,穷不失义,达不离道)
圣贤教乎人者,必有成法,行于身者,必有善迹,待人而行之尔,不可由己意而无知妄作也。若《大学》《小学》一书,其前人已立之法、古人已行之迹,昭然明著,而所以立身者,舍是无以用其力矣。《诗》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其此之谓乎?人之出处,穷与达而已矣。穷而即没其善,达而不顾其行,皆君子不取也。士君子立身,岂以穷达而即异其志行哉?吾性分之内,于此皆无所加损者,义与道一也。穷而不失其义,达而不离其道,以成君子之名,不亦善耶?
○奉亲(必诚必敬,乐其心,养其志)
《易》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事之必尽其诚,爱之必加以敬。”人之奉亲而不失乎诚敬,斯可以言孝矣。虽鲜衣美食,不能体其心之所思,逐其心之所乐,乌在其有诚敬乎?
○奉先(思慕,慎终追远)
生而存者,人不敢易,死而亡者,人或可忽。慎终而丧尽其礼,追远而祭尽其诚,则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而后尽思慕之道矣。
○君臣(忠荩)
在官使则思其待之之礼,在家庭则思其食之之恩,而凡可以致其身者,皆得为而为矣。为人臣知有进退而各尽其职,即忠荩之所在也,何往而非其义哉!惟瘰旷赃赇是务,岂为忠荩邪?
○长幼(爱敬)
长之爱幼,幼之敬长,两尽其道,则父母斯无不顺也。人多疑忌其兄弟者,即以父母所遗财利皆不得共而有也。若能轻此而一重于爱敬,何有阋墙紾臂之事乎?
○夫妇(用纲正位)
夫妇之道有纲焉,嫡妾之分有位焉。夫唱而妇随,妻正而妾偏。夫为妻纲,斯琴瑟必终和矣,嫡不失位,斯黄绿不倒置矣。
○子孙(严正教养)
不教者,父兄之过,不学者,子孙之过。师友不严,则子孙或流于怠惰,父兄不正,则子孙或至于效尤。内有贤父兄,外有严师友,而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此真教养子孙之要道也。
○师徒(恩义)
师之教我,比君父,而事之如一。师弟子间,亦有恩义兼尽者。又曾有函丈一日之亲,皆有功于教我者也。尊敬之礼,安得不尽?然为师而受人之重托,不能呻其佔毕、蛾子时术之,以骄惰人之子弟;为弟子不知师之先知先觉,能尊崇其道,至于背师而他学,此非善弟子也。蜀犬吠雪,是谁之过?斯皆何恩义之有?
○朋友(义信)
同门为朋,合志为友。惟以义处而以信结为深交者,斯其成五伦之不足也。不能忠告善道,亦何交之有?能知有益有损,则便辟善柔便佞之徒远,而直谅多闻之士至矣。
○尊卑(和谨)
人之尊卑,自有定分。为尊者不可以尊而陵下,为卑者不可以卑而犯上,和以化下而居尊,谨以奉上而处卑,上下之间,怡然理顺,岂有乖戾之风乎?
○宗族(恩情)
范文正公为宗族告诸子曰:自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故无亲疏也,故有义田之制。可谓得尽恩情矣。人有慈悲之心,更饭僧供佛以为因果,孰若俾吾祖宗之子孙得沾吾一惠乎?世人昧此,可谓舍近而图远也。惜哉!
○亲戚(远近)
古人谓婚姻为兄弟。《尔雅》云:“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夫亲戚者,皆吾婚姻之所推也,远而有吾高曾祖母伯叔母之族,近而有吾及兄弟子孙辈。妻党之家又广而有姑姊妹女子子娣姒之。举以兄弟之情推而及之,则过人远矣。
○故旧(亲疏)
吾见今人不知祖宗所交之人,或尝以道义相处,或尝以恩意相济,有亲有疏,而一旦视之,如不相识。吾欲视亲疏,以吾祖宗之心推之,则所及甚为广大也。
○童仆(庄慈)
仆隶下人,不知礼义为美,惟以狎昵为私。故孔子曰:“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朱子曰:“必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圣贤之言,说尽人情矣。能体此而待僮仆,枝柱抵捂之事,则何敢有所为?
○邻里(睦助)
居于乡有乡里也,居于党有党邻也。生于斯,长于斯,皆乡党之所知所见。况子子孙孙与之相处而不可离,尊者与吾父兄同行,卑者与吾子孙同行,不能以睦,其仇隙也易生,不能以助,于情义也有吝。知此而处之,居乡党乎何尤?
○明谱系
吾作《家谱》一书,上而追至于始祖,下而推及于无穷,立心之本,亲亲之仁,由此一端。能即此而不忘所自,一家之间,可以触类而长之也。
○谨礼仪
吾作六书,皆吾平日所行、备一家之不可无者。惟礼仪所以收敛人心者在是,所以品节天理者在是,乃立身之要道、成家之首务。故于此复惓惓而申明之。盖以此身既立,而家不正,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