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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管理处及其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计划
在恽震的主持下,中央电工器材厂力求推行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总管理处统一财权,采购、供应、销售等业务活动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人才培养、技工培训计划井然有序。总管理处聘郑宗光为秘书室主任,姒南笙为业务室主任,王镇中为会计室主任,顾谷同为技术室主任兼电工三厂副厂长,朱璆为运输处主任。业务人才有陆鸣嘉、陶寿康、姒南笙、沈家桢、荣志惠、俞恩瀛、许声潮、童宝琪、方纪难、陈之颉、钱瀚声、魏重庆、沈嘉英、殷关元、程欲明、杨沁尘等。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央电工器材厂确定总管理处移至南京,张承祜任协理兼代总经理,呈资源委员会加派徐均立(电讯专家)为协理兼秘书处主任,王镇中为财务处主任,周杰铭为会计处主任,顾谷同为技术处主任,陆鸣嘉为购运处主任,俞恩瀛为业务处主任。业务处直辖各地区营业处。
各地区各厂调整布局:昆明一厂和四厂合并为昆明制造厂,孙瑞珩任厂长,兼管电缆电机。昆明三厂奉令改为中央有线电厂,移至南京,黄修青厂长改任总经理。电工一厂设备分一部分到上海,派沈良骅为上海制造厂厂长。在南京设电照厂,以制造日光灯管为主,吴祖垲任代理厂长。电子管厂设备尚待另购,以单宗肃为筹备处主任。派朱仁堪为湘潭下摄司电机新厂工程处主任,后林津任厂长。汉口定为电池生产中心,贵阳设备运至汉口,潘福莹、魏彦章任正、副厂长。呈准派王宗素为天津制造厂厂长、张朝汉为副厂长兼营业处主任。派汤明奇为沈阳制造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