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便商”抑或“害商”
——从中介贸易纠纷看乾隆至道光时期重庆的官立牙行
如何评价中国历史上的经济制度,乃是学术界长期聚讼不已的话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因深受“西方中心论”的影响,人们普遍对这一问题持低迷、悲观的论调。[1]如邱澎生指出,“在许多人心目中,明清中国即是一个在经济与法律上没有重要变化的‘传统社会’”。[2]近年来,随着中外学界对“西方中心论”的全面反思,越来越多的研究揭示出中国传统时代的经济制度并非停滞低效、故步自封。尤其是明清时期,许多有意义的变迁在悄然进行。然而,要真正超越旧有的学术范式,建立准确、公允的历史认知,还需对更多课题进行细致、深入的实证研究。
本章的研究对象是乾隆至道光时期重庆的“官牙制”。“官牙”乃是由政府授权开设的牙行。自中唐“市制”解体之后,官牙除充当贸易中介之外,更成为协助各级官府进行市场管理的重要媒介。[3]透过这种制度,最易感知各级官府对商业的态度及现实作为,也有助于评估特定历史条件下商业的外部环境。但是,现有的研究对于清代“官牙制”的看法却存在明显的分歧。[4]
20世纪50~80年代的研究,对官牙的总体评价是负面的。刘重日、左云鹏、吴奇衍、曼素恩(Susan Mann)等学者均认为,清代创设的官立牙行体系,主要是为了替官府监管市场或征收商税,对商品贸易本身反而造成诸多危害。[5]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研究者开始承认牙人、牙行利弊兼有的属性,樊树志和陈忠平的研究即很有代表性。[6]而比较晚近的研究,更倾向于强调官牙制渐趋合理的制度结构及其改善商业运作制度环境的意义。邱澎生提出,官牙制的实施表明,“政府对市场的法律规范已由经常性的‘干预’市场,逐渐转变为选择性的‘管制’市场”,也有助于“保持‘两平交易’的市场秩序”。[7]胡铁球也认为:“‘官牙制’的推行实际上暗含着对官营贸易体系架构效果的否定,……揭开了商业大规模民营化的序幕。”[8]
上述争论与破除“西方中心论”背景之下,对中国传统时代经济制度重新评价的趋势不谋而合。争论的焦点,大致可以概括为“害商”与“便商”之争(虽然各位论者的观点并非如此绝对)。但是上述研究成果大多是对清代官牙制提出一个总括性的结论,这不免使人疑惑。因为“清代中国”并非一个同质的研究单位,同样的制度面对不同的地域、人群和历史时段必定显现出不同的效果。为了检验既有的认识,弥合研究者之间的分歧,今后的研究或许可以更多地以区域为单位,在一个具体而相对微观的历史进程中观察官牙制多元的面貌及其与经济、社会之间的复杂互动。
因此,本章的研究将限于乾隆至道光时期的重庆。这一时期,重庆正崛起为长江上游最重要的流通枢纽,官牙制对其商业发展和社会生活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此外,在清代《巴县档案》中,大量商业讼案都将官立牙行牵涉其中,为研究官牙制的运行实态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素材。下文将对当时重庆市场上最常见的三类中介贸易纠纷进行考察,旨在回答一个核心问题:官牙制的意义究竟是“便商”还是“害商”,抑或是其他更加复杂的评判?这既是理解当时重庆市场的关键,也是对前辈学者相关讨论的反思与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