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旅安否:清代重庆的商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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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清代重庆的工商业移民

陈孔立对“移民社会”的概念做了如下界定:所谓“移民社会”,指的是那些以外来移民为主要成分的社会,它是一个过渡形态的社会,逐渐从移民社会转化为定居社会。此外,陈氏还提出了识别移民社会的三条标准:第一,以外来移民为主体,而不是以当地世居住民为主体;第二,移民自己组成一个社会,与当地世居住民有联系但不混同;第三,经过若干年代,移民的后裔取代移民成为社会的主体,该社会就逐渐变为定居社会。[135]

以此标准衡量,清代的重庆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移民社会。在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大多将清代重庆的移民社会放在整个清代四川的移民社会中进行考察。但是,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长江上游最重要的工商业城市,重庆的移民构成、迁徙方式和组织方式显然与四川省其他地区有所不同。所以,本书主要依据目前在研究重庆移民史时很少利用的《巴县档案》,从工商业者的流动规模和内部构成两个方面,来探讨清代重庆移民社会的基本样貌。

(一)以往学者对清代工商业移民的研究

蓝勇等学者对清代四川人口的研究指出,在明末清初的战争中,重庆及其周边各县是全川人口损耗最严重的地区,世居居民的残存也最少,仅占册载人口数的5%左右。[136]但是在清朝前期的一百多年内,重庆人口恢复却非常迅速。据康熙《四川总志》记载,当时重庆城内仅有数百户人家。[137]到嘉庆十七年(1812),巴县的册载人口总数已达到218779人,在全川155个厅州县和边防卫所之中高居第18位。[138]

在这些新增加的人口中,工商业者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根据许檀的估算,嘉庆十八年(1813),重庆的金紫、灵璧二坊的居民中,从事工商业的比重为78.3%;乾隆三十八年(1773),定远厢的居民中,从事工商业的比重更是高达94.3%。[139]除了坐贾之外,当时的重庆城还吸引了大量的行商。据乾隆《巴县志》记载,当时的重庆已是“三江总汇,水陆冲衢,商贾云屯,百货萃聚”,[140]“吴楚闽粤滇黔秦豫之贸迁来者,九门舟集如蚁”。[141]道光元年(1821)巴县县衙的一则告示中也提到:“渝城系三江总汇,上通云南贵州,下通湖广陕西,每日经过客商络绎不绝。”[142]另外,受雇于客货船只的纤夫和水手,是当时重庆流动人口的又一个重要来源。在当时长江及其各支流航道上,“上下数千里贫民无业者充募水手,大艘四五十人,小亦不下二三十人”。[143]而据嘉庆时人严如煜计算:“重庆所至上水船每日以十船为率,是水手来七八百人;所开下水船每日亦以十船为率,是水手去三四百人。以十日总计,河岸之逗留不能行者常三四千人,月计万余。”[144]

由此可见,在清代的重庆,兴盛之中的城市工商业造就了一个数量庞大、流动频繁的外来工商业者群体。笔者在本书附录A中罗列了目前所收集的《巴县档案》中与外来工商业者有关的案卷,希望借助这些资料更加详尽地考察这一群体在不同时期的流动规模和内部构成。

(二)清代重庆外来工商业者的流动规模

我们可以通过表1-5对附录A中不同类型的案卷数量进行统计,从而比较重庆外来工商业者在各个时期的流动规模。

表1-5 乾隆至宣统时期《巴县档案》中与外来工商业者相关案卷数量统计

从表1-5可以看出,以案卷的总数论,嘉庆和道光时期占了绝对多数,约为全部案卷数的68%。所以我们有理由推断,嘉庆和道光时期是外来工商业者在重庆活动的一个高峰期。

乾隆时期的案卷数共有6个,这可能是因为年代越早的案卷散佚和损毁越多。[145]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至乾隆六十年(1795)的39年,能够查找到的案卷远远少于嘉庆时期(25年)和道光时期(30年),说明乾隆时期重庆外来工商业者的数量和商业活动应该少于嘉庆和道光时期。另外,从涉案工商业者的经营方式来看,乾隆时期的6个案例除1例情况不详之外,其余5例都是个体行商或个体铺户。而在嘉庆时期的案卷中则可以看到形成行帮的外来工商业者,尤其是编号为“嘉20”、“嘉21”和“嘉25”的3个案卷,都涉及湖南茶陵籍的脚夫。从案卷的内容来看,其组织已经有相当的规模。而在道光时期的案卷中,有组织的外来工商业者出现得更加频繁,而且此类组织也已扩大到脚夫帮、船帮、靛帮、锡帮、广扣帮等。这也可以说明从乾隆时期到道光时期,外来工商业者在重庆的数量和商业活动都有日益增加的趋势。

从表1-5来看,咸丰和同治时期《巴县档案》中与外来工商业者相关的案卷非常少,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经过乾隆至道光一百多年的发展,相当一部分外来工商业者已经本地化。在乾隆至道光时期的案卷中,许多当事人明确强调自己原来的籍贯,并清楚地交代其祖先或其本人来重庆谋生的具体时间。[146]但是在咸丰和同治时期的案卷中,这种情况就明显减少。另一个原因是笔者所收集的资料在各个时期存在不平衡。在目前可供查阅的巴县档案中,除四川省档案馆开放利用的部分之外,乾隆至道光时期的案卷还可以通过《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和《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下册)获取,光绪和宣统时期的案卷四川大学也有收藏。这就使得笔者所收集的咸丰、同治二朝的资料,在数量和内容的涵盖面上均不及其他五朝。所以,我们不能仅因为案卷数量有限,就得出咸丰、同治时期进入重庆的外来工商业者大幅度减少的结论。

从目前可以利用的有关这个时期的4个案卷来看,其中所涉及的外来工商业者都是有组织的船户和码头脚夫。尤其是案卷“咸2”中记载,咸丰九年(1859)九月,酉阳州兵丁在陆路截获形迹可疑的湖南茶陵州旅客共60人。在有口供的35人之中,有34人都是从茶陵原籍赴重庆各铺行谋生的,并且其中有20人明确供认,他们的父亲、兄弟、叔伯、姻亲、乡邻等已经在重庆充当码头脚夫或从事棉花、牛胶、烟草、食糖、干菜等各种贸易。根据这个案卷可以推测,在当时的重庆城内,应该活跃着一个湖南茶陵籍工商业者群体,其不仅数量可观,而且不断有新成员加入。由此可见,尽管咸丰、同治时期重庆的一部分外来工商业者有本地化的倾向,但这个群体仍然不断有新鲜血液注入,只是限于目前的资料,我们还很难确切地描述这种流动的规模。

表1-5显示,光绪和宣统时期的案卷共有16个,[147]在数量上明显多于乾隆时期和咸同时期。但是由于光宣时期保留下来的案卷较其他时期更丰富,因此不能贸然判断这一时期重庆的外来工商业者有增多的趋势,必须结合这些外来工商业者的经营方式来进行印证。在这16个案件之中,有12个涉及行帮组织。与前几个时期案卷中的行帮组织相比,这一时期涉案行帮的经营门类更加多样化,包括船帮、脚夫帮、白花帮、药材帮、药栈帮、丝绦杂货帮、绸帮、锡帮、糖帮,以及由绵州、三台、射洪等八邑商人组成的“八帮”。另外从这些案卷中可以看出,这些行帮大多已经形成大规模的组织,并从事着大额的贸易。如案卷“光11”中,由成都商人组成的丝绦杂货帮“不下数百家”;案卷“光2”中,全义药行倒塌,亏欠外地药帮货款“一万五千余金”;案卷“光12”中,由绵州等地商人组成的“八帮”,“在治城各贸棉纱、药材、匹头、水丝等号”,“相国寺厘金畅旺,皆由住渝八帮各货行销所致”。由此可以推测,在光绪和宣统时期,重庆的外来工商业者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在经营活动方面,都有进一步扩大的迹象。

以往对清代四川移民史的研究认为,清初外省移民大规模入川的浪潮到雍正五年(1727)便基本结束了,移民社会开始了“本地化”的发展进程。[148]但是从档案资料所提供的证据来看,在川东的新兴工商业城市——重庆,外来工商业者的大规模流入始终未曾停止。根据本书的不完全统计,这种流动在乾隆年间尚处于发轫期,及至嘉庆、道光年间形成了一个高峰,咸丰、同治年间势头有所放缓,但似乎仍保持着相当的数量和活性,而到了光绪和宣统时期,外来工商业者群体的数量和活动又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

(三)清代重庆外来工商业者的内部构成

这一部分将继续以附录A所收录的80个案卷为基础,对乾隆至宣统时期重庆外来工商业者的籍贯进行统计(见表1-6),进而分析这一群体的内部构成。

表1-6 乾隆至宣统时期重庆外来工商业者籍贯统计

从表1-6可以看出,除山西外,清代重庆官民所惯称的“八省”在这些案卷中都得到了体现,所以我们不妨将这个群体称为“七省”工商业者。[149]从案卷的数量上看,乾隆时期,有关“七省”工商业者的案卷仅有2个。当然,这可能是因为当时重庆“七省”工商业者的数量和活动还比较有限,也可能是因为资料的损毁和散佚,我们只能接触到零碎片面的线索。

但是到了嘉庆和道光时期,关于“七省”工商业者的案卷则明显增多。在嘉庆时期达到25例,占该时期案卷总数的74%;在道光时期达到16例,占该时期案卷总数的59%。这说明在这两个时期,“七省”工商业者在重庆商界已经显现出明显的优势。

咸丰和同治时期由于资料不完整,因此很难从表中的数据看出重庆“七省”工商业者活动的详细情况。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在只有4个案卷的情况下,关于湖广籍工商业者的案卷就占了2个(案卷“咸2”“咸3”)。尤其是在案卷“咸2”之中,涉及一个相当庞大的湖南茶陵籍工商业者群体(具体情况在上文中已经提及)。这说明在咸丰和同治时期,“七省”工商业者在重庆的活动可能仍是相当活跃的。

然而到了光宣时期,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与“七省”工商业者相关的案例只有6个,而且仅集中在湖广和陕西两个地区。与此同时,涉及大河沿线和小河沿线地区的案例则占了更大的比重。更值得强调的是,在乾隆至同治时期,也有一些涉及大河、小河沿线地区的案例。从这些案卷中可以看出,来自这两个地区的工商业者主要是船户(如案卷“嘉8”“道23”“咸1”“同1”)和蓝靛贩运商(如案卷“嘉3”“嘉18”“嘉19”“道4”“道9”“道14”)。而在光宣时期,大小河沿线客商的经营范围和影响力则明显扩大。如案卷“光12”反映出,小河沿线客商组成的“八帮”,“在治城各贸棉纱、药材、匹头、水丝等号”,“相国寺厘金畅旺,皆由住渝八帮各货行销所致”。又如案卷“光1”中,大河沿线嘉定、叙府、泸州等地客商组成的白花帮,在光绪五年与朝天门、千厮门码头脚夫帮的纠纷中,最终成功地迫使历来蛮横剽悍的脚夫帮认错妥协。[150]由此可见,光宣时期,“七省”工商业者在重庆的活动有衰退的迹象,而来自大小河沿线的工商业者群体则显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

总而言之,清代重庆的外来工商业者除来自当时人们所惯称的“八省”之外,还来自贵州、大河、小河、下河等多个地区。从上文对湖广等七省工商业者籍贯的考察来看,乾隆时期,这一群体在重庆商界已经崭露头角,但其数量和活动似乎还比较有限;嘉庆和道光时期,其商业活动越来越活跃,与来自其他地区的工商业者群体相比,已经显现出明显的优势;咸丰和同治时期的情况并不清晰,但其活动可能仍是非常引人瞩目的;光宣时期,这一群体的活动有衰退的迹象,大河、小河沿线的工商业者群体的经营范围和影响力则有日渐扩大的趋势。

本节对清代重庆的工商业移民进行考察,希望说明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工商业的发展带来人口聚集,使得清代重庆的城市人口增长与当时川省的其他地区迥然有别。以往的移民史研究习惯于将清代重庆的人口变动归于“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浪潮,但本书希望能够证明:清代重庆的外来移民在数量、内部构成、迁徙时间、变动趋势等诸多方面,都与“湖广填四川”有着显著的差异。

其二,《巴县档案》为研究清代重庆商业提供了许多细致入微的资料,若能全面地对其进行整理和研究,将极大地丰富和修正我们对于清代长江上游商业发展的认识。由于研究条件所限,本书只是依据笔者目前所掌握的非常有限的《巴县档案》资料做了一个非常细浅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自然是相当不精确的。今后若能依托研究团队,在大样本的基础上进行精细的计量研究,当能得出更加可信的结论。

本章从行政、市场和社会生活三个方面对清代重庆进行了考察,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在这一历史时期内,重庆在行政治理上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商业贸易上面对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双重挑战,在社会构成上处处体现移民社会的特征。清代重庆的商业运作即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铺开。这些特征如何影响到这个市场的商品结构、商业组织和官商关系?如何塑造着清代重庆的商业制度?这正是本书后面的章节致力于解答的问题。


[1] 民国《巴县志》附《文征·下篇·诗》,第22页。

[2] 乾隆《巴县志》卷1《疆域志·形胜》,第9页。

[3] 乾隆《巴县志》卷2《建置·城池》,第1页。

[4] 苟德仪:《清代川东道的辖区与职能演变——兼论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性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3期。

[5] 王纲编《大清历朝实录四川史料》上卷,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1,第1139页,转引自苟德仪《清代川东道的辖区与职能演变——兼论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性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3期。

[6] 周询记载:“光绪十七年,开海关后,道员监督海关税务,故又称渝海关道。”参见周询《蜀海丛谈》,巴蜀书社,1986,第60页。

[7] 当时重庆府所领州县分别为:合州、忠州、涪州、巴县、江津县、璧山县、永川县、荣昌县、大足县、安居县、綦江县、南川县、长寿县、黔江县、铜梁县、定远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彭水县。参见民国《巴县志》卷1《疆域上·沿革》,第39页a。

[8] 当时重庆府所领厅州县分别为:江北厅、合州、涪州、巴县、江津县、璧山县、永川县、荣昌县、大足县、綦江县、南川县、长寿县、铜梁县、定远县。参见民国《巴县志》卷1《疆域上·沿革》,第40页b。

[9] 清代虽设置了府、州、县三级行政区划,但在各级行政区划中,还要划分更加细致的等级。具体的办法是,使用“冲、繁、疲、难”四项标准衡量府州县的行政事务。“冲”指地理位置重要;“繁”指经济事务繁多,人口密,赋役重;“疲”指民情疲玩,税粮滞纳过多;“难”指民风强悍,犯罪事件多。府州县行政事务所占的字数越多,其等第越高,反之,等第则越低。冲、繁、疲、难四字俱全的府州县称为“最要缺”或“要缺”,一字或无字的府州县称为“简缺”,具备三字(冲、繁、难;冲、疲、难;繁、疲、难)为“要缺”,具备两字(冲、繁;繁、难;繁、疲;疲、难;冲、难;冲、疲)为“要缺”或“中缺”。参见周询《蜀海丛谈》,第117~118页;赵秀玲《论清代知府制度》,《清史研究》1993年第2期;史玉华《清代州县财政与基层社会》,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师范大学,2005,第14页。

[10] 保留在重庆府的14个厅州县都位于川东盆地中心的平行岭谷区,地势相对平坦,物产富庶;而析出的5个州县则全部位于川东盆地边缘的山地区,这一地区群山环绕、土地瘠薄,交通条件和农工商业的发展条件都较盆地中心地区相差甚远。

[11] 周询:《蜀海丛谈》,第83页。

[12] 需要说明的是,《巴县志》中的传记只记述政绩比较突出的巴县知县,而对于这些官员,也只记述他们在巴县任上最主要的作为。虽然不能完全地反映清代巴县知县的职责和工作,但有助于我们了解在不同的时期担任巴县知县的官员们面临的最主要任务是什么,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巴县县衙在不同时期行政事务的变化及其在国家行政体系中地位的变化。

[13] 邱捷对晚清广东的地方公局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将晚清广东的“公局”定义为“士绅在乡村地区的公同办事机构”。咸丰以后出现在重庆的以“局”命名的官督绅办机构,虽然并不是设置在乡村地区,但是在接受官府委任或监督,士绅分享行政权力、公同办事方面,与晚清广东的公局是非常相似的。所以,这些机构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局”。参见邱捷《晚清广东的“公局”——士绅控制乡村基层社会的权力机构》,《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14] 由于地方公局大多是因事而设,因此在咸丰之后的巴县,先后出现的公局很多,如平滩局、积谷局、捐输局、斗息局等。但是这些公局可能在任务完成后即撤销,在《巴县档案》和巴县地方志中都没有详细的记载,所以本书也从略,只是挑选几个存在时间较长,对地方事务影响较大的公局予以叙述。

[15] 周询:《蜀海丛谈》,第159页。

[16] 咸丰五年,八省首事关允中等上呈巴县县衙的禀状中提到:“去岁黔省贼匪扰乱,职奉札委县城隍庙设夫马局。”参见《八省首事关允中等具禀各坊保正曾洪兴等亏空夫马厘金钱文案》(咸丰五年六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18-00905。

[17] 《八省首事关允中等具禀各坊保正曾洪兴等亏空夫马厘金钱文案》(咸丰五年六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18-00905。

[18] 周询:《蜀海丛谈》,第159页。

[19] 民国《巴县志》卷4《赋役下·征榷》,第1页a。

[20] 民国《巴县志》卷15《军警·警察》,第17页a、第18页b。

[21] 民国《巴县志》卷17《自治·保甲团练》,第19页b。

[22] 《渝城廿三坊绅士商民等禀请饬保甲局清算历年来抽厘劝捐银两收支帐目以免缠讼一案》(咸丰十一年九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18-00147。

[23] 民国《巴县志》卷17《自治·三费局》,第9页a。

[24] 周询:《蜀海丛谈》,第161页。

[25] 民国《巴县志》卷17《自治·三费局》,第10页a。

[26] Bradly W.Reed,“Gentry Activism in Nineteenth-Century Sichuan:The Three-Fees Bureau,” Late Imperial China,Vol.20,No.2,1999,p.123.

[27] 民国《巴县志》卷13《商业》,第1页a。

[28] 《四川官报》光绪三十一年正月下旬。

[29] 这一上谕因出洋考察五大臣被炸事件而下发,宣布成立全国警政的最高管理机构——巡警部,其中提到:“巡警关系紧要,迭经谕令京师及各省一体举办,自应专设衙门,俾资统承,着即设立巡警部,其各省巡警,并着该部督饬办理。”转引自民国《巴县志》卷15《军警·警察》,第16页a。

[30] 民国《巴县志》卷15《军警·警察》,第16页。

[31] 刘福森:《劝学所探析》,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08,第10页。

[32] 《巴县城乡学堂分类简表》,《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6-06391。

[33] 周询:《蜀海丛谈》,第10页。

[34] 赖骏楠:《清末四川财政的“集权”与“分权”之争:以经征局设立及其争议为切入点》,《学术月刊》2019年第8期。

[35] 王雪梅:《清末四川的劝业活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

[36] 敖天颖:《清季劝业道及劝业员初探》,硕士学位论文,四川大学,2004,第68~72页。

[37] 民国《巴县志》卷17《自治·县议参会》,第1页a。

[38] 民国《巴县志》卷17《自治·城镇乡会》,第2页a、b。

[39] 民国《巴县志》卷17《自治》,第1页b。

[40] 林成西:《清代乾嘉之际四川商业重心的东移》,《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龙登高:《中国历史上区域市场的形成及发展——长江上游区域市场的个案研究》,《思想战线》1997年第6期;许檀:《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的重庆商业》,《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郑维宽:《论清代重庆在川东经济中心地位的形成》,《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3期。

[41] 周琳:《重庆开埠前川东地区的商品市场》,《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42] 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第207页。

[43] 邓亦兵:《清代前期内陆粮食运输量及变化趋势——关于清代粮食运输研究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44] 王业键、黄国枢:《十八世纪中国粮食供需的考察》,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史论文集》,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89,第279页。

[45] 谢放:《清前期四川粮食产量及外运量的估计问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

[46] 王纲:《清代四川史》,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1,第575~577页。

[47] “官买官运”即粮食的调拨、购买、转运、发放等程序,完全由四川地方官府或川粮输入地的官府组织进行;“官买商运”即由四川产粮州县准备好米谷,由商贩向官方购买,运往缺粮地区发售。

[48] 《清实录》乾隆二年五月辛亥条载:“但米谷为民食所资,与他货不同。请嗣后旧征米税船料各关,除丰登年岁照例征收外,倘偶遇水旱地方,其附近省分各关口,令该督抚将被灾情形具奏,请旨宽免。凡米谷船一到,即便放行。”参见《清实录》第9册,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764页。

[49] 乾隆《巴县志》卷3《赋役志·积贮》,第38页a、b。

[50] 邓亦兵:《清代前期内陆粮食运输量及变化趋势——关于清代粮食运输研究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51] 如道光三年(1823),开设杂粮牙行的商人陈廷尊在诉状中写道:“蚁祖陈怀远自乾隆年间领帖开设杂粮行生理五十四年,蚁祖在前县陈主存有案据可查,各认差务,所有上下两河麻麦葫菀等项,归协盛公行代客出售。其稗粮苞谷黄豆归蚁代客买卖,素无紊乱。”这说明在清代的重庆市场上,除稻米之外,几乎所有的粮食都属于杂粮行的经营范围。参见《南纪坊刘运顺具禀杨洪辉藐违私顶私租杂粮行帖卷》,《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7-00561。

[52] 在清代的重庆,“大河”“小河”“下河”是三个地理概念,“大河”泛指由重庆城上溯长江或长江诸支流的航道;“小河”是指重庆城北方包括嘉陵江在内的诸条长江支流航道;“下河”是指重庆城往湖北顺流而下的长江航道。邱澎生:《国法与帮规:清代前期重庆城的船运纠纷解决机制》,邱澎生、陈熙远编《明清法律运作中的权力与文化》,第297页。

[53] 《道光十二年五月初九日刘开珠诉状》,《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380页。

[54] 《江津民刘廷秀具禀米粮行商刘文远等违规多取行用及把持行市减给行价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7-00583。

[55] 江津的白沙镇在清代已被称为四川四大重镇之一,由于水陆交通便利,江津本地和永川、贵州的货物都在该镇集散,尤以米谷、杂粮为大宗。参见刘子华《白沙历史沿革简述》,江津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江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1985,第122~123页。而合州则位于渠江、涪江和嘉陵江的交汇之处,由于三江航道通行条件不同,因此三江输往重庆的货物都不能直接运输,只能在合州换船转载,合州因而成为三江商货的集散中心。其中,又以粮食运销重庆为大宗。参见卿步元《解放前合川商业与金融业述要》,合川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合川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1993,第10~12页。

[56] 《杂粮行户刘文远等禀恳出示严禁大小两河米贩沿江贩卖米谷等情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7-00567。

[57] 《道光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王益美告状》,《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422页。

[58] 《道光十一年十月初八日范开科禀状》,《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379页。

[59] 《湖北民毛思贵具告谢大顺等盗卖麦子故意将蚁船只搽漏希图船沉麦流等情》,《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6-07605。

[60] 《慈里二甲何双发告何大汉冒充牙行无帖取用勒要银两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12-10163。

[61] 参见《光绪二十年重庆各行牙帖姓名单》,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藏《巴县档案》抄件,光财三,牙当29;《光绪二十五年巴县各牙行验帖卷》,《巴县档案》抄件,光财三,牙当18;《光绪二十八年重庆各门牙行验帖卷》,《巴县档案》抄件,光财三,牙当45;《光绪三十一年重庆各门牙行验帖卷》,《巴县档案》抄件,光财三,牙当46。重庆的米行从康熙五十年就因“行贿纳规,酿成参案”而被明令取缔。参见乾隆《巴县志》卷3《赋役志·课税》,第43页。

[62] 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第210~211页。

[63] 《重庆海关1910年年度报告》《重庆海关1911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21、329页。当时一海关担为100市斤,一石为120市斤,所以20499海关担为2049900市斤、17082.5石;8303海关担等于830300市斤、6919.2石;148949海关担等于14894900市斤、124124.1石。关于海关担的换算,可以参照《重庆海关1891年年度报告》,其中提到“鸦片一担重1050两,合6510/16斤,巴县鸦片常年产量被估计为2500~2600担,合1600~1700海关担”。参照这些数据进行换算,重庆海关所使用的一海关担大约相当于100市斤。

[64] 本书中的“川东地区”是指嘉陵江下游地区和重庆以东,以万县为中心的东南长江流域一带,大致包括重庆府、绥定府、夔州府、酉阳州、忠州、石柱厅的地理范围。关于这一地区在何种意义上能够称为一个“经济区”,请参见周琳《重庆开埠前川东地区的市场体系》,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5。

[65] 吕平登:《四川农村经济》,商务印书馆,1944,第304~305页。

[66] 《乾隆五十八年三月丝棉行公地义冢碑序》,《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250页。

[67] 《嘉庆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巴县牙行清单》,《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254~255页。

[68] 《卖帮杜恒顺以脚夫不守旧规损人利己害人不浅协恳作主示禁各守旧规》,《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44-26196。

[69] 《太平门夫头谭秉清告李德世等违断强背杂货等情卷》,《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6-07091。

[70] 《浩大生永为买棉花银拖骗不给控万昌行一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44-26794。

[71] 卿步元:《解放前合川商业与金融业述要》,《合川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第10~12页。

[72] 《嘉庆九年十二月初一日唐仁和等禀状》,《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338页。

[73] 在这个案卷中,没有提到每包棉花的确切重量。而英国领事禄福礼在光绪十八年(1892)的一份报告中提到,当时华商用普通木船运往重庆的棉花为每包200斤。为了估算方便,本书也利用了这个数据。但不可否认的是,嘉庆时期和光绪时期的棉花包规格很可能是不一样的。因此,本书所计算出的数据只是为了大致上估计嘉庆时期清代重庆棉花贸易的数量级,很有可能是不准确的。参见《重庆海关1891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84页。

[74]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数据并不是重庆全城每年交易的棉花总量。因为在当时的重庆,最大的棉花装卸码头并不是朝天门,而是千厮门。但关于千厮门的棉花交易数量,笔者目前尚未看到确切的数据。

[75] 《重庆海关1891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84页。

[76] 《重庆海关190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07页。

[77] 《重庆海关1893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193页。

[78] 《渝城千厮门力帮为争运棉纱互控案》,《巴县档案》抄件,宣财五,搬运7。

[79] 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第299页。

[80]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清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第286~294页。

[81] 19世纪中期,川东地区的人均棉布消费量究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还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尚未有准确的估算。所以,本书在计算川东地区全年所需棉布数量时,只能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待学界对清代川东居民棉布消费量有更准确的估算后,再进行修正。

[82] 游时敏:《四川近代贸易史料》,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第184页。

[83] 游时敏记载,19世纪四川本地织造的土布每匹需棉11斤,据此可以计算出四川省每年出产的棉所能织造的棉布数量。参见游时敏《四川近代贸易史料》,第184页。

[84] 《千厮门山货行与广货行争卖红白花和布匹互控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5-04886。

[85] 关于咸丰以前重庆市场上的“广货”的含义,请参见周琳《重庆开埠前川东地区的商品市场》,《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86] 《太平门夫头谭秉清告李德世等违断强背杂货等情卷》(嘉庆十九年七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6-07091。

[87] 卓德全、王仲鼎、周让伯:《洋布倾销和重庆布匹业的形成》,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重庆工商史料》第1辑,重庆出版社,1982,第186页。

[88] 山本進「清代四川の地域経済」『明清時代の商人と国家』。

[89] 需要说明的是,实际上,早在道光末期,洋布就已经进入重庆市场,只是数量很少,影响不大,故在此从略。参见卓德全、王仲鼎、周让伯《洋布倾销和重庆布匹业的形成》,《重庆工商史料》第1辑,第188页。

[90] 卓德全、王仲鼎、周让伯:《洋布倾销和重庆布匹业的形成》,《重庆工商史料》第1辑,第190~195页。

[91] 卓德全、王仲鼎、周让伯:《洋布倾销和重庆布匹业的形成》,《重庆工商史料》第1辑,第202~204页。

[92] 《重庆海关1892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171页。

[93] 《重庆海关1893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185页。

[94] 《重庆海关1897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52页。

[95] 《重庆海关189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70页。

[96] 《重庆海关1892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175页。

[97] 卓德全、王仲鼎、周让伯:《洋布倾销和重庆布匹业的形成》,《重庆工商史料》第1辑,第186页。

[98] 《宜昌海关1882~1890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75页。

[99] 《重庆海关1893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189页。

[100] 《重庆海关1895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19页。

[101] 《重庆海关1895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19页。

[102] 《重庆海关1896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35页。

[103] 《重庆海关1897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52页。

[104] 《重庆海关189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70页。

[105] 《重庆海关1891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84页。

[106] 《重庆海关1893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76页。

[107] 《重庆海关1895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19页。

[108] 《重庆海关189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71页。

[109] 《重庆海关189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70~271页。

[110] 《重庆海关189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71页。

[111] 《重庆海关1893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189页。

[112] 《重庆海关1897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53页。

[113] 《重庆海关1906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292页。

[114] 353419海关担大约相当于47121355磅,296497海关担大约相当于39531945磅,与1898年及之前的印纱进口数据相比,增加了1~2倍。

[115] 《重庆海关190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05页。

[116] 17621海关担大约相当于2349407磅,55605海关担大约相当于7413814磅,与1898年及之前的日纱进口数据相比,增加了1~6倍。

[117] 《重庆海关1910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20页。

[118] 《重庆海关190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05页。

[119] 《重庆海关1911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28页。

[120] 人们对“山货”的不同界定,请参见严奇岩《近代四川山货开发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师范大学,2004,第4~6页。

[121] 重庆中国银行编《四川省之山货》上卷,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1934,第1~23页。

[122] 乾隆《巴县志》卷3《赋役志·课税》,第39页。

[123] 在嘉庆十四年贵州客商黎德茂的供状中,提到装运笋子来渝,投瑞泰山货行发卖[见《黎德茂等供状》,《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363页]。而从光绪年间的牙行验帖记录中可以看到,光绪二十年(1894)重庆有笋子行5家,光绪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重庆有笋子行4家(见《光绪二十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重庆各门牙行验帖卷》,《巴县档案》抄件,光财三,牙当29,牙当18,牙当45,牙当46)。另外,干菜在最初应该也是由山货行经营的。如咸丰六年(1856),山货行主黄泰茂在诉状中称:“情蚁等领山货部帖在治开行……凡山广花包珍味任客投行发售取用。”这说明产自山区的食品在当时是由山货行经营的。而在光绪二十五年重庆有干菜行6家,二十八年重庆有干菜行9家,三十一年重庆有干菜行6家(见《光绪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重庆各门牙行验帖卷》,《巴县档案》抄件,光财三,牙当18,牙当45,牙当46)。

[124] 光绪二十七年(1901),重庆山货帮的帮规中提到:“枳壳、梅子、陈皮、棓子、杜仲、君子、故只等药为山货大宗,因帮规日渐废弛,货亦散漫难稽。”宣统二年,山货帮的诉状中又提到,熊荣泰等药材行“架公记牌名由山采买枳壳,运渝洒卖滥规,现仍源源贩卖”。可见,原本由山货行经营的一些贸易门类渐被药材行抢占。参见《宣统一至二年重庆药材帮关于买卖药材称斤的规定卷》(宣统元年至二年),《巴县档案》抄件,宣财二,手工业28。

[125] 《光绪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重庆各门牙行验帖卷》,《巴县档案》抄件,光财三,牙当18,牙当45,牙当46。

[126] 《巴县签饬重庆药材干菜两行值年首事速将应帮闱差银申解及职商永昌号等具禀摊帮朱锭银改作学务款恳详省豁免等情卷》(宣统二年闰二月至六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54-01620。

[127] 《綦江县民周元顺等具禀卢俊荣等籍修补梅葛庙为名从中侵吞金事》(道光八年十二月),《巴县档案》缩微胶卷,案卷号:清6-07-00591。

[128] 《开埠时期·概述》,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45页。

[129] 《重庆海关1908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07页。

[130] 王克强:《从赵尔巽档案看清末四川禁烟》,《清史研究》2003年第2期。

[131] 《重庆海关1909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14页。

[132] 《重庆海关1910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21页。

[133] 《重庆海关1911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28页。

[134] 《重庆海关1909年年度报告》,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第312页。

[135] 陈孔立:《清代台湾移民社会研究》,九州出版社,2003,第14~15页。

[136] 蓝勇:《清代四川土著和移民分布的地理特征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5年第2期;蓝勇等编著《巴渝历史沿革》,重庆出版社,2004,第112页。

[137] 转引自蓝勇等编著《巴渝历史沿革》,第116页。

[138] 嘉庆十七年全川各厅州县及卫所的人口统计数字,请参见李世平《四川人口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第168~174页。该书作者认为,咸丰年间的四川人口统计数字存在夸大的问题,实际的人口数可能并不及此。但是,这一统计数据足以证明,重庆已经由清初四川人口最稀少的地区变成人口相对稠密的地区。

[139] 许檀:《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间的重庆商业》,《清史研究》1998年第3期。

[140] 乾隆《巴县志》卷10《风土志·习俗》,第14页。

[141] 乾隆《巴县志》卷2《建置志·坊厢》,第23页。

[142] 《道光元年巴县告示》,《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409页。

[143] 乾隆《巴县志》卷3《赋役志·盐法》,第49页。

[144] 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5《水道》,道光十年庚寅来鹿堂刊本,第15页a。

[145] 根据刘君的研究,清代《巴县档案》同样是越晚的年代保存下来的案卷越多。乾嘉道三朝档案总计不到35000卷,咸同光宣四朝档案则有78000多卷。而在乾嘉道三朝档案中,又以乾隆朝的数量最少。参见刘君《清代巴县档案编研工作概述》,《历史档案》1995年第2期。

[146] 如案卷“乾5”中三楚会首欧鹏飞称“缘蚁等籍隶三楚,来渝营贸多年”;又如案卷“嘉7”中方曰贵的供状:“小的湖广茶陵人,祖父来城开生花铺生理。”等等。由于后面还要就这一问题做专门的论述,故此处暂时从略。

[147] 由于宣统时期只有3年,且仅有3个案卷,很难独立反映出某种显著的变动趋势,因此本书将其与光绪时期合并在一起进行考察。

[148] 李世平:《四川人口史》,第159页;梁勇:《清代四川的土清丈与移民社会的发展》,《天府新论》2008年第3期。

[149] 民国学者窦季良的著作中提到,清代重庆的山西商人大多经营当铺、钱庄和票号,在清代重庆的外地客商群体中是财力最雄厚的。参见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第32页。但因为本书主要考察清代重庆的手工业、运输业和商业贸易,所以笔者暂无余力对《巴县档案》中与金融业相关的案卷进行系统的收集。但是湖广、江西等“七省”的情况,应该能够大致反映出“八省”移民在清代重庆的活动和境遇。

[150] 相关内容原文摘录如下:“千厮门正街广帮夫头阳思忠、龙登第、陈定禄、李青云等,今认到白花买帮全位值年老年台前,情因身等用人不慎,以致散夫背运花包每索加钱,稍不遂意,将花曝露,近来以来,有愚鲁无知,触怒客号,已非一次。是以投明值年,将身散夫邓长等具控在案差唤,身知情亏,再三央请陈大老爷焕章邀同各值年在公所祈情免究。甘立承认字据,以后仍遵前议,仿照八省起花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