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创新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必经途径,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创新综合效能具有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批示并指出,“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1],“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2],“要疏通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3]。李克强总理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加强制度创新,解决科技人员反映的‘破而不立’‘政策空窗期’等问题,把科研人员的创造性更好激发出来,加快有创新力的科研成果产业化、商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4]。国家领导的系列讲话,深刻地阐明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性,也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家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科技创新提供强大的后盾。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质量变革、效益变革、动力变革,需要强大的科技支撑。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推动产生更多可惠及民生的科技创新成果,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水平,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关键。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一直发挥着创新源头的作用,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是重要的成果供给方,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关键。激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力,扩大高质量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壮大培育新动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切实研究掌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情况,准确研判存在的问题及突破点,政府及相关创新主体方能有效破除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催生高质量的重大科技成果,更好地面向经济主战场,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更好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5]、高等院校,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均要报送上一年度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7年,财政部、科技部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自此,我国政府部门对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开展了系统性的统计分析。根据科技部和财政部对此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广东省自2017年起亦开展了对本省辖区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年度统计分析工作,截至目前,已系统性地掌握2016—2020年5年间广东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定量与定性数据,这也是本报告研究对象的主要统计资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坚定不移地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抓手,围绕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核心定位,牢牢把握科技成果转化这一关键环节,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与发展模式。自2017年起,广东省区域创新能力评价连续4年居全国首位,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增强。近年来,广东省进一步依托科技创新的基础优势,着力构建更加开放、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不断完善支撑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国际合作,汇聚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探索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广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新提升、新成效。2020年,广东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465.92亿元,同比增长52.50%,连续3年居全国第2位,仅次于北京[6];同年,广东省辖区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为86.24亿元,居全国第4位[7]。
成绩面前,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广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尚未完善,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尚未完全打通。二是高价值科技成果供给不足,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比较缺乏,具有转化价值的科技成果比例不高。特别是高校院所[8]积压了大量“沉睡”的专利,成果转移转化效能不佳。三是科技成果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合理,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市场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程度不高,相关服务平台、中介机构、中试基地数量偏少,专业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比较缺乏等。
要解决这些难点、痛点问题,无一不需要从广东省的高校院所进行破题,而唯有准确把握广东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现实情况,高校院所自身、政府管理部门及社会各方才能以此为依据,有效寻求科学解决问题的现实路径。本报告的编写与发布,旨在对“十三五”期间广东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和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有力支撑广东省在“十四五”期间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编委会
2022年10月
[1]2016年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2014年6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
[3]2018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
[4]2020年9月21日至22日,李克强总理在考察上海交通大学时的讲话。
[5]本报告中的“科研院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的“研究开发机构”,涉及法律、法规原文时,仍用“研究开发机构”,其他均使用“科研院所”,目的是与国家报告中的名词保持一致。
[6]数据来源于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
[7]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1(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限于系统统计权限,本研究报告只包含部分央属驻粤单位,所以2020年广东省辖区内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总额为77.87亿元,低于《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1(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统计的86.24亿元。
[8]出于行文的简洁性,本报告中的“高校院所”皆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