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章 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看行政应急法治体系建设[1]
新型冠状病毒在中华大地肆虐,对于我国在非常态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巨大挑战。疫情防控越是到最紧要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这检验着我国的应急法治观念和制度体系是否科学合理高效。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特别重要且特有难度的制度发展要务,因此研讨行政应急管理和行政应急法制对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是否适用高效,就成为重大现实课题和理论前沿课题。沉痛教训应当带来深刻反思。当下亟须加深对中国特色行政应急法治理念与制度的研究。本章谨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首先探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引出的有关行政应急法治建设的四个课题,即立法建制抓好应急预案、严格依法防控疫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应急法治理念和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以获得更深刻的新认知。然后择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行政管理执法引起争议的三个典型事例,即行政执法机关如何依法实施训诫行为争议、疫情信息披露争议和行政执法机关扮演何种角色来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纾困争议,进行法理分析,透过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来反思行政应急行为的合法正当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本章的研究重点是,在概念上,准确理解行政应急行为、行政应急法制等概念;在理念上,以应急法治原则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为核心构建行政应急的基本法治理念;在实施上,从条件、主体、方式、程序和依据等方面出发进行制度设计;在政策建议上,针对行政应急法治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精细的完善思路。
[1]本章作者: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莫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是环境法学、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