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六谕
洪武三十年(1397)九月初二日,朱元璋“命户部下令,天下民每乡里各置木铎一,内选年老及瞽者每月六次持铎徇于道路,曰: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就是影响明代后世极为深远的太祖六谕。次年刊行的《教民榜文》,其第十八款即木铎老人宣讲六谕的内容。
有明一代,六谕是乡村基层教化和治理的“祖宗家法”,流行于此后的乡约和伦理俗讲中。作为最通俗的伦理教条,“六谕”不仅为讲读者提供了丰富的诠释空间,也为后来的乡约组织者提供了有力的合法性支持。
在官方层面,永乐帝、嘉靖帝对六谕都很重视。比如朱棣在永乐七年(1409)北巡时发布的《谕北京耆老诏》,就可以看成对六谕的注解:“为家长者,教训子孙,讲读诗书,明达道理;父慈子孝,兄友弟敬,尊卑长幼,各循其序。如此,则一家和顺辑睦,有无穷之福。为乡坊之长者,教训其乡坊之人,农力于稼穑,毋后赋税,毋奸宄窃盗,毋藏匿逋逃。”朱厚熜南巡承天府,曾经宣谕称:“各要为子的尽孝道,为父的教训子孙,长者抚那幼的,幼的敬那长的,勤生理,做好人,依我此言,钦此。”几乎也和六谕雷同,倡导的内容是一贯的。
皇权之外,明代士大夫和乡绅等更是极力敷衍太祖六谕,发明或者具体解释六谕各个条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王恕的《圣训解》开了六谕诠释之先河,对后世影响很大。其后嘉靖初年,许赞的《圣训赞》出现。王、许二人对六谕的注解并行于一时。而阳明学者对于太祖六谕也用歌诗等形式,作了许多推演发挥。罗洪先的《圣谕歌》,每首七言十二句,对六谕每一条内容加以整齐的歌咏,对后世影响很大。王栋有《乡约谕俗诗》和《乡约六章》,颜钧亦有《箴言六章》,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模仿六谕,阐发圣谕六条。
六谕还对中晚明的乡约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明代中期以前,儒家的乡约都以北宋的《吕氏乡约》为蓝本。但在正德、嘉靖以后,太祖六谕成为新的典范。学者往往通过将六谕“疏之以目”的方式,详细安排和解释乡约的具体内容。比如罗汝芳在《宁国府乡约训语》中,以阳明的万物一体等观念为核心,对六谕进行了逐条解读。罗汝芳认为“六谕”的核心思想是为善戒恶。“此六条圣谕,细演其义,不过是欲人为善事,戒恶事。”“为善戒恶”既指意念上的为善戒恶,“格心之不正以归于正”,更要付诸日常的道德行为。这正体现了阳明学知行合一的要求。
六谕在明代基层社会治理中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关联着明太祖在儒家历史价值系统中地位的提升。比如王艮对太祖和《六谕》高度肯定,其以尧舜之道为“孝弟而已”,以孝弟为天下平之根本,“钦惟我太祖高皇帝教民榜文,以孝弟为先,诚万世之至训也”。不过王艮虽然推崇明太祖的孝弟教化,却还没有将明太祖列入儒家道统之中。到了万历以后,开始出现了以六谕为基础,认为明太祖直接儒家道统的学术潮流。罗汝芳就将明太祖在道统序列上安排在直接孔孟的位置,“尝谓高皇六谕,真是直接孔子《春秋》之旨,怂动忠孝之心”。他的弟子杨起元也认为六谕中孝弟慈代表的儒家实践伦理可以直接孔孟,“透千圣之根宗,谓学必宗孔孟,宗孔孟必由孝弟慈。而欲以此自学,以此教人,必宪章高皇六谕”。万历时的江右王门后学也有类似的看法,比如胡直弟子邹元标说:“高皇帝继天立极,列圣浴日回天大经大法与尧舜文武同。余辈惟确守《六谕》大义,即是《中庸》,即是祖述尧舜宪章文武,除了《六谕》,更何处讨《中庸》。除了高皇帝及列圣何处见尧舜文武。”邹元标的同门郭子章更曾把六谕和“十六字心传”相提并论,将明太祖作为“道统之续”:
尧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十六字,万世道统之祖也。明太祖曰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此二十四字,万世道统之续也。何也,尧舜之道孝而弟而已矣。
有学者在讨论罗汝芳对六谕的解释和推广时指出:“从道统的历史来看,自孔子以来,很少再有帝王厕身其间,所以宋明理学所塑造的道统论,具有与代表皇权的治统相抗衡的意义。因此,罗汝芳把六谕提升到道统的位置并且称明太祖‘德统君师’时,道统与治统抗衡的能力便被消解了。”实际上,不光是罗汝芳,如上所举,当时有许多学者在道统意义上对明太祖加以推崇。这其中,太祖六谕的深远影响自然占据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