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每一个杠精都是“神奇的哲学家”
在杠精的世界里,他们不管自己所说的话是否符合客观事实,也不管是否符合逻辑规律和规则,重要的是“我用我的神逻辑,顺利在口头上赢过你”。不得不说,在抬杠这件事情上,每一个杠精都堪称“神奇的哲学家”!
前面提到过,名家学派被后人调侃为诸子百家中的“杠精学派”。别看都是同一学派,内部也有“纷争”:一派是以惠施为代表的“合同异派”,另一派是以公孙龙为代表的“离坚白派”。
不难看出,惠施与公孙龙的观点是对立的:惠施过分夸大了事物之间相同的部分,而公孙龙则过分夸大了事物之间不同的部分。从现在看来,这两种观点都走了极端,可为什么这两个观点在当时都属于名家的范畴呢?这就要从名家学派的研究对象说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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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学派的研究对象
名家学派,以“名”为研究对象,以辩论著称。在辩论的过程中,他们比较注重分析名词与概念的异同,重视“名”与“实”的辩证关系。所以,当时的“名家”,也称为“辩者”。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些中国最古老的“哲学家”,在当时就是“杠精”一样的存在。
大跌眼镜
“杠精”的老祖宗说:“白马不是马!”
相传,赵国的马感染了瘟疫,导致赵国死了大量的战马。秦王担心赵国的瘟疫会传染到秦国,就下了一道命令:凡是赵国的马,均不允许进入秦国境内!
恰好这时,赵国的公孙龙受平阳君之令出使秦国。当他牵着一匹白马试图进入秦国的城门时,被守门的官吏拦了下来。官吏指着秦王颁布的法令说:“人可以进城,马不可以。”
这时,公孙龙展示了他作为“杠精鼻祖”的超级技能——诡辩。
公孙龙说:“白马不是马!你可以说黑马、白马、黄马都属于马这一系统,但如果单独说马,则不能说马就是白马,因为马只指明了这一形体,并没有指定颜色。如果我想要一匹马,你牵一匹黑马给我也行,牵一匹黄马也行。可如果我说,我想要一匹白马,那么你给我一匹黑马或黄马肯定是不行的。所以,白马和马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因此白马不是马。”
秦国的官吏听完公孙龙的诡辩后,无力反驳,只好任由他牵着白马走进了城门。
我们来扒一扒“杠精老祖宗”公孙龙的神逻辑:马这一名词,只命形而不命颜色;白马这一名词,既命形又命颜色。黑马和黄马都可以被称为马,但它们不能被称为白马,求证马和求证白马是不能划等号的。所以,白马不是马!
公孙龙的这一番论断,分别从名词解释、名词外部延伸、名词的个性与共性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成功地把官吏“绕”了进去。据说,这件事情过后,公孙龙和他的“白马非马论”声名鹊起,不少学派的大咖们都来找他辩论,希望能打败他的歪理邪说。可惜,公孙龙巧口如簧,舌战群儒,屡屡用神逻辑将对手打败,守住了他作为“杠精鼻祖”的名号。
无论公孙龙的神逻辑和诡辩术曾让多少大儒无言以对,但我们都清楚地知道,白马就是马!而且,今天的我们与过去的大儒相比,还能够拿起逻辑学这一利器,明明白白地戳穿公孙龙的歪理,而不再停留在“明知道他说得不对,却又说不出哪儿不对”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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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的谬误
关于“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不能说它完全不正确,它的问题出在“非”这个逻辑连词存在歧义,而公孙龙的“杠点”恰恰就在这里。
从概念上来说,“白马非马”可以理解为“白马不是马”,因为“白马”和“马”是两个不同的名词,当然不能画等号。可是,从属性上来说,“白马非马”也可以理解为“白马不属于马”。杠精鼻祖公孙龙,以逻辑思维论证了第一种解释,让人不自觉地以第一种解释取代了第二种解释,所以众人听后,总感觉好像哪儿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所以然。
总而言之,公孙龙指出了“马”和“白马”的区别,就这一点而言,他的命题具有合理的因素。但是,他的论证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尤其是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这显然违背了客观实际,从而成为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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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凶器
在女性专用的蒸汽浴室里,一个高级俱乐部的女服务员被杀。死者一丝不挂,腹部被刺中。据其伤口判断,凶器很可能是短刀一类的东西,但浴室内除了一个空暖水瓶以外,根本找不到其他看似凶器的工具。由于案发时还有另外一名女服务员同在浴室内,所以她被怀疑为凶手。可是,当时在门外的按摩师清楚地看到,此人一丝不挂地从浴室出来,没有带任何东西,且直到15分钟后尸体被发现时,再没有任何人出入浴室。
请你推测一下:凶手用的到底是什么凶器?凶器又藏在什么地方?
(答案:凶器是用冰块制成的锋利短刀,人的腹部很柔软,因此用冰做的短刀杀人是完全可能的。凶手为了不使冰融化,将其放入暖水瓶,再装入干冰带进浴室,趁对方不备时行刺。待尸体被发现时,由于浴室内有蒸汽,冰做的短刀和干冰已经全都化为乌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