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警务急救基础知识
单元一 警务急救概述
项目一 警务急救相关概念
【相关知识】
一、急救
当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对伤、病员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以挽救生命、缓解症状的治疗手段称为急救。
平时人们所说的急救,是指在医院、社区的家庭病床及救护车内对危重病人的抢救,这只是抢救工作的一部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损伤和意外,如机械性损伤(如交通损伤、枪击伤、钝器伤、锐器伤等)、机械性窒息(如缢、勒、扼伤等)、理化性损伤(如高低温伤、强酸强碱等化学品损伤)、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如爆炸、车祸、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等)等。根据损伤性质可将急救分为两类:一类是创伤性急救,是创伤初期的治疗,关系到创伤治疗的全过程和效果,常见于交通事故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类意外伤害事件或故意伤害案件;另一类是疾病性急救,大多数发生在医院里,可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的各个阶段发生,是系统治疗的一部分。
二、现场急救
现场急救,也叫现场抢救或入院前急救。它是指针对一些意外伤害、急重病人在救护人员尚未到达或到达医院前在现场采取的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将抢救危重急症、意外伤害病人的希望完全寄托于专业的医务人员身上,普通人群缺乏对现场救护伤病人员的重要性和可实施性的认识。这种传统观念往往使处在生死边缘的病人丧失了几分钟、十几分钟最宝贵的“黄金时间”。
现场急救突出的是一个“急”字,在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推行的是“第一目击者”现场参与的急救模式。第一目击者是与急需救治的病人距离最近、在最短时间内就能接触到伤者的现场人员。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急救常识缺乏的限制,我国目前大多数第一目击者不知如何有效地在现场抢救伤患,导致大量伤患错失抢救时机,丧失宝贵的生命。
三、警务现场急救
警务现场急救,是指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对突发意外、灾害事故和急危重症导致的人员伤害,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对伤病者所采取的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措施,为医院进一步抢救伤、病者创造条件,赢得宝贵的时间,从而挽救生命。
人类进入21世纪,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人口大量增加,导致生态平衡被严重破坏,生存环境日益恶劣,意外伤害、突发事故及危急病症的几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特别是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上升,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在许多突发事件、故意伤害或灾害事故现场,人民警察往往是最先到达的救援力量,因此,大力普及一线警务人员的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让广大干警通过救护培训,掌握初步的现场急救技术,使他们能够在黄金时间内展开有效的初步救护,从而为医院的后期治疗创造条件,大大减少死亡率、伤残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服务意识真正落到实处。
【学习要求】
现代救护是立足于现场的抢救,在突发意外伤害事件或急、危、重症患者发病的现场,“第一目击者”应对伤、病者实施有效的初步紧急救护。通过本项目的学习,掌握现场急救和警务现场急救的概念,了解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为进一步学习相关现场急救技能打下基础。
【注意事项】
现代急救和人们传统意识中的急救概念有着较大的区别:后者往往是指在医院、社区的家庭病床及救护车内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属院内抢救的范畴,而前者是指在发病或受伤现场由“第一目击者”展开的初步的、基础的救护,及时有效的现场救护措施是减小死亡率和伤残率的重要保证。
【思考与练习】
1.什么是现场急救?
2.什么是警务现场急救?
【延伸阅读】
为了提高广大警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警务现场急救目前已作为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岗位技能之一,在全国各地的公安、司法战线上得到普及、推广和应用。
图1-1
新闻链接(见图1-1):据2011年11月1日《检察日报》报道,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日前对该市全体司法警察进行了包扎急救技能培训。该院邀请医院外科医生从现场急救知识与技能以及创伤救护的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等方面,为参加学习的警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讲解与示范,让受训者能在伤害事故发生后的4分钟内抓住黄金抢救时间,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自救和他救。(记者吴贻伙报道,通讯员王来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