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浪大化:汉晋文学的终末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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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等论谏诤

王逸的天地阴阳思想与同时代其他官员所持的观点,尤其是与《白虎通》所述的较为相似;然而王逸对忠诚的理解,特别是尽忠职守这一点,却与《白虎通》大异其趣。传统上,表达忠诚于国家的最直接的手段是进行劝谏。班固批评屈原的一个重点是:“竞乎危国群小之间,以离谗贼。”宫野直也在其近作中注意到,班固的观点乃植根于时代的社会规范之中。在其对《白虎通》相关引文的论述中,宫野氏论证了屈原劝谏君王并未遵循“恰当的”方式进行。这大概就是班固指屈原为“非明智之器”的因由。[55]

《白虎通》作者关于“谏诤”的讨论,旨在提倡维持君臣之间的和谐关系。其“谏有五”的观念来自《礼记》,它们是:讽谏、顺谏、窥谏、指谏和陷谏。《白虎通》持论与同类著作并无太大差异,它指出,最佳的劝谏方式也是孔子所欣赏的方式是讽谏,[56]因为:

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57]

这就是班固评屈原为“非明智之器”的思想基础。如上所述,《白虎通》的思维是维持君臣之间的和谐关系。陷谏列于“五谏”之末是因为它的激进性和对抗性,避免这样的冲突是人臣的主要责任之一。《白虎通》对于“人臣之义”有这样的定义:

人臣之义,当掩恶扬美……掩恶者,谓广德宣礼之臣。

……

所以为君隐恶何?君至尊,故设辅弼,置谏官,本不当有遗失。[58]

有论者认为,《白虎通》其中一个写作动机是要通过神化汉室来强化君权。[59]臣下的责任是预见问题并作委婉劝谏,这样君臣间的和谐关系便得以维持。尽管君主可能犯错误,但臣下应为之掩盖以维护其完美典范的君主形象。据此我们可以了解皇帝对樊英的高度期望——樊英有方术秘技,能预知吉凶。

班固在《离骚序》中论述“人臣之义”与《白虎通》相符。他说:

且君子道穷,命矣。故潜龙不见是而无闷,《关雎》哀周道而不伤。蘧瑗持可怀之智,宁武保如愚之性,咸以全命避害,不受世患。故《大雅》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斯为贵矣。[60]

屈原的死违背了儒家的基本原则。[61]《白虎通》暗示:朝政和好则不需要这样的道德。揭露了原本不该遭到批评的君权之过,由此造成了伤害,这一逻辑,就是班固继续批评屈原的理据:

今若屈原,露才扬己,竞乎危国群小之间,以离谗贼。然责数楚王,怨恶椒、兰,愁神苦思,强非其人,忿怼不容,[62]沉江而死,亦贬絜狂狷景行之士。[63]多称昆仑、冥婚宓妃虚无之语,皆非法度之政,经义所载。谓之兼《诗》风雅,而与日月争光,过矣![64]

班固还认为《离骚》的故实并不见于经典,因此批评刘安等人把《离骚》置于经典的地位是不恰当的。

班固并非谴责屈原自杀的第一人;现存最早对屈原这个最终抉择的批评见于贾谊(前200—前168)的《吊屈原文》中。贾谊以为屈原应该抛弃楚国,仕于不同的国家,或隐居起来。这一观点后来得到司马迁(前145—约前86)、扬雄(前53—18)、班彪(3—54)和班固的赞同。[65]这些汉代作家对屈原的最终决定提出了共同的质疑:他为什么必须自杀?扬雄在其《反离骚》中对此作了较详尽的论述,他说:

知众嫭之嫉妒兮,何必扬累之蛾眉?懿神龙之渊潜,俟庆云而将举。……昔仲尼之去鲁兮,婓婓迟迟而周迈。终回复于旧都兮,何必湘渊与涛濑。[66]

至于对屈原产生赞美,其中一项重要的动机是与屈原的同病相怜。传统以为刘向编集《楚辞》十六卷。林师维纯对于刘向编辑《楚辞》的动机的判断颇为合乎逻辑。林师认为,刘向之所以编集《楚辞》,是因为他与汉廷的关系就如屈原之于楚国一样,同为宗室大臣却遭到谗害。[67]这种历史的呼应关系和编纂动机,亦见于无名氏为王逸的《九思》所作的序中:“逸与屈原同土共国,悼伤之情与凡有异。”[68]《楚辞》中屈原的崇高道德成为核心成分而得到传诵,王逸在其序中屡屡强调:“楚人高其行义,玮其文采,以相教传。” “凡百君子,莫不慕其清高,嘉其文采,哀其不遇,而愍其志焉。”[69]在所有摹拟《楚辞》的作品中,对这一精神的提倡十分明显,因为这些作品的主角都是屈原,而不是这些篇章的作者。当这些拟作者自身面临类似的困境时,这种屈原精神便浮现出来。贾谊的《惜誓》和《吊屈原文》,即是抒发屈原式情怀的两个例子。[70]

班固对屈原评价的矛盾观点来自于他所处的不协调立场。屈原的爱国精神和文学成就引发了年轻时期的班固的同情和钦佩。然而,在着手编写《白虎通》和《汉书》等官方文献时,班固必须履行的责任是遵守正统的观点。范晔针对一些被班固在《汉书》中看作不恰当的忠诚的事例,作出了下面的评论:

然其论议常排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则轻仁义,贱守节愈矣。[71]

《白虎通》关于劝谏的章节,就有范晔所指的绝佳事例。其中所述的行为准则也许是导致后汉隐士数量增加的原因之一。书中阐述的劝谏标准程序如下:

《援神契》曰:“三谏,待放复三年,尽惓惓也。”所以言放者,臣为君讳,若言有罪放之也。[72]

屈原的劝谏方式不同于这一程序标准。他并不为君主讳其过错,甚至在流放途中也坚持批评君主。很明显,这违背了《白虎通》所提出的标准:

所谏事已行者,遂去不留。凡待放者,冀君用其言耳。事已行,灾咎将至,无为留之。[73]

司马迁在《史记》的屈原传中,说他“一篇之中三致志焉”[74]。汤炳正以为,班固责备屈原“露才扬己”,指的是屈原“伐其功”以及将自己与日月、天地、尧舜作的放肆比照——这些都见于《楚辞》所收屈原的作品,是导致其政敌对他进行诽谤的因由。[75]刘安所说屈原的行为“虽与日月争光可也”,但班固则以为“斯为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