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艺术美(excellence in art)
艺术教育的首要价值在于欣赏艺术美,其前提是培养人的情思意趣(dispositions),譬如奖励艺术技巧而非拙劣作品的情思意趣,喜好复杂雄浑的设计而非粗制滥造的情思意趣,珍爱含义深刻的表现而非肤浅理解的情思意趣,容许运用典故与歧义朦胧而非直截了当的情思意趣,追求超越与精神体验而非物质体验的情思意趣。这就是说,艺术作品理应包括良好的习惯,这些习惯属于美好生活或值得一过的生活的组成部分。我在此仅列举了其中少数几个标准。
在论述评判传统与现代艺术之美的过程中,罗森伯格(Jacob Rosenberg)总结说:无论是再现艺术还是非再现艺术,两者均揭示出诸多特质,其中包括敏感性、艺术性、连贯性、选择性、概念的范围、形式关系的丰富性、强度、表现性、平衡感和媒介感受等。[7]舍尔曼·李(Sherman E.Lee)是一位研究亚洲艺术的著名学者。他在非西方艺术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特质。[8]虽然他说我们已经到了放弃所有不着边际的艺术比较的时候了,也就是说不必再去比较米开朗琪罗与塞尚、中国与希腊艺术的相对之美了,但他依然认为在同一类艺术作品中,可以辨别出较高的艺术特质,即便这些作品属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他的判断,希腊瓶画中的精品胜过18世纪后期与19世纪早期的新古典主义作品,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胜过其19世纪的临摹画家,中国宋代马远早期的绘画胜过百年之后的作品。
自不待言,形式构图与表现性的种种特质并非就是事情的全部。重要的艺术作品之所以是引人关注的核心,是因为它们表达了人类价值系统的一种深刻意义。诚如克拉克所言,艺术杰作进一步展露出艺术家表达传统思想与形式的各种方法,目的在于通过它们来表现自身及其生活的时代,但同时又与过去的传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9]同其他作者一样,克拉克使用了类似的术语,认为艺术杰作之美在于精湛的技艺、超绝的构图力量、情感的强度、技高一筹的设计、持之以恒的艺术完整性、视野的原创性,以及对人类生存状态的理解力或洞察力等。
艺术美的这些特质见诸传统艺术和现代艺术,见诸旧的媒介与新的媒介。优秀的电影表现出开创性、想象力、戏剧性的内容,与电影媒介特别相关的技术实力、对话与人物刻画,更不用说把文学价值改变为电影价值的能力、心理的复杂性和精神力量了。
或许有人认为,艺术美的准则主要适用于西方与东方的高雅文化,而很少适用于西非传统社会以及大洋洲、前哥伦比亚时期和中美洲的艺术。其实不然。布洛克(H.Gene Blocker)或许是第一个研究这些艺术的哲学家,他认为上述艺术也涉及艺术美的判断问题。他坚信,西方的审美意识与艺术美的观念,与他所研究的这些非西方社会的艺术之间十分近似,并且确信“那些非西方艺术具有潜在的和独特的艺术美感”。据他所说:“属于这种原始风格的艺术作品,具有直接性、在场性、表达连续性与稳定性的纪念意义,同时还包含一种精神力量;无论是冷漠超然还是咄咄逼人,都导致一种引人入胜、抑或惊心动魄的艺术特质。”[10]布洛克认为这类艺术的上述特质,正是为了某种审美意识的存在而在场的;因为,这些特质超过了艺术实现自身的仪式功能。布洛克还认为,这类原始社会通常更喜欢技艺上精湛和富有表现力的作品。另外,在这些作品中要区别出艺术美的程度是可能的,在这些社会的艺术传统之内讨论发明创造也是可能的。
我们还从文学中发现,支撑艺术美判断的种种理由既有审美的成分,也有非审美的成分;也就是说,认知、道德与审美三者是并存不悖的。因此可以说,我们评价艺术是基于以下三种原因:一是成品中显而易见的艺术技巧,二是以审美体验这一特殊关注模式来支撑感知活动的能力,三是作品所表现出的最高境界(stature)。这一“最高境界”意味着各种方法,作品正是借助这些方法来喻示不同的想象模式,即思索人性与世界的想象模式。[11]在主要的艺术作品中,我们均可发现这些性相或能力的特殊存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