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
1793年至1830年是一个充满风云变幻和具有重大后果的时代,对于这样一个时代,企图在一卷书中概括欧洲的情况及其与遥远地区的某些联系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哪怕想要沿着1815年的“自然边界”对这块地方进行一下透视,也会是一种挑战,并且引起一些有时被弄得难理解的问题。本卷的目的在于勾勒出一幅图像或者俯瞰图,而不是提供压缩的记录。扣人心弦的插曲,局部性的决战,叱咤风云的人物,都可能仅仅一笔带过,甚至不列入索引。不过,压缩并不是唯一的问题,也不是最令人关心的问题。更出人意料的是,有些基本东西迄今尚无定论,仍然大有商榷的余地。关于本书所叙述的时代已经刊印的历史记录远比关于18世纪的多,但是其中有许多涉及万花筒式的变化,而由于政治舞台的换景和战争风云的弥漫,我们对这些变化是模糊不清的。而且,与1789年以前的显然平静而富有信心的时代相比,甚至与法国革命最初阶段那个不仅在法国人看来是清楚地显示出可以适用于整个欧洲,也许可以适用于全人类的一些普遍原则的短暂时期相比,当代人所表达的声音更尖锐,而且他们彼此之间存在着更大的分歧。从另一方面讲,在1830年以后的时期,即被恰当地表述为欧洲力量的顶峰时期(第10卷),历史记录虽然要更多一些,但是越来越系统化了,人们更有规律地搜集社会的基本资料,至少是用便于统计分析的方式加以搜集。
近来人们虽然极力用详细的例证来检验概括性的论断,但是有关欧洲这一充满战争与革命的时代的许多主要问题迄今还没有得到正确的答案。人口的普遍增长,究竟与死亡率的某种下降,与粮食供应的增加,或者与工商业活动的增加,有怎样明确的关系呢?“被解放的”各国人民在摆脱旧日的赋税和徭役之后又遭受新军队和新官僚的暴力掠夺,从物质上和他们自己的世代来说,究竟二者的利弊如何?究竟有多少人参加战争?有多少人阵亡或病故?又有多少人只是由于开小差而失去踪影?我们能否概括地陈述强制当兵打仗对于成千上万未致伤残的幸存者的人生观的影响?或者说,每个人对于被抓去当炮灰这件事的反应像对于其他任何生活经验一样是否各有不同呢?维也纳和会究竟是强权政治中的一个插曲呢?或者说,巩固强权政治的企图预示着国际关系准则将发生一种持久的变化?法兰西共和国与传统宗教之间的敌对状态是促进还是阻碍它们各自的生存呢?拿破仑对罗马教皇的待遇最终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通过圣职人员使人民群众实际上疏远了帝国政权?这种冲突对于政教双方究竟产生哪些长期的后果呢?这种冲突果真是反映出宗教哲学和世俗哲学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吗?或者说,它毋宁是导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在1789年,高级教士几乎陷入旧的社会秩序之中而无法自拔,以致到1830年左右,教会才刚刚开始使自己从中挣脱出来?类似的问题还可以列举很多。
专门研究1789年(而不是1793年)至1815年的历史或者研究1815年至1848年(而不是1830年)的历史的学者们,往往把拿破仑的垮台当作一个分水岭。他们不是把和平当作序言和尾声,就是只将战争当作各种事件的背景。我们可以这样认为,1789年的“纯洁的”和真正重要的理想最好是在前一卷加以研究,而大动乱的持久后果会在下一卷中揭示得更为清楚。一言以蔽之,1793年到1830年这一时期只不过是三明治的夹心而已,不均匀地涂着强烈的刺激品和人造的镇静剂。不过,三明治没有夹心就没有滋味。过去有人说,在1789年到1815年间,法国是“向历史开战”,又说,1815年以后,保守同盟企图“把时钟拨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两种企图必然都要失败。可是,这种对比当然过于简单化了。在第一个时期的最初阶段,守旧的要求就开始与革新的要求交错在一起。在1815年以后,许多保守分子反而理解到向历史开战是很危险的,历史既包括“启蒙运动”,也包括过去30年的历史。时钟的比喻并不十分贴切,因为这往往会使人误认为复辟的政府当时没有弄清“运动的方面”,因而是情有可原的。那些政府认为它们自己只是想降低革命征服的狂热激情,而不是想去拨慢进步的时钟。他们的诊断和治疗虽然往往很拙劣,但是这些年间所进行的只是一个过滤和消化的过程,而不是完全拒绝整整一代人不得不用以充饥的那种混合食物的过程。
这是一个战争频仍及其直接后果伴随而来的时期,它具有独特的性质,尽管并不是建功立业的性质。除了它的戏剧性而外,这一时期向我们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我们究竟认为在这个时期里暴力支配观念是主要的呢,还是暴力为观念服务是主要的?另一个是:战争本身在决定变革的方向和广度方面究竟起了怎样的作用?从技术上讲,这并不是一个陆战或海战发生大变革的时代(参见第三章);但是战争的规模和持久性,以及为了适应这些情况而采取的各种方法(征兵、封锁、筹款、宣传),都是在未来的战祸中能够大大利用的。本卷中有几章可以帮助人跨过1815年的障碍,即使没有人想要在1793年或1830年设立新的障碍,这样做也会是有益的。我们选择一个以处决路易十六之后的全面战争状态为开端,而以查理十世逊位,避免发生战争为结尾的时期,反映出当时欧洲对法国的全神贯注,可能也标志着欧洲陷入内部革命的一个阶段。后来的革命变革大都是在战争期间或者战后开始的,并且没有发生由外来干涉直接引起的战争。
在第二章中提出一些事实和数据说明经济结构的变化,并且对改变经济结构的力量加以评价;在英国,这种变化是很迅速的,而在欧洲大陆,则有快有慢甚至有些国家还很不明显。在分国叙述的几章里指出了经济结构变化与政治发展之间的联系。回顾起来,最触目惊心的事实是人口持续的、加速的,几乎普遍的增长——对这一过程既没有全面的精确估计,也没有充分的说明。农业在整个欧洲仍然居于主要地位,在南欧、东欧以及中欧的大部有压倒一切之势。农业机械化时代尚未到来,农村的生活方式到处还是传统的一套。不过,耕作方法的改变尽管不是戏剧性的,却是多种多样,到处风行,而且日益增多。产量有了提高,作物的品种增多了,市场越来越不局限于当地了。三件同时发生的事——物价的上涨,粮食的增多,需要哺养的人口的增多,究竟哪个是因,哪个是果,似乎很难排出任何明确的顺序。
交通运输虽然仍因循守旧,但也有一些不同。各国政府这时能够利用信号系统,天气晴朗时在重要城镇之间传达信息。有些公路比较好,对于邮件来说,对于官吏来说,以及对于有盘缠的旅行者来说,走这些公路会迅速和安稳一些,但是商品在公路上并没有比过去运输得更快。若干水路有了改进,在少数工业地区,新的运河网仿佛是运输方面的一场地方革命。19世纪20年代,在港口和沿海航运中已经开始使用蒸汽了。1790年以前,在一些矿山中和矿山周围,固定式蒸汽抽水机和马拉的有轨运货车已经分别成为常见的事物;到1830年,把引擎和铁轨结合起来的蒸汽机车早就经过实验证明,肯定能走得更远和更快。长途客货运输还未试行,甚至在1837年,巴黎人似乎还把他们刚刚开辟的通往圣日耳曼的第一条郊区客车线路看作只不过是一个新的玩具。但是在五年以前,《环球报》上就刊载一些文章,预言蒸汽不但会消除大洋的障碍和大洋与大洋之间的障碍(苏伊士和中美洲),而且会把国与国之间的疆界降低为仅仅是城市的边界(参见第十章,原文第434—435页)。
有些著作家对于消除国与国之间和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壁垒表达了同样的乐观情绪。然而,这些壁垒是与商业的扩展和随之而来的劳动分工,以及用最经济的方式进行资源再分配密切相关的。实业家本身更倾向于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在本国政府势力所及的范围内攫取受保护的市场;只有在国内市场过小,或者自己的生产方法远比邻国先进,一时间不必惧怕因相互进行更自由的贸易而引起外国竞争的条件下,实业家才赞成打破保护的壁垒。英国工厂主千方百计要去渗透拿破仑强加给欧洲大陆的自我封锁线,而一旦和平来临,就利用这一大好机会涌入大陆市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法国和比利时的实业家这时已经习惯于在半个大陆上拥有开放市场,而到1815年以后,他们要去寻求阻止英国货大量流入的保护,并且很快取得保护,这也是很自然的。不过,从长远来看,英国煤炭、钢铁和纺织业的巨大发展对于欧洲的工业变革并不是一种威胁,而是一种推动力。
关于英国的领先地位的实际证据,或者关于对此所作出的某些解释的讨论(参见第二章,原文第39—43页),在这里无法用三言两语来讲清楚。不管怎样说,在1790年以前,英国的领先地位已经确立。在本卷叙述的时期只需要说明这样一点:英国不但维持住领先地位,甚至百尺竿头更进了一步。其他国家既不缺少发明能力(法国政府比任何地方更加重视科学技术),也不缺少商业或工业的企业。然而即使没有一个国家像英国那样不断打仗,但是大多数国家一遇到战争就遭到比英国更大的破坏,比英国更加前途渺茫。为了迅速赶上英国,这些国家必须在财政方面取得比战争时期更大得多的稳定。不管有多少理由,但是,如果说1830年以前欧洲已经发生工业革命,则是错误的,只有比利时一个国家,以及法国和其他国家的寥寥可数的几个大都市算是例外。有些国家的政府并不急于提倡工业,因为它可能扰乱社会秩序(如在维也纳和罗马那样)。大多数政府依然采取重商主义政策而不采取发展工业政策,即使各国的理论经济学家也几乎全是亚当·斯密和J.B.萨伊的信徒。只有一个统治者——埃及的穆罕默德·阿里在做试验,他以国家全面垄断的方式发展商业和工业,目的在于筹集陆军和海军的军费,但是进行得并不十分顺利。虽然各国政府通常都是鼓励开辟新的财源和增加新的收入,但是它们非常担心的是急剧变革的社会后果以及由于采用新机器(尤其是在纺织工业中)而引起的突然波动。旧式的工匠不可能理解新技术的优点,因为新技术会使他们失业,各工厂会雇用妇女儿童看管机器来代替他们。他们不是像卢德派工匠那样采取暴力行动,就是无可奈何地依靠公家的或私人的救济为生。乡下人涌入城市的速度比为他们提供住房的速度快,因而对于身心都会发生不良影响,而且一遇商品萧条,他们很容易沦为赤贫。研究英国以外的这些情况的最早的详尽论著之一是由一位保守派、信奉天主教的省长撰写的。[1]路易十八曾经说过,他希望在每一个省都有这么一个省长才好。这位省长并不像某些保皇党人那样不切实际地鼓吹恢复旧的行会和公会,也不从社会偏见出发指责工厂主,只是作为一个地方行政长官而大为震惊。在法国,摆脱贫困被视为主要是教会的事情,完全没有16世纪英国解散修道院后那种用地方税收进行公共救济的传统。这时,英国的救济制度正遭到猛烈的抨击。而法国在1790年以后,维持或者恢复教会慈善团体丝毫也不比英国的旧济贫法更能解决人口迅速增长的中心地区所发生的无法预料的问题。经济学家的主要流派真正相信:如果要减慢变革的速度或者缓和转变的过程,那只会延长极度的痛苦和推迟把日益增长的富裕所带来的果实在全体人民中间进行最后的分配。不久,在19世纪30年代,路易-菲利普的大臣们在英国经济学家纳索·西尼尔的帮助下不得不去研究英国1834年颁布的新济贫法。直到1839年,普鲁士才根据英国从1801年就已经实施,但到1833年之后才进行有效监督的方针,稍微减轻工厂中童工的痛苦。
在这个时代,有一种机械发明很可能会给一个国家,甚至给它的文明带来绝非暂时性的问题:伊莱·惠特尼的轧棉机直接引起奴隶贸易的扩大(参见第二十一章)和美国奴隶制的发展,其惊人程度不下于它给生产带来的跃进。而这时候,法国制宪议会正在以理性和天赋人权的名义,慈善家们正在以人道的名义,虔诚的基督教徒正在英国最有效地以宗教的名义,谴责奴隶贸易和奴隶制。虽然由于经济的理由,并结合其他的理由,人们断定奴隶制度最终将会衰落;但是在这个时代,推动废奴运动的则是那些坚持人权当先而不管私人既得利益或者国家经济收入的人们。
工业方面的某些波动是由于时代潮流的变化或者各国政府的关税政策的改变,也由于战争与和平的交替;但是,许多波动的出现以及其猛烈程度的增加,都是由于国家银行和私人银行难以应付任何突发的信用危机造成的。这些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大财阀所能起的稳定作用,在与合法政府和革命政府打交道上要比在商业和工业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最引人注目的军事承包商乌弗拉尔与督政府签订巨额的合同,时而受雇于拿破仑和复辟的波旁王朝,时而被他们投入监狱。他所制订的向历届政府提供资金的大规模计划过于投机冒险,并无助于稳定。但在1815年以后有过这样的时期,无论法国的波旁王朝,或者南美的一些共和国,都是靠外国银行家苟存下去,而这些银行家的利润和他们所冒的政治风险是成正比的。梅特涅为了感谢路特希尔德家族贷款给他和他的皇帝,曾经支持德意志议会改善法兰克福犹太人的地位(1817年),并帮助路特希尔德弟兄五人全都取得男爵爵位(1822年)。
用任何经济标准来衡量,英国饱经战乱之后,在世界大国之中成为最富有和最稳定的国家。伦敦是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巨大国际中心;英国的强大海军保卫着数量居世界第一位的商船,这些商船把各种各样的商品运往世界各地,其中包括第一次近代工业革命的大量产品和英帝国日益扩大的海外领地的初级产品。同时,英国的农业也能够以高水平耕作和高地租收入而自豪,这部分地是由于在谷物法的保护下,价格不受和平可能带来的影响。尽管在所有这种繁荣昌盛之中,农业劳动者分享的利益甚至还赶不上工厂的非熟练工人或者普通的水手,但是,他们之中恐怕很少有人愿意同欧洲大陆上的同类劳动者调换位置。机械时代的使用机器的工匠已经形成一个新的阶级,在英国,他们的人数之多已经足以使他们感到自己的重要性,而由于国外要求他们前去工作,他们就更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了。乔赛亚·韦奇伍德在劝说他的熟练陶工不要为大陆上的重金征聘所诱惑的时候,曾遇到很大困难。毫不奇怪,没过多久,英国人的普遍自满情绪就同他们的事业精神不差上下了;有好多人在竞赛中完全落后了;但是,大多数经济学家和有产者却相信这正是进步的代价。在处理自由和权威之间的平衡这一问题上,英国比其他大多数国家更幸运一些。英国面临在按平均统计数字计算的全面经济进步与个人、集团,甚至阶级遭受的苦难之间取得平衡的问题,要比其他国家更早一些。这种苦难虽然在波特的《国家的进步》一类的著作中可以避而不谈,但是对于那些终生不得不忍受苦难的人们来说,却是时刻不能忘怀的。一言以蔽之,财富生产的澎湃高涨还缺少相应的高度本领来控制它的步调或者分配其物质福利,达到促进稳定的程度。那些“只讲实际”的人对这些问题也没有足够的注意,因此,这些问题就成了夏尔·傅立叶等乌托邦主义者或空想家探索的领域。在他们的诊断中,有许多地方十分敏锐和中肯,但是由于大家嘲笑他们所开的某些处方的古怪离奇而黯然失色。罗伯特·欧文在新拉纳克进行的实验更有成效得多,它可以证明这样一点:在一定条件下,成功的企业能够与人道的考虑相互结合。
在1830—1831年间,欧洲的政治地图与40年前惊人地相似。法国的征服虽然激动人心,但是毕竟昙花一现,它所扶植的(北)意大利王国、莱茵联盟或萨克森的华沙公国很少留下什么痕迹。法国本土的疆域与以前几乎完全一样,德意志诸邦的外部边界也是如此。如果说意大利仍然只是一个“地理名词”,它的四周也毫无变动;值得自豪的威尼斯共和国和热那亚共和国的消失是战后仍保留下来的最大变化。西班牙和葡萄牙虽然丧失了它们的海外帝国的大部分,但是它们本土的疆界并没有变动。瑞士的外形简直没有什么改变,而新近联合组成的尼德兰王国正在分裂成几乎与200多年以来地图上所习见的情况相同的两个部分。在北方,瑞典把芬兰割给俄国(1809年)而从丹麦手中取得挪威(1815年),但这些只是长期处于附属地位的地区的易手,并非由于主权的改变而丧失原来的实体;瑞典只是在1815年收复它在波罗的海彼岸波美拉尼亚的最后一个小据点遭受失败后,才认识到一个时代已经结束。在德意志内部,一个古老的、倾颓的房架虽然还能稍遮风雨,但是过于腐朽,经不住翻修,因此在拿破仑的触动下突然崩溃了。德意志人完全没有进行政治统一的心愿,因为他们的思想家和改革家大多高谈宇宙观,而对现实政治的见解极端狭隘,往往犹如井底之蛙;但是任何力量也无法扭转1803—1806年的急剧变化,大鱼通过这次变化吃掉了大部分小鱼,因此,奥地利和普鲁士在争夺统治权的潜在斗争中所面临的已经不是300多个邦,而是易于控制的不足40个邦的集团。
奥地利在德意志以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地位巩固,北意大利和亚得里亚海对岸的沿海地区显然是它的牢不可破的据点,它不打算用直接统治的方式,或者用恢复它在1806年由于过时而同意废弃的选帝称号的方式,而是用它在意大利中部和南部所施加的那种影响,用它在新成立的德意志联邦中的盟主地位,至少在外交政策方面去支配德意志。而普鲁士呢?它在耶拿战役之后被拿破仑彻底肢解,1815年后虽然得到充分的补偿,但是并没有恢复原状,因此,只能期望通过进一步直接攫取,或者通过严密的控制,才可能称雄。它的省份由东面的一大块(这一块向西越来越窄)和西面的一小块组成,两块之间由汉诺威、布伦瑞克和黑森等地所形成的带状地区隔开,这一带状地区的宽度没有一处在30英里以下,大部分远远超出30英里。它从瓜分波兰所得到的那一部分领土,还没等到完全同化,就在1806年丧失了,而在1815年收复之后,遇到了恢复原状的问题;而在萨克森北部和过去一直处于法国影响之下的一些教会的和世俗的公国所组成的巨大的莱茵兰省,又有建立新统治的问题。普鲁士的许多新臣民都是罗马天主教徒;正如西里西亚人(这时是第三代的普鲁士人)一样,他们不愿并入一个路德—加尔文教派的国家,自从宗教改革运动以来,直到腓特烈大帝的时代为止,这个国家在梵蒂冈始终没有派驻外交代表。一个能够在1817年靠一道圣谕把普鲁士的路德派教会和加尔文派教会从行政上联合起来的政府(参见第六章,原文第176—177页),会发觉以同样粗鲁的方式对待罗马天主教教士可不那么容易。
在1815年,没有一个人梦想恢复旧德意志的政治地图;而且,即使罗马对将几个教会大公国(在七个或八个选帝侯中,科隆、美茵茨和特里尔占三个)世俗化非正义行为公开表示遗憾,但教皇的国务卿、红衣主教帕卡还是看得出来,如果这些公国恢复原状,必然是一种累赘,而不是一种财富,因为它们的贵族社会秩序已经根深蒂固,罗马已经开始认为它们的特权有碍于教会的统一和纪律。德意志的主教们近来倾向于约瑟夫的建立一种民族国教的思想,但是“如果他们不是这样有钱有势,他们就会更乐于听罗马的话了”。[2]不过,罗马和它的朋友们还都没有考虑到,罗马本身在意大利的世俗权利(除必要的居留权外)是否不久也会成为一种累赘,因为在1814年大部分教皇国家几乎毫无疑问地恢复原状了。
俄国显然强大的实力,已经向四面八方扩大。取得芬兰虽然得利很小,但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波兰会议王国(1815年)包括奥地利和普鲁士在1795年瓜分波兰时所攫取的领土以及普鲁士在1793年瓜分波兰所攫取的领土的一半左右,而俄国瓜分去的全部领土依然在俄国的手中。迄至1831年,波兰王国还没有完全成为俄国的一部分,两国之间存在关税壁垒,它还拥有本国的军队,由沙皇的弟弟康斯坦丁任总司令,而他在1828—1829年间拒绝派遣波兰的一兵一卒参加对土耳其的战争。可是,其他强国在波兰王国的一切势力都被排除,为时不久,波兰爱国者的活动就造成了推行更残酷的俄罗斯化政策的借口。在南方,俄国多半出于需要而不是出于选择,这时策划使土耳其依旧作为欧洲的一个弱小的仆从国家,而不直接把自己的边界朝那边推进。但在1812年,俄国兼并了比萨拉比亚(摩尔多瓦的一部分),而阿德里安堡条约(1829年)则是使瓦拉几亚和摩尔多瓦完全脱离君士坦丁堡的行政管辖的一系列条约中的最后一个。不管这些“多瑙河公国”(未来的罗马尼亚)的最终命运如何,一支俄国军队一直占领到1834年。在黑海的亚洲一边,俄国的欧洲盟国无法轻易阻止俄国的扩张,只好牺牲土耳其在高加索(1801年)和亚美尼亚(1829年)以及波斯在里海附近(1813年,1828年)的利益。俄国对西伯利亚的逐步渗透一直远达东部海滨;1799年沙皇授予一家“俄美公司”控制白令海两岸的现有和未来的居民点(大多猎海豹皮)的垄断权。俄国与美国达成的协议(1824年)和与英国达成的协议(1825年)把阿拉斯加殖民点的南部边界规定为北纬54°40′;而俄美公司远到南面圣弗朗西斯科湾的殖民点直到1839年才正式撤销。可是由于补给困难,由于与其他强国的摩擦,再加上管理不善(“当董事是一个美差,但是当股东则非常危险”),到1830年,俄国已经完全感到在这一地区没有很大的发展前途。俄美公司苟延残喘,一直拖到1867年把阿拉斯加卖给美国为止。[3]
就土耳其来说,直接向俄国割让的领土并不像叶卡捷琳娜二世时代那么惊人。就连俄国对多瑙河各公国的主权的限制也是可以容忍的,因为俄国在对付罗马尼亚强有力的民族运动时,也还几乎没有进行这样的限制。对将来来说更加不吉利的是:苏丹被迫允许塞尔维亚人实行真正自治(1817年)和承认一个虽小但是野心勃勃的希腊王国的存在(1830年)。尽管穆罕默德二世在加紧他对亚洲各省的控制方面取得某些成就,但这时在埃及却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宗主。土耳其欧洲部分的长长的北部边界并无变动,所有的欧洲列强至少还在口头上尊重奥斯曼帝国“独立与完整”的原则(参见第十九章)。
如果说俄国和土耳其的边界远远跨出欧洲以外,那么,英国统治的界线则大大扩展到拿破仑未曾到达的地方。英国在家门口实行了爱尔兰与大不列颠在立法上的联合(1801年),虽然它的间接起因是战争和法国革命对于1798年起义的影响,但对政治地图并没有产生什么影响。由于英国在长期拖延之后才给予罗马天主教徒所渴望的政治权利(1829年),而且几乎还没有考虑如何解除农民的痛苦,英爱真正和解的前景就蒙上了一层阴影。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逐渐显示出英爱联合对英国的国内政治以及对英国在欧洲和在美国的声誉的全部不良后果。梅特涅已经在以爱尔兰为例来反驳坎宁为希腊申辩的论点。人们并未因为帕麦斯顿是一个爱尔兰地主而更加相信他为民族事业和自由事业进行斗争的真诚。虽然如此,比利时的天主教徒以及法国某些天主教徒仍热衷于奥康内尔取得成功的新鼓动方法,这间接表明英国的制度最终完全可以适应于采纳群众意见或满足群众需要。
英国的海上力量大为加强:在欧洲水域,它占有了马耳他岛(1800年)和赫尔戈兰岛(1815年),占领了伊奥尼亚群岛(1815—1864年),成立“七岛共和国”,在战略上完全控制了这一保护地;在通往印度的道路上,它在红海口和波斯湾占有立足点,并缔结了一些条约(参见第十九章),另外,它还据有开普省以及阿森松岛和毛里求斯岛(1815年);再往东,它取得了锡兰(1815年)、新加坡和海峡殖民地(1819年),而且不久前在澳大利亚开辟的殖民地也逐步发展起来。关于英国在印度的势力的显著加强,本卷第二十一章有所描述。在大西洋彼岸,英国为了争夺南美洲的立足点而进行战争,但是不待停火,它就放弃了一度怀有的希望。不过,它占据了荷属圭亚那的一部分,总算在地峡以南得到一小块殖民地(1815年)。英国对美国的战争(1812—1814年)并未使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边界发生变化;在落基山两侧尚未开始有人定居之前,1818年为划定一条西至落基山的人为的但是稳定的边界线开辟了道路。英国的西印度群岛,再加上特立尼达、圣卢西亚和多巴哥(1815年),对于英国防止欧洲列强在中美或南美施展不利于己的阴谋,具有战略上的重要性。在美国的海军力量依然很弱的情况下,这些地方对于美国也间接有着重大的价值。从商业上讲,北美独立以后,英国对美国的贸易显著地扩大了,不久以后,英国与南美洲的交易虽然更具有投机性质,但是交易额却大有增长,这就意味着西印度群岛不再像过去那样成为大西洋贸易的枢纽。但是,在1830年,对于英国来说,西印度群岛依然比印度到当时为止更为重要。1783年以来受限制的西印度群岛本身与美国的贸易,也由于英国通过立法而比较容易进行了(参见第二十二章)。
因此,概括地讲,这一时期在政治地图上呈现出鲜明的对比。在欧洲内部,战争年代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留下的痕迹已寥寥无几,而且,除了在德意志和较小程度上在意大利外,也没有沿着此后半个世纪所要遵循的路线清楚地指明。在欧洲以外的世界,也出现一些巨大的变化,但大多数变化比较持久,或者导致大方向相同的进一步的变化(印度、马来亚、澳大拉西亚、南非、北美和南美)。但是,法国的爆炸力在欧洲是不能以它对地图的影响来衡量的。尽管在1815年已经按照至少10年以前皮特就预示的路线确立了势力的均衡(参见第二十四章),尽管几个覆灭的王朝已经复辟,但是,要用“复辟”二字表述1815年以后欧洲其他各方面的情况,则容易引起误解。法国人和战争给欧洲造成的一切,无论是由于直接行动,或者是由于煽动,大多证明已不可逆转。人们通常说,1815年后的一代人是生活在一个与梅特涅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反动时期。确实,对“非正规”政府,曾有过强烈的反应,也有些人企图把政府与传统的支持联结在一起,而不是与试验或时机联结在一起。可是这些情况有的可以回溯到1799年或者更早,回溯到伯克和他的信徒,回溯到18世纪90年代知识分子理想的迅速幻灭,回溯到年轻时的梅斯特尔和博纳尔,回溯到波拿巴将军召回和雇用流亡贵族,并且下令在米兰大教堂为法国在意大利的胜利举行一次赞美上帝的感恩祈祷(1800年)——这个举动震动了督政府的某些成员,并且一步步导致1802年4月政教协定的缔结,和协定似乎包括的一切内容的实现。随着执政府和帝国的出现,高昂的革命斗争的短暂时期开始看起来像是介于部分地依靠传统来维持稳定的两种权力并未中断的制度之间的一个插曲。另一方面,1815年以前行之有效的行政改革和社会改革大多依然存在,而那些刚提出的改革则尚未失去它们的动力。在18世纪这一代的统治者没有一个人会被称为“反动派”,因为这个词新流行的含义是指政府所共同适用的准则的急剧的变革。在1776/1789年以前,听从政府算是正常,动乱是不正常。“革命”一词是用来形容政治中的命运车轮的一次转动,如果把这个车轮再转动一下,也许会带来人们所熟悉的东西,也可能出现人们所不熟悉的东西。“反动”这个词,如果用了的话,也并无褒贬之意,正如钟摆来回摆动时出现的“反作用”一样。那些相信人类会进步的人,一般与反对现存秩序的运动联系在一起。可是到了1789年以后,人们普遍认为“革命”是一个几乎无法逆转,而且可能要无限期地持续下去的尚未完成的进程;“反对”就是一切要阻止这一进程的东西,通常带有邪恶的意思。那些讨厌“反对”这个臭名而在最近给自己贴上“保守派”标签的人们,正在鼓吹抵制被认为是一种进程的变革,不仅仅是维护他们反对当前敌人的权利或权力。
这个至今仍然使很多著作(不仅是政治方面的)具有其特色的新名词,可以与人类将会达到完美境界的观念和对此观念的反抗联系在一起(参见第四章);我们无须坚持说这一类学说中的哪一种是普遍流行的,就可以在18世纪早期的许多政治思想和行动中随时随地觉察到乌托邦就在眼前的暗示。的确,到1830年,一种微妙的转变似乎已经开始,“反动”更多的是与“自由主义”,而不是与“革命”相对而言。这意味着,目标并不在于简单地用另一个政权代替一个政权,而在于保证在任何政权下作出决定的方法是通过公众讨论,而不是单单靠一纸命令或者暴力镇压。然而,19世纪早期的大部分自由主义者身上都带有乌托邦主义的味道;有些把过去理想化的浪漫主义保守派和一些最早的“社会主义者”(在1830年还没有这样的称号)也是如此。甚至功利主义者,尽管他们轻视天赋的权利和义务,最初也几乎没有认识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原则可能给人类带来的好处是有限的。从切萨雷·贝卡里亚到杰里米·边沁及其信徒们,都把这一原则当作抨击根据常识看来可能妨碍幸福的各种制度,特别是在法律和财政政策方面的制度的最有效的工具;他们认为使人受不必要的痛苦,正如强征自相矛盾的赋税一样愚蠢。不幸的是,感觉到痛苦,甚至减少造成痛苦的原因,要比解释什么是积极幸福或去创造这种幸福容易一些;但是功利主义者的哲学虽然浅薄,但这并不一定就会贬低他们的武器的力量,至少从消极方面来说,在排除幸福的障碍方面是如此。他们的“制度决定人”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但是,尽管好的制度并不能使人变得善良或幸福,我们总可以承认,坏的、过时的或者起坏作用的制度使人更难变得善良或幸福。要想理清类似的行政管理方面错综复杂的问题这样的事,提出“它有什么用处”这样的问题要比提出“它的真相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更有效些。
在法国本土,制宪会议和立法议会(参见第八卷)除了消灭特权而外,废除了陆军、海军、地方政府、税收、教会、中小学和大学中的大部分现存制度,而留下一片建筑工地,上面除大堆垃圾外,还有一些重新施工的材料待装配,至少在纸面上是如此。随后的情况在本卷第十章有所叙述。不幸的是,在制宪议会给人印象最深的建设项目中,地方政府官员选任制度这一项受到战争和各种紧急措施的冲击,直到波拿巴实行新的省份建制(为了消除历史造成的割据状态而改用不带政治倾向性的省名),并亲自委派了80多个省长,才得以实行;这些省长失去了过去地方总督拥有的司法和财政大权,但是地方政府的一切权力却比过去更加牢固地集中起来了。另外一个建设项目是“教士公民组织法”(1790年),此法以选举产生国教主教的原则为基础,与罗马的教阶制度和普遍原则水火不相容。该法始终没有赢得广泛的承认,最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教会和国家的分离(1794—1801年),由于是在敌对状态中产生的,难以实现。后来又由拿破仑的政教协议(1802年)所取代,由于这一协议正好反映出“大多数法国人”的法国天主教会观点,才得以经历复辟时代而实行百年之久。
国民公会(1792—1795年)的人们对国内权力的集中程度正如其前人将之分散的程度一样,但是他们那没有生效的“1793年宪法”表明:分权依然是目的,集权只被当作在紧急状况下图存的手段:“没有道德,恐怖就没有用;没有恐怖,道德就没有力量”(罗伯斯庇尔语,1794年2月5日)。紧急状况一部分是国民公会自己制造的;它过分热衷于“向历史宣战”,不仅在国内,同时还要超出国界“救援一切希望恢复自由的民族”。在随后发生的冲突中产生了法国人的强烈爱国主义,这种爱国主义最初带有革命精神,但是为时不久,就完全是好战的和贪婪的了。随着纸币(指券)的崩溃,督政府不得不让它的军队在被解放的国家里依靠私自劫掠和公开勒索维持生活;热月之后,崇高的希望在国内已经消失,法国公民的民族自豪感也逐步集中到军队和将军们的丰功伟绩上。督政府需要有一个具有平民精神的将军充当吉祥物,他们发现波拿巴是最适当的人选。
第十一章概述拿破仑的冒险事业,第十章则概述拿破仑作为执政和皇帝对法国的统治。这些年头是行政官员发挥才干的年头,无论他们是军人,或是文官;是走上“向天才开放的大道”的新人,或是在旧政权下只能得到比较平凡的前程的人,其中有许多人是贵族家庭出身,往往怀有忠君思想,他们为第一执政的共和国,为1804—1808年的共和帝国,或者最后为回光返照的世袭的王朝帝国。在1814年,除了王朝而外,得到恢复的东西极少。因此,不可避免地,王朝更多地使用给拿破仑效劳过的人,而不是“纯粹”保皇派。路易十八本人虽从未向“篡位者”屈膝,但是在他手下的大臣、省长和行政官员中,有很多人曾经卑躬屈节;而在“百日”期间再次屈膝的那些人,只要不是积极助拿破仑为虐,在滑铁卢战役之后,大多数都未被触动。政治性的辩论,以及在报刊、小册子和书籍中公开交换思想,都比战争期间的任何时候更加自由得多;1814年的宪章并不是骗人的东西,尽管在后代人看来(以及在那些完全是要推翻王朝,或者不会因推翻王朝而受到震动的当代人看来),这一宪章是有种种局限性的。用第三共和国的一位宪法学家的话来说:“我们的行政始自帝国,我们的政治始自王朝复辟……大革命的作用是巨大的,但它依然是消极的。它摧毁了旧政权;它为现代制度扫清了场地,而拿破仑却在这块场地上建造了他的专制主义的大厦……实际上实行自由与权威相结合的现代体制基本原则的功劳,应属于王朝复辟。这个原则的作用历久不衰。”[4]1830年以前和以后法国君主立宪制的试验,在第十二章作了概述。
在1830年以前,或者实际上在1848年以前,除了几个较小的国家以外,在其他地方,代议制政府几乎没有取得进展;不过在1815年以前,它根本没有取得任何实际的进展。欧洲的绝大多数人仍在从事传统的农业,他们有很多人都是文盲。科学家和学者们不大受政府形式的干扰,只要它们十分稳定就行;尽管在法国,精密科学技术的威望大大提高,而在德意志,哲学和语言学的威望则空前高涨(参见第五章)。官吏、职工和商人阶级一致要求宪法权利;工业中的逐步革命以及随之而来的财富转移(或者创造新财富),比起本身反映出新现实和旧传统之间的差别的积极政治鼓动来,更加使人们对宪法权利的要求变得不可抗拒。要使制度适应一个在变动中的社会模式,这种工作必然是缓慢的。像圣西门以及他往往持不同意见的信徒们(奥古斯特·孔德原来算是其中的一个)这样的政治预言家可能宣告一个专家政治的、实证主义者的时代正在到来,将代替以土地为财富和权力的主要来源,而土地依然是(在当时来说)表明财富取自其他来源的最好证明的漫长历史时期。但是,对于埋头于错综复杂的当代事务的人们来说,这样的预言家就显得离奇古怪,或者说异想天开了。他们也不是“雅各宾党人”所理解的民主政治的先知。在那些从1789年以来“什么也没有学到和什么也没有忘掉”的人当中,不仅有特权时代的遗老(以及在特权很少遭到破坏的地方的特权的继承者),还有“1792年的人们”,这些人徒劳地一直期待着重新上演大革命的场面,如果可能的话,不演其在国内的暴力行为,但是不能不演革命在国外的光荣冒险事业。
从1807年起普鲁士出现的“新面貌”(参见第十三章),到1815年以后还没有消失,尽管立宪派的希望比在德意志的其他邦更加渺茫;但是农奴的解放一开始就表明,农奴所得到的利益要比大地主少,有些大地主当时就预见到,如果农民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土地也就不再被束缚在农民身上。普鲁士对新老臣民以及比较软弱的邻国的最大吸引力,不过是严格的行政管理和经济优势的前景而已。这种优势首先来源于过去的传统,由于普鲁士各大学的研究成果——拟订普鲁士邦法(Landrecht)而得到加强,“邦法”在1794年编纂成典(但商法一直到1845年才编成)。优势之二来自1818年普鲁士确定的适中的关税和1828年开始邀请愿意参加的邻国加入关税同盟。1818年的法律一反过去那种限制谷物出口的制度,同时全面降低了税率。它还使普鲁士所有各省第一次有了统一的制度,但边界线与面积二者的比率仍然非常高。因此,关税同盟除了具有获得实际利益,或许还有更长远的政治利益的前景外,会带来节省开支的直接效果。同时,公路的修建旨在消除或者减少关税壁垒,例如在汉诺威和黑森之间开辟从哈尔伯施塔特到科隆的公路(1819年)和由帕德博恩向南的支线(1829年)以及从马格德堡到汉诺威的公路(1829年)。
在1823年起成立的普鲁士的各省议会中,莱茵兰省议会最为活跃,但不存在中央代议制度。就汉诺威与英格兰的长期联系而论,1815年以后的汉诺威令人感到奇怪地“反动”;但德意志中部和南部许多邦都像法国那样有了以范围狭小的选举权为基础,但是保护公民权的宪法,例如拿骚(在1814年以前)、魏玛、巴伐利亚、巴登、符腾堡和黑森(都在1816—1820年间)。这些邦宪法(特别是巴伐利亚邦宪法)都是以启蒙思想,而不是以自由主义为基本精神的。联邦法案(1819年)虽规定各邦实行立宪制度;但是不久以后,各邦政府和联邦议会就遇到了在它们看来不是宪政的而是革命的运动。早期的德意志自由主义者或激进派固然还有许多像啤酒上面的泡沫一样的浮浅的东西,但整个来说,实行代议制宪政的各邦政府没有像未实行宪政的各邦政府那样受到严重的威胁。
保持固定状态的原则部分地是由于奥地利的盟主地位而强加给德意志联邦的。虽然梅特涅在外交和行政方面足智多谋和随机应变,但在立宪问题上实行这个原则是合乎他的意愿的。但不管情况怎样,皇帝个人的观点以及这个君主国的特殊情况使上述原则很少有任何改变的余地(参见第十四章)。奥地利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的历史形成的各“民族”没有一个符合刚刚抬头的以种族和语言为标准的民族概念;再加上皇帝手下的政府缺乏实行宪法的经验,只有匈牙利王国有一部旨在保护马扎尔贵族古老特权的宪法,这些贵族的思想更接近英国颁布大宪章时兰尼米德贵族们的思想,而不同于当代自由主义者。从1812—1825年,皇帝避免召开匈牙利议会就不足为奇了。首先,避免战争符合他1815年之后在财政方面和政治方面的利益,因为欧洲的“运动各方”大都指望从战争中得到好处:希腊人期待俄国在20年代对土耳其作战,法国左派在1830—1831年鼓动路易-菲利普去干涉意大利、比利时或波兰。革命运动由于邻国害怕受到影响也可能触发战争:梅特涅感觉有必要对那不勒斯进行干涉,俄国则表示要干涉西班牙,法国也决定这样做。梅特涅也认为,各国统治者能有助于预先遏制这种令人困窘的局势。众所周知,那不勒斯国王斐迪南曾经答应梅特涅,不经奥地利同意决不进行宪政改革;但是,不大为人所知的是:“斐迪南还受到警告,不要试图取消缪拉所实行的法律和行政改革。”(参见第十五章,原文第429页)奥地利统治下的意大利北方政府与意大利其他各地的政府(也许要除去托斯卡纳的“自由主义绿洲”)相比并不算坏。这个政府并不比以前在法国统治下的政府更具有异族统治的色彩,反对外国统治本身的人为数很少,尽管他们向往着未来。我们很难用目前的标准来评价教皇国政府,它是马虎的家长式统治和严重无效率的独特混合物;但是,在红衣主教孔萨尔维任国务卿的时候,这个政府的意图很难说是“反动的”。孔萨尔维充分意识到向后看的危险性;在1814年8月写给未来的法国国王查理十世的一封信中,他已经在敦促国王和他的弟弟仿效梭伦的和解工作,而不要仿效查理二世“既然答应忘记过去,而又不宽恕任何人,破坏了自己的统治,为斯图亚特王朝的再次垮台做了准备,到他弟弟的统治时代终于垮台了——这一次永远无可挽回”。[5]但是,在庇护七世逝世(1823年)后,孔萨尔维给罗马的狂热分子让开了路,1821年那不勒斯和皮埃蒙特的各种运动使意大利各地的警察活动得到强化,最直接受到影响的是受过教育的人中为数较少,但生活富裕而直言不讳的那些人(参见第十五章)。
虽然赋予“自由主义者”这个名称以明确的政治意义的是西班牙(参见第十六章),但是伊比利亚半岛的自由主义的性质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这是由教会的独特地位决定的,并与陆军军官,很快又与王室和宫廷中互相敌对的集团有关。在1812—1830年之间,各党各派都不愿意放弃海外殖民帝国,这一点压倒了所有其他的问题,西班牙的1812年宪法——采取一院制议会,内容繁杂,而且没有关于修改的规定——是19世纪20年代自由主义者的战斗号角,但是到1830年以后,更加实际可行的比利时宪法开始起这一作用。
欧洲的小国在1815年以后有了发展议会制度的最好机会,它们之中有一些利用了这一机会,尽管是以不同的方式(参见第十七章)。它们比较起来不像别的政府那样全神贯注于国际政治,这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后果。德意志内部各邦的宪法在上面已经讲到了。波罗的海已经不再是大规模角逐的焦点,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在经济上都受到和平的沉重打击。在丹麦,直到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问题开始引起群情激愤以前,官僚主义的,但并非反动的政府的安静日子几乎没有受到扰乱。但是,瑞典在1809年体制下的三级会议和挪威的单一的众议院(1814年),在老练的外国统治者贝纳多特(初为王储,登基后称查理十四世,1818—1844年在位)的一王兼治下,才得以真正存在。尼德兰和瑞士由于强大的邻国谋求均势和遏制法国而获得独立,尽管这两个国家都受到外国政府的压力,不让政治避难者在它们境内进行活动。瑞士的政治在1847—1848年以前仍然主要是由贵族掌权的地方自治,但是在尼德兰,新教的荷兰和天主教的比利时两者之间的不稳定的结合推动了有组织的政党的成立,这一推动力经受了1830年之前开始的分离危机而保持下来。已经成为欧洲工业革命先锋的比利时(参见第二章,原文第54—55页),在英明的国王利奥波尔德一世的统治下,不久也被公认为欧洲大陆君主立宪的典范(参见第十卷,原文第191页)。它的独特的政教分离实行得相当不错,它的法兰西文化(在它作为法国的一部分20年之后)仍然掩盖着在大半个国土上作为受过政治教育的各阶层的文化基础的佛兰芒文化。在比荷合并期间(1814—1830年),威廉一世为了抵制法国的影响,力图推行荷兰语而不是佛兰芒语,但得不到广大人民的响应。因为那时候的佛兰芒人对荷兰语还不能运用自如,甚至还不大懂得。
俄国皇帝亚历山大一世的在位(1801—1825年)和他死后“十二月党人”起义的插曲的重要意义,在第十八章中加以论述。他的统治和以前的几位皇帝一样,是以差不多完全东方式的宫廷政变开始,而在神秘中结束,由于皇室内部对继承问题采取不必要的但不无前例的遮掩态度,这种神秘更加深了。然而,在他的统治期间,俄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成为欧洲的一部分了。在国内,斯拉夫派对“亲西方派”的反击,到19世纪20年代才刚刚开始,并且受到官方的怀疑;在国外,仇视俄国尚未成风,至少在1828—1829年的土耳其战争之前只是个别情况。亚历山大青年时期受到他的家庭教师法裔瑞士人、共和主义者拉·阿尔普的思想的熏陶;他有几年对信奉天主教的波兰大贵族亚当·恰尔托雷斯基亲王言听计从;在位的最后时期,他在外交政策上摇摆于另外几个非俄罗斯人顾问之间:一个是德裔职业外交家涅谢尔罗杰,一个是在意大利受教育、具有希腊人的思想感情、觉得在瑞士比在圣彼得堡更舒适的科孚岛人卡波迪斯特里亚斯,另一个是梅特涅,他对亚历山大的影响时断时续,每当亚历山大返回俄国,梅特涅的影响就减弱了。所有这些人都比较年轻(在1815年都不满50岁),而亚历山大本人,在1825年他的统治结束时,也只有47岁。
尽管有着这一切“西方的”影响,或者,也许是因为这些外国影响是施加在一个在俄罗斯环境中生长的人身上,亚历山大还有他的另一面——独断专行、刚愎自用和蒙昧无知;在俄罗斯帝国的内政方面,他的主要私人顾问全都是俄国人,虽然他们远远够不上老政治家的资格。斯佩兰斯基是东正教神甫的儿子,本人也是在神学院受教育的,他倾向于在传统的体制内实行行政改革;但在1812年他失宠以后,乖戾而残暴的阿拉克切也夫上了台,西方观察家们从来也没有摸清他的性格。叶卡捷琳娜二世原为一位德意志公爵之女,她乐于对一切采取玩世不恭的态度,这使她虽身在异域而能处之泰然。但是,像亚历山大一世那样处事认真的俄罗斯统治者,很可能在精神上陷入矛盾,一方面他主要受的是西方教育,一方面他周围却是原始生活状态。当1813—1814年间俄罗斯军队横扫欧洲的时候,在西方人眼里留下的形象是野蛮的游牧部落和“靠皮鞭的统治”;但是,不能再把俄国说成是“泥足巨人”(狄德罗语)了;不久,千方百计想要博得沙皇亲善的巴黎人却为沙皇本人的魅力和他的随从的举止文雅而惊异不已。过了最初几个月,俄国占领军就不再特别不得人心了;许多比较年轻的俄国军官成了最“先进的”沙龙的座上客,其中有些人还把西方思想和憧憬带回国去,在1825年12月之后,这些东西把他们送上了断头台,或者流放到西伯利亚。约瑟夫·德·梅斯特尔死后出版的著作《圣彼得堡之夜》(1822年)是一部畅销书(不仅在法国),这部书文笔生动,对贵族社会有细腻的描写,并且预言最终势必发生一场会使俄国变得比以往强大得多的革命。卡拉姆津的七卷本(每卷都很快有了译本)《俄罗斯帝国史》(1819—1826年)最早提供了有关俄国历史的可靠资料。[6]在亚历山大一世死后而继承问题尚未解决的时候,梅特涅所作的评论是有点道理的:“俄罗斯的传奇结束之日,就是俄罗斯的历史开始之时。”[7]
在共和政体的北美(参见第二十二章),制宪工作是在革命胜利之后,而不是在革命之前或者在革命期间交叉进行的。在战争及其余波期间,美利坚合众国对欧洲的直接影响不如战前的20年或1830年以后的20年间那么明显。法国人沉浸于他们自己的革命潮流中,不再需要仿效榜样,因为这个榜样发展进程的细节已不像先前它所起的普遍鼓舞作用那么与己有关。美国人同样有着自己专心关注的事情,他们对法国的好感也因希望的幻灭而减弱了。旷日持久的海战阻碍了他们与欧洲的接触,他们对这场对抗的感情随着哪一方最破坏或干扰他们的海外贸易这个问题而时时发生变化。总的说来,欧洲已经做的事情或者计划做的事情都加强了中央联邦政府的力量,因为许多重大决定都得由它作出——购买路易斯安那,保护美国商人,决定对英国的战争与和平(1812—1814年),以及后来对欧洲干预中南美甚至向中南美殖民的谣传作出反应。
相比之下,中南美的历史倒是与这一时期的欧洲历史有密切的关系(参见第二十三章)。“说西班牙抛弃了西印度群岛和说西印度群岛抛弃了西班牙,几乎是一样正确。”[8]的确,每个大行省的总督与马德里的联系要比他与不易到达的邻近行省的联系更多一些,这个事实意味着:第一,费迪南德七世的逊位(1808年)使各行省不知所措,并且陷于孤立;第二,由这些行省形成的独立国家,不具备结成玻利瓦尔和其他一些领袖所梦寐以求的联邦的坚实基础。各行省的独立运动的意义是不明确的——最初有一部分是以国王的名义反对马德里的法国篡位者,但是不久(有些人认为从最初起)就宣布目标是永远摆脱任何欧洲政治君主的统治。不过,并未与母国的文明脱离。到19世纪20年代,英国政府关于在那些通过调停仍无法使之与西班牙和解的行省保持世袭君主制度的主张已经毫无前途可言,尽管有巴西由葡萄牙王储统治的例子,但此人宁愿对付新世界的各种困难,而不愿为旧世界的事务烦恼。那些新共和国的宪法虽然显示出法美两国的影响,但是完全拒绝采取法国的高卢主义和美国的政教分离原则,它们全都规定罗马天主教为政府承认的唯一宗教。
战时和战后列强的频繁改变结盟关系,在第九章、第二十四章和第二十五章中作了叙述。性质不同的政权和敌对的意识形态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决定这种格局呢?在1793年,看来法国各邻邦的政府以及另外一些较远而受到威胁较少的政府,是为了捍卫旧秩序,反对革命法国的思想、榜样和传道式的侵略而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它们在行动上是三心二意的:两年后,普鲁士、荷兰和西班牙媾和了(1795年4—7月);叶卡捷琳娜二世虽然在名义上与奥地利、普鲁士和英国结盟,却因她在瓜分波兰而一直不让俄国参战。她的继承人保罗一世似乎为仇恨和激情所支配,而缺乏冷静的政策:一方面,他个人关注马耳他,对英国人在海上对待中立国的做法深感愤慨;另一方面,他又不赞成法国,想遏制法国在意大利和地中海的势力而靠近英国,两种思想展开了斗争。尽管如此,在1799年,一支俄国陆军派往意大利,一支俄国海军分舰队出现在科孚岛,都成了新的不祥之兆,使英法两国政府几乎同样感到惊慌。
随着拿破仑作为执政以及以后作为皇帝的权力得到巩固,只有像撒丁国王这样的被剥夺了继承权的君主才始终把拿破仑看作背叛革命的篡位者。尽管未来的路易十八也许会对教皇和稍后苏丹承认拿破仑的称号提出抗议,但是法国不再会屈服于别国政府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任何抵制。他们可能害怕法兰西帝国力量过大,正如他们后来害怕俄国的力量那样,但他们的行动方针却受眼前形势变化的支配。对于拿破仑的权势是否能永久保持,他们可能心存怀疑,但在1806年1月巴伐利亚国王却把他的女儿嫁给了拿破仑前妻的儿子。四年后,另一个最老的王朝(也是第一个和革命的法国交战的王朝)通过联姻而与作为一个新王朝的建立者的拿破仑直接联系在一起;奥地利在1814年是不得已才拒绝接受其继承人的。甚至始终怀着仇恨的英国人也欢迎1801—1802年的亚眠和约,而且虽说不无疑虑,事先也无法确切知道,这个和约只换得一次短暂的休战而已;英国政府也没把波旁王朝的复辟当作重开战端的一个官方目的,在此之前皮特实际上是以此为目的的。对于亚历山大一世来说,在提耳西特与拿破仑结盟(1807年),并不比两年前联合反对拿破仑需要更多的借口;虽然他们之间的谈判的长期拖延只表明双方在土耳其和黑海海峡问题上的想法有着多么深刻而无法解决的分歧,但是这种分歧并没有被宣传成是一次“冷战”的构成部分。沙皇在断然拒绝拿破仑向俄国公主求婚以后,由于拿破仑出其不意地娶了一位奥地利公主,以及不久以后法国吞并奥尔登堡而废黜了亚历山大的姻兄,都大为恼火,但是几乎直到即将入侵俄国的迹象变得十分明显时为止,在外表上还保持着友好和联盟。
在俄国的战役,以及后来向西横穿德意志,决定了拿破仑的命运,但在另一方面,这些战役(再加上威灵顿的胜利在西班牙显然深受欢迎)使沙皇相信必须依靠群众支持的心情又一度复活了。在1804年,他曾经谈到“认为法国的事业是各民族的自由和繁荣的事业的普遍舆论”[9]。十年后他又指出,拿破仑不是被各国内阁而是被各国人民推翻的,必须为欧洲的一种既合乎宪政又是尚武的和民族的新精神找到一个出路。[10]普鲁士政府在幸免向法国屈膝后,依然不大相信顺应民心有什么用处,而且实际上,拿破仑并不是被爱国的义勇军,而是被职业军队打败的。但是,普鲁士的军官们并不全都希望恢复官僚君主制度,例如格奈泽诺,希望德国建立自由主义政权的心情正如他向法国坚决复仇的心情一样强烈。沙皇的心情,加上他对波旁王朝和普鲁士都一样不信任,使得他在1814年坚决主张法国要有一个宪章。
导致1814—1815年在维也纳达成解决方案的那一段外交历史,在第二十四章中作了概述,此后几年的外交历史则见第二十五章。大家公认,在从事和谈的人们的心目中,与保证列强间公正稳定的平衡这一愿望相比,“合法性”只起很小的作用。关于以遏制法国为目标的四国同盟,与沙皇主张在普遍保证和解和现存政权的前提下列强结成基础更为广泛的同盟,这二者之间究竟有什么确切的关系,历史学家们依然意见不一。有人说,沙皇亚历山大为了确立在俄国庇护下的全球均势,指望依靠法国和西班牙这两个海上强国,在欧洲以外则依靠美国,以抵消英国的海上霸权和奥地利在中欧的优势;而且他一再提出扩大同盟的建议未能成功是卡斯尔雷和梅特涅在这几年中的真正胜利。美国在沙皇心目中的重要性也许被夸大了,[11]但是他在1815年9月关于“神圣同盟”的设想肯定不是主张建立一支各国君主反对本国人民的警察力量。荷兰和符腾堡是最早参加这一同盟的小国中的两个,瑞士和汉萨同盟的城市在1817年夏天也参加了,美国直到1819年6月才拒绝关于参加同盟的邀请。神圣同盟的意图也不是计划建立反土耳其人的十字军,因为沙皇近来并不反对达成一项保证,包括保证土耳其的疆界,只要俄土两国关于布加勒斯特条约(1812年)的争端首先得到解决的话。
沙皇提出的更为广泛的方案,最初由于本身含义模糊而减色,随后被卡斯尔雷和梅特涅扼杀,最终由于他自己的心情变化而被埋葬。1820年秋,他怀着失望的心情从华沙来到特罗保,最后的议定书尚未签署,就传来他自己的谢苗诺夫团发生兵变的消息。他的1815年的神圣同盟没有恢复力量,但是他这时准备把范围缩小的同盟用于反革命目的,而法国袖手旁观,英国则提出抗议。几个月后,希腊传来的消息使他重又陷入一个新的进退维谷的境地。他可以不承认这次起义,但是他对起义的后果却不能漠不关心。他可能设法弥合对土耳其的关系的裂痕和抛弃如今令人难堪的仆从卡波迪斯特里亚斯(1822年7月);但是,这个保守的同盟经受不了这场东方的纠纷,也经受不了坎宁利用东方的纠纷和西属美洲问题来破坏任何色彩的大同盟概念的信誉的做法。在沙皇本人去世(1825年12月)之前,同盟实际上已经寿终正寝;不到两年,由于俄国、英国和波旁王朝的法国联合一起,不依靠它去解决希腊问题(1827年7月伦敦条约),以及九个月后,俄国连三国联合也不理睬就对土耳其进行战争,从而公开地抛弃了该同盟。
在1815年以前和以后,尽管各国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由它们的野心、恐惧和利益而不是由任何意识形态来决定的,但是所有统治者(拿破仑和亚历山大也不例外)对待本国人民的态度肯定都受到对“雅各宾主义”的恐惧心理的影响。在18世纪90年代,这种恐惧并非毫无道理,无论在伦敦或维也纳,都同样地反映出来。对混乱和暴力的恐惧可能被大大地夸张了,但确实拿破仑所造成的死亡人数要比法兰西共和国(包括恐怖时期)及其所有短命的姐妹共和国所造成的死亡人数都多得多。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国内斗争结果会比对外战争造成更大的影响,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和美国内战可以作为例证。然而,18世纪90年代的事件所造成的法国人的“大分裂”却是不易愈合的;在政治上,断头台切下的头颅比躺在国外沙场的尸体更加使人难忘。从1800年到1815年,战争和战争的需要到处都阻碍着国内改革,或者使得国内改革带上狂热的色彩;1815年以后,由于害怕激进的变革导致内战,并从内战转成对外战争,必然促使政治成为死水一潭。保守主义不仅来自政府一边,因为在欧洲(甚至在美洲的容易变动的社会里),激进分子为数很少,尽管相应来说他们的呼声更强烈。而秘密公社和共济会组织并不是“人民的神圣同盟”反对君主神圣同盟的可靠支柱。
此外,并不是所有的激进分子都赞赏法国的榜样。第四章描述了思想界和文学界对法国榜样的某些反应。在这里可以补充几个事实:在思想上得益于法国革命不浅的马志尼,经常指责法国人重权利而轻义务;虽然性情古怪但是头脑灵敏的夏尔·傅立叶谴责法国人的自由和平等的观念,因为它仍然使政治和经济的权力把持在少数人和男性的手里;[12]杰里米·边沁和早期的功利主义者虽然像法国人一样不尊重传统,但对天赋人权的“无政府主义谬误”也同样不尊重。他们主张进行斗争毫不留情地砍除枯木朽株,这往往使他们成了欧洲民主政治家的盟友;但是,他们同圣西门及其信徒们一样,也不得不仰仗技术管理专家,甚至开明的独裁者用“改良”方式传播幸福。边沁本人在晚年曾写信恭维埃及的独裁者穆罕默德·阿里,功利主义者对英国在印度的行政官员的影响是尽人皆知的(参见第二十章)。[13]
在1815年以后,激进主义与18世纪(不管是启蒙运动还是法国革命)之间最有力的联系大概是反教权的情绪,这种情绪已经变成怀疑一切授予圣职的宗教,特别是罗马教会的情绪,而对约瑟夫二世来说并非如此。许多国家的上层教士的特权地位促进了这种情绪的增长,从哲学上的怀疑,或者司汤达文雅的嘲讽,到保罗-路易·库里埃粗野的谩骂,在各种层次上都有所表现。到这时候,狄德罗的隐晦手法(部分地由书报检查制度造成)和伏尔泰或吉本的温和怀疑态度,都被正面的攻击所代替;但是,在这一时期更普遍的仍然是以前那样求助于“合乎常情的”唯理论或自然神论,认为基督教对于有教养的人是不相干的和荒谬可笑的;而不是在接受天启教的传统解释方面遇到令人讨厌的新困难(这起因于对《圣经》的批判或自然科学)的严肃的不可知论者的那种痛苦的探索(参见第六章)。在二者之间,一个厌恶享乐主义或物质主义而觉得基督教传统有很大社会价值的关心社会生活的品格高尚的人,实际上很可能采取“基督教自然神论”的立场,这和稍后的本杰明·乔伊特的立场不无相似之处。受过日内瓦学派熏陶的基佐毕生都力求在胡格诺派教会内部寻求一种可以回避这些最棘手的难题的折中主义的信仰,他在谈到虔诚的天主教徒时从来没有失敬之处。托克维尔念念不忘自己的天主教会教育,当他在1820年前后不再是一个专职而虔诚的天主教徒后,他并没有产生获得解放的感觉。他在临终时接受圣礼,这大概只是表示反对猛烈批评罗马的人,而不是表示自己完全回到天主教方面来。[14]
总之,男人中的绝大多数(且不说人类的另一半,她们的意向被男性思想家们严重忽视)并不认为宗教对他们的私人生活不相干或荒谬可笑,即使他们除了在出生、结婚和死亡时举行宗教仪式而外,往往由于习以为常而对宗教轻视起来。不论有文化的或没文化的,吃饱饭的或挨饿的,他们都可能像他们长辈一样,感到宗教戒律不适合他们的欲望;但对一个教导人们说不论文盲和无知者或者有学问的人在精神上同样都具有内省和洞察力的宗教,他们大概不会认为在理智上是无法接受的。就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模式除受村庄或小镇上的邻居的影响外,还受季节的支配;如果他们有一点空暇,他们也无心去阅读报纸、参加或者观看有组织的体育和文娱活动。因此,大概很可能是这种情况:在反教权激进主义得到群众反应的地方,那种反应并非经过思考后对基督教教旨本身的排斥,而是对教会和教士未能遵循教旨的一种抗议——有很多人在偶尔议论教士的时候,总是期待教士的行为能够达到一种他们从来不会想应用到自己身上的标准。在1848年2—3月,教士们一度深得人心,即使巴黎也是如此,这表明,共和主义者的情绪,或者至少是人民大众的情绪,并不一定是反教权的。
无论如何,19世纪20年代最轰轰烈烈的运动——希腊人的起义和南美洲各国争取独立的斗争,它们的目标并不像它们的方法那么激进。反对异教徒土耳其人的单纯正教情绪,以及非常单纯的政治自由观念,是希腊参加战斗的人们普遍的动力;他们本地的领袖大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感情。在南美洲,某些领导人在宗教的和政治的目标上也许比较脱离本国的人民,但是,几个新共和国无论多么不稳,看来在事态发展过程中远没有开始时那么富有革命性。梅特涅肯定理解这一点。他似乎更关心南美的方法和榜样,而不是关心其结果;此外,他早在1825年就提出宁愿要一个小的独立的希腊,而不要一个虽在名义上从属土耳其而实际上仰俄国鼻息的大希腊,他说的似乎也是真心话。如果说在1848年以前的梅特涅的奥地利,以及在亚历山大一世最后几年和尼古拉一世整个在位时期(1825—1855年)的俄国,依然以政治稳定为口号的话,这不仅应归因于统治者的个性,而更多地应归因于这两个帝国的特殊问题,1848年奥地利的动乱和1856年俄国的动乱使全世界都看出了这些问题,但几乎没有加以解决。
然而,从1828年左右起,在法国和比利时,日益高涨的不满情绪使得像基佐或路易·德·波特那样具有保守倾向的人都滑向(出于非常不同的原因)革命的边缘;在英国,对反对英国国教的新教徒以及罗马天主教徒采取宽容态度(在此以前在政治上不可能采取这种措施),而且要求议会改革的声浪越来越高;在德意志,普鲁士的关税同盟对未来具有深远影响;在美国,安德鲁·杰克逊当选为总统——所有这一切,加上已经偃旗息鼓的1830年的种种大变革,似乎在宣布一个新的世代已经到来,这个世代比较乐于面对讨厌的变革,在要求或预言变革时也较少乌托邦式的空想。托利党人和辉格党人逐渐演变为保守党人和自由党人。托克维尔所著《美国的民主》(两卷本,1835年、1840年)不但有多种文字译本,而且大量畅销,另一方面,本廷克决定在印度推行西方式教育(1835年),这两件事都具有某些新奇的意义。这两个人既是贵族出身,又有贵族的倾向,但是一个人公然在思想上作大胆的尝试,另一个人则在政策上采取大胆的行动,这在20年前都是难以设想的。格列高利十六世让位给庇护九世,一度给自由派天主教徒带来希望。普鲁东(第一个工人阶级出身的社会革命著作家)和卡尔·马克思比他们的先驱前进了许多,但是两人都声称对事实比对权利的道义基础更感兴趣,都不是乌托邦主义者。在人间建设天堂城市将让位给进行社会工程。
“如果国家的权力增大,舆论的威力也随之增大。”(参见第七章,原文第180页)1789年宣布的新闻自由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这不仅由于形形色色的政府压制或者操纵新闻和舆论,而且由于发行量小,缺乏财政上的独立,从而容易被用金钱收买。尽管如此,在拿破仑垮台以后,在法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宪法中还是重新确认了新闻自由的原则,报纸在种种限制之下,还是在法国整个复辟时期公众就各种原则进行的争论中,以及在对英国政治的直接影响,特别是在关于议会改革的辩论中,显示出越来越大的作用。文学和思想方面影响深刻的潮流在报纸上反映的当然不如评论杂志上反映得多,在战争以后,英国和法国有很多这类刊物;尽管它们往往是一些小集团的昙花一现的机关刊物,但却是文学上的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之间的战斗,哲学上功利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的战斗,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宗教上的传统主义与批判主义之间战斗的论坛。
但是,这些争论的成败关键要在一般学校和大学中才看得出来;不管是一般学校还是大学,中心问题是教育的方法和教育的目的。卢梭的信徒们认为发挥个人的力量是最主要的,裴斯泰洛齐和罗伯特·欧文则认为在民众教育中首先要促进社会效用和社会目的。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威廉·洪堡在德意志大大推动了古典人文主义的传播;德意志的语言学家在大学预科学校中,历史学家以及法学家在大学中,也都是如此。但是,国家在组织世俗教学方面所起的作用,使它在1815年以后的普鲁士取得领导地位(至少对于小学),而在法国,复辟时期继续保持拿破仑实行的严密组织的传统,只是重点不同而已。拿破仑的教育总署并不敌视天主教,只要天主教信守政教协定和忠于帝国政权就行。在路易十八时代初期,教育总长丰塔内依然留任,保王派贵族们未能除掉拿破仑所创造的政教协定或教育总署这对孪生的怪物。不久以后,教士们在初等和中等教育中据有更多的权力,但是很难深深地渗入教育总署,不管夺取职位也好,或者改变它的方向也好。拉梅内和改革运动家们继续把教育总署看作“漠视宗教”的堡垒。
在英国,宗教对所有各级学校教育的影响,要比法国大,或许比德意志也大些。比安德鲁·贝尔领导的全国贫民教育协会和约瑟夫·兰开斯特创办的英国和外国学校协会为代表的初期的国教与反国教的宗派斗争并没有影响这种情况,甚至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兰开斯特还曾提倡他那独特而又节省开支的学生“互教互学制度”。双方都没有得到国家的资助,虽然历届政府都认为教育和宗教当然要有密切的联系。在捐资兴办的文法学校里,包括许多地方上的和少数为上层阶级开办的学校,拉丁文和希腊文是教育的主要内容,数学往往教得很少;但在一些不是捐资兴办的私立学校里,包括一些达到高等教育水平的反国教的学院,则教授各种语言,甚至教授一点科学。牛津和剑桥以校规松弛而著称。在这两个封闭社会中,至少有才能的年轻的英国国教徒可以相互教育,而且也确实做到了促使一些高年级同学中思想上的推动力;但是,所要求的最低标准几乎是不能再降低了。直到19世纪中叶,改革之风始终很轻柔。高等教育缺乏任何真正的制度,因而学术和文化的培育主要依靠那些利用和增加自己私人藏书的英国绅士们的阅读习惯,依靠他们对有非凡天才的人——这些人在地方上崭露头角后跻身于伦敦的文学界或法律界,或者通过大学而进入国教——的资助。收获有时不如人意,但也可能异常丰硕。
在政治和战争的风云变幻的背后,而且与这种变幻或者与已经扩散的新经济力量并无明显的关系,有些个人或者极少数人组成的小集团正在从事各种发现或者正在影响人们的思想,旨在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或人生观发生更大的变化。科学发现必须由个人,而且有时很孤独地进行;伟大的人物过去都是在相对孤立的环境中工作,只是由于他们对观测、解释和整理自己在大自然中所发现的东西具有共同的爱好,或者由于都在细心研究有助于他们的工作的精确工具,彼此才发生联系。这种个人的智力活动虽然并不新颖,但是现在新的发现却日益增多。在这些人物中,有些人作为教师和写系统的论文来传播知识。由于组织和传播知识,就产生了科学家的专门职业和接受新科学思想的更普遍的愿望。在巴黎以及直接受到法兰西“文化帝国主义”影响的中心,国家给科学家以荣誉和资助,特别是对那些能够为它服务的科学家们。法兰西研究院和综合工科学校促进了其他地方的科学的发展,首先是对普鲁士学院、由洪堡弟兄新创办的柏林大学(1810年)以及德意志的其他学术中心有所推动,后来这些地方的声望都超过了法国的样板。
这种组织过程,以及天才科学家们的事业前景,在第五章中结合对拉普拉斯在数学分析方面,拉格朗热和约瑟夫·傅立叶在力学和热的抽象分析方面,伏打和安培等人在电学方面,多尔顿和贝采利乌斯等人在物理化学方面,拉马克和居维叶(从不同角度)在系统生物学方面,比沙和马让迪在实验生物学方面,赫顿和史密斯在地质学方面的成就的扼要介绍,都作了论述。不久以后,地质学和生物学就给关于地球上何时开始有生命和关于各不同物种的起源(科学家之间关于这一问题还继续有所争论)的传统信念以冲击。
“理论科学对工业依然很少贡献”,但是在理性的和经验的“机会强压下……工程人员和实业家的行为与科学家的行为产生了共鸣”(参见第五章,原文第141页)。例如,蒸汽机和初期的化学工业得力于经验甚于理论,但是,萨迪·卡诺对热的见解或者法拉第的实验(两者分别产生了热力学和发电机)则表明发明和理论之间存在着联系。米制是法国革命的一项遗产,最初确定于1799年,但是此后40年未被广泛采用。采取统一规格的通用机器部件,保护发明家和专利,出版技术词典和技术杂志——所有这些都是在这一时代开始或发展起来的。在技术方面,英国当然起了很大的作用;在这个领域,本卷所论述的时期在英国以技工学校的普遍建立和英国科学促进协会的成立(1831年)而告终。
“1793年,十字架和三色旗在欧洲千百万人中已成为对立的象征。”(参见第六章,原文第146页)第六章考察了1793年以后40年中各国政府与各有组织的教会之间的冲突与和解,并指出教会内部的某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起源于天主教徒对王位与祭坛的统一产生怀疑,也起源于特别是一些新教徒对传统的护教论提出更加深刻的挑战。施莱艾尔马声称,宗教“并不是一套教条式的主张或道德准则,而是一种内心的、直接的和直觉的,凭其本身的价值作为人类生活的主要部分而存在”(参见第六章,原文第169页);基督教教义体现基督教徒的经验;它受历史的制约,它的表现形式也会由于这种体验的性质在时间的推移中发生变化而变化。因此,神学也必须准备去迎接新知识和新经验的挑战。
这一时期的政治斗争在各种艺术中(参见第八章)不如在文学、教育和教会活动中反映得那么直接。古与今之间、古典主义(或伪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之间、尊崇有教养的人们的共同意识所能接受的形式与尊崇生动表达的个人感情之间交织在一起的战斗,并不是由穿着明显不同的制服的军队,而是由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和采取不同姿势的聚合在一起的个人或集团进行的。一幅描绘帝国的战争场面的“古典主义”绘画,在效果上可能与一幅优雅的“浪漫主义”风景画同样感人。如果给这一时期的伟大音乐作品贴上简单的标签,那就更加轻率了。但是,音乐在社会中的地位也在发生与科学不无相似的变化,即在采取一种更加职业化的形式,除私人的室内乐而外,还出现了公开演奏会;作曲家也和著作家一样,与出版商和公众发生了利害关系。
科学和技术,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以及通过报刊引导舆论、神学和宗教生活,以及音乐和视觉艺术等的发展方向,不是在所有点上都相同的。理论科学无论在方法或目的上,都不是与技术十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者都专注于探讨可以衡量和可以利用的知识,从而都会产生新的力量:智能方面的力量会带来它自己特有的一种满足;经验方面的力量会带来无法满足的和显然无法控制的社会效果。科学和技术都没有使个人的生活和人类的社会事务变得井然有序的力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提供就业机会为目标的“开明”教育思想,(使有才能的人有发展前途)与卢梭的解放人类和公民的丰富感情为目的的教育观同时发展,形成自相矛盾的局面。出于理性的自然神论和对公民爱国主义的革命崇拜,以及近乎宗教式的神灵膜拜,都会像过去的宗教体系所做的那样成为强权政治手中的玩物。理性和直觉只要能各走各的路,就不一定发生冲突。理性和直觉真的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的两种活动吗?——他为什么不可能既对运用知识或改进实用手段感兴趣,又对珍惜自己的形象或重视自己和别人的关系感兴趣,或者对寻求人类生存的美妙和痛苦的根源也感兴趣呢?然而,每当一方想取得独占地位的时候,两者就兵戎相见了。就像帝国和教廷一样,它们很难纳入教皇基拉西乌斯的自主共存的理论。理性和实证的精神将会滑到唯理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背心中去,还误以为黄袍加身;而直觉精神则会陷入主观浪漫主义的从表面上看不出的泥淖,还误以为是跳进一个碧波万顷的海洋。贝多芬的音乐也许最接近于能在这一时代把两者协调起来。
(周国珍 译)
[1] F.P.A.德·维尔纳夫-巴热蒙:《基督教政治经济学,即对贫困原因的性质的探讨……》3卷本(巴黎,1834年)。根据1829年所写的一篇报告。
[2] J.施密德林:《近代教皇史》(1800—1846),再版(柏林,1933年)第1卷,第207页,注5。
[3] S.B.奥肯:《俄美公司》,英译本(哈佛,1951年版)。
[4] J.巴泰勒米:《路易十八和查理十世时代法国议会制政府引论》(巴黎,1904年),前言。
[5] 孔萨尔维致阿图瓦的信,1814年8月。P.里涅里:《维也纳会议》,第271—272页,J.勒弗隆转引自弗利希、马丹合编的《教会史》第20卷(巴黎,1949年),第309页。
[6] R.T.麦克纳利:《1814—1843年间法国新闻评论中的俄国形象》,载《东欧历史研究》第6卷(柏林,1958年),第82—169页。
[7] 梅特涅致奥滕费尔斯的信,1825年12月18日,见《回忆录》(英译本,1889年)第4卷,第261页。
[8] 《剑桥近代史》第10卷(1907年),第277页。
[9] 1804年9月11日。转引自M.布尔坎《神圣同盟史》(日内瓦,1954年),第19页。
[10] K.瓦利谢夫斯基:《亚历山大一世的统治》第2卷(巴黎,1924年),第378页。
[11] M.布尔坎《神圣同盟史》(日内瓦,1954年),第183页,注1,布尔坎就这个问题对J.H.皮雷纳的《神圣同盟史》(两卷本,1946年纳沙特尔版,1954年日内瓦版)一书提出疑问,但他对该书的绝大部分是推崇的。另外参看《克莱欧》杂志第9卷,第1期,第4册,J.德罗兹对皮雷纳的论文的一个注(巴黎,1953年),第583页。
[12] R.C.鲍尔斯:《夏尔·傅立叶对法国革命的反应》,载《法国历史研究》第1卷,第348—356页(北卡罗来纳州立学院,1960年)。
[13] 参看T.斯托克斯《英国功利主义者与印度》(牛津,1959年)。
[14] D.S.戈尔茨坦:《托克维尔的宗教信仰》,载《法国历史研究》第1卷,第379—415页(北卡罗来纳州立学院,19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