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美学文选(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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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基本主张

第一,实践存在论美学仍然以实践论作为哲学基础,但将其根基从单纯认识论转移到马克思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现代存在论根基上,主张从存在论(本体论)角度把实践的内涵理解为人最基本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广义的人生实践,从而实现实践论与存在论的有机结合。第一,人是在实践过程中才逐渐成其为人的,实践是人之为人的一个原动力,也是人之为人的一个标志。第二,更重要的是,实践还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或者更准确地说,人生在世的基本方式就是实践。这里,实践不仅仅是物质生产劳动,虽然物质生产劳动是人整个实践活动中最基础的,却不是全部。实际上,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包括学习、工作、经济、政治、道德、艺术、审美、休闲等全部活动在内。我们就是在如此这般、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中生存和发展的。在此意义上,也就是在存在论意义上,我们说实践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

第二,审美活动不仅是人生实践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且也是一个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和基本人生实践。人类社会就是建立在包括审美活动在内的无限丰富的人生实践基础上的。人类的文明通过实践活动而得到建构和提升,作为人类文明标志之一的审美活动也在人类的实践过程中得到发展;反过来,审美活动也推进了人类实践整体的发展,推进了人类文明的建设。而且,审美活动是人走向全面、自由发展之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和因素。人如果只局限于物质生产劳动,而没有审美活动,那么其实践就是不完整的、片面的,这种实践造就的人也是片面的、不自由的。总之,艺术和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需要,是见证人之所以为人、人超越于动物、最能体现人的本质特征的基本存在方式之一;它是人与世界的关系由物质层次向精神层次的深度拓展;它与制造工具、物质生产、科学研究、政治活动、道德行为和其他精神文化活动等一样,是人类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的人生实践。

第三,实践存在论美学以“关系—生成论”来突破单纯的认识论框架。一方面是用“关系论”超越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在美学研究对象问题上,改变以往多以美或美的本质、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观念,而是以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及其现实展开即审美活动为研究对象;另一方面是用生成论取代以往美学的现成论,实践存在论美学的思考方式不再问“美是什么”而是问“美何以存在”“美如何存在”,这个改变乃是从现成论向生成论的重要改变。

首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是“关系”的动物,人在现实中可以发生多种关系,审美关系是其中之一。审美活动是在人类长期历史实践中,从人与世界的多种关系、多种活动中逐渐独立出来的;美和审美主体都不是先在、现成、固定不变的存在者;只是在审美活动中,现实的美才生成,现实的审美主体才生成。如前所述,包括实践美学在内的以往各派美学,在解释人对世界的审美关系时,隐含着主客分立在先的观念,即是说,认为先有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而后有认识论意义上的审美关系和审美活动。实践存在论美学则认为,不存在脱离具体审美关系、审美活动的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审美主客体都是在具体的审美关系、审美活动中现实地生成的。

其次,实践存在论美学是用生成论取代以往美学的现成论。实践存在论美学认为,人与自然界(世界)的主客分立关系不是从来就有、永恒不变的,而是在实践中、通过实践活动历史地生成的。这就是发生学上人与自然(世界)之间相互依存、双向建构、生成发展的存在论关系。在美学上,它必然否认主客二分的现成论的思路。现成论美学的基本立足点,是把“美”作为一个早已客观存在的对象来认识,预设了一个固定不变的“美”的先验存在。由于已经先在地把“美”设定为一个现成的客观的实体,所以必须找到一个唯一的答案,为“美”下定义,从而总是追问“美是什么”“美的本质是什么”这类问题。这个提问方式就是现成论的。因为在我们追问“美是什么”时,实际上已假定和预设了美的实体性存在,已经是现成的研究对象。而实际上,根本没有一个客观固定的美先在地实存于世界的某个地方,美只能在具体现实的审美关系和活动中动态地生成。所以,用现成论的思考方式是无法解决美学基本问题的。

总之,“关系—生成论”乃是实践存在论美学在哲学根基处超越原有实践美学的根本之处。

第四,审美是一种高级的人生境界。人在各种生存实践活动中,在与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会形成与世界不同程度的统一、圆融的关系,这种统一关系着重体现在人对自身生存实践的觉解与对宇宙人生意义的体悟的不同程度、层次和水平上,于是会形成不同层次的人生境界,审美境界是其中一个比较高层次的境界。审美有一个基本条件是要求人与世界之间实现比较高程度的“交融”,即中国美学所说的“物我两忘”“天人合一”。如果主客体始终处于隔离、割裂、矛盾的状态,那就不太可能是审美的。从心境来说,审美境界较大程度上超越个体眼前的某种功利性和有限性,达到相对自由的状态。所以,我们认为,审美境界属于比较高层次的人生境界,审美境界不同于、高于一般的人生境界之处,在于它是对人生境界的一种诗意的提升和凝聚,也可以说是一种诗化了的人生境界。

第五,实践存在论美学遵循上述审美关系、活动在先的原则,其逻辑构架如下:审美活动论——审美形态论——审美经验论——艺术审美论——审美教育论。实践存在论美学并不正面去寻找、界定固定不变的、唯一的美的本质,而是首先以审美活动(作为审美关系的具体展开)作为逻辑起点,探讨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如何在审美活动中现实地生成,以及审美活动的性质、特点。接着分别从对象形态和主体经验两个方面论述审美形态和审美经验,认为审美形态可理解为人对不同样态的美(广义的美)即审美对象的归类和描述,它是审美活动中当下生成的自由人生境界的对象化、感性表现形式和具体存在状态;而审美经验则体现为在审美活动中主体直观到了超越现实功利、伦理、认识的自由人生境界、体验到了人与世界的存在意义而产生的自由感、幸福感和愉悦感。然后论艺术和艺术活动,由于艺术最集中、典型地体现、凝结了审美活动的诸方面,因此,美学应该通过研究艺术和艺术活动来把握一般审美活动的特质。最后落实到审美教育即美育,美育指有意识地通过审美活动,增强人的审美能力,提高人的整体素质,焕发人的精神风貌,提升人的生存境界,建构人向全面发展成长的存在方式,促进人向理想的、自由的、健康的、精神丰满的人生成。本人主编的《美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就是按照这一逻辑思路展开论述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关系—生成论”乃是实践存在论美学在哲学根基处超越原有实践美学的根本之处。当然,实践存在论美学现在看来仍然不够成熟,我希望继续深入研究下去,努力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