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论守卫者与国家的稳定
→辩论者:苏格拉底/格劳孔
苏格拉底:对一个追求稳定的国家来说,能有什么比团结更为善、比分裂更为恶呢?
格劳孔:我看没有。
苏格拉底:当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都自觉形成同甘共苦、患难与共的精神时,是不是就形成了一条团结的纽带?
格劳孔:这是当然。
苏格拉底:但假如公民都只想各自的事情,心里有各自的个人计划,完全不顾国家与同胞的死活,那么这个国家定会处于无序的状态,团结的纽带就无从谈起了。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你觉得出现这样的情况,民众和国家的情感是不是就脱节了?比如,人们对“我的”与“非我的”或“他的”与“非他的”之类的为人处世准则不能形成共识。
格劳孔:确实如此。
苏格拉底:如果一个国家绝大多数人对相同事情的价值判断标准是“我的”与“非我的”,那么这个国家是不是最好管理、最团结的国家。
格劳孔:是的,很正确。
苏格拉底:不得不承认,世界上最难攻克的国家是国内人民最团结的国家。现在问题出来了:当一个国家的全体公民团结得像一个人似的时,国家的各部分肯定受国家灵魂的掌握;当其中的一部分出现问题时,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某一部分非常出色,同样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你说对吗?
格劳孔:是这样的,一个有序的国家是应该像你所说的那样,民众之间非常团结,他们有共同的感情,利益与共。
苏格拉底:因此,这样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公民遭遇好、幸福快乐时,这个国家的国君就会说,这是国家的荣耀;而当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公民遭遇坏、受累吃苦时,国君也会说他们所受的苦是国家的一部分。这就是俗语说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吗?
格劳孔:是的,这是团结有序的国家应该有的现象。
苏格拉底:那么,现在我们再回头进入我们的理想国看看,在我们的国家里能不能看到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品质和国民素质呢?
格劳孔:是要看看的。
苏格拉底:像别的国家一样,我们的理想国在体制上也有统治者、被统治者以及一般的官宦。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他们彼此之间以“公民”互称。
格劳孔:对。
苏格拉底:而事实上,在其他一些国家中,普通公民是怎样称呼统治者的呢?
格劳孔:有各种不同的称谓。有的称主人,有的称君主,但不会叫他公民的。
苏格拉底:而在我们的理想国中,除了称统治者“公民”外,老百姓还称呼他们什么?
格劳孔:“保护者”或“扶助者”。
苏格拉底:我们理想国的统治者是怎样称呼他们的百姓的呢?
格劳孔:称呼他们为“供养者”或“衣食父母”。
苏格拉底:那么,在其他国家中,统治者怎样称呼他们的百姓呢?
格劳孔:称他们为奴隶。
苏格拉底:那在其他国家,统治者之间又是怎样称呼对方呢?
格劳孔:称“同治者”。
苏格拉底:而在我们的国家呢?
格劳孔:同守卫者。
苏格拉底:其他国家的统治者有的以朋友相称,有的却像是仇人一般,绝不往来,这你听说过吗?
格劳孔:我听说过,但这很正常。
苏格拉底:他们是不是还将同事的朋友看作是自己的朋友,而将同事还看成是同事?
格劳孔:是的,确实有这样的情况。
苏格拉底:那我们的守卫者会有将同事说成是外人的情况吗?
格劳孔:当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将身边的每一个人都看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父母子女。这种关系中存在着亲人、亲戚般的亲情,当然也会有没有这种亲情的友谊。
苏格拉底:你说得很对。而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只是名义上的,还是配合了他们的实际行动呢?如对所有的父辈长者,是不是按照伦理习俗对他们尊重和服从?对他们负起赡养、照顾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人是不是要受到惩罚?让这些道理成为全体公民的共识和社会教育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不断地对儿童灌输这种思想,让他们从很小就树立起照顾父母的意识,这有没有必要呢?
格劳孔: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只把亲情挂在嘴边,却不付诸实际行动的行为是非常荒谬的。
苏格拉底:是的,如果一个国家到处充满着和睦的语言,公民就会比其他国家的公民团结得多。我们之前曾打过一个比方,当有一个人说自己心情很好时,大家也都会感觉心情很好;而当一个人说自己心情很糟糕时,大家也都会跟着说自己的心情很糟糕。
格劳孔:事实是这样的。
苏格拉底:既然一个国家的公民能做到如此和睦,是不是就说他们能同甘共苦?
格劳孔:是的,他们会做到的。
苏格拉底:因此,这样国家的君主是不是就有理由将这个国家所有的都看成是自己与公民有着共同的利益,与老百姓同苦同乐?
格劳孔:是的,这是一个团结国家应该有的。
苏格拉底:那么,共有的妇女和儿童也是要共同保护的,是不是?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这就是我们缔造理想国的好处,这个好处就是连感情也是共同的,就像是我们把一个团结有序的国家比喻为一个国家的身体,你说身体的各个部分能不同苦同乐吗?
格劳孔:这方面,我们早就达成一致的意见了。
苏格拉底:同公民一样,管理层与管理层之间的妇女、儿童也是“共有”,这对国家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格劳孔:可以这么说。
苏格拉底:这就与我倡导的另一条原则相吻合了。那就是国家守卫者的报酬来源于国家的人民,食物也是人民供给的,所以他们没有拥有土地或其他财产的必要,他们应该有一个真正保卫者的样子。
格劳孔:你说得真是对极了。
苏格拉底:我们还说过,让财产和家庭共有,才能使保卫者名副其实,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不用把心思放在区分“我的”和“非我的”利益归属问题上。如果他们的心思一直放在利益归属问题上,国家势必会变得四分五裂。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如果真能做到财产共有,那么统治者除了自己国家的人民之外,就没有什么私有财产了。因此,他们之间也不会卷入诉讼和抱怨的事情里去,也就不会因金钱、子女和亲情而争吵。
格劳孔:对,是这样的。
苏格拉底:还有,袭击或侮辱人的事件也不会经常发生。这是因为,在同样的条件下,被侵犯时的自卫行为是正义的,保护自己就是保护自己的荣誉和正义,自卫的行为是有充分理由的。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国家制定出相关的法律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当两个人发生争执时,他们可以当场发泄怒气,而不是把事情恶化,以至于冤冤相报。
格劳孔:是的。
苏格拉底: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赋予年长者一些重要的权力,让他们去监管和影响年轻人的行为?
格劳孔:这样做很明显是对的。
苏格拉底:如果没有统治者的命令,年轻人毫无疑问是不敢殴打和不尊重长辈的。如果哪个年轻人冒犯了长辈,定会受到社会的谴责,他应该会对这样的行为感到羞耻和畏惧。羞耻感使他们不敢对长辈们施暴;而畏惧感则使他们知道,自己一旦施暴就会让受伤害的人得到更多的同情和救助,到时他们就被孤立了。
格劳孔:你说得对。
苏格拉底: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应该在各方面帮助国内的公民维护相互之间的关系?
格劳孔:是的,这样可以保证人们更加和睦地相处。
苏格拉底:这样说来,一个国家不发生分裂和内乱,或者说这样的概率已降到最低,国家没有内忧外患,是建立在管理层内部不发生什么矛盾、国家的政局比较稳定的基础上的。
格劳孔: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