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是全球化与后工业化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新的表现形式,它不仅具有高速度、多样性、大容量等技术属性,还拥有大价值,关注相关关系等社会属性。大数据的这些特点使社会呈现出了流动性、多元化、虚拟性、相互依存性等特征,它们在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政府的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困扰。既有的世界各国的政府模式基本都是适应工业社会发展要求建立起来的管理型政府模式,它在组织结构上以官僚制组织为依托,在治理模式上以控制为导向,在治理结构上形成了中心—边缘结构。在工业社会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的时代,管理型政府所拥有的这些组织结构和特征可以很好地应对各种社会治理问题,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大大促进了工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然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社会的复杂化和不确定性程度迅速增强,致使管理型政府在社会治理中面临着数据安全,海量数据的困扰,数据的科学决策等的挑战。与此同时,它的控制导向模式和中心——边缘治理结构也面临着大数据的冲击,表现出信息、依靠政策工具、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控制失灵的局面以及信息流动、政策问题建构权和社会治理主体去中心化的趋势。
长期以来,由于管理型政府一直倡导竞争的理念,在处理问题时遵照制度主义的按部就班,遵从以事实为基准的单向线性思维模式,因此,它不仅无法准确识别和有效应对大数据的挑战和冲击,还常常会错过治理危机的最佳时机,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危机和矛盾。而服务型政府作为合作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它倡导合作的理念,坚持以行动主义为指导的灵活创新的原则,坚持以价值为基准的无中心的网络思维,能够有效地深入大数据复杂问题的背后识别问题的本质,并根据问题的实时变化采取灵活的应对措施。除此之外,大数据的开放、共享、前瞻性理念也正好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理念相契合。因此,服务型政府在驾驭大数据方面具有充分的优势。这意味着要应对大数据的挑战与冲击,必须加快促进政府模式转型,促使政府由管理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
但是,从管理型政府的“破”到服务型政府的“立”需要一个过渡阶段和一个连接的桥梁,大数据正是这个过程的中介。虽然大数据呈现的社会特征加剧了全球化与后工业化时代的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状况,但是它的这些特征以及它倡导的开放、共享、前瞻性理念却又为行动者合作共同应对大数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奠定了社会基础,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资源支持。有鉴于此,本书提出以大数据为合作治理行动的基础来推动政府治理变革,以大数据为合作的基础资源构建一个合作治理行动框架,通过大数据利益相关者的合作行动来共同应对大数据的挑战与冲击。与此同时,又通过合作治理行动的深入推进来推动政府治理变革,进而实现政府模式转型,使政府由管理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合作治理行动视域下的服务型政府代表的是一种不同于“权治”和“法治”的“德治”政府模式,相应地,它也必然需要拥有一种全新的规则体系。这种规则不同于以往的“控制性”规则,而是服务型政府模式下的一种全新的规则体系。它在功能导向上以“引导”为主,在价值导向上具有更多的“道德”属性。与此同时,政府的职能也必须做出相应地转变,在合作治理行动中,政府要放弃过往的“限制”和“控制”思维模式,树立“促进”和“服务”的思维导向。
关键词:大数据;管理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合作治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