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与宜居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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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理论与方法

第一章 政治文明与宜居城市建设关系探讨

第一节 政治文明的内涵与发展

政治文明作为当代中国重要的时代话语之一,表达了中华民族建设昌明政治的愿景和美好追求,这一言语具有中国发展的独特意涵,包含了告别政治野蛮的决心与信心,最终指向尊重与保障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发展,实现人的幸福的共同追求。中国自近代以来,实现国家的独立与民族的振兴,是无数仁人志士的理想所在,从“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与崛起”,中国人民先后探索了多种政治制度形式,政治文明的发展也经历了时代的磨合和考量。而中国独特的发展历程是政治文明话语存在并得以张扬的现实基础,人类制恶求善的观念体系及其外化的政治制度安排是中国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民族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共存共生,是实现中国现代政治文明诉求的内在依托与保障。因此,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就必然是这样一个体系:在民族自我发展基础上的政治观念、政治制度与治理体系有机统一的同质化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方针,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现代社会发展和宜居城市建设需要依托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诸多文明形态的建构与有机融合,同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同时也对政治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标志着中国特色政治文明发展进程进入了新的开端。从各个形态文明的价值与功能来看,政治文明具有“基础性”或是“统辖性”的意义,它是其他文明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为其他文明发展提供坐标性的引领,可以说,政治文明是中国社会文明的重要维度,同时也是中国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1]

一 政治文明的内涵

政治文明的内涵,即“什么是政治文明”,这一问题是进行政治文明建设的前提。目前学术界对政治文明的内涵说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认为政治文明是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它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2]。二是认为政治文明是人类改造社会政治成果的总和,是人类政治活动的进步状态和发展程度的标志,自由、平等、民主、法治是其核心[3]。三是认为政治文明是指人类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程中取得的全部成果;从动态的角度看,它是人类社会政治进化发展的具体过程,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4]。四是认为政治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政治进步的状态和成果就是政治文明,其中包括政治制度进步、政治活动的进步、政治思想的进步和政治管理技术的进步等[5]。政治文明是一种复合形式,即并非一种单一结构,蕴含着诸多要素并且有着丰富的内容,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改造社会、提高自身的过程中创造和积累的所有积极的政治成果和与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政治进步状态。

政治文明一词提出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首先,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生活包括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领域,社会有机体的文明结构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三个文明“交互作用”中实现存在、自我更新和发展,三个文明同生共存、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支撑。其次,政治文明体现了人和社会的关系,政治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依据一定的经济社会形态并为一定的经济社会形态服务所创造的政治社会形态。这种关系是在人类实践中形成的,目的是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政治文明将政治主体、政治关系、政治制度等包含政治因素的积极成果囊括于政治文明之中,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6]。最后,政治文明不仅包括人类实践的政治成果,也包括人类政治实践本身。这不仅强调政治文明的历史继承性,更主要强调的是人类以及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成果有进步和落后、积极与消极之分,而只有积极的和进步的政治状态才能归结为政治文明,只有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符合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要求的政治实践本身才是政治文明[7]

综上所述,政治文明是人类改造社会过程中积累的积极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符合人自身发展的进步状态,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核心内容是自由、平等、民主、法治。

二 政治文明的形成与演进

(一)国外政治文明发展与演进

1.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政治文明

“文明”,译自英语“civilization”,其可追溯到古拉丁语的“civis”“civilis”和“civi-tas”,意即“公民或市民”或是指“有组织的社会”。拉丁语中的“civilis”一词有两种基本意义:一是指作为公民的社会成员所特有的素质和修养;二是指对公民有益的教育和影响。这些术语都与军事、武力等构成反义词,大多含有教养、开化等意思,与后来出现的“文明”一词直接相关。古拉丁语“civis”“civilis”和“civitas”这些术语同源,与希腊文中“polis”(城邦)的意义相同,而现代汉语中的“政治”一词的英文表达“politics”正是从“polis”演变而来的。“politics”原文来自古希腊文“polis”,为城邦之意,“politics”由“polis”与“tic”(science)组合而成,意为关于城邦的科学。换句话说,在西方语言的脉络中,“文明”一词与“政治”一词是同源的,也就是说,“文明”原本就具有“政治”的意义,而“政治”原本也具有“文明”的含义。“政治”与“文明”是两个相统一的概念[8]

古希腊人和罗马人首先赋予“文明”以政治价值意义,他们将“至善”“美德”作为文明或者政治的最高追求。希腊文明在历史上受到古代埃及和西亚地区文明的重大影响,罗马文明是复合型文明,在扩张的过程中融合了希腊文明、埃及文明、希伯来文明等地中海周围多种文明,古希腊和罗马文明共同构成了西方古代政治文明的开端。在一定意义上说,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文明”就是“政治”,“政治”就是“文明”,都具有教化、进化和开化的意义[9]。亚里士多德十分重视城邦政治对于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认为离开城邦的政治生活,人类将同野兽一样[10]。因此,在以“城邦”为社会基本结构的古希腊罗马,其政治是一种城邦伦理的习俗政治。城邦制是国家的雏形,对当时的政治思想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其中较为典型的是雅典城邦民主制,它表现在三个方面:(1)城邦的国家形式,城邦向邻邦宣布自己的自由和自治,同时承认对方的独立,没有表现出近代帝国主义的那种强烈的领土扩张的欲望。(2)民主制的政体,以雅典为例,由全体公民参加的公民大会是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另有五百人议事会直接管理大部分行政事务;陪审法庭享有司法权,部分参与立法的同时负责监察公职人员;除十个将军外的所有公职人员都从经过资格审查的公民中抽签选举产生,所有公民担任公职的机会是均等的。(3)公民身份和公民意识,公民是天生的城邦动物,正如伯利克里所说:“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事务……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11]”在此时期尽管没有形成完整的“政治文明”的思想,然而思想家们所讲的“政治”“文明”等概念,包括有关“幸福”的价值取向,对城市生活方式的高度认同以及公民文化的塑造,对西方政治文明概念的演变产生了深远影响,它们是西方政治文明概念的萌芽。

2.近代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

16—18世纪的西方政治生活迎来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两大思想解放运动,这也是西方政治文明思想的发展,在这一时期,西方政治文明从根本上摆脱了中世纪神权政治的诸多束缚,许多政治思想家从多种不同的角度阐释了新的国家观和社会观,也逐渐形成了近代资本主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概念,西方政治文明开始进入了繁荣发展时期。

人文主义的兴起开启了西方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潮,正式提出了肯定人、弘扬人的精神思想,要求提升人的道德但反对以此作为人的枷锁,要求尊重人的理性价值。西方政治文明发展的第一次高潮始于意大利马基雅弗利在其《君主论》中提出的权力是国家政治生活运作的核心这一观点,他将权力进行了抽象并萌生了公共权力的概念[12],这对于新国家理论而言具有一定创新性。政治思想家布丹在1576年出版的《国家论》中详尽地阐述了国家主权的来源、构成、合法性和发展方向等问题[13],提出的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概念。此外,科克对普通法做了新的解释,他认为,除本土法授予国王权限以外,国王不能也不应凭借禁令或命令宣布过去不构成违法的行为违法,限制了国王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司法权”的地位,表明了“分权制衡”的思想。在这个时期,各个思想家不断展开了对政治生活的思考,创造了一系列政治文明成果,人本主义的开展推动西方政治文明开始走向理性文明的进步。

启蒙运动时期主要以人的“自由”思想为主,逐渐形成了自由和平等观念。在这一时期,霍布斯、弥尔顿率先对自由进行了不同观点的阐述,但他们都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而作为新兴资产阶级代表的洛克在人性善的基础上,强调自由意味着人民具有同意的权利,必须将个人权利放在最高的地位[14];之后,孟德斯鸠提出,政治自由是一种生活的自由,它既在于哲学、自然的自由,也在于任性的自由,更“在于人们有安全,或是人们认为自己享有安全”,因此,自由必须受法律保护[15]。在他看来,自由的形式包括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贸易自由等,并且在此基础上奠定了“三权分立”思想的根基,这无疑是一种同时代他人无法超越的政治文明的前瞻性。这一时期,自由和平等思想的发展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潮,对于英、美、法等国家革命的爆发带来了政治思想的解放,西方政治制度进一步向现代化制度发展。

3.现代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

历史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进入近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发展走向伦理与制度的结合,从伦理价值向法权制度的根本转变。现代资本主义的政治文明起源于18世纪末期,当时议会民主制度在西方一些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确立,而到了20世纪中期,议会民主制度受到了两个方面的影响:法西斯主义专制极权国家被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制取代;而社会主义国家以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了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民主代替了资产阶级民主[16]。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国家开始出现了“国家干预”的名次,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逐步加强,“三权分立、立法至上”为特征的议会民主制得以确立并引发了新的政治文明发展。而19世纪末随着行政权力的日趋膨胀,议会权力逐渐萎缩,开始形成现代西方政治思潮的两大基本论题:国家问题和民主问题。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呈现出“政治民主”的时代特点,主要表现在:(1)公民参与决策权利的扩大。如“公民投票”“公民复决”等直接民主或半直接民主的政治参与形式;(2)形成了政治发展新特点。如民主的多元化,加强了社会舆论、新闻界对政府的监督检查等;(3)在选举制度、政党体制及司法财政、社会福利、中央与地方关系等方面也都作了某些改革与调整[17]。在近现代法权制度的框架下,西方资本主义积累了一定的现代政治文明成果。

第一,确立、肯定并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是现代法权制度和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目的。第二,坚持“人民主权”原理,包括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人民对国家权力可以进行有效的监控。第三,形成了“代议制”民主原理,每个公民都平等地拥有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对管理国家事务享有同等的发言权。第四,分权与制衡原理,“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8]”。第五,建立以宪法为根本法的现代法治。第六,政府职能的有限性,“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享有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而这一切又受制于法治[19]”。第七,政党制度由专门的政党法或根本法的某些条款加以规定,使政党活动具有较高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第八,违宪审查原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违宪必须接受审查。

西方国家社会形态不断发展,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得到了一定的积累。而在起步较晚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过程中,要善于借鉴和吸收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在认真研究并科学对待人类文明基础上,使得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得到有效的发展。

(二)国内政治文明发展与演进

1.古代政治文明的演进

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萌芽和演进一直是以农耕为主、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相适应,农本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受限制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造就了传统中国以宗法为本位的伦理型政治文化体系,核心目的是维护君权和封建统治。中国古代政治文明重君权轻人权、重国家轻个体,政治家主张君权神授,政治权利处于君主的垄断之中,政治文明主要体现在统治者的治国方略中。政治文明的主要成果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政治意识文明

首先,中国古代提出了“民本”思想,孟子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周公提出“用康保民”,荀子讲载舟覆舟,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进步观点,经过历代思想家的探索和总结,“民本”思想逐步发展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爱民、利民、安民、惠民、恤民之苦、得民之心、取民之信等具体原则和做法。其次,中国古代思想提出了“平等、民主、公平价值”的社会理想。如老子的“小国寡民”、孟子的“井田制”、《礼运·礼记》中的“大同”社会、陶渊明的“世外桃源”等,是人们在认识和批判封建社会中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同时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案,具有中国古代政治意识文明性的开端。中国古代政治意识文明在政治实践中被制度化、规范化,转化成了制度性文明成果,不断推动着古代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2)政治制度文明

在中国古代政治文明体系中,制度性文明处于核心地位,中国古代制度文明是在创造、继承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中国古代制度性文明主要有:第一,统一主权。周建立起宗法性的统一国家、秦创立郡县制、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西汉取消“郡国并存”而使主权更加统一;宋朝将禁军统兵权一分为三,设枢密院、推行更戍制;清朝在与少数民族关系上建立了户籍制和改土归流制等。第二,行政性分权制度。秦奉行三公九卿制,西汉实行内外朝制度,唐代设三省六部制,宋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明朝设内阁制,清朝设军机处。第三,选官制度。经历了从世官制、察举制到科举制的日益合理化过程。第四,官员考核制。“有官必有课”是古代中国治吏的重要理念,如唐代对一品至九品的官员进行“四善二十七最”的考核。第五,监察制度。如秦代设立御史大夫,汉武帝设十三部刺史,以后朝代设置的御史台、都察院等都是古代监察制度的完善。第六,回避制度。包括亲属回避、地域回避、科考回避、监察回避等[20]。政治制度性文明通过各种规范把各类政治主体的冲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证了政治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政治制度文明正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

(3)政治行为文明

中国古代制度性政治文明,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促进了政治主体文明,为政治主体提供了政治行为模式,是古代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个人的统治,实现政治目的的客观要求。政治行为模式随着朝代更替逐步发展,逐步形成“礼乐刑政,综合为治”的治国方略,“为政以德”的政治观念以及君主权力行使的理性化思想[21]。中国古代统治者不是单纯主张法律是治理社会的基础,而是倡导“礼乐刑政,综合为治”的理念与学说,影响深远,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文明赖以建立的基石。礼是国家施政的标准,有礼则国家政治有正轨可循,除礼外,还需要通过乐来缓和上下阶级的矛盾求得社会安稳,刑政作为法令,是人们行为的模式。在中国历史上,政治经济兴旺发达的朝代,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都是礼乐刑政运用较好的朝代。先秦儒家在强调“礼治”的同时,继承了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强调“德治”。如西汉中期以后董仲舒在先秦儒家思想中杂糅了阴阳五行说,而到唐代时“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封建时代的法律,既是实现国家统治的工具,也代表着皇帝的权威。皇帝是最高权力的享有者,从本质上讲,皇权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但君主要处理好法律与权力的关系,开明的皇帝能够意识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为了王朝的长久统治,能够屈己遵法。如唐太宗多次表示,“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22]

总体而言,中国古代政治文明是一种进步性历史现象,表现出了动态发展的过程,同时具有多种类型,涉及全部的社会生活,经过不断发展,中国古代政治文明以其特殊独有之方式成为世界政治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

2.近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连续进行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伴随着历次思想运动的开展,总是有相应的政治理念应运而生,推动着社会的进步。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一直在如何拯救国家的问题上寻求新的思想武器。首先是改良思想的盛行,以林则徐、魏源为代表的地主阶级先进知识分子率先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以地主阶级为代表的洋务派主张“西学为用,中学为体”;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出改良思想,但都因其自身局限性而破产。其次是改革思想的兴起。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抛弃了对改良主义的幻想,走上了革命道路,以武力推翻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领导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并且提出“三民主义”,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对推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是辛亥革命的直接成果。尤其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政治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被先进知识分子所接受,使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开始出现真正的转折。五四新文化运动有两大特点:反传统和开放性,其基本内涵是爱国、独立、民主、科学[23]。其间,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孙中山革命精神的基础上,以新民主主义精神唤起了千百万工农群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使民主共和国从观念转变为现实,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此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自主,从而使中国在政治民主化的道路上实现了一次伟大的变革。

从中国古代和近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经验中可以看出:首先,在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制度文明是核心,它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其次,权威的理性化、世俗化发展是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先导和思想条件。在现代化政治文明发展中,要吸取历史经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3.当代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是人类各个社会形态、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结果的总和,在发展演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其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结构。政治文明的建设和演化过程,是实现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经济文明、文化文明、社会文明及生态文明的重要政治保障,更是新时代宜居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制度支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明要素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发展到五大文明,如今即形成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新格局。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内嵌于一个国家历史传统、文化基因和现实社会结构中的综合工程,因此,任何国家和社会的政治文明建构过程中都体现出了鲜明的自主性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就把政治文明建设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并嵌入日常治理活动的全过程。

(1)1949—1978年:在承前启后中稳步起航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演化中总体呈现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治文明建设开始在继承以往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渐步入崭新轨道。首先,推动了政治制度发生革命性改变。历史和实践证明,通过革命社会主义制度最终得以确定,继而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奠定了最稳固的制度基础。正是在这种基本制度框架下,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制度建设方面逐渐取得丰硕成果: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性质,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次,坚持人民群众的政治主体地位。在社会主义国家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民主权利,对人民民主地位的充分保障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源泉和不竭动力。最后,推动建立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政治文明必须有法理支撑,宪法和相关法律规章的建设,不仅丰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法律体系框架,而且铺设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法律基础。

(2)1979—2011年:在全新探索中迈入新征程

改革开放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在探索中步入新的征程。其一,将政治文明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之中。历史和实践证明,将民主政治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要求,伴随人民民主政治观念的逐渐增强,当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也日渐将民主政治纳入重要范畴。其二,逐渐形成政治文明的理性认识。此阶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以往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并推动政治文明建设正式进入党的文献。人们日渐认识到,政治文明被看作包含人类社会以民主、自由、平等为共同理想的文明成果。其三,探索培育公民的政治文明意识。政治文明是一个建构的过程。公民的政治文明意识对于政治文明建设的效果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多种方式培育公民思想观念,通过现代教育和政治社会化等手段引导公民充分认识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公民政治参与。

(3)2012年至今:在新时代奋力前行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时代的高度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行了全新部署和实践探索。第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24]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尺和内在要求。第二,坚持民主与法治的合力推进。在政治文明的谱系中,民主与法治如同鸟之两翼,需要同步推进。就民主建设而言,完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两种民主形式,进一步扩大公共参与范围,确保人民群众享有民主权利;就法治建设而言,通过多向发力使法治建设始终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方向前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成为执政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共识。第三,为政治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不仅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检验政治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尺[25]

三 政治文明的理论与实践发展

(一)政治文明的理论基础

政治文明理论的首创权属于马克思。马克思主义政治文明观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经历了100多年的时间。最早在1844年11月,《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明确使用了“政治文明”的概念,涉及了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倾向于将政治文明放在集权制的对立面来研究,认为政治文明的本质是民主政治,是相对于传统集权政治的发展,只有彻底否定集权制才能真正确立民主政治并实现其发展[26]。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价值,认为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应该以自由竞争、开放市场和自由贸易为特征的,相应的在政治上应该是以平等和自由为基本价值。而资本主义国家,无论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家的输出机器。马克思主义在批判资本国家政治的过程中,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解释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作为政治文明主体之一的国家并将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国家消亡以后,所产生的更高形态的人类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政治文明失去其政治性,弱化其政治性回归社会”[27],政治文明的主体之一——公民将实现彻底解放,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

在《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 序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国家与革命》《论国家》等多本经典著作中,马克思主义把社会形态和社会生活一分为三,突出体现了政治法律上层建筑和政治生活领域;并对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和消亡规律等政治文明中的根本问题,对阶级社会中的阶级属性,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马克思认为,社会是由经济的社会形态、政治的社会形态和文化的社会形态三部分所组成的,其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政治文明思想,并渗透着一个深刻的思想:人类社会的整体文明内含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大文明的相互协调和有机统一[28]。按照马克思主义文明观的观点: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是以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为其现实基础的,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创造的物质文明,包括生产力的状况、生产的规模、社会物质财富积累的程度以及人们日常物质生活条件的状况等,特别是近代文明的成果都是人类精神智力高度发达的产物。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没有精神文明提供的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物质文明难以正常完整地发展下去;而精神文明作为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根本性标志,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政治优势。政治是人类走向文明的产物,其标志是国家的产生。政治与社会意识形态相对应,因此,政治应该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而自觉创造的成果,其演进也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在本身呈现出明显的发展阶段性的同时,自身也通过不断吸取各国各民族政治活动的经验、规律而不断地进行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政治文明的发展在具有其内在连续性的同时,还具有形态上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特征,正是这样才使人类政治文明一步步从早期的城邦民主制经过近代民主制走到了今天的现代民主制,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君主制走向了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制。

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文明理论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揭示了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其他文明的内在联系;正是这一理论深刻揭示了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全部私有制社会政治文明的阶级压迫的本质和历史进步性,并以此为基础展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及其实现途径和手段。在从彻底的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转变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在肯定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的基础上,把人类从愚昧、野蛮的状态提升到文明状态的历史进步性的同时,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政治文明的剥削性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而只有共产主义才能真正实现人类的全面自由与解放。

(二)政治文明的实践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新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特色政治文明发展进程新的开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确实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但是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来看,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方面的任务可以说依然任重而道远,所以用一种政治的思维推进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实际进程至关重要。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统一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准线和底线;第二,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的进程需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积极推进民主化和法治化的进程,促进政治进步,同时在政治发展方面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第三,政治文明发展中,必须充分注意中国的基本国情,合理借鉴历史上积极的政治文明成果,在此基础上懂得如何去创新,也是政治文明发展必须考量的因素;第四,推进政治文明发展需要三举措并重,即改革、改进、定型并重[29]。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发展进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保证了中国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在接受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壮大。

习近平同志指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国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30]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性是人民性的有力保障,人民性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出发,遵循政治文明发展规律,是中国人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特性。“人民至上”是人民政治的本质,人民政治是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的理性力量,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持着“人民至上”的崇高理念,相比于西方政治文明,在理论层次上达到了更高的水平,时刻以“保障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政治诉求,在特征和实质上有了优越性。政治文明的发展在未来仍存在很长的探索道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是要不断实践与更新,以人民性、人民政治性、文明主体性为根本,站在人民群众及文明本质的角度,不断实践探索社会主义新时代赋予政治文明的内涵,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以政治文明发展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节 宜居城市的思想与发展

“宜居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宜居城市”思想的指导,如何建设适合人类居住的美好城市家园,不断满足人类对自身生活日益增长的追求成为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民众关注的焦点。时代发展到今天,人类在满足自身基本物质需求的同时,有条件让城市环境、文化、状态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生态、更加宜居;更重要的是,城市成了市民的精神家园、成了人类和谐共居的地方,成了能够积极主动地提升人类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的地方,成了能够激励和促进居民实现人生价值的地方。宜居城市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思想和理论支撑。宜居城市建设中,要有充分的就业机会和舒适的居住环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人为本、继承和发展、包容与创新的基本理念,并坚持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本节主要研究国内外学者对宜居城市思想的发展探索,并对其内涵及基本理论加以概括,为现代化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一 宜居城市思想发展

(一)国外宜居城市思想发展

宜居城市思想较早出现于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它不是一种运动,而是城市发展水平进入高质量阶段的一种必然,是随同城市建设过程“生长出来”,被逐步认识并因此开始频繁使用的概念[31]。宜居城市的最终目的是使区域内的居民都能安居乐业,有尊严的生活,其中包含的“居”字,说明其在系统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国外宜居城市思想的发展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起源于“人本主义”“乌托邦”思想

“宜居城市”的概念是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提出来的,这一概念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前800—146年)的人本主义思想和提倡公平正义的理念根源。在资本主义早期,生产力得到了暂时的释放,经济发展比较快速,人们的生活条件有了一定的提高,但阶级不平等和剥削的存在使得社会矛盾仍然是城市发展中最大的社会问题。这些矛盾促使当时思想家们思考怎样设计管理方式,使得社会成员能够生活在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之中。人本主义思想在当时占有主要地位,强调尊重人的价值和维护人的尊严,成为当时知识精英们主要推崇的思想。莫尔的“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思想超越了人本主义的界限,其思想所包含的“公有”社会模式,着力于对广大下层民众表现宽广的人文情怀。到了18、19世纪,西方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冲突越来越突出,引起了当时许多思想家们的重新探索,为化解社会矛盾,他们努力寻找通向平等、富足、互爱之理想社会的良方。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有过不少表述,亚里士多德“建设城市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居民们在其中幸福地生活”的思想更为经典,他曾说过,“人们一起来到城市生活,但留在那里是为了更好的生活”[32]。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指出未来社会的状态:“没有城市和乡村的差别;不存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不再有造成贫富差别的私人经营和雇佣劳动力;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人格上是独立的;整个社会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平均分配到所需要的人手里;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目的只为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不为赚钱或者出口;国家或者行政机构只不过是管理生产的部门。”[33]

乌托邦城市是思想家为解决现实城市问题而提出的方案,表达了对美好城市的形态及价值准则的追求,其中对城市的环境形式、空间规划、人口规模、管理机制、财富分配、城乡关系、内外交往、市民的日常生活等方面的设想,涵盖了城市文化的所有领域,影响了当时及后世的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其中部分思想或理想生活细节,与社会主义国家早期的城市形态有着某种程度的相通性。

2.19世纪末到20世纪50年代:关注城市物质环境建设

19世纪末,随着城市规划的发展,大量学者从不同的思想角度对城市的科学发展和规划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尤其是对舒适和宜人的居住环境的追求,在城市规划中得到确立,这一时期的城市发展主要关注物质环境建设。回溯城市思想发展历史,宜居城市含义肇始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它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世界范围城市化发展浪潮而出现,旨在解决工业化对城市居住空间带来的巨大压力和一系列环境问题,建设一个功能完整的城市和有机的城乡动态平衡体,使人们能够生活在既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又有美好的自然环境的新型城市之中,该理论的出现正式吹响了改善城市质量、关注城市生活的号角。

1933年《雅典宪章》将居住与游憩、工作、交通并列为城市的四大功能,强调城市的不同功能分区,《雅典宪章》和《马丘比丘宪章》首先比较系统地阐述了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观,两个宪章一致认为要争取获得城市生活的基本质量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使城市成为一个“宜人化”的生存空间。1954年,希腊著名城市规划学家、学者道萨迪亚斯(Doxiadis)等创立了“人类聚居学”的理论,即“Science of Human Settlement”,强调对人类环境的综合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特别是欧美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随着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有限的自然资源与不断扩大的工业生产和居民消费需求之间形成了比较尖锐的矛盾,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城市人口急剧膨胀、交通日益拥挤、人居环境质量下降等现象,导致“城市噩梦”。而随着城市规划的改变,对宜居环境的追求逐渐上升,大卫·史密斯(David L.Smith)在其著作《宜居与城市规划》中也提出了宜居的概念,倡导了宜居的重要性。他认为,宜人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共卫生和污染问题方面的宜人;二是舒适和生活环境美带来的宜人;三是历史建筑和自然环境美带来的宜人[34]。可以看出,此阶段发展中,宜居城市的内涵已经逐步完善,包含了安全健康、便利舒适等内容,但仍局限在对物质环境的探索阶段。

3.20世纪60年代以来:关注人本需求的综合发展

关于城市宜居性的研究的起源,普遍认为始于20世纪60年代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在该论著中作者第一次对城市的宜居性提出质疑和探索,呼吁创建更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35]。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总结了人类基本生活要求的条件,包括“安全性(safety)、健康性(healthy)、便利性(convenience)、舒适性(amenity)”,并提出了居住环境的基本理念。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学术界开始陆续出现了“livable city”和“best place to live”等的概念和提法,对城市宜居性方面的问题及实践研究开始在国外学术界引起较大的关注。20世纪80年代后,不同学科的研究人员提出了多种宜居城市的理念,如新都市主义思想、健康城市的概念、建设园林城市等。20世纪后半期,随着全球性环境危机的加深,人们对宜居环境的研究日益加深,国际住房及规划联盟(IFHP)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健康城市”(healthy cities)的9项标准。

宜居城市的概念于1996年在联合国人居大会上正式提出。H.Lennard提出了作为宜居城市的9个原则,从个体、群体、城市目标和城市功能充分考虑了宜居城市的发展内涵[36]。E.Salzano则认为,宜居城市应尊重历史的足迹,在能够保护留存下来的场所、建筑和城市布局的同时,也能尊重我们的后代,在宜居城市中,所有自然资源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以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宜居城市也是可持续城市[37]。Timothy D.Berg研究了纽约的宜居城市建设后认为,纽约建设宜居城市的行动,实际上就是对现代主义城市规划思想的批判,宜居城市建设应该使城市的生态环境恢复到过去那种自然的状态;同时,他创造了宜居城市运动(The City Livable Movement)这一概念,认为宜居性的核心思想就是重新塑造城市环境:在城市形态上,要建设适合行人的道路和街区,恢复过去的城市机理;在城市功能上,强调城市的工作、居住、零售等综合职能,增强城市的多样性,使其变成更适宜一般市民的居住场所[38]。Asamiy进一步完善并提出了安全性、健康性、便利性、舒适性、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五大指标,由此建立了评价体系[39]。Peter Evans认为城市的宜居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适宜居住;二是宜居城市应该符合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40]

从20世纪末开始,世界城市化运动又一次得到了比较大的发展,有关宜居城市的实践也逐渐开展起来。2001年《巴黎城市化的地方规划》提出将城市生活质量作为巴黎规划和建设一个重要的内容,确保城市功能的多样性和居民的社会融合,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社会文化和环境。2003年的《大温哥华地区长期规划》将“宜居城市”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并指出宜居城市是一个能够满足所有居民的生理、社会和心理方面的需求,同时有利于居民自身发展的城市系统。2004年2月在《伦敦规划》中,将“宜人的城市”作为一个核心内容加以论述,提出了建设宜人的城市、繁荣的城市、公平的城市、可达的城市和绿色的城市的发展目标[41]。宜居城市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各城市发展的目标之一,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城市化速度快速提高,对城市的宜居性研究也越来越重视。

总体而言,国外城市宜居性的思想发展水平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由早期的侧重研究城市居住环境向居住环境和社会环境并重方向转变,反映着社会不断发展的新要求、新水平。同时,除了对城市宜居性进行大量研究,还高度重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挖掘城市的发展潜力,以确保后代能够持续享有城市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二)国内宜居城市思想发展

国内宜居城市思想研究起步较晚,较多地借鉴了国外城市思想的发展,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进行研究,同时,中国传统人居环境追求文化精神,对今天的宜居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都富有哲学和思想的启发。国内的宜居城市思想发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古代萌芽阶段:儒家“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思想由道家提出,儒家在此基础上发展并最终形成“天人合一”思想体系。从中国几千年来的生产方式变化来看,社会生活发展方式基本上体现了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特征,儒家的“天人合一”便构成了中国传统居住及其环境建设的思想与理论的框架。中国传统城市总是把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作为城市建设的理想,实际上“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是一种追求自然天性、物我两忘的理想境界。“天人合一”的实质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天”即自然、环境;“人”即人类;“合一”是一个过程,不断追求的过程,每当达到“合一”之后还要追求新的“合一”[42]。古代城市建设总是仿效自然宇宙的模式来进行建设,以实现心目中的宇宙形象。

儒家对“天人合一”的理解存在着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以庄子为代表的“顺天说”,即顺应自然的观点,人的活动应该在自然给定的条件和范围内进行;第二种观点是以荀子为代表的“制天说”,即改造自然,认为人应该战胜自然,主动从自然环境中获取人类所需的任何物质;第三种观点是《周易大传》所倡导的“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理念,这种理念下人类既从自然获取所需的物质资料,对自然进行一定的改造,同时也要顺应自然的规律。第三种思想观点与马克思主义中人的实践认识理论如出一辙,更是从古至今城市发展所遵循的理论价值。所以,中国古代对城市人居环境的研究主要以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为主流,这同时也是城市建设追求的宗旨,即审慎周密地考察自然,顺应自然,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开发空间,并进行合理的人类活动,在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的思想指导下构建更加美好和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43]。依据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发展,人类生产活动应该以一种理性的积极主动精神来作为指导性思想,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应该与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共存。

2.20世纪末起步阶段:开始重视人居环境发展

从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到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的城市发展理念,中国宜居城市建设思想不断推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小康社会建设的开展,中国为了加强同国际组织在人民生活环境建设方面的合作,1991年6月8日,联合国人居环境中心北京信息办公室成立,国内部分城市参加了联合国人居环境最佳范例评比并获奖;而后2001年中国建设部又设立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使中国城市发展与国际接轨。珠海、大连、厦门、青岛、威海等沿海城市获奖,并成为中国城市的明星和典范,被公众称为“最适宜居住的城市”[44],一系列城市发展奖项的设立,激起了中国城市和居民对宜居的思考和追求。吴良镛是中国最早进行人居环境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学者,于1993年8月正式提出建立“人居环境科学”,之后又在2001年10月出版《人居环境科学导论》,成为人居环境研究的代表著作。他提出了采用分系统、分层次的研究方法,从社会、经济、生态、文化艺术、技术等方面综合的考察人类的居住环境,由此创建了立足于中国实际的人居环境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45]。随后,中国关于“宜居”的城市人居环境思想有了更高层次的探索,田银生等在2000年提出宜人性的城市环境应关注的评价标准[46],周志田等在2004年认为至少应该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经济发展潜力、城市社会安全保障条件、城市生态环境水平、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水平、城市居民生活便捷度六个方面体现中国适宜的人居城市,并据此设计中国适宜人居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47]。这些研究都为中国“宜居城市”概念和评价体系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人居环境迅速的发展,促进了中国传统城市规划设计系统的改善,宜居城市思想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重视人居环境建设,以“宜人的住区”为城市发展核心,为中国后来宜居城市研究和实践推进打下了基础,国内关于宜居城市思想的研究得以深入发展。

3.2005—2012年快速发展阶段:“宜居城市”内涵及评价体系的确立

2005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将城市发展目标定位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中国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建设“宜居城市”。2005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宜居城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的要求,“宜居城市”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升温,之后全国很多城市将“宜居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此后,宜居城市概念引起了社会民众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成为学者们在城市发展思想方面研究的重点。宜居城市思想快速发展阶段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第一,从居民需求的角度理解。任致远从“宜居”本身的意义出发,认为“宜居城市”就是应当满足人们有其居而且居得起、居得好、居得久的基本要求,即满足“易居、逸居、康居、安居”[48],王东认为,宜居城市建设中要有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社区除住宅外,还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金融、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交通、市政公用八个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49]。第二,从政府建设的层面分析。柴清玉指出,政府在宜居城市建设中一般热衷于硬件设施建设,如完善城市规划、增加公共设施、发展文化事业、扩大绿化面积等,但比较少的关注城市的软件建设,即城市的治理体系[50]。董晓峰提出中国现阶段仍有不少城市存在房价高、交通不便捷、就医难、存在安全隐患、缺乏特色、管理混乱、规划不合理设计等政府管理问题[51],希望通过未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共同解决。第三,从综合角度来看,张文忠从五个条件的满足赋予“宜居城市”内涵:宜居城市是一个安全、健康、生活方便、出行便利的城市,同时具有良好的邻里关系与和谐的社区文化[52]。李丽萍等认为宜居城市应是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丰富厚重、生活舒适便捷、景观优美怡人、公共秩序井然有序的适宜人们居住、生活和就业的城市[53]。李康则认为宜居城市是指由自然和社会资源、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共同组成的多元复合生态系统,能够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方面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可以感受到历史文明和现代文明,以及满足个人全面发展的需求的多元化城市[54]

在宜居城市实践方面,各大中城市纷纷把宜居城市作为城市未来的发展目标,一些社会调查中心和研究机构也展开了针对国内城市宜居性的研究。从2005年1月开始,《商务周刊》与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联合进行了针对中国31座城市的“宜居指数”调查研究,得出“中国城市宜居指数”的指标体系和《中国城市宜居指数2005年度报告》,以及31座城市宜居指数排名[55]。总而言之,在2005年以后,国内关于“宜居城市”的内涵有了明确的表达,众多学者认为“宜居”不仅有“适宜居住”的意思,还有“适宜生活”的意思,好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精神文明氛围在城市建设中缺一不可,同时,宜居城市评级体系标准得以确立,国内宜居城市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

4.2012年以来综合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宜居城市即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建设宜居城市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发展的规律使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城市人口规模日渐增加,已经超过农村成为国民主要聚居地,传统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引起深刻反思,以建设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的新型城镇化成为重要发展出路,中央政府高层决策也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了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在2015年12月20日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把“宜居城市”和“城市的宜居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加以论述,提出“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同时,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专门指出要建设和谐宜居城市[56]

在现代化生产生活中,城市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空间无序、生态质量下降等一系列城市问题,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生活需求。为了解决城市问题,促进宜居城市建设,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16年,国务院颁发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强化城市规划工作、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推进节能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等重要举措,提升城市行动力以提高人民幸福感;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新目标、新要求和新部署,以此为指引,建设绿色、智慧、健康、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成为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选择、民生工程和时代要求。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国家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提高柔性化治理、精细化服务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2020年,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更进一步深化了人的城镇化思想,将“宜居城市思想”作为现代化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将“宜居城市建设”提升至城市发展的最高定位。宜居城市思想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城市发展转型、城市宜居性建设也成了新的时代要求。

二 宜居城市基本理念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论断,并进一步强调,人类必须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这是无法违逆的重要规律[57]。中国古代早在《诗经》中曾提出建立人人平等的“乐土”“乐国”“乐郊”的美好理想,晋代谢灵运、陶渊明等人倡导“山水田园隐居情怀”,宋代郭熙指出的山水画的“可行可望”不如“可居可游”的精神寄居,再到古典园林由“山居”到“园居”由“家在山水中”到“山水在家中”的心中有世界的大自然情怀[58],这种追求精神居所和理想家园的情怀,证实了中国传统的人居环境思想超然于现实而达到心灵与自然的静默和融合,更是从中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理念。

伴随中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习近平同志“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述论随广大民众对“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生产生活环境诉求的强烈而逐渐发展,民众的生活需求形成了由“盼温饱”到“盼环保” “求生存”到“求生态”的转变,人民群众对优美自然环境和宜居生态的需求与日俱增[59]。如果不能恰当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无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水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也难以得到保证,基本生活方式安全性遭受威胁,就会引致严重的社会难题和城市问题。中国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正是美好城市建设的核心内涵,用国际流行的概念来描述则称为人类福祉(Human Well-Being或Human Welfare)。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质上是对高品质的生态系统服务的向往,生态系统服务是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纽带,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根本逻辑所在,这一逻辑确立了“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美好城市和美丽中国—高品质的生态系统服务—安全和健康的国土生态系统(景观)”之间的统一关系[60]。丰富多样的自然系统孕育了人类精神文化生活的多样性,也塑造出了城市多样的适应性文化景观和独特性地方特色,自然给人类的精神启迪以及在城市中所体现的人居文化生活特性是不可替代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是新时代城市发展的潮流理念。

(二)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的根本利益和需求出发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创造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使之能够造福于全体成员。对于在城市生活中的每一位居民来说,以人为本的体现还表现在政府的每一个政策措施、生活环境中的每一个元素画面,让人感受到尊重、理解和关怀。以人为本就是强调宜居城市建设要回归以人为中心,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以居民的社会需求和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宜居城市建设中可以归纳为三点,即“尊重历史、关注现实、面向未来”,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发展遵循的基本准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和非农化的快速推进,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指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人口市民化、素质市民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城镇化不是土地城镇化,而是人口城镇化。”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新型城镇化才能真正走向现代化。“人的城镇化”就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就是将城乡居民的利益置于首要位置的城镇化,是解决中国长期以来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的难题,使得农民和农民工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本质是权利和福利与城镇户籍人口均等化,农业转移劳动力一旦获得城镇户籍,就能够实现完全的市民化;而农业转移人口素质能否有效市民化,与全新的市民角色意识、职业适应能力和日常生活方式的适应相关,决定着城镇的面貌和未来。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很重要地体现在合理兼顾社会需求与城市综合承受能力,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同城同待遇,让更多的人“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中国未来城镇化应在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配置前提下,更加注重“人的城镇化”,不仅要让农民进城实现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还要实现身份的转换,实现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系列由乡到城的重大转变,圆进城农民的“市民梦、创业梦、安居梦”。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在尊重每一个人的生活需要,城市建设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切实体现出尊重人、理解人和真诚关爱的理念,注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检验标准,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特别在城市的社区建设和人文思想建设中,必须将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来构建人居环境,构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

(三)继承与发展

城市并不是凝固的,而是一个发展的动态过程,它应和过去保持密切联系的同时,对未来抱着热切盼望[61]。传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促进事物的发展,也可以阻碍它的进步,对传统的继承应有正确的态度,继承城市历史与文化的同时结合时代需求不断发展,尊崇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为人们创造出真正满足他们生活需要的场所。梁思成曾经在著作中说道:“一个东方老国的城市,在建筑上如果完全失掉自己的艺术特征,在文化表现及观瞻方面都是大可心痛的。”现代城市发展中,先进科技与传统文化兼并包容,新旧城市相挨相依,古城市和新城区并存,古老的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呼应,才能展示一个宜居名城真正的文化情怀。在创造城市优美生态环境的同时,必须注意结合历史的优秀遗产,使新的环境在未来的年代里也能发挥、彰显其个性,以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建设要由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空间扩张、急功近利、转升为以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品质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既要重视城市的实体建设,更要注重城市文化基因的传承、文化记忆的存留和历史的延续。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规划方面,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城乡协调、大中小城市协调的城市建设思想,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胆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说明城市开发的目的不是土地的城镇化,而是人的城镇化。充分认识到空间特色的重要性,始终把城市设计作为明确城市格局和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手段,依靠法治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现代化城市治理职能,将传承与发展贯穿于城市治理的各个阶段,使得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同时,中国存在很多历史文明的文化古城,在未来发展中,存留传统优质文化、持续发展新的文化,在城市精神脉络中彰显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维持城市欣欣向荣、持续不断的生命力。

(四)创新与包容

所谓“创新”,就是人类利用自身的智力和技术把已有的自然资源或者人类社会中业已存在的各种机制、体制、文化、智力成果等进行改造和思考,创造出更有竞争力、更先进、更能满足人类要求的新的矛盾共同体的富有智慧的行为。从本质上讲,创新思维具有一种不断超越自我的积极能动性,创新思维就是在不断的自我否定中得到进步,创新生命力就是来源于不断的自我超越。应当说,它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一种高级表现形式,没有创新就没有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在“十三五”规划中指出:“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密集的中心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创新型省份、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科技需要创新,城市发展更需要创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坚持创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不竭动力,在城市发展中,创新思想作为引领城市发展方向的新的理论和符合当代和未来发展要求的宜居城市理论,给城市提供现代化的新兴产业模式基础、信息技术力量和人才资源活力,引导城市大中小企业产业模式体制的创新,构建城市新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现代化经济智慧城市,创新性决定现代城市经济发展的竞争性和生命力。

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和发展概念,包容性增长是2007年由亚洲开发银行首先提出来的,有别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包容性增长倡导的是“机会平等的增长”[62],强调在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实现社会领域的可持续的、协调的发展。在城市发展中,包容性应惠及民生领域和社会的各个阶层,包括着力提高城市就业和收入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社会保障跨越式均等化发展,城市居民参保水平大幅提升;深化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城镇居民住房、教育、医疗支出负担;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实现城市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同时,城市包容性发展需要正是与社会组织协同创新,实现社会治理主题的全面发展。创新是一个城市前进的推动力,包容是城市发展的目的同时又是一种手段,宜居城市应该在创新、包容和可持续性发展中,让广大居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让社会更和谐、更公正。

三 宜居城市内涵

“宜居城市”是个综合性概念,由于所处领域、着眼视角的不同,国际上对宜居城市的概念界定并不完全一致,但大多包含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对不同学者关于宜居城市概念的总结,概括而言,宜居城市是适宜人类居住、生活和工作的城市,需要具备良好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生态环境、居住环境、治理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在保证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同时为居民提供绿色、和谐、便利的生活环境以及充分的政治参与机会。具体来说,宜居城市建设就是让每个居民都有舒适的生活和满意的居住空间,生活在优美、便捷、友好的环境中,过着有品质的生活。此外,宜居城市需要充分尊重市民是社会治理重要参与者这一角色,认可城市属于每位市民,市民是城市的主人,这就需要创造充分的民主参政议政机会,提供足够的机制和渠道,使每个市民都能积极参与到城市的决策和管理中来。综上所述,宜居城市应当是政治文明度高、经济发展水平强、环境优美舒适、社会文明和谐、生活安全便利以及居民认可度高的现代化城市。

(一)宜居城市是政治文明度高的城市

习近平同志曾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城市政治生态塑造下的政治文明和行政管理是影响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宜居城市建设效果的重要因素。政治文明度高是宜居城市必备特征之一,主要体现在科学民主决策、政务公开、民主监督、民主参与、行政效率、行政服务、政府创新等方面,还体现在政治仪式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关系到城市居民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对城市差异化生活需求的满意度,政治文明在居民层面体现在政治参与水平的高低,居民对政府形象的评价,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等,都关系到当代政府政治的文明程度以及城市的宜居度发展。拥有公平、公正、高效的行政环境,保证充分的民主参与和权益维护渠道,能够有效提升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政治环境的公开透明,促进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政治文明将是定义宜居城市最重要的因素。

(二)宜居城市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城市

经济富裕是宜居城市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也是宜居城市关键因素之一,是开展城市基础设施、人文环境、居住环境、绿化环境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首先,持续发展的经济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稳定且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工资福利待遇,保持基本生活的可持续性,吸引高素质、高技术人才流动聚集为城市创造文化价值,循环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其次,经济实力高能够为当地政府创造巨大的税收收入和财政资源,以便加大资金的投入,从而改善城市基本公共设施、提高教育与医疗、养老水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投入公共交通治理事业等方面。总之,宜居城市建设是一项浩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充分的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的支持,这些都需要强大的城市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作为基础。城市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建设宜居城市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宜居城市的建设同时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增长。

(三)宜居城市是环境优美怡人的城市

生态环境恶化是当前中国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营造城市宜居环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恢复城市自然生态,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城市自然环境的优美是居民生活舒心的基本保障,宜居城市是优美的生态环境与包容的人文环境的结合体,人文与生态环境的完美融合,有效提升了城市生活舒适度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城市人文景观设计和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应当与市内自然环境相得益彰、交相辉应,同时也应当富有人文关怀与文化内涵,能够让市民在良好的环境中修身养性、提高文化修养,保护生态资源环境,挖掘城市特色文化,打造城市独特的文化品牌,形成环境优美宜人的宜居城市。

(四)宜居城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城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是响应国家政策、紧跟时代方向的城市建设目标,只有社会治安良好、公共安全保障、社区氛围融洽、社会保障全面,居民才能在城市中安居乐业,获得幸福感、满足感和安全感,从而认同和喜爱所在城市。和谐、便利、安全的社会坏境是稳定发展的关键目标,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的进步。为此应当建设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制度,打造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机制,营造兼容并包和谐的社会氛围,为居民提供平等开放的进步空间,真正建设一个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的和谐社会,社会和谐稳定是宜居城市最根本的前提。

(五)宜居城市是生活便利舒适的城市

“宜居”的第一要义便是适宜居住,因此城市的宜居性应该主要体现为城市较高的居住质量和生活的便利程度。为居民提供多样化、差异化、便捷化的居住环境,基本的公共设施以及日常的生活服务,是宜居城市必不可少的功能。建设生活便利舒适的宜居城市,规划城市生活建设为首要任务,而大环境下的空间布局、资源利用、设施建设、人口分布等因素都影响着城市居民生活方便舒适的程度,进而影响市民对于当地宜居情况的感受。宜居城市建设,满足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思想,以人为本,增强人的归属感以及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幸福感,形成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活舒心便利的现代化城市。

四 宜居城市理论基础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1987年,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可持续发展的内涵由三个方面组成:第一,强调“需要”,即能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又不对后代人的发展造成危害;第二,强调“限制”,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有限,在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中,必须有限制性因素;第三,强调“协调”,要保持整体与局部、当代与后代、自然环境与社会系统、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因此,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建立在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基础之上的新型发展模式。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保证人类的永久生存和发展,在环境和资源的承载限度内,体现以人类社会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的一个持续过程。社会、生态和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三个方面。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聚焦社会和谐状况,强调居民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权益得到充分的落实和保障,居民在城市生活中应对于居住环境有着良好的总体评价,城市的宜居性水平也正是基于居民对于城市生活中的获得感、满足感所做出的评价,强调城市社会总体氛围。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则是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前提下,实现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为集约型,把节水、节能、节地与环保降耗、增效、提质相结合。城市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聚焦在生态城市、生态社区和生态建筑建设,通过将城市的基础设施设计建设成为生态友好、资源节约型,从而营造城市的宜居环境。由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与宜居城市建设的目标相通,因此,宜居城市建设和评估工作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开展城市可持续发展观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注入了城市建设理念之中,对于丰富与深化宜居城市建设理论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将人关注的重点从对城市局部建设转移到城市系统功能与长远利益有机统一,在宜居城市建设的理念中,引入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无疑将宣居城市理论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发展要求城市政府快捷、有用的提供更多的基础设施、更优美的城市环境和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以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社区和公民社会、组织人本主义和后现代公共行政等理论为基础。登哈特夫妇《新公共服务理论》中,提出新公共服务的七大原则:(1)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政府承担的责任是复合的而非单一的;(6)重视人而不只是生产率;(7)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事务[63]。公共服务属于政府行为范畴,其内涵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社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开展公共事业等,最终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并为其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创造条件和机会。政府模式由以公共管理为主转向以公共服务为主的进程中,管理者发现,以政治控制为手段的指令性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公共管理的要求,物质导向的营销型管理也并不完美,只有面向发展的服务型管理才是政府行为转型的最终归宿。

追求公共利益是新公共服务的目标和核心价值观,这与宜居城市追求为市民提供更高的生活质量和更便捷的生活方式这一目标有异曲同工之义,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应当促进、追求并实现一种集体的、共同的公共利益,确保公共问题的解决方案及其产生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民主规范,维护和提升公共利益是宜居城市建设必须达成的要求,只有不懈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政府才能够获得市民的尊重和拥护,进而成为市民心中可信赖的责任型政府。站在居民的角度,在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所有居民都应该积极参与进来,通过民意反映渠道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和利益诉求,增强公共管理的合法性,进而提升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人类聚居学理论

人类聚居学理论产生于1954年,它的产生使对人类聚居的研究迈上了多学科、多方面、多维度的高度,为以后的人居环境学从各个领域对人居环境的营造做出了引导和解释。道萨迪亚斯根据聚居性质的不同,把人类聚居分成乡村型和城市型两大类,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聚居类型。乡村型聚居是人们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顺应自然条件特点建造的,而城市型聚居是社会元素和社会功能的聚集,形成致密而紧凑的环境场所,以满足居住其中的人们不断变化的多样性需求[64]。道萨迪亚斯认为,建筑学、地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仅各自研究涉及人类聚居的某一侧面;而人类聚居学则是吸收各学科的成果,在更高的层次上对人类聚居进行全面综合研究,它着重研究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强调把人类聚居视为一个整体,从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各个方面,全面地、系统地、综合地加以研究,通过多学科的融入和交叉,解决人类居住场所不同结构的现实问题,创造宜人的聚居环境。

人类聚居学既是一门注重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科学,致力于建立科学的理论体系对于所有聚居类型进行定义和分析;同时又是一门实用性学科,目标是解决人类在聚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最终创造出居民能在其中幸福、安全地生活的聚居地。人是城市中最重要的元素,是城市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人居环境中,环境与人不可分割,人有与环境同化的特性[65]。人的聚居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城市的活力,因此,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首先要满足人的需求,要以人为本。人类聚居学理论从人类社会整体系统统一研究的角度,探索城市人居环境随城市的扩张应该如何建设,对创建宜居城市有着理论性的指导意义和深刻的影响,宜居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充分考虑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的人居思想,全方位、多角度地建立指标体系并指导建设实践。

第三节 政治文明与宜居城市建设的关系

城市是政治发展的产物,与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不管是古希腊的“城邦政治”,还是中国古代以政治等级为基础的城市建设,城市一直是政治权力的核心。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但随之而来的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社会治安、社会隔膜等城市问题也越发突出,宜居城市建设的理念也随之发展。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要“建设和谐宜居城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大“城市病”防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城市。政治文明度高是宜居城市必备特征之一,宜居城市中的政治文明评判主要包括政府建设(政府层面)和公民参与(公民层面)两个维度,具体包含政府形象、政务公开、行政服务、法治环境、权益维护、价值观、公共事务参与等,这些方面直接关系到居民在城市政治生活方面的参与度和对城市的满意度。政治文明指导、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宜居城市建设影响并体现政治文明(见图1-1),政治文明发展对宜居城市建设具有长远的现实意义。

图1-1 政治文明与宜居城市建设关系

一 政府建设与宜居城市建设

(一)政治文明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系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近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服务型政府模式的宗旨,是有效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其本位中心是公民,管理理念就是服务,运行基础为人文关怀、民主、公平、法治、责任等价值,服务形式为多元参与、合作共治,标准是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的政府形态。首先,服务型政府的行政活动与政治一同构成了在价值理念上相同的基础,其次,在“以人为本”观念上,实现了政治文明与服务型政府的价值同构,政治文明在制度化的过程中提供环境支持,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互动,服务型政府的制度化建设作为政治文明的基本制度框架,是其动力支持。

(二)宜居城市建设中的政府建设

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其职能发生深刻的转变,传统的城镇化模式中是政府主导建设,在人的城镇化建设中,政府职能需要有新的定位,由“主导”变成“有限”。宜居城市建设中,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要集中在对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做好“顶层设计”。亚洲最具代表性的城市是新加坡,新加坡以花园城市闻名于全球,已连续十年在世界宜居城市排名榜中荣登榜首。首先,新加坡的成功在于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完善的基础设施系统和优良的社会保障系统,同时还包括政府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其次,新加坡政府在城市环境保护方面,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了民众的环保意识,并通过立法以及行政干预的方式对环境进行合理有效的保护;再次,新加坡政府注重公众政治参与的程度,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了民众的意见,设置民众参与城市建设通道;最后,新加坡政府在全国建立城市人居环境监测体系,实时监控人居环境质量[66]。新加坡“花园城市”的秘密重点在于政府引导,政策设计的优越性引导着城市主要发展方向,政府建设良好性直接推进宜居城市的快速发展。

国内宜居城市建设中,在政府建设方面,上海市的政府行为及政策出台最为典型。首先,发展都市型工业。政府在制定发展都市型工业的方针政策上,充分考虑到上海市的实际情况,通过市区联动、集中建设园区,引导政策扶持,提供无隙的高品质管理;其次,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指出,构建现代交通网络,加强同长三角城市群内部的联系;再次,建立宜人宜居化的居住环境。在旧城改造中,各级政府自加压力,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典型城市管理模式,同时推进数字化管理;最后,政府根据上海市特点,塑造特色城市文化。政府通过在文化建设方面提供大量资金,使城市形象、文化基础建设、商业文化发展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上海市的宜居城市建设案例中可以发现政府行为和政策对城市的发展起着指导性作用,在城市治理过程中除了城市规划增加居民意见反馈通道,更应该根据当地特色设计属于城市自身独有的文化体系,同时从政府层面重视政策和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从政府行为、政府建设的改进中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和宜居城市的建设。

二 公民参与与宜居城市建设

(一)政治文明与公民政治参与的关系

政治参与一般是指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政治文明是一个多元的复合结构,一般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组成部分,其具有自身独特的本质和运行体系,而政治参与则恰恰是政治文明得以成为一个自在实体的动力基础。对于中国而言,居民政治参与程度较低,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应更加注重公民政治参与的价值和功能,不断拓宽政治参与渠道,扩大和发展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1.政治参与构成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政治文明建设中,政治文明的高度是公民在政府的活动中提升并展现的,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恰恰是政治意识文明的先导;政治参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也正是政治制度文明的体现;公民丰富而有序的政治参与,从根本上促进了政治行为文明。政治参与正是通过公民与政治体系的交互式运动,从机制上渗透和浸润着政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两者因此达致逻辑的统一,政治文明不是简单的政府文明,而是公民的参与文明。因此,就政治文明自身而言,一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是政治文明发展程度的本质特征。

2.政治参与构成了政治文明进步的动力

政治文明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应该是一个伴随经济基础变动而在政治上发生相应变动的历史演进过程,但这种演进却并非经济基础的一种简单映象,政治文明根植于经济基础的变动上,却有着自身内在的历史演进逻辑。社会公众参与的每一步,都是政治文明进步的内在动力,追求普遍而自主的政治参与不仅是民主国家的精神显示,也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发展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推动力量。政治参与可增强公民的政治意识,构成网络化社会治理结构的公民主体,帮助社会形成政府、市场和居民等多方主体,而政府行为也开始以公众参与为起点,最终回到以公众参与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独立中去,政治文明的演进依赖于社会自身的力量,公民的呼唤和参与是政治文明演进的真正动力。

3.政治参与拓展了政治文明的价值目标

政治文明作为人类的一种文明的政治生活方式,虽然不同历史时期和各个国家各有差异,但总有交集的价值部分,也就是政治文明的一种普世价值。首先,政治参与实现了民主的真义,民主既是人类共同的政治目标,又是一种现实的政治方式;其次,政治参与紧密关联社会稳定,从表面上看,虽然政治参与可能带来某种程度的社会不稳定,但不稳定往往不是本身的原因,而是政治主体对于政治参与回应的滞后或漠视所造成的结果;最后,政治参与促进了发展,发展是政治文明的一个价值目标,包括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政治发展和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载体,最终都应当为人的发展服务,以人为本,人的发展是政治文明的终极价值目标[67]

(二)宜居城市建设中的政治参与类型

居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影响着宜居城市的建设,总体而言,目前中国宜居城市建设及政治发展中公众参与法律法规的完善性、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参与的成效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局限。目前城市居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多是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未能有效发挥公民参与增强政府政策合法性、管理科学性等职能。在宜居城市建设中,居民参与对自然环境、生态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现实中居民对监督政府工作,维护自身权益等功能的发挥明显不足,居民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城市获得感不足,就造成宜居城市建设中政治参与的“短板”。在城市建设中,公民不仅参与社会政策监督,还参与到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常见的政治参与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公民参与政策监督

政治参与能够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众的政治认同感,作为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它能够起到“政治安全阀”的作用,有助于加强社会稳定[68]。社会监督主要监督人来自新闻媒介和社会公众,其中,公民政治监督是创建政治文明最主要的部分。公民参与政策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政府主动接受公民监督,彰显政府行动的公开透明。如北京市政府及各区政府通过开通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及考核结果,将群众意见作为评价、考核及任用时的主要依据进行参考。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通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渠道加强公民参与政策监督,通过“北京发布”官方微博平台及时颁布了北京市关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配置、城市文明行为和文化传承发展等方面的考核条例,以定期进行监督与考察。另一种是政府被动接受公民监督,促进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公众在发现宜居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时,通过市政热线、省长电话及信箱、各政府部门网站的留言板、微信及微博新媒介政务平台等渠道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并得到及时反馈,北京市特别设立“12345网上接诉即办”平台,以加强居民政策监督,及时回应居民政策参与意见。如此一来,新闻媒介的政治参与化使用既是政策宣传的工具,也是公民进行监督的工具,可以对宜居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曝光,对增强居民政治参与意识,加强社会稳定和居民安全感也是一种新的传播媒介。

2.公民参与政策执行

公民参与社会政策执行主要有以下几种参与方式:

(1)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政治协商会议参与政策执行

中央及各省级政府每年都会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制定政策目标,召开“两会”以听取各级人民代表意见,以政治协商的形式反映城市相关的发展方针、政策,宜居城市建设的实施,进而成为政策议题,制定政策议程,完成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调整。人民代表们在“两会”上提出许多与宜居城市相关的议题,如新型城市垃圾分类、推动综合交通体系的建设、构建中原城市群多方联动,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城市与智慧城市建设同步进行等。

(2)通过社会组织参与政策执行

社会组织随着社会发展程度逐渐成为城市行为主体的一部分,他们通常以兴趣及共同的目标为导向,长期关注并从事宜居城市建设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聚了社会中的各界自由人士,能够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多方面引进社会信息,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目前,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社会组织力量表现较为突出,例如,贵州省城市规划协会自成立以来,成为贵州省城市规划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社会力量,多次组织参与“贵州省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并提出宝贵意见,参与“贵州规划沙龙”,在修订省内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公益诉讼等方面贡献了强大的社会力量。

(3)通过听证制度参与政策执行

社会公众通过听证相关制度及程序,直接反映自己的诉求,甚至可以参与到政策制定和形成的主要过程中,使政府政策更符合社会群众的公共利益。此外,政策制定者可以通过听证会收集大量具体的政策事实及信息,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政策制定和过程中的及时修改,以达到真正造福社会公民的目标。如城市建设中针对居民用水、电、燃气等生活必需品的调价,城市轨道交通定价,高校学费调整等问题试行听证制度,以方便接收公民的建议与意见,更好的建设宜居城市。

(4)通过政务信息网参与政策执行

各地政府可以通过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向全社会公开党和政府关于宜居城市建设的目标、政策规划、实施措施、经费预算、相关程序等政策执行的相关信息。此外,政府部门还会通过官网的留言板、意见反馈系统、微博微信评论等征询公民的意见与诉求,也会通过民意调查中心进行民意调查。

(5)通过舆论对政策的执行施加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媒体技术逐步加入了民生舞台,成为居民政治参与的良好社会渠道,网络舆论模式成为影响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的主要因素。政府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报、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一些非政府网站,在进行官方调查的基础上,对政策执行过程及执行结果对社会公众产生的影响进行公开报道,以反映社会大众的需求并形成舆论压力,引起有关政策管理部门的重视,推进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同时,大众传播媒介还为公民参与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了相关平台,使公民有渠道提出自己对城市发展的意见,通过舆论对政策的执行施加影响。

三 政治文明中的宜居城市建设

宜居理念由来已久,但成为中国城市发展方向及人们追求的城市生活期望则是在中国步入高速的城市建设与新城镇化时期之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承担起宜居城市建设的责任,对于宜居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要注意强化理念,做好规划工作,加快建设步伐,从而更好地实现人们对美好城市生活期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更是明确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宜居城市建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是以民主政治为根本要求的政治行为,有鲜明的政治指向,凸显了以人为本的政治立场。政府建设和政治参与受政治文明的影响,宜居城市建设更需要文明公开的政治环境,良好的政治环境对宜居城市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相反,政治环境的劣态则阻碍着宜居城市的发展。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较传统城镇化模式而言,新型城镇化突出以人为本,构建“人的城镇化”,而政治文明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理论指导,政府建设和公民参与提高了公民对城市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证。

(一)政治文明思想指导宜居城市建设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政治文明的内涵逐渐丰富,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核心内容是自由、平等、民主、法治,这些核心内容指导着宜居城市建设。从国内宜居城市发展历程来看,无论是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人居环境的建设还是后来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政治文明思想始终贯穿全程。中国传统文化追求诗性、寻求心灵的轻盈和与山水的天然融合,这种精神追求指导着中国传统的人居理想,成为中国传统人居思想的重要组成和核心价值;近期以来,改革开放的深入推动着中国内地沿海城市的不断发展,无论从经济、政治还是社会文化方面,城市建设都随着政治制度的改变,不断适应人民新的生活方式,“文明城市”建设应势而来。近年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立现代文明宜居城市已经成为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居民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城市文明的氛围都是政治文明的体现,同时包括文化的滋养涵育作用,高品位的建筑风格,城市人文精神和文化的传扬,都对现代化城市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造合理城市空间,提供良好公共服务,创造干净整洁环境,开展绿色生态生活,更要坚持政治文明的核心思想。首先,民主意识的强化丰富了政治参与渠道。宜居城市应当具有相对完善的民主政治体系,特别是应当具有多样化的、畅通的民主渠道,使城市居民能够合理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意见和建议,监督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形成“政通人和”的政治环境和生活环境;其次,法治意识的强化保障了居民的根本权益。法治建设最基本的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再次,民生意识的强化推进了社会环境的公平。建设生态宜居城市,要坚持民生取向,最重要的就是要发展完善、均等化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为中低收入阶层群众的就业、住房、医疗和教育等提供基本的保证;最后,环保意识的强化提高了城市高质量水平。要坚持以科学的方式推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合理利用资源,净化城市空气,维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69]

政治文明思想不断指导着现代宜居城市的建设,更为现阶段新型城镇化的提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良好的政治环境。新型城镇化的提出是政治文明在城市建设中的体现,2014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作为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政治文明思想的体现,也是“尊重城市规模、强调五个统筹”的先决条件。至此,对于“城市病”的反思与解决逐渐内化为回归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进步的城市工作的基本内核,而目的正是“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宜居城市建设”的提出,意味着政府要采取系统性、科学化的举措缓解和根治各类“城市病”,意味着国家战略层面对于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诉求的回应,同样意味着中国城市导向与世界发展态势的同步。

(二)政治文明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1.政府建设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在宜居城市建设中,政府绿色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政府行政的廉洁状况是提高政治文明环境,增强居民幸福感的关键因素。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宜居城市建设的重点从较为基础的养老、医疗、就业等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转为社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完善、社会环境治理等与生活健康相关的更高层次的绿色服务,未来政府建设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前提下,更应该注重绿色服务的转型升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走出一条不同于传统发展老路的城镇协调发展、城乡共同繁荣与新型工业化道路相呼应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各种公共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加快教育、住房、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公共文化、公共安全机制等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均等化。政府建设一直以来都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绿色廉洁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政府建设中的重点,更是宜居城市建设中政治文明的有力支撑。

2.公民参与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亟须实现社会治理创新,实现多元主体合作共同治理,打造‘居民自治’体系以‘全民参与’开启社会治理新时代。”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与社会事务的心声越发强烈,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力量,群众政治参与状况也渐渐在城市文明建设中影响居民的幸福感。新型城镇化,是多元主体参与的自觉的城镇化,充分调动公众的参与意识,发挥主人翁作用,社会力量可以通过专业服务提供、社会保障传递、社会资源整合发挥优势,专业社会工作可以在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福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居民是政治文明环境创建的主要力量,政治参与是居民促进政治文明的主要渠道,宜居城市需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公民参与推进了政治文明的发展,促进新时代宜居城市的形成。

(三)宜居城市建设影响政治文明程度

良好的宜居城市建设有利于政治文明程度的提升。城市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功能,城市中的政府形象塑造、政务公开透明度、行政服务效率、法制环境及公民个人权益维护等多个因素影响政治文明的程度。宜居城市作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场所,在物理空间和生活环境上需要提供多层次、个性化,能够满足“人居”需要的种种服务。随着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性逐渐提升,不少社区为居民提供图书室、体育场、绿色生态公园等休闲场所,在满足了居民基本物质需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居民精神与文化层面的追求;积极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为居民提供绿色出行的交通工具,例如,共享单车、节能汽车等,良好的人居环境带来一定的社会文明效益,对政治文明程度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现代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促使基层政府结合社会力量开展各种政治知识讲座或讲堂、召开政策咨询会及听证会等,不断向民众传输政治知识与技能;利用现代媒体、政治常识宣传栏等工具无形中加强公民参与的政治知识存量,营造了良好的政治参与氛围。宜居城市建设为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物理空间和人文环境,公共设施的多元化、民主参与氛围的营造为居民参政议政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宜居城市需要有经济与生态并重的高质量发展和大数据、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为政府建设提供经济与技术支撑。政府、企业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复杂关系实际上为国家与社会基层群众互相靠近对方提供了一个新的基础结构,它使得国家和社会必须合作而不是相互排斥以提升自己的权力[70]。这种新型合作治理方式减少了政府工作中的行政成本,提高了居民办事效率,更是体现了政治文明中的民主核心思想。在智慧城市推进中,新型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营商环境的改造助推了数字技术的应用升级,给城市更新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居民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参政议政,对政府政策及社会热点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实际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多维向度发展的表现,意味着信息时代的公民政治参与是一个由技术、制度与大众化等因素共同建构的政治场域[71]。宜居城市建设中,不断完善的公众参与化制度为政治的网络化发展提供了框架基础,信息技术在此过程中不仅充当了网络政治的技术基础,也为地方政府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经济来源,“互联网+监管”大数据平台的统一,人工智能的应用推进万物互联,促进产业互通,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为政府建设中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和政务服务的创新化发展提供“硬支撑”,更为现代化公众政治参与和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时代智能化的广阔空间。

(四)宜居城市建设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

政治文明是人类改造社会过程中积累的积极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符合人自身发展的进步状态。从19世纪早期充斥伦敦的功利主义,经由20世纪早期美国城市有竞争力的支持主义,到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社会民主福利国家,城市一直在根据政治哲学的图景建设和重造[72],城市建设体现着政治文明的发展。宜居城市建设是政治文明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

现阶段,宜居城市建设中关注的以人为本核心是政治文明中符合人自身发展进步状态的具体体现。其中,居民的主观感受,尤其是居民对城市建设的认可度和幸福感是衡量宜居城市的重要指标,也间接体现了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宜居城市建设中,居民将所生活的城市作为可以最大化确保自身个体创造和分享幸福和发展成果的出发地和落脚地,整体生活幸福、生态良好、生产有序,多数人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共建共享都可以感受到发自内心的幸福和为所居城市的由衷自豪。宜居城市建设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提高公民幸福感作为宜居城市的最根本目标。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提升为人民服务意识,树立公仆意识,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关注民生民情,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由此朝着宜居宜业文明方向迈进的城市发展进一步体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