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淘宝的影响
201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电子商务活动,对以淘宝为首的电子商务平台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对平台的影响
《电子商务法》中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定义: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电子商务平台,淘宝需要履行《电子商务法》中明确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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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1)规范平台网络交易
对于平台自身而言,平台要依法提供商家信息,并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性。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面,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另一方面,平台不得删除消费者上传的评价,保障消费者自由发表评论的权利。
(2)改变平台交易规则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也促使淘宝规则产生一些变动。一方面,为了让商家清楚地了解《电子商务法》,平台准备了一些解说内容。例如,淘宝的“《电子商务法》卖家登记声明常见FAQ”就列举了与登记相关的问答内容,以解决商家在《电子商务法》实施情况下的登记困惑。另一方面,淘宝变更了部分规则,以更贴合《电子商务法》。例如,淘宝当前的《淘宝平台规则总则》便依据《电子商务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改进。
同时,《电子商务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奖惩力度,这也有利于促进平台的良性发展。例如,《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商家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帮助淘宝界定商家的违规行为,把握惩罚力度。
2.对商家的影响
《电子商务法》还明确了商家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商家的运营行为更加规范。《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第一节中规定,商家应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商家在向消费者发送广告信息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在向消费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在向消费者收取押金或退还押金时应当予以明示,并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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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同时,《电子商务法》还特别规定了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家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电子商务法》对商家责任和义务的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商家提升服务水平,以及网店运营的专业化,也为淘宝健康交易提供了保障。
当然,商家在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第一节中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商家的信息数据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