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森·麦卡勒斯:
所谓孩子就是这样
看麦卡勒斯传记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所谓终身制的孩子,就是像她这样吧——被密密实实地保护和宠爱着,远离责任机制;在物质或感情上总有源源不断的补给。可是这个孩子呢,却总是把自己想象成弃儿或流浪儿,她喜欢暗中享受那种被虐的快感,她把自己的内心分为里屋和外屋:外屋里,被她的妈妈或丈夫,或被她才华的芬芳吸引来的“蜂与蝶”照顾得衣食无缺。她呢?则蹲在里屋的墙角,咫尺之遥的家人就是天涯,她唯一可亲近的玩伴是自己的黑色想象力。她用它在里屋墙壁上涂抹着她的黑童话。童话里住着驼背、大个子怪物,马戏团里才会出现的畸形人……她像玩积木一样把玩搭放着他们的命运。
我一边看就一边乱想,书很厚,近60万字,细节的资料比冬雪堆积得还厚,因此,主体轮廓线比春天还不清晰。然后我又走神儿了,放下书,发会儿呆。窗外角落里未融的几丝雪痕让人恍惚,外面的阳光朗朗照着,我想从这本书中逃离。书倒不是不好,只是春天来了啊……我老走神儿。
我和自己搏斗着,把注意力拖回麦卡勒斯身上。这是一个古怪的孩子,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证实自己的天才以外,别无其他生存目的。极度利己,5岁时她差点谋害了新生的妹妹,只是怕后者分走自己一份母爱。一个消耗型的孩子,以勒索和独占他人感情为生,就像温暖的火光需要耗掉空气里的水分和氧气一样,她必须用别人的关注、照顾和崇拜滋养着才能存活。当她写作时,家里必须静谧无声;当她休息时,这些沉默的爱戴者就得马上组织一个活动沙龙,供她嬉戏和取乐其中。他们得用她的尺寸裁剪自己,凡是近身于她的人,精力都被她消耗殆尽,最后灯枯油尽,根本也不可能再建设自己的生活……我书写文字的速度让我不安,我意识到自己是想用压缩的语言把这个孩子交代完就溜走。
是我太缺乏母性吗?我发现自己对她有点不耐烦,我试着启动我薄弱的同情心。她自幼不合群,她就是她笔下的弗兰淇。“一切都得从弗兰淇12岁的那个夏天说起,这个夏天,她离群已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她无所依附。”这个孩子,孤绝、倨傲、中性,游离在人群的边缘,想凑近人气密集的地方取暖,不得,也不怒,只是瘪起嘴角,几丝自嘲,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因为没有自怜的黏液来润滑伤口,连痛都是生冷的干痛……其实这种疏离把她伤到了骨头,伤到了根,就像所有曾经离群的孩子一样。那种被弃的羞愤,让麦卡勒斯终生都生活在惶惶不安之中,所以她练就了熟练的邀宠技术,她非常善于设计自己的形象,能视对方的口味即时调整自己的软硬度,比如:她是个泳技很好的人,但她可以在人前装出胡乱扑腾、不谙水性的样子,甚至还能逼真地呛几口水,带着孩子气的恶作剧快感。她可以铿锵,可以示弱,只看怎样才能最高效率地赢得对方的关注和照顾。
即使是成年以后,麦卡勒斯也不是所谓的“青春期乡愁症”患者,事实上,她从未远离过她的孩童时代,在她脆弱、多病、修修补补的肉体容器里,始终保持着一双清新的孩童之眼,以及有时会绽放出邪恶毒焰的孩童之心。她从未远离过她少年时代的那个夏天,那是一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天,它来得迅捷又轻悄,树叶的新绿被浸泡在蝉鸣里发亮,紫色的藤花谢了,傍晚的昏暗被万家灯火照亮,鸽群归家之后,天空分外辽阔与空旷。这个小镇的孩子汗落如雨,被心里的烦躁折磨得要发狂。她走遍了每一条黄昏的街道,心里的花蕾带着疼痛的表情张开,她等不及要长大,要离开。她趴在小镇的图书馆里,能搭救她的只有暗喻离开的词汇——“纽约”“摩天楼”“大雪”“海水”,还有在别处的生活:契诃夫、彼得堡、雪橇、茶炊、夜霜……这个孩子埋首于这些清凉的词汇里,被一场阅读的大雪覆盖得异常苍白。
这个孩子一辈子都冻结在这个临界状态上,介于少女和女人之间的那个状态,她们通常也是她情节的承重者,半夜溜出来买烟的米克、穿男装玩飞刀的弗兰淇,她们无所依附,无处投奔,孤独,绝望,坏情绪,对抗性,折合成一个青春期的病孩子,她这辈子都纠结在这种离去的情绪之中。南方小镇的闭塞生活,像一条衰老的运河,裹挟着日常生活的碎片,向前缓缓地流去。她怕自己溺毙其中,霉烂和腐败,她试图逃离自己的命运,可是乡愁每次都和离意同步生出。南方小镇哥伦布,是她小说中人物的定居地,也是麦卡勒斯本人的情绪储备源。她总是不断地离开,再回来,更新她自己的“南方感觉”。
这个孩子甚至还和另外一个孩子结了婚——利夫斯,与其说他是麦卡勒斯的夫君,莫若说是她的玩伴,这是两个在玩过家家的孩子:初婚的麦卡勒斯很雀跃,和着圆舞曲的节奏跳着舞步去倒垃圾,浸在音乐声中大声地诵读菜谱,她甚至用想象力改造了夫君的出身、背景、外形,掩藏缺点,放大诱惑,附在信尾。他们一起环游世界,夜夜笙歌,把威士忌当水喝,尝试各种与作家身份相配的、实验性的生活方式……可是她全无一个妻子的责任心,一旦婚姻的新鲜快感退潮了,她把它排斥在自己的注意力旋涡之外,去找其他的男人或女人,和他或她上床,就像对待厌弃的玩具一样,一个孩子的全部残忍也就是这样了。
这是个臆想世界非常发达的孩子,她不是个诚实的复述者,也不是个勤于动手的操作者,音乐也好,文字也好,婚姻也好,对这个孩子来说,只是可以任她的想象力去涂抹的一面白墙而已。她小时候的玩伴都不喜欢她,因为给她们弹琴时她会突然即兴创作,丢开原来的曲目——麦卡勒斯从来都是一个创作者,而不是阐释或演绎者,她也写不好小说之外的叙事文字,比如忠实并精确复制现实的新闻报道,撇除夸张、变形与畸态,让她去贴着事实地平线低飞,她觉得窒息。
她也不喜欢动用直接经验储备,像很多孩子一样,她更亲近一个想象中的世界。写《心是一个孤独的猎手》时,她爸爸说“亲爱的,你一个哑巴也不认识呀”,她说“没关系,我认识辛格就行了”。甚至她的写作方法,也是孩子玩拼图式的,不带说明书的那类游戏:没有预置的情节线、大纲、核心,只是散落的情节碎片、人物速写。这个孩子就用失神的眼光、僵滞的身姿,浸泡在她孩子气的想象力里,等着神降天启,帮她把零件组合起来。
这个孩子总是误解自己的热情,她总是真诚地在伪装,她对一些事物的感情,其实是基于抽象层面上的,就像很多孩子喜欢动画片里的米老鼠,却会被厕所里横行的大老鼠吓哭一样。麦卡勒斯的米老鼠就是,诸如政治、黑人、儿童等——她态度激越地反对种族制度,她笔下也有很多政治狂人,可是小时候她一直愤愤于家里没有黑人佣仆。她病重的最后10年,一直是个黑人女奴在尽心照顾她,可是麦卡勒斯只留给她令人心寒的菲薄遗产,她骨子里,根本也没有彻底放弃阶级意识。她声称她喜欢儿童,当然这也仅限于被想象力净化处理过的天使,不是现实中流着鼻涕、随地大小便的那类活物。
然而我为什么要枯坐在这里,背对大好春光,敲出这些絮语?我总得对自己有个交代,我想是为了纪念那些疼痛的时刻,当少女米克在一场想象中的大雪中闭上双眼、任那个男孩进入她的身体时,当弗兰淇手插裤袋、吹着口哨、浸润在内心的音乐里孤身上路时,昏睡在我记忆里的、那些青春期的惨烈余韵,被这个孩子镜子般的直白道破了,激活了。一个孩子总是深谙动人之术,所谓孩子,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