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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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付出较多义务的,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现实问题

文某(男)和饶某(女)都是独立的年轻白领,经人介绍后恋爱结婚,结婚时两人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二年后,两人的孩子小文出世,为了照顾孩子和老人,饶某放弃了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文某则在外打拼。几年后,两人的感情出现问题,最终决定离婚。由于饶某几年来早已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在离婚时向文某要求补偿,但文某表示两人签有财产协议,应按照协议执行,其没有补偿的义务。那么饶某的要求能够被支持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在这则案例中,文某和饶某虽然有财产约定,但饶某为了家庭放弃了工作,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文某应当给予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