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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有价证券?
现实问题
龙某(男)和叶某(女)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经过几次深谈,两人决定离婚,但在分割家庭财产上产生分歧,由于龙某在结婚后购买了一些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叶某主张按面值与龙某平分,但龙某考虑到有价证券存在增值减值问题,不同意按面值平分,提出每人拿一部分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两人都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分配方案。那么,这些有价证券应当如何分割呢?
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在分割有价证券时,应遵循先协商、再市价、后数量的先后顺序,双方能协商的最好,不能协商的按市价分配,若按市价分配还是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