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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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方能单方取消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吗?

现实问题

杜某与沈某生有孩子小杜,年仅6岁。因杜某在外“包二奶”,两人离婚,法院判决由沈某享有对小杜的抚养权。因沈某始终对杜某背叛婚姻的行为耿耿于怀,于是告诉杜某小杜已归自己抚养,其有权取消杜某对小杜的监护权,并且不准杜某看望小杜,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行为,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因此,沈某无权取消杜某对小杜的监护权,除非其能证明杜某对小杜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小杜明显不利的。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