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
很高兴参加这次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等发起的律师专业化发展论坛暨朱妙春律师事务所成立仪式,我认为这次论坛的举办是很有意义的。研究律师如何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推进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
一、充分认识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
为什么说律师专业化很重要,我觉得起码有三点。
(一)律师专业化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客观需要。大家知道,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稿,对我们国家未来五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如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目标、任务,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健全法律服务制度,需要法律服务业与之相协调,实现同步发展。特别是这次“十一五”规划建议稿提出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这在历次五年规划中,还是第一次,表明了党中央对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的重视。大家知道,十六大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法律服务,对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来说,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更高的要求。法律服务业要为落实“十一五”规划,落实中央所作出的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服务。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走专业化服务的道路,没有专业化的服务就很难谈得上高质量。所以推进律师行业的专业化服务应该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律师专业化分工与发展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迫切要求。在未来的5年当中,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将进入一个关键时期,我们的有利条件很多,但是也面临一些严峻的挑战。中央提出来要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坚持对外开放。从改革来说,涉及的东西很多,比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这样改革无一例外地牵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法律服务及时地跟进。可以说改革越深入,越需要用法律进行规范,越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越需要法律保障改革的深入进行。比如说,国有企业改革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应该说有了很好的基础,但是往纵深方向发展就会牵扯到产权制度,牵扯到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转换,牵扯到怎样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牵扯到怎么样进一步来进行有效的重组、并购、破产。这些问题,这些改革的环节,实际上也是一个需要制度化的过程。这里面大量的法律服务都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因此,律师需要不仅懂一般的法律,同时还要熟悉这些专业化的法律,不仅需要具备宏观经济知识,同时需要掌握微观经济知识。只有一个比较高水平、专业化水准的定位,才能为企业改革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从对外开放来说,我国现在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既要“请进来”也要“走出去”。但是无论是“请进来”还是“走出去”,都需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与技术合作领域的迅速扩大,必然带来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对律师专业化水平要求更高。开放面临的考验是如何运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如何学会在世贸规则的游戏下从事国际的经贸合作,这里面有很多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事务,比如说,我们现在经常讲的对外跨国并购,再比如说反倾销、反垄断的一些涉外法律服务,还比如说国际贸易、跨国投资、融资、仲裁等民商事法律活动,这些法律事务应该说既有较强的专业性,同时也对律师素质要求比较高,为适应专业化的要求,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必须要有一大批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懂世贸规则的专家型律师队伍。专家型律师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律师业竞争实力提高的瓶颈。特别是我们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后的过渡期,对外经济贸易摩擦和纠纷不断增多,需要律师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的案件也随之增长。如果不实行律师专业化,不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律师、擅长办理涉外事务的人才,我们就很难有效维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在目前国际法律服务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推动律师专业化无疑有利于提高我国律师行业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中的竞争实力。总而言之,专业化分工应该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迫切需要。
(三)律师专业化分工与发展是律师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律师制度发展20多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现在有一支近12万人的律师队伍,同时在上海、北京等地形成了一批办理金融、证券、房地产、涉外法律事务等专业性强,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但是同时,与国际上律师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们的律师队伍,我们的律师服务,还有很大差距。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缺乏高素质的具有专业定位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单打独斗、小作坊式的律师事务所在我国普遍存在。据有关资料表明,北京等一些特大型城市,在专业化方面,七成左右的律师在从事普通刑事和民事法律事务,能够从事新兴行业、高科技领域法律事务的大约占三成。这与这些城市国际性大都市的地位是不相称的。在当前法律服务业面临的形势下,“万金油”的律师什么案件都可以做,但什么案件都不能做精,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必须大力倡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化。只有专业化、规范化,我国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进一步提高,不走专业化道路是没有出路的。总而言之,推动专业化是律师队伍健康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专业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大力发展律师业的趋势。
二、积极推进律师的专业化
关于怎么样推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专业化分工问题,总的来说,我觉得需要三方面的努力,一是律师行业主管部门,二是律师事务所,三是律师自身。
(一)律师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支持律师专业化分工与发展的政策措施。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虽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专业化分工律师,但是由于受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制约,加上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律师专业化分工还是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这里面我想从律师主管部门角度来说,一定要搭建服务平台。律师主管部门要为律师介入国家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进行引导,提供支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沿领域和关键领域,比如说信息产业、能源、空间技术、环保等这些国际上很多律师事务所作为自己专业定位的领域,在中国还没有形成太多的现实法律业务。这既需要律师事务所自身在这些领域去积极开拓专业化服务的平台,建立有效机制,把潜在的专业领域转换为现实的领域,也需要主管部门为律师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服务给予政策支持。二是要加大律师专业化培训。专业化分工需要专业化的素质和知识结构。无论是司法行政机构还是协会都要加强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当前,一是市场经济前沿领域和关键领域的人才培养,二是涉外领域熟悉国际规则的人才的培养。很多地方有些好的做法,比如,上海每年把青年律师送出去培训,司法行政机关和协会提供必要的资金上的支持,浙江省司法厅、人事厅、经贸厅实施反倾销人才培训计划,政府出钱,培养人才。这些都是创新的、非常有远见的做法。总而言之,主管部门要发挥好职能工作,广开培训渠道,加快培养律师专业人才。
(二)律师事务所要重视专业化分工。尽管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成为专业品牌的所,但是具备条件的所,特别是像上海、北京这些律师业务发展较快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要有意识地、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律师专业化分工的方案,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律师事务所要有战略眼光,不能光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要有计划地选派那些具有潜质的律师进行专项培训。通过计划的制定、人才的培养、业务部门的设置、业务的合理分工等,加快专业化速度。现在大家都在谈中国律师行业的文化建设,我看专业化分工就是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律师事务所要将专业化理念融入到日常管理和发展规划中去,深入人心,为每个成员所自觉遵从。专业化加团队精神,是提升律师事务所竞争实力、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律师自身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化分工素养。随着律师业务专业化的发展,律师不再局限于为委托人提供一切法律服务,而是更具有专业性质的法律服务,成为处理某专业、某领域法律问题的专家。这就要求律师在掌握基本法学知识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精通某个领域或者某个专业的法学知识,熟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服务对象的业务知识有所了解,更好地、更专业地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要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研究,这样才能开拓思路,跟上时代步伐,在激烈的法律服务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服务的公信力。
总而言之,各个方面都要努力来推动律师的专业化分工。上海有条件、有能力在中国律师专业化分工上,在中国律师法律服务质量提高方面带个好头。今天,在座的各位律师特别是朱妙春律师,都认识到了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天宏律师事务所曾在朱律师的带领下,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特色,在机构设置、人员选择、教育培训及专业深造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专业化管理机制,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据我了解,他在知识产权领域代理了很多知名的案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出版了一些知识产权诉讼方面的专业性法律服务书籍,这种专业精神可喜可贺,借此机会,我要向朱律师表示祝贺。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在我国涌现出具有更多专业定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和专家型律师,推动我国律师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朱妙春律师堪称是一位专业化、专家型的律师,其长年累月办案,并出书不断,将至11本,真是可喜可贺!值此他的新作《商标及专利纠纷案代理纪实》出版之际,我将我于2005年12月17日在由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与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发起的“律师专业化论坛”上的演讲——《积极推进律师专业化发展》奉献给读者,并代为该书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公证司 司长
2014年11月22日
[1] 本序言为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于2005年在“律师专业化论坛”上的发言。经周局长同意,作为本书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