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实务指引与案例解读(上册)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所掌握的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因此,对物的归属和利用以及相关权利的立法就越发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为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式实施。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2018年8月,《民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4月,再次提请审议。2020年5月,《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座里程碑。其中物权编作为七大分编之一,体现了立法者对物权在民事关系中地位的重视。

在《物权法》和《民法典》物权编相关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的争论从未停止过,然而法律的生命力终究应当在实践中获得。因此,司法实践中产生的物权相关案例,就成为《民法典》物权编学习和研究的重要资料。案例研究在各国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英美法中有对判例法的优先适用规则,成文法国家判例有对制定法的弥补作用,甚至在我国法制史中,也可以找到案例研究存在的痕迹,中国古代就有“律例并用、以例辅律,甚至以例破律”的案例法。

案例研究在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案例研究是法律学习目的所决定的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学生在法律学习中必不可少的方法,更是法学学生的基本功。正确地分析案例还是法学理论学习效果的检验标准。学习法律的学生不能仅仅专注于法律条文的分析,更不能只对现行法律条文穿凿附会,而应当在法律条文之外,对社会变迁、社会现状、社会发展趋势,有相应的了解,而要做到这一点,研究各种案例便是最便捷的途径之一。因此,学习法律的学生,在将必要的社会科学作为基础课的同时,在学习各种法律学科的过程中,都应以各种方法注重对典型案例的研析。

本书依据新编纂的《民法典》物权编,充分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等资料库,结合《民法典》物权编相关条文,采用逐条分析和案例释义的方式,将近几年发生的物权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研究和分析。以《民法典》物权编的释解为主线,结合相关的典型案例运用物权法理论对条文进行解读。对于每一个法律条文,首先以问题导入,随后从“条文疏义”“典型案例”两个方面切入。“典型案例”下又细分“基本案情”“法院审理”阐释裁判意见,“案件评述”解析裁判思路。将抽象的条文和鲜活的案例有机结合起来,将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对《民法典》物权编多角度、立体式的研究,将《民法典》物权编与实施中的问题与解决思路全方位地展示出来。力求做到资料翔实完备,理论严谨周延,兼具理论深度与可操作性。对于《民法典》物权编的学习者、研究者、执法者、裁判者和广大群众来说,都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聘教授李显冬和中国地质大学法学教研室主任孟磊任主编,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法学教研室讲师陈雪以及曹玉珠、高哲、樊少江、陈佩云4位研究生任副主编,组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法学专业研究生29人,历经2年多的资料收集、整理、研讨、撰写和不断修改,最终得以面世。

本书的完成无疑是由李显冬教授和孟磊教授作为主编带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团队通力合作而共同完成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研究生张迪、王童、陈超、邹严毅、王亦卓、刘今、马闻起、李云琪、张进尧、蔺迪、孙辉育、张景舜、姚志华、薛璟、张晓阳、潘坤、何欣、刘群、王子晗、赵成、鞠婷、梁鸿郁、刘昕悦、司炜琳、鲁声遥、陈佩云、薛强、刘艳、杨晨、曹玉珠、王晓娜、王浩宇、门向飞等同学,以及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高哲同学,均承担了本书资料收集整理和文字撰写等工作。

李显冬主编承担了全书有关理论构建的指导工作,孟磊主编和陈雪副主编承担了前期具体组稿和大部分初稿的统稿工作。由于我国《民法典》编纂的长期性与复杂性,草稿形成以后特别是《民法典》最后审议前后,大量的条文修订与理论研究均需与时俱进,面对大量艰苦细致的文字订定与资料核查工作需要有人认真来做,高哲、曹玉珠、樊少江和陈佩云几位副主编于新冠肺炎抗疫的特殊时期,临危受命,承担了本书最终电子版的文稿整理及校订等艰苦细致的文字工作,他们付出了自己艰苦的努力。

全书完稿之前,李显冬教授与孟磊披星戴月对每一条文的定稿,均进行了认真的文字审核与修改。

倍感荣幸的是,本书完稿前后,我们有幸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专家,法学博士,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民二庭、民四庭庭长、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的张勇健高级法官,对本书的司法审判实务部分进行了认真审定,以期最终实现本书理论与实践的真正结合。

我国物权相关立法起步较晚,一些内容目前仍存在争议,而我国的改革目前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随着社会发展变革,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也必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因此,相关法律也必然需要作出必要的修订。可以预见,我国未来物权法相关法治建设仍任重而道远,希望本书能在其中贡献绵薄之力。

最后,我们对承担本书编辑工作的编辑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没有他们的努力,本书不可能得以编辑出版。

李显冬、孟磊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