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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了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案例实录
朱小姐很喜欢偶像小李,一直在微博上为他加油打气,但总有黑粉黑小李。某天,朱小姐在微博上看到一个名为“就是爱找刺”的博主在网上发小李的黑料,就和他吵了起来,两人还相约线下继续说理。见面的时候,“就是爱找刺”说自己身穿一件黑色T恤,朱小姐看到一个穿黑色T恤的女生,没想太多,上去就用自己的公文包朝她手臂上打了过去。没想到的是,“就是爱找刺”爽约了,根本没来,而这位穿黑色T恤的女生被朱小姐打成了轻伤。那么,朱小姐打错了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律师分析
朱小姐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朱小姐虽然认错人,但其行为造成了穿黑色T恤的女生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刑法中,这种情形属于打击错误,即行为人意图侵害某一对象时,因各种原因侵害了另一对象。本案中,朱小姐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确实也伤害了穿黑色T恤的女生,无论她伤害的对象是谁,都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示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和他人产生矛盾,但切不可逞一时之快,与他人打架,故意伤害别人。如果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不仅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用等损失,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切不可为了一时之气而因小失大。
自测小题
判断:老井把一名黑衣男子错认成自己的仇人老罗,将黑衣男子杀了,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