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侵犯他人人身的犯罪
监护人饿死孩子是犯罪吗?
案例实录
王某的丈夫李某嗜赌成性,在外面欠下一大笔赌债,后卷款潜逃,留下2岁的孩子小李由王某独自一人抚养。家里再没有其他亲戚,王某自己的工资有限,且时常被债主骚扰,生活十分艰苦,也因此对丈夫李某怨恨渐深。王某每次看到小李,便想起丈夫李某,心里十分愤懑,认为李某和小李简直毁了她一辈子。某天,王某下定决心离家出走,将2岁的孩子一人留在家里。半个月后,债主砸开房门,发现小李在家饿死。那么,王某构成犯罪吗?
律师分析
王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作为和不作为,都能构成犯罪。作为是指积极主动地犯罪,而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具有特定法定义务,应为、能为而不为的行为。例如,本案中,王某作为小李的监护人应当负有抚养小李的义务,王某明知自己离家出走,没有任何人能够照顾小李,却故意将小李一人留在家里,导致小李饿死,因此,王某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王某应当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负有某些特定的义务,应当去履行,否则可能构成不作为的犯罪。一般来说,特定的关联会成为作为义务的产生来源,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警察对被害人有救助义务、对自身行为导致的危险具有平息的义务(如自己扔掉的可能引起火灾的烟头需要熄灭),等等。因此,大家需注意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避免构成不作为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自测小题
选择:下列哪些情形中,当事人存在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不作为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犯罪?( )[1]
A.小邢对路边的弃婴有救助义务
B.肇事司机王某对被撞的路人有救助义务
C.陈医生对自己的病人有救助义务
D.老白对经过湖中的溺水之人有救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