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时发现被抢的人实在可怜而放弃抢劫的,构成犯罪吗?
案例实录
王某因为最近手头比较紧,便想到银行自助取款机附近伺机抢劫钱财。一天上午,王某看到郭某(63岁,身形瘦弱,面色憔悴)从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钱出来,便尾随郭某至其住处。王某在屋外观察了一阵后,发现郭某独自一人居住,便对郭某实施抢劫。郭某一边反抗一边呼喊:“求求你不要拿走,我有癌症,那是我的救命钱啊!”于是王某觉得郭某太可怜了,便放弃抢劫,迅速离开郭某的住处。请问,抢劫时发现被抢的人实在可怜而放弃抢劫的,构成犯罪吗?
律师分析
王某抢劫过程中因为可怜郭某而放弃抢劫,属于自动放弃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从刑法对于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就可以看出: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想要成立犯罪中止,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时间条件,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2)主观条件,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客观条件,没有出现犯罪结果,就是犯罪没有完成,没有出现行为人犯罪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本案中,王某在抢劫的过程中因为发现被抢的人郭某实在太可怜而主动放弃抢劫,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应被认定为犯罪中止。所以,抢劫时发现被抢的人实在可怜而放弃抢劫的,也是构成犯罪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温馨提示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有一句名言——“能达目的而不欲为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为未遂”向我们讲述了如何区分二者。具体而言,二者的区分主要在于犯罪未完成的原因:在犯罪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足以让一般人停止犯罪的情况,而行为人也停止犯罪的,成立犯罪未遂;反之,如果出现了不足以让一般人停止犯罪的情况,而行为人却停止犯罪的,则成立犯罪中止。
自测小题
选择: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7]
A.小张在公交车上扒窃了一个钱包,里面有几张银行卡和1000元现金
B.小王因与某女发生纠纷而开车撞向某女,但在离某女还有几米的距离时踩了刹车停了下来
C.小李因争执持刀砍向某人,想要杀死他,但被路过的行人及时制止
D.小赵为了绑架某富翁购买绳索、胶布和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