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军事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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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英雄豪杰望女界

——管窥《诗经·卫风·伯兮》等女性题材作品的英雄书写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鲁迅这两句诗中的“子”作“子女”讲,具体指的是先生的爱子海婴,这是毫无疑义的。然而诗无达诂,若将“子”解作“女子”,岂不是也能说通?司马迁笔下的项羽被围垓下,心知大势已去,唱出了“虞姬虞姬奈若何”,显示了“力拔山兮”、不怒而威的西楚霸王内心原来还有极其柔软的一面。太史公这样写,非但没有减损项羽的盖世豪气,反而使他的英雄形象显得愈发真切感人。由此可以理解,在古代书写英雄心曲的诗词中,一旦出现娇媚女性的身影,何以往往会给英雄增色生辉。谁能否认苏东坡的一句“小乔初嫁了”,曾让多少人对雄姿英发的周瑜羡慕嫉妒;辛弃疾的“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歌儿舞女的入词,更使作者报国无门的痛楚显得愈发深沉,其心系国运的英雄形象也因此显得更加伟岸。以上所述为英雄书写中出现一抹红妆的情形。如果反过来,在古代中国绮错婉媚的女性题材作品中,让刚强有力、壮怀激烈的男性英雄闪亮登场,情形又当如何呢?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以下三种“奇效”。

一是家国情怀的植入。古往今来,女性题材作品大多描述的是爱情婚姻内容。“女为悦己者容”的俗语,如果换以《诗经》时代的古老语言,便是“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诗中的女子浅吟低唱道:自从思念的人儿奔赴东方战场,我便无心梳妆了,头发乱得像蓬草。我哪里是缺少什么膏呀脂呀的化妆品,他不在身边了,我打扮好了给谁看呢?出自《诗经·卫风·伯兮》的这几句诗,写出了这位女子心心念念全在爱人身上的一腔痴情。诗歌一共四章,诗人用了三章的篇幅反复渲染女子的离别之苦与相思之痛。如果只是一味表现离愁别绪,仅凭“首如飞蓬”之类的别样表达,此诗便已能在古代诸多的“闺怨”诗作中脱颖而出了。但诗人并未将笔墨止步于女子的别情,而是在诗歌的首章,便以女主的口吻,将男主直接推送到读者的眼前——“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男主手执长殳,威风凛凛,在战场上冲锋在前,英勇作战,是国家的杰出人才!这样的勇士,不正是孔子所颂扬的“执干戈以卫社稷”的爱国英雄吗?能被如此英雄爱上的,该是何等靓丽的女子?在英雄形象的衬托下,思妇即使“首如飞蓬”也依然光彩照人,读者不仅能够想象出她的外表美,更能从她“谁适为容”的坚贞不二中感受到她爱家爱国的心灵美。男主在诗中彰显着战争、国家等宏大题旨,彰显着牺牲、奉献等崇高精神,他为这首哀怨的小诗植入了家国情怀,平添了壮美与阳刚,映衬出了女主的思想境界,这应是此诗超拔于一般“闺怨”诗的关键所在。

二是抗暴意识的植入。在《伯兮》的人物关系设定中,男主之于女主而言,当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也就是说,女主的确存在一个“为王前驱”的英雄丈夫。但在汉乐府名作《陌上桑》中,“高大上”的男主却是女主在万分危急的情势下急中生智虚构出来的。33女主秦罗敷是一个乡间的采桑女,“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正值妙龄,美貌惊人。当地太守垂涎于罗敷的美貌,上前搭讪调戏。罗敷严词拒绝,宣称自己已有夫婿,并用了18句诗(占了全诗三分之一的篇幅)盛赞夫婿。那么,罗敷口中的夫婿是何等人物呢?诗中有关于夫婿从15岁到40岁仕途升迁的大致轨迹,即所谓“十五府小史,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学界一般把其中的“朝大夫”解释为朝廷上的列大夫,把“侍中郎”释作“侍中”,把“专城居”释为刺史、郡守。这样罗敷向太守夸夫,便蕴含了这样的意味—我的夫婿跟你一样都是高官,太守你若胆敢非礼,他定会惩治你!然而北大著名教授阎步克却认为对“朝大夫”等三个官职的解释全都是错的,他经过缜密考证,指出“朝大夫”是指郡府大吏,“侍中郎”是郎官,而“专城居”是指县级长官,即县令长相。34罗敷口中的夫婿,其官职是远低于太守的。这样说来,罗敷无意从权势上震慑、压倒意欲欺凌她的太守。那么,究竟是罗敷“夸夫”的哪些内容,转化成了“击退”太守的“利器”呢?

笔者以为主要有两点。首先是夫婿颜值高,仪态美,所谓“为人洁白晰,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罗敷以此暗讽太守面目可憎、行为猥琐。其次是夫婿英姿勃发,骑术超群,武艺高强。从他挎的“可直千万余”的宝剑,可知他身手不凡,足以一剑封喉,力杀顽敌。罗敷以此警告太守,虽然我夫婿没有你职位高,但你如果敢非礼我,我丈夫一定会施展武功、报仇雪恨的。以上两点,特别是后者,对太守造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他因此收敛色心,狼狈而退。罗敷滔滔不绝地“夸夫”,实际上反映的是被侮辱被欺凌的弱势民女对除暴安良的英雄人物的呼唤,期盼他们严惩那些欺男霸女、为非作歹的官场败类!而太守最终未能得逞的完美结局,则显示了罗敷四两拨千斤的巧劲,无须所谓夫婿相救,单凭一己之力就已完胜太守,俨然已是抗暴女杰!

三是殉道精神的植入。《伯兮》与《陌上桑》的女子与英雄,均为亲密爱人的关系。但在明传奇《桃花扇》中,抗清英雄史可法,与女主——秦淮名妓李香君,却既非爱人知己,也非亲朋故旧,在全剧中甚至连一面之缘都没有。众所周知,《桃花扇》堪称鸿篇巨制,全剧共有四十出之多。观众不仅从中看到了李香君、侯方域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看到了马士英、阮大铖的弄权丧国,更看到了以史可法为代表的爱国将士气壮山河的抗清义举。全剧形成了主次两条平行发展的戏剧线索——侯、李爱情与南明政治为主线,史可法等南明将士的军事活动为次线。两条线索在剧情的逐层推进中可谓相互独立,各成一体。从某种意义上说,砍掉史可法领衔的这条线索,并不影响李、侯故事跌宕起伏的生动演绎。那么,孔尚任为什么要在缠绵悱恻的儿女情之外,叙写壮怀激烈的英雄气概呢?小女子李香君与大英雄史可法,究竟构成了一种什么样的戏剧关系?

前一个问题似乎较好回答。《桃花扇》作者孔尚任的创作初衷是“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试图对大明王朝“三百年之基业,隳于何人,败于何事,消于何年,歇于何地”等重大历史问题做出回答。史可法因抗清失败而壮烈殉国,在大明王朝走向历史终点时,用生命画出了一个悲壮的精神符号。这一戏剧形象的存在,有利于全剧历史纵深的开拓,有利于作者“兴亡之感”的书写需要,并极大增添了作品雄浑悲壮的历史厚重感。然而即使如此,如果史可法与李香君各自引领着《桃花扇》的两条情节线,彼此之间毫无外在行为与内在精神的映衬,在舞台上你唱你的,我唱我的,如果真是这样,就会成为《桃花扇》写作艺术的重大失误。

孔尚任通过精妙的处理,有效规避了这一失误。他让李香君与史可法这样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人物,分别在第二十二出《守楼》、第二十四出《骂筵》,以及第三十五出《誓师》、第三十八出《沉江》,制造了全剧交相辉映的四次戏剧高潮。李香君不肯嫁给奸党田仰,为了守住忠贞爱情,不惜以死相拼,用头撞壁!后来又拼着一死“做个女祢衡”,骂筵声声,痛斥权奸!史可法则在寡不敌众、城池难守之际,仍然号召兵士顽强抗敌,“上阵不利,守城”,“守城不利,巷战”,“巷战不利,短接”,“短接不利,自尽”。扬州城破,北兵过江,得知南明半壁江山已然不保,他毅然选择屈原式的沉江35,壮烈殉国。李香君与史可法,是矗立在《桃花扇》一剧中的两座义薄云天的精神高峰,他们均以蔑视死亡、舍生取义的崇高精神,推动着剧情高潮迭起,惊涛拍岸。可以说,在孔尚任的笔下,李香君实际上就是女版的史可法,是《桃花扇》中的巾帼英雄。正是有了史可法壮烈殉国的映衬,才使她在生死线上的反抗权奸,特别具有了一种屈原“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殉道精神。

“与其以贤母良妻望女界,不如以英雄豪杰望女界。”3620世纪初柳亚子的这句话,道出了那个时代的男性知识分子对女界英豪的期待与呼唤。“与其……不如……”的表达句式,大有将“贤母良妻”与“英雄豪杰”两种身份对立起来的嫌疑,并在某种程度上彰显了古代女性依附男性的文化传统,以及女性英豪较为稀缺的客观现实。但毕竟,我们还是能在《伯兮》《陌上桑》《桃花扇》等作品中,看到那些似乎专属于男性英雄的文化符号——诸如“家国情怀”“抗暴意识”“殉道精神”等,已然成为女性形象内涵的美好标识。在这些作品中,作家赋予男性英雄以如下艺术功能,即让他们把原本属于男性世界的一顶顶桂冠,转而授予那些不让须眉的非凡女子。这说明在古代中国的文学苑囿,“以英雄豪杰望女界”早已成为一种绵延不绝、摇曳生姿的写作传统。

“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英雄,除了不问出处,还应不问性别,过去曾如此,未来更应如此!

(本文以《以英雄豪杰望女界》为题目发表于2017年8月2日

《中华读书报》,发表时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