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研究(第十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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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秦乐教管窥:从“三月不知肉味”之辨看

王顺然21

(深圳大学饶宗颐文化研究院 518000)

摘要:《论语·述而》有言:“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段脍炙人口的文字看似浅显直白,却因其所隐含之丰富的语境,使得历代注疏家对这段话的解释存在着不小的争议。这一争议一直延续至今。通观来看,解释这段文字主要有两个难点:第一,如何说明“三月”之期的时间意义;第二,“不知肉味”究竟表示圣人何种心理状态?当然,如果再联系到《史记·孔子世家》所增“学之”二字,那么孔子究竟“学了什么”也需要解释清楚。有鉴于此,本文在疏通历来争论的基础上,优先解决“学之”的问题,看看孔子“三月”之期究竟在学什么,由此基础,再来探讨孔子以“三月不知肉味”的状态学习究竟值不值得,亦即处理前面提及的两个问题。当然,我们还能在回应“三月不知肉味”之辨的基础上,进一步看到周秦乐教的特质与价值。

关键词:三月不知肉味 乐教 德性修养

一、“三月不知肉味”之辨疏解

《论语·述而》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是《论语》中的名篇,说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章,三个月22尝不出肉味,感叹道:“想不到乐竟有如此之感染力!”23其实,若单独拿出“在齐闻《韶》”一段独立来看,我们说孔子“沉浸”于《韶》之中而“不知肉味”并没有什么解释的困难。但若将此段放入《论语》之中,用以记录圣人的言行,这样的直译就出现了解释的困难:其一,就我们日常经验而言,因“闻《韶》”而“三月”感觉不到肉味24似过分夸张,这不符合《论语》一贯平实的表述方式;其二,如《大学》云“心不在焉,食而不知其味”,儒家向来强调“求放心”而不堕于物欲,圣人之心岂能因偶闻《韶》乐华章,便三月滞于其中?

为了避免以上两个问题,历代不乏学者欲将视角抽离段落文本之局限,转而寻求其他出路,以满足解释之通顺。其中,以“不知肉味”指孔子“生活困难以致无肉可吃”便是其中一种。有见其言曰:“孔子在齐闻《韶》前后,生活窘迫,竟至于‘三月不知肉味’。”25持此论者,多引《史记·孔子世家》为证,见曰:

孔子年三十五,而季平子与郈昭伯以斗鸡故得罪鲁昭公,昭公率师击平子,平子与孟氏、叔孙氏三家共攻昭公,昭公师败,奔于齐,齐处昭公干侯。其后顷之,鲁乱。孔子适齐,为高昭子家臣,欲以通乎景公。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齐人称之。

国乱、君逃26、寄人篱下的情景若衬之“饥寒交迫”“三月无肉可食”,岂不更符合孔子一生奔波如“丧家犬”的形象?然而,这种解释在传统文献中似乎难以找到其他材料佐证。且不论高昭子是否是“(与孔子)一见如故、礼待上宾”27,单说“与齐太师语乐”“景公问政孔子”“景公说(悦),将欲以尼溪田封孔子”(皆见于《史记·孔子世家》),等等,足见孔子在齐并非默默无闻、举步维艰之辈。又如《说苑·修文》记曰:

孔子至齐郭门之外,遇一婴儿挈一壶,相与俱行,其视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谓御曰:“趣驱之,趣驱之。”《韶》乐方作,孔子至彼,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孔子在齐做家臣是有车驾随行的。按《战国策·齐四·冯谖客孟尝君》28所记之情形,“车客”便有鱼可食,而孔子上可见齐君,出可会大(乐)师、晏婴之徒,即使景公后来疏远孔子亦以“以季孟之间待之”29,孔子又怎能三月无肉可食?故而,孔子随鲁昭公适齐而三月不得肉食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三月不得肉食”的解法虽误,将视角抽离文段本身之局限以解“三月不知肉味”或有其他出路,这便出现了“忧心忡忡”以致三月不知肉味的说法。“忧心说”又有两种变化,两种皆以皇侃《论语集解义疏》为依,其曰:

《韶》,舜乐名也,尽善尽美者也。孔子至齐,闻齐君奏于《韶》乐之盛,而为心伤痛,故口忘肉味至于一时乃止。何以然也?齐是无道之君,而滥奏圣王之乐,器存人乖,所以伤慨也。

“齐是无道之君,而滥奏圣王之乐”,诸侯演天子乐,僭越周之大礼。这里产生了第一种解法,即“孔子见齐之僭越而心忧之三月”。30进一步加上《史记·孔子世家》提供的背景,鲁国之乱亦起于“僭越”,则产生了修订后的第二种解法,即“孔子见齐之僭越而想到鲁国之乱,故心忧之三月”。31

“忧心”之说很符合孔子历来“忧国忧民”“克己复礼”的形象,加之《孔子世家》记“景公问政孔子”中孔子向齐景公劝谏之言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克己复礼”之道,更添说服力。但是,如果以“忧心说”解孔子不知肉味的“三月”之期便有些说不通,我们原是因为“闻《韶》”以致“三月不知肉味”太过夸张,但如果将“三月”解为孔子在齐“忧心”于齐鲁“僭越”“违礼”之现状便实在太短,孔子一生践行“克己复礼”之道,其忧心于此道岂止三月。当然,“忧心说”还有一个直接的问题,就是与前文的“在齐闻《韶》”和后文的“不图为乐之至于斯”没有必然的关联,这种解释从文本上看太过突兀。

将视角抽离文段本身所形成之语境,未能寻到解释“三月不知肉味”原因的一个好出路,我们还是要继续寻找正面解释“三月”之期的时间意义和“不知肉味”所代表圣人的心理状态这两大问题的方法。

二、孔子在齐闻《韶》与“学之”

事实上,不同文献对“孔子在齐闻《韶》”一事表达的差异之中也有线索可循: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

故孔子悯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适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史记·儒林列传》)

孔子至齐郭门之外,遇一婴儿挈一壶,相与俱行,其视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谓御曰:“趣驱之,趣驱之。”《韶》乐方作,孔子至彼,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故乐非独以自乐也,又以乐人;非独以自正也,又以正人矣哉!于此乐者,不图为乐至于此。(《说苑·修文》)

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齐人称之。(《史记·孔子世家》)

在《儒林列传》的引文中,司马迁做了一个总结,他说:“孔子担忧王道废弛邪道兴起,于是删定诗书、复兴礼乐。”其后,他又摘引《论语》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述而》)”及“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子罕》)”两节以做补充,此两节不只是孔子“删定诗书、复兴礼乐”之证据,亦可谓孔子之“自证”。换言之,《论语》中孔子所说的这两段话是孔子针对身体力行地“复兴礼乐”的一种自我肯认。此一点亦说明“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能够表达出孔子正面的、积极的态度。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在齐闻《韶》”时年(约)三十五岁32,“自卫反鲁”已是六十九岁,司马迁摘选此两段若有所指的涵盖了孔子“复兴礼乐”的一生。我们可以推说,自十五“有志于学”始,至三十五岁“在齐闻《韶》”期间,孔子对“复兴礼乐”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凭其“在齐闻《韶》”之慨叹而言,鲁国政治文化气氛大概不足以给孔子提供完善的条件,让他亲身感受如此高水平的乐教熏陶,而“在齐闻《韶》”于孔子而言,可以算作一个从“理论知识”转向“亲身体知”的契机。这个转折,我们在《说苑·修文》的引文中也能看到,其文大意是说:

孔子到齐国的城门之外,遇到一小儿拿一酒器,发现那小儿目光纯洁,心神纯正,举止严谨。孔子对驾车的人说:“快一点,快一点(《韶》乐就要开始了)。”孔子到那里,《韶》乐刚刚开始表演,听到的《韶》的乐曲,孔子“三月不知肉味”。感叹道:乐不仅仅让自己愉悦,还可以愉悦他人;不仅仅端正自己的品行,更能教化他人啊!(从前没)欣赏到了这个(《韶》)乐,不知道“乐”的修习竟能达致如此境界。

不难感觉到,《修文》的文本表达出了孔子的一种惊奇、感叹的心情。这种心情从孔子见到小童的举止开始,“一婴儿挈一壶,相与俱行,其视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偶遇之小童不过是齐国演奏《韶》之地的门外随机过往的“执壶”小童,孔子发现“他”行动之中有一股正气,“难道齐国之教化已经到了如此境地吗?”此是孔子一惊奇。“《韶》乐方作,孔子至彼”,是说孔子到了目的地,正好赶上《韶》乐开始,也说明《韶》乐在齐之演奏乃历来就有,并非专为孔子而奏。以孔子知礼、践礼的习惯,《韶》乐已经开始演奏,便不会再大摇大摆地走上席前正面观赏《韶》乐,故而用“闻”不用“观”33,强调其“闻”《韶》音在侧。“闻《韶》音”又令孔子产生两种感叹:其一,“乐可自乐乐人、自正正他”;其二,(闻《韶》之前)不知“为乐至于此(斯)”。孔子幼时在鲁国生活,虽常以礼器嬉戏,却不曾亲见过如此高水平的《韶》乐;及其年长,又为生计而奔波,更无机会专门研习乐教。34齐国对乐的重视、对乐的投入35令,孔子产生了一种震动,带来了一丝明悟,这标志着孔子从旧时对“乐”“乐教”理论上的了解,开始转为生命实践的一种切身体会,标志着孔子真切地感受到“乐教”愉悦人情、“移风易俗”的实际效果,故谓:“乐非独以自乐也,又以乐人;非独以自正也,又以正人矣哉!”

由此,转入前文所列《史记·孔子世家》的一段引文:“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齐人称之。”此一段比《论语》所记特意多出“学之”“齐人称之”二句,这便引发了新的问题。孔子闻《韶》音(“乐曲”)36后,究竟“学”了什么?是习得《韶》之“乐曲”的演奏技巧,还是另有所指?

认为孔子用三月时间习得《韶》之“乐曲”的演奏技巧者,常以孔子六十岁时“学鼓琴师襄子”为证,文见:

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

据此段所记,孔子习古琴曲《文王操》数十天,终于以“曲”见“人”,对《文王操》的领会令乐师师襄子都拜服。孔子六十岁习一段琴曲尚需数十天,其三十五岁时学《韶》乐之曲花费三个月亦不足为奇。37

此种解法虽然简便,但还是留下三个问题令人存疑。

其一,《文王操》与《韶》从形式而言并非同一类型的艺术形式。“《韶》乐是大乐舞,不同于一般的器乐曲(如《文王操》),包括诗歌、舞蹈、音乐、配器等不同艺术形式。”38《尚书·益稷》有文为证: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闲。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

引文所记,正是舜之乐师夔创制《韶》的过程,其中所描述场景、乐器、乐舞、乐曲等内容,印证了《韶》乃“是大乐舞而不仅仅是器乐曲”的说法。相较之下,“孔子学鼓琴师襄子”所学的内容很明确,就是一首叫作《文王操》的琴曲,而这首琴曲显然是纯旋律音乐。

其二,所谓“《韶》,继也”“帝舜乃命质修《九韶》 《六列》 《六英》以明帝德”等,是说《韶》是以情景剧、大乐舞的形式歌颂帝尧圣德功绩、表达帝舜继承帝尧之志。其情节、思想等,是通过舞台表演,如所谓“百兽率舞,庶尹允谐”,客观而直接地传递给观众。与此相较,《文王操》传递的情景、情节,乃是依靠个人修养境界感悟而来的,具有很明显的模糊性。如孔子谓:“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这并非人人可以得见的景象,与孔子个人修养直接相关,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由此对照,亦可知“在齐闻《韶》”和“学鼓琴师襄子”两例不能直接比较。

其三,以学“琴曲”见人乃是传统“乐教”教化的一种升华方式,应是在精研“乐教”之基础上获得的能力。而《孔子世家》所谓“学之”,并未强调对《韶》乐中“诗辞”“乐曲”“舞蹈”等某种艺术形式的学习,“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更不应是落在技能习得层面的感叹。从这一点看,孔子修习《文王操》还是经历了“习其曲”“得其数”两步技术层面的学习、掌握,这也是关键的不同之处。

《韶》与《文王操》在艺术形式、教化方式、为学内容等三方面的不同,体现出以孔子六十岁时“学鼓琴师襄子”之例对照“孔子用三月时间习得《韶》之乐曲”的做法并不可行。39孔子“三月”学《韶》,其所学之内容应不是落于乐曲技巧、诗辞背诵等枝节小技之上,若只是学此类技巧而三月不知肉味,圣人还是有“堕于物欲”之虞,故而,“学之”的问题还是应该回归到《韶》乐本身,找到可以与其类比的文段来对照解读。

三、从《乐记·宾牟贾》篇看孔子赏乐之方

《韶》乐与《文王操》不可类比,但同为“四代乐”的大乐舞《武》却可以与《韶》对照。我们以《武》乐做参照来解释孔子闻《韶》所学,其主要原因有三:首先,《春秋繁露·楚庄王》有直接证明,曰:“舜时,民乐其昭尧之业也,故《韶》。《韶》者,昭也。……文王之时,民乐其同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作乐之法,必反本之所乐。所乐不同事,乐安得不世异?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汤作《濩》而文王作《武》。”换言之,《韶》 《武》同为“四代乐”之范畴,其差别只是“所乐不同事”,昭示之内容有差别,《武》言武王伐纣建周,而《韶》言帝尧化育万邦之功德,是帝舜作乐以继承、昭示“尧之道”;其次,孔子本人就将二者进行比较,《论语·八佾》篇记曰:“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此足见两乐在孔子看来是同一性质的乐舞;其三,《乐记·宾牟贾》篇专门记载了孔子指导弟子宾牟贾赏《武》乐、感悟《武》乐之教化的过程,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希望能从孔子(指点弟子)赏《武》的过程中看到他学《韶》的心理感受。

形象地说,《武》乐就是一部名为《武王克商建周》的历史剧,其情节如《尚书·武成》记曰:“(武王克商)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武王克商后,周公所作《武》乐纪念,是后来《大武》的雏形。而周秦之际所流传的《大武》已是几经磨砺的作品,这一情况与《韶》乐相同。40虽然《大武》乐之乐曲佚失,但依文献可考部分所涉及之诗诵、舞蹈,便可窥见其艺术设计构思之严谨、寓意之巧妙、气势之恢宏,以其位列“四代乐”之中亦可看出,孔子谓之“尽美”并无夸大。41同时,《大武》乐虽因武力“伐纣”而被孔子批评为“未尽善”,但即便是“未尽善”,《大武》的情节亦表现出了武王极高的德行。这就引出了《乐记·宾牟贾》篇中孔子对体贴、领会《武》乐教化的指点:

子曰:“居!吾语汝。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而进,事早济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且女独未闻牧野之语乎?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庶民弛政,庶士倍禄。济河而西,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车甲衅而藏之府库,而弗复用。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櫜’。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觐,然后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后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若此则周道四达,礼乐交通。则夫《武》之迟久,不亦宜乎!”

所以称之为指点,乃就《乐记·宾牟贾》篇所记,孔子只是针对宾牟贾领会有误之处加以纠治,而非对《武》乐的通篇解读。宾牟贾是孔子弟子之中,擅长赏乐的代表,从其对《武》乐意涵之误读中,也能看到领悟乐教教化之难。在孔子看来,要理解《大武》之“乐”、接受其中的教化,就要回归历史情境、体贴人物之处境与思考,领会“乐”中呈现出的场域意义。比如,为了体现出武王无心于“贪商”,《武》描述了分封的情形42;为了表现出武王息战之心,《武》展示了武王收拾兵戈、止息战争的行为与措施43;还有武王对天下施以教化,要求“天子在明堂祭祀祖先”“诸侯定期朝觐天子”“天子亲自耕种藉田”,等等,旨在令民众懂得孝道、诸侯懂得如何做臣下、天下兴起敬天敬祖的风俗,这些举措都寓意深远,表现在《武》乐之中,就是“迟而又久”乐曲声。

由此可见,《武》乐在情节的铺陈、展示中反映出“武王”之“善”,无论是对“正义”的坚持、对战争的反对,还是教化、育养天下之仁政,包括在复杂境况下极具智慧的行事方式,都可以令观众认真反思,并且回味无穷。这些寓意深远的情节通过舞台上的生动表演,配合恰如其分的音响效果,能令观众记忆深刻,不断地体贴涵咏。观众每每反思都有进益与明悟,每有醍醐灌顶之时,又是一番欣喜和愉悦。

以此类推,《韶》乐虽不可详考,但既然《韶》乐所展示的是帝尧的功绩,夫子又有言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可以想象,《韶》乐之内涵更为深邃,其“尽善”之名必能给人带来更多的明悟和愉悦。由此我们也可以说,夫子自谓“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的感叹,代表着其学得《韶》乐神髓,对着不断明悟与长进的欣喜,而非堕于物欲的放纵之情。

既然孔子在齐闻《韶》乃是领悟《韶》乐之教化而无堕于物欲之虞,那么孔子“学之(《韶》乐)”的“三月”之期又有何意义,做何解释?这就需要我们对周秦时期乐教的基本形式做一个简要说明。

四、学《韶》“三月”之期与周秦“大学”之教

“学之”是对《韶》乐带来的教化而言,“三月”之期则代表着孔子“敏而好学”,以三月之期便可领会《韶》的基本意蕴,这与《孔子世家》选段中的“齐人称之”是相应的。圣人既能够专注地学习,又能够领会准确、进境神速,齐人由是称之。我们可以通过对照周秦“学校”教育的一般过程,将这“三月”之期所体现的圣人之“敏而好学”解释清楚。

周秦时期的“乐教”是以“乐”为载体、教化士人的过程。从前文对《韶》 《武》二乐的简单解释可以看出,“乐”最终落在了某种思想、观念的体现和表达44,而“教”字则是在传授“乐”中不同艺术形式之过程中,对士子进行身心知识之培训,尤其强调以“乐”中的思想、观念来熏染、培育周秦士子。这个过程落实在周秦时期的“学校”制度中。

一般来说,周秦“学校”制度从教学内容上看,可分“童蒙”“小学”和“大学”三个阶段,而乐教的展开是从“小学”阶段开始的。45《礼记·内则第十二》见:

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46

经过六岁到十岁的辨识器物、识字读书等训练之后,士子在十三岁左右开始正式接触“乐”,也标志他们正式开始“小学”学习。47在“小学”学习过程中,“乐”是各种学习内容的重要载体;“乐”之不同组成部分,如诗、乐(曲)、舞等,成为小童身心教养的主要科目。以“乐舞”为例,儿童时学习“勺舞”、青春期时学习“象舞”,待到二十岁左右才能开始学习“大夏舞”。“大夏舞”作为“四代乐”之一,与《韶》 《武》二乐齐名,《白虎通·礼乐》记:“禹曰《大夏》者,言禹能顺二圣之道而行之,故曰《大夏》也。”学习《夏》乐,也是士子从“小学”阶段向“大学”阶段的一个过渡。开始由研习技艺转向德性修养是“小学”向“大学”过渡的重要表现。学会在修习技艺之时体会《夏》乐中透显出的“孝悌”之德行,是“乐教”之“教”,借用“乐”中的思想、观念来熏染、培育士子之功能的表现。

在“大学”教育中,“技艺”已经成为基础,“乐教”对士子“道德”的培养更为系统,并加以强化。到了这个阶段,“四代乐”就成为士子学习的主要内容,《韶》乐自然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经典。《周礼·春官宗伯》记曰:

大司乐……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

乐官之长“大司乐”作为国家掌管教育的最高负责人,负责整个“学校”制度的安排与运行。引文强调,“大司乐”要注重用“乐德”“乐语”“乐舞”教育士子,这其中“四代乐”《韶》 《夏》 《濩》 《武》均有出现,并成为“大学”学习的主要载体,而“乐德”“乐语”“乐舞”,其实都和领会“乐”的深层意蕴紧密关联。比如,“比喻”“引用”“讽刺”等技巧,是士子心智成熟后才能深刻理解的“乐”之语言意义,而“忠诚”“恭敬”“孝悌”“正直”等德行修养,更是要士子长期浸润“乐”中才能体贴获得的乐教精髓。

整个“大学”阶段的学习就是在传授乐之不同艺术形式中,不断地强化士子的技艺,提升士子的德性修养,这也应与孔子在齐“三月”学《韶》的经历相似。同时,研习技艺只是领会教化的手段,《说苑·建本》曰:“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大学之教也。”以乐修德,如由《大夏》之乐见“孝悌”之德,才是“大学”教育的重心。如此一来,一部《韶》乐的学习领会,可能需要那些经过“小学”数年之系统培养而选拔进入“大学”学习的俊士,再经历数年的研习、揣摩,才能有所进益。由是,若以这些入选“大学”学习之俊士修习《韶》乐的时间来比较孔子的三(数)月之期,则孔子对《韶》乐领会之速不能不令人称奇。

值得说明的是,对《韶》乐教化之领会,并非有一个尽头,孔子在齐学《韶》亦非是对《韶》达致完满无缺的理解。“大学”教育传授《韶》乐,乃至其他古乐,所达到的标准只能算作一个基本要求。这就是说,士子通过对关键文本、乐舞的掌握与熟悉,对自身的工夫修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还远非融会贯通、圆满无碍。孔子以“三月”之期在齐学《韶》并获得齐人之称赞,也对应于这一基本要求。而在《论语》等典籍中记录的孔子在不同场合、不同时间提及《韶》乐之情境,更能反映出他对《韶》乐的不断反思与领会。

事实上,《乐记》有谓“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就是说,对乐的领会还要靠日用平常间的不断吟咏、反思,不断地产生新的领会,不断地将明悟拉进生命之中。当然,乐教还有不同于其他教化之处,就是在我们观赏不同场合的表演时,心中总会浮现过往观赏的精彩内容,进行一番比较。这种重现与比较,进一步促进了观众对“乐”的理解,更使得乐教成为一种有内在生命力的教育。随着个体生命的发展,涵咏、领会的加深,乐教所具备的生命力不断展现,使得这种同时满足技能培养的基础教育具备了不断引导个人修养工夫的效力。

五、结 论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这段脍炙人口的文字看似浅显直白,却因其所隐含之丰富的语境,使得历代注疏家对这段话的解释存在不小的争议,这一争议也一直延续至今。

基于对不同解释方式的分类疏通,本文认为,只有直接回应“不知肉味”所代表的圣人之心理状态,给出“三月”之期恰当的时间意义,才能找到“三月不知肉味”所传递出的真实意图,而通过曲解回避这两个问题所得到的解释始终令人心存疑虑。由此,本文首先通过对读“三月不知肉味”的相关文本,找出孔子“在齐闻《韶》”的事件背景及其心理状态,认为时年三十五岁的孔子在齐闻《韶》虽有忧国忧君之思,却也未妨碍他慨叹《韶》乐熏陶之效力、感悟《韶》乐教化之方式的心境。进而,通过比照《乐记·宾牟贾》篇孔子对观赏《武》乐之指点,本文认为“三月不知肉味”所代表的,是圣人沉浸于《韶》乐带来之生命感悟之中,这种醍醐灌顶的愉悦使圣人有了“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的感叹,而这种愉悦自然不是沉溺娱乐之欲的表现。最后,本文借梳理周秦乐教的基本形式,解释了“三月”之期不但不长,还因其时间之短显示出孔子“敏而好学”的天赋与性格,“大学”教育花费数年来掌握的《韶》乐,孔子凭借其积累,仅用“三月”便达到令“齐人称之”的程度。总而言之,“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一段所展现孔子初次亲身修习《韶》乐的状态,合情合理、意蕴深长。

当然,我们更需要注意的是,周秦时期的乐教在整个教育制度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一来,乐教提供了学子、士子最基本的技艺和道德培养,具有基础教育的意义;二来,乐教以其特殊的教化方式,萦绕人心间,在不断地熏养、滋润的过程中,起到了对个体生命工夫修养引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