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图书馆界的政治取向
一、北洋政府时期
中国图书馆界的主体意识大致萌芽于1917年。20世纪初,湖南、安徽等省立图书馆陆续建立,标志着中国现代图书馆建设事业启动。不过,这一时期的图书馆建设,尤其公共图书馆的建设,是新政建设的内容之一,中央政府为此要求各省在1910年前一律开办省立图书馆。这时公共图书馆的建设是自上而下的建设方式,而非社会需求,更非图书馆界的要求。清末全国没有几个人接受过现代图书馆理论熏陶,也没有现代图书馆实践经验,现代意义上的图书馆人还很少,图书馆界还没有形成群体,自然不会有主体意识。少数人几篇零星的介绍文章没有能够形成推动全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动力。
清政权垮台后,图书馆事业的远景规划随之付诸东流。民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图书馆政策发生重大转变,将公共图书馆分为图书馆和通俗图书馆两类,分别建设,但进展缓慢。1917年,沈祖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宣传图书馆运动,产生了广泛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沈祖荣此举标志着中国图书馆界的主体意识开始萌芽。1923年,中华教育改进社设立图书馆组,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进行规划设计,一批有着现代图书馆学识和经验的图书馆人开始结集,图书馆界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1925年,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中国图书馆界从此有了一个良好的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图书馆事业也有了一个良好的领导核心,中国图书馆界的主体意识由此确立。图书馆界主体意识的确立,标志是梁启超在协会成立会上提出的建设“中国的图书馆学”的宏伟构想。这一构想以图书馆界为核心,试图通过图书馆界的自身努力来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而不是依附于政府或其他组织。相反,政府或其他组织只是实现中国的图书馆学的辅助。
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统一全国之前,中国图书馆界与政府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协会成立后,梁启超领衔向段祺瑞政府申请资助。段政府批了5 000元,对协会“提倡文化,嘉惠士林”表示支持。不过,段祺瑞政府对图书馆事业与此前政府一样,并没有实质性的建设举措。协会的分类、编目、索引、教育、国际交流等活动,都是协会自发自为,政府没有任何要求,协会也没有向政府提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具体建议和要求。两者在不同的轨道上分别运行,互不关涉。这是中国图书馆界与政府关系的一贯传统。沈祖荣宣传图书馆运动时,也是向各文教机关进行鼓吹,而未见有向政府提出相关建议,中华教育改进社图书馆教育组的建议,也没有得到政府方面的积极回应。
不仅如此,图书馆界与政府在某些问题上还有竞争。其中之一是在处理美国续退庚款的使用上20。1921年,美国众议院有议员提出应该继续退还中国政府的庚子赔款。这一消息传到国内后,激发了政府和民众对美国退还庚款的热情。其中在退还庚款的使用上,政府和文教界产生了较大分歧。1922年5月,税务处提议将退还庚款用于教育、实业、行政各三分之一。司法部认为实业、行政两项范围太广,实业可改为裁兵及其善后用途,如开垦、筑路、设厂等,行政方面应指明为改良司法、筹备赈济等用途。时任江苏运河及苏浙太湖水利工程局督办的张謇主张利用退还庚款兴修水利,而图书馆界则主张三分之一用于发展图书馆事业。可以说,在退还庚款使用问题上,中国图书馆界的独立意识成长较快,与政府方面的想法差异较大。图书馆界经过积极努力,特别是韦棣华女士奔波于中美高层之间进行游说,美国政府在退还庚款时,特意附加一条原则:支持中国的永久性文化事业,如图书馆。续退庚款为中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发展条件,某种意义上也可解释为图书馆界对政府的胜利。
民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并非不重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发布启事,开始筹设中央图书馆。内称:“本部现拟筹设中央图书馆,应储古籍甚多。各处如有古籍愿出售者,除星期外,请于每日下午三时至五时,持样本至南京碑亭巷本部接洽。”21这是民国成立后首次提到设立中央图书馆。虽然筹备中央图书馆的工作没有下文,至少表明政府没有忘记图书馆事业。1912年11月11日,北京临时政府向北京参议院提交了《民国图书馆官制草案》22,希望加强对图书馆事业的管理。民国成立后,旧的法律体系已经崩溃,新的法律体系正在建立。在新的法律体系建立过程中,在刑法等重要法律都还没有制定的情况下,图书馆官制能被单独提出来,也不能说北京政府不重视图书馆事业。
1914年10月16日,教育部咨文各省区,要求进行图书馆调查。文称:清以来,“尝总聚篇章,辑为四库。及其季年,更于京师建图书馆,又令各直省皆行设立,大集群书,以备观览。除京师图书馆外,各省如江南、浙江等处所设之图书馆,并称为繁富。然创置未几,即经变革,自宜及时从事检校,考古今图籍之存佚,崇一代治化之渊源”,要求各地“饬下所属,查明该省府曾否设有此项图书馆,所藏部帙种类名目多寡,有无异书秘本,现在是否随时购辑,以图完备,并各详细开列报部,以资考核”23。该咨文将图书馆事业置于中国历史的长时段中,予以特殊地位,显示教育部有意继续清末开创的图书馆建设事业。
在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方面,教育部也有明确要求。1916年11月,教育部咨文各省区:“各省、县设立图书馆,为社会教育之要务。收藏各书,除采集中外图籍外,尤宜注意于本地人士之著述。盖一地方之山川、形胜、民俗、物产、于乡土艺文载之恒详,不第先民言行故迹留遗足资为证也。……收藏既多,使来馆阅览者直接以生其爱乡土之心,即间接以熏其爱国家之观念,于社会教育,裨益实非浅鲜。”24要求各地方政府遵照办理。收集乡土文献自此成为各地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教育部更为关注京师图书馆。京师图书馆创设于清末,因辛亥革命而中断建设。民国成立后,政府对京师图书馆的建设格外重视。这种重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为京师图书馆争取接受新出图书呈缴的权利。1916年3月,教育部建议内务部立案的出版图书请饬该部分送京师图书馆庋藏。内云:“今世欧美日本各国图书馆所藏卷帙,皆多至以亿万计。京师图书馆现藏旧籍尚称富有,自应益求美备,广事搜罗,以验社会与时进化之几,而彰一国文物声明之盛。……拟请饬下内务部,以后全国出版图书,依据出版法报部立案者,均令以一部送京师图书馆庋藏,以重典策而光文治,似于教育政化裨益匪浅。”25政事堂批复同意,要求内务部查照办理。内务部随即通令全国,要求发行人向京师图书馆呈缴新书。
获政事堂批复后,教育部即令知京师图书馆以接受新书呈缴的权利。1916年3月6日,教育部通令全国:“凡国内出版书籍,均应依据出版法,报部立案。而立案之图书,均应以一部送京师图书馆庋藏,以重典策而光文治。”1916年4月,教育部饬知京师图书馆,称:“业经本部(内务部)通行京外,嗣后凡有文字图画依据出版法应行禀报者,饬由禀报人于按照出版法第四条应行禀送两份外,另外添送一份,以备图书馆庋藏之用。”26至此,京师图书馆获得了接受新出图书呈缴的权利。1926年,教育部训令各县,凡书店出版及私人著述图书,应以四部送各省教育厅署,由厅分配,以一部呈部,转发国立京师图书馆,一部径寄国立编译馆,二部分存各省立图书馆及各该地方图书馆27。
二是丰富京师图书馆的馆藏。1912年7月,教育部将前翰林院所藏《永乐大典》60本送交京师图书馆。这些残本甚为珍稀。1913年2月,教育部送湖北官书处书目一册,称:“如书目中开列之书,为该馆(即京师图书馆)所未备者,即开单呈由本部咨调可也。”28为了迅速扩充京师图书馆的馆藏,自1913年6月起,教育部与热河都统衙门、内政部等商量,建议将文津阁避暑山庄《四库全书》拨付京师图书馆。该提议在1909年即已为政府接受。民国成立后,继续前议。1916年11月,京师图书馆接受文津阁《四库全书》的工作完全结束。接受文津阁《四库全书》是京师图书馆最大宗收藏,也一举奠定了京师图书馆在国内藏书的重镇地位。
此后,教育部继续扩大京师图书馆的庋藏。1913年9月,教育部将《古今图书集成》一部拨给京师图书馆。1916年10月,教育部通咨各省区,为京师图书馆征取最新志书:“京师图书馆之设,所以保存典册,馈饷士林。……今观该馆所藏各省县图志,寥寥无几,且多百余年前修辑之本,自非更行采集无以汇志乘之大观,供士林之汇讨。”要求各省区“转饬所属,征取最新修刊之志书。其未经新修者,取最后修成之本”29,交教育部转京师图书馆。同月,教育部通咨各省区,为京师图书馆征求各种著名碑碣石刻等拓本:“京师图书馆为我国文艺源府,吉金乐石,宜广收藏。乃观该馆所储碑碣拓本,寥寥无几,自非更事汇罗,恐无以发皇国华,阐扬学艺。”要求各省区“转饬所属,凡系当地著名碑碣石刻,各拓一份” 30,交教育部转京师图书馆。此外,在馆址等诸多事务上,教育部对京师图书馆也都关照有加。
可以看出,北洋政府在图书馆事业上并非无所作为,而是有一系列的举措。不过,这些举措成效不是很明显。根据沈祖荣的统计,1918年中国图书馆数量为33所,1921年为52所31。根据中华图书馆协会的统计,1925年全国图书馆总计502所32。统计方法不同,可能会造成数据上的差异,但无论如何,对一个拥有4亿人的大国来说,这组数据不可能令人满意,中国图书馆数量发展速度极其缓慢。
北洋政府的图书馆政策,侧重于京师图书馆,基本上是一种行政机关对图书馆的关系,而绝少有社会力量介入其中,尤其缺乏图书馆界的积极支持。图书馆界与北洋政府在图书馆建设方面,基本上在两条平行线上运作,几乎没有交集。图书馆是项公益性文教事业,固然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更须与图书馆专业人士磋商合作。没有社会力量的支持,没有图书馆界的积极参与,自然难以收到良好效果。
客观上说,1928年前图书馆界与政府关系冷淡,这也是由当时特定国情决定的。北洋政府先后通过了《图书馆规程》和《通俗图书馆规程》,以督促地方政府从事图书馆建设;也颁布了《捐资兴学褒奖条例》,对资助图书馆事业者予以褒奖。但中央政府并没有实力推动这些政策法规的严格执行。之所以如此,有这样几个制约因素:一是政府财政紧张,没有更多的经费支持图书馆事业的发展。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原有的税收体系崩溃,新的税收体系一时没能建立,或已建立,但税收有限,因而财政一向紧张。二是政权更迭频繁。1916年袁世凯去世后,黎元洪继任,不久张勋复辟。段祺瑞等起兵反张,黎元洪回任。此后,冯国璋、徐世昌、段祺瑞、张作霖等先后分别执掌中央政权。频繁的政权更迭,各部门无不有五日京兆之心,图书馆事业的发展难有长远规划。三是内战频仍。与政权更迭连在一起的,是内战频繁。从1913年7~9月赣宁之役到1916年的护国战争,此后各种内战此起彼伏。图书馆事业的发展,需要安定和平的环境。内战频繁,使图书馆发展举步维艰。协会第一次年会因为内战而不断延期。年会尚且难以召开,何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所以,这一时期政府对图书馆事业,即使少数人有心,也无力推行,何况教育部或行政主管部门几乎没有有心发展图书馆事业的得力主管。政府在图书馆事业上的消极政策,自然也无法取得图书馆界的认同,因而北洋政府时期图书馆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相对疏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