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成本的设定
“目标成本”是基于产品的竞争性市场价格,在满足企业从该产品中取得必要利润情况下所确定的产品或服务的最高期望成本。用公式表达为:
产品目标成本=产品竞争性市场价格-产品的必要利润
目标成本设定是实施目标成本法的第一个阶段,设定目标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的核心是真实了解顾客对产品特性、功能、质量、销售价格等各方面的需求。其中,借助市场调查展开“产品特性”分析是关键。产品特性分析要求企业重点关注顾客对产品性能、质量等各方面的多元化需求偏好,明确不同顾客群体对产品性能意愿及其乐意承担或支付的“产品价格”,以平衡产品“功能—价格—成本”之间的联动关系。在这里,满足顾客需求即增加顾客价值。有些产品存在功能缺陷,即使以再低的价格、再低的成本销售,顾客也不会愿意花钱来“享受”它,因为它们对顾客没有价值。同样,有些产品的功能过多、质量过高,超出顾客对产品功能、质量等的正常需求,顾客也不会为此“买单”。因此,产品功能分析旨在通过确认那些对顾客来说并不增值的产品或服务——非增值部分,来减少产品成本。
(二)竞争性价格的确定
竞争性价格是指在市场经济中,由顾客、竞争对手等所决定的产品价格。一些产品的功能可能并不为顾客所接受(低于或高于顾客的预期),对顾客是没有价值的,在这些功能上所付的成本并不为顾客所接受。另外,顾客是否愿意为一项产品支付成本,还要考虑该产品竞争对手的情况,竞争对手产品的功能、质量和价格等因素都会影响顾客对该产品的接受程度。一般而言,竞争性价格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三个因素:①可接受价格。它是指顾客愿意为他们所要求的功能与特性支付的价格,企业应根据顾客的价格承受能力来设计产品的功能、特性和审美外观,并以此调整产品的价格。②竞争对手分析。它是指分析竞争对手所提供的产品功能、特性、外观和价格,以及由此发生的成本和顾客满意度的评价。③目标市场份额。即估计怎样的价格可以实现企业特定战略之下的目标市场份额。
确定竞争性价格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两种:①市价比较法,即以已上市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增加或减少新产品的功能或特性(特性包括质量、外观等)的市场价值。②目标份额法,即预测在预期市场占有率目标下的市场售价。
(三)必要利润的确定
在目标成本确定模型中,除竞争性市场价格外,另一重要参数即产品的必要利润。必要利润是指企业在特定竞争战略下所要求的目标利润。这一变量既是客观的(它应反映投资者的必要报酬率),同时也是主观的(它因不同投资者、管理者的风险感受不同而不同)。其中,投资者的必要报酬率是指投资者投入资本所要求的收益率,从资本市场角度则体现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从成本管理角度看,企业在确定产品必要利润并借此确定新产品目标成本时,除考虑投资者必要报酬率之外,还应当考虑以下两种不同动机对目标成本测定的影响:①采用相对激进的方法确定成本目标(如提高必要利润水平),人为“调低”目标成本,增强目标成本对产品设计过程的“硬预算”约束力,并辅以成本目标实现的激励属性,以最终实现目标利润;②采用相对宽松的方法确定目标成本(如调低必要利润),从而为产品设计提供较多的备选项,以提高产品设计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