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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合适的组织与项目管理模式
房地产开发项目运作可以采用职能式、项目式和矩阵式三种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职能式项目管理,完全由项目拓展、设计、工程、销售等职能部门在项目不同的开发阶段介入项目管理。职能式项目管理部门分工高度专业化,能在项目开发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利用内部资源。但部门与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较多,决策缓慢,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反应不敏感。在同时运作多个项目时,这种矛盾更加突出。
项目式项目管理,是指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的全权主体,在其下设立该项目专门的拓展、设计、工程、销售部门或岗位。在这种开发模式下,项目能够快速地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出反应,但总部对项目控制较弱,存在较大风险。特别是在多个项目同时运作时,资源闲置的现象特别突出。
矩阵式项目管理,是指项目部作为项目执行的负责主体,拓展、设计、工程、销售等职能部门作为项目资源提供、建议与监督的主体。项目部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组建,项目成员既对部门经理负责,也对项目经理负责。矩阵式的项目管理能对外界环境做出较快反应,同时避免了资源的闲置,但其双重领导的缺点也尤为明显。
三种项目管理模式各有特点,这就需要从事多项目开发的房地产企业根据企业战略和管理需要进行灵活选择和运用。仅从事同城多项目运作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按照房地产开发的控制重点设立项目拓展、设计、工程、销售、成本、采购等职能部门,同时采用矩阵式项目管理模式;从事异地多项目运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可以考虑在总部成立拓展、设计、成本等职能部门进行总体控制,在地方公司成立工程、销售、采购等部门进行项目实施控制,并在地方公司内部仍采用矩阵式项目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