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基本假设:人是理性且自私的吗
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利益的获取
每个人都不断努力为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当然,他所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但是,他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自然会,或者说必然会使他青睐最利于社会的用途。这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尽力达到一个他并不想要达到的目的。
——亚当·斯密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经济学存在着一些误解,以为这是一门枯燥无趣、晦涩难懂的学科,并将货币视为经济学的主题。实际上,经济学真正的主题内容是理性,其隐而不彰的深刻内涵是人们理性地采取行动的事实。尽管经济学的假设有多个,但最为根本的只有一个—理性经济人假设。
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人具有完全的理性,在给定约束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理论源于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在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我们自己的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好处。”
理性经济人的含义强调了两个关键点:
其一,自利,即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其二,理性,即人会审时度势地判断,做出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没有任何限制的条件下,人们出于利己的目的,可能会无条件地向大自然索取而不思回报。例如,想要用木材就随意地砍伐树木,直到砍完地球上的最后一棵树。但人类有这样做吗?没有。因为人类知道,如果把地球上所有的树木都砍伐了,人类自身也就毁灭了,这是一个生物链的问题。所以,人类选择保护森林,甚至退耕还林。
在经济学家眼里,这样的行为不被认为是“善”,只是出于利己的目的所做的选择。因为理性经济人是自利的,始终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追求。当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面临多个不同的选择机会时,他总是倾向于选择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大经济利益的那个机会。
倘若不了解理性经济人假设,在报纸上看到“1美元出售宝马车”的广告时,你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玩笑。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现实中是有可能发生的。
纽约的一位妇人,就曾在多家报纸上刊登过“1美元出售宝马车”的广告,多数人都觉得是无稽之谈,也就没有理会。只有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约翰,带着试探性的心理联系了卖宝马车的妇人,结果捡到了便宜。
妇人告诉约翰,她的丈夫去世了,所有的遗产都是她的,唯独那辆宝马车属于他的情妇。根据丈夫的遗嘱,这辆车要被拍卖,所得款项归他的情妇所有。妇人当然不愿意让丈夫的情妇获得大笔的遗产,所以就选择了1美元出售那辆宝马车。
无论一个人的行为是成功地为个体带来正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还是带来负的经济利益的损耗,在做出决策的时候,他都是理性经济人。可能有人会提出疑问:如果人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是理性且自利的,那会不会影响社会秩序呢?
对于这一问题,亚当·斯密给出的回答是:“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处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换而言之,如果人人都是理性经济人,就如同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更能在客观上维护社会的秩序。
知名连锁企业沃尔玛,之所以能做到全球零售商第一,其秘诀就是卖得比别家便宜。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低价会对消费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因为从沃尔玛买东西能省钱,消费者实现了自身利益最大化。
对于沃尔玛公司来说,它创办企业的初衷当然不是为了给消费者省钱,而是为自己的股东赚钱,为了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它想要自己发展得更好,就得跟其他同类企业竞争,就要物美价更廉。于是,沃尔玛就不期然地促进了原本并没有打算增进的消费者利益。
作为芸芸众生中的平凡人,经济人假设同样能在生活层面带给我们一些启示,比如利用这一理论分析他人行为的真正动机,运用利己心来说服别人;提醒我们克制内心的不理性因素,用理性、逻辑来分析现实问题和现象,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掩耳盗铃的小偷是理性经济人吗
在经济学中,所有人都被假设为理性经济人,这一假设是经济学的根基。如果没有这种假设,我们就无法认识经济规律,更不可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然而,理性经济人终究只是一种人性假设,在现实生活中,人不可能时时处处以经济人的视角观察世界。
《吕氏春秋·自知》里有一则掩耳盗铃的故事,想必大家已耳熟能详:
春秋时候,晋国世家赵氏灭掉了范氏,有人想趁机到范氏家偷点东西。进门后,看到院子里吊着一口做工精良的大钟,就想把它搬回自己家去。钟又大又重,并不好搬,小偷思量了一番,决定把钟敲碎,再一块一块地搬回家。
小偷找来一把大锤子,拼命地向钟砸去,结果“咣”的一声巨响,把他吓了一跳。小偷慌了,担心别人听到钟声后发现他,就张开双臂扑到钟上,试图捂住钟声。可钟声怎么捂得住呢?大钟发出的声响再次传向远方。
小偷越听越害怕,不由自主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嘿,钟声竟然变小了!小偷很高兴,赶紧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堵住,心想:这回谁也听不见钟声了!接着,他就开始肆意地砸钟,巨大的声响传到四面八方,人们听到动静后蜂拥而至,把小偷抓了个现行。
读书时学习这篇文章,领悟的深意大都是不要自欺欺人。实际上,如果从经济学角度去看,小偷虽然愚笨到令人发笑,但他也是一个理性经济人。
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小偷想把大钟偷回家,这是为了让自己获得利益,但由于钟太大,他做出了把钟砸碎的决策;接着,小偷发现砸钟的响声太大,为了阻止钟声散播,避免自己被发现(同样是为自身利益考虑),他又选择堵住自己的耳朵。在整个偷钟的过程中,小偷始终都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其所作所为也是在特定资源环境下“理性选择”的结果。
既然小偷是一个理性经济人,为什么大家并不觉得他精明,反而嘲笑他愚笨呢?
这就涉及了经济学中的“有限理性人”假设的概念。
20世纪50年代之后,人们认识到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之上的完全理性决策理论只是一种理想模式,不能够指导实际中的决策。美国管理学家、社会科学家、决策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赫伯特·西蒙,在1947年出版的《管理行为》中对“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假设提出了质疑:“单独一个人的行为,不可能达到任何较高程度的理性。由于他所必须寻找的备选方案如此纷繁,他为评价这些方案所需的信息如此之多,因此即便近似的客观理性,也令人难以置信。”
赫伯特·西蒙认为,要实现完全理性,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条件一:每一个人做决策时必须了解影响决策的每一个因素。
条件二:每一个人做决策时必须能够全完估计到每一种可能的结果以及发生的概率。
条件三: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对每一种结果的偏好程度进行排序。
谁能保证在现实生活中做每一个决策时,都可以达到上述的三个条件呢?怕是无人能及。所以,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不可能获得与决策相关的所有信息,且人的大脑思维能力也是有限的,任何人在一般条件下都只能拥有“有限理性”,在决策时只能追求“满意”保准,而不是追求“最优”标准。
西蒙告诉我们,现实中作为管理者或决策者的人,是介于完全理性和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的“管理人”,其价值取向和目标往往是多元的,不仅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还处于变动之中,甚至彼此矛盾的状态;“管理人”的知识、信息、经验及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在实际决策中,“管理人”会因个人偏好而导致决策方案存在差异,会因大量随机性因素的干扰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且可能会基于个人的过往经验、习惯等做出感性的抉择。
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经济行为必然会受到各种“非理性”的影响。认识到这一事实,我们就可以理解许多与传统经济学原理相悖的生活现象了。比如,按照传统的经济学原理,理性的人不会冒着风雪去看球赛,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如果早就买了票,很多人都愿意冒着风雪去看球赛;再如,普通消费者都知道及时止损的重要性,可大部分股民却会犹豫不决、拖延决策,甚至选择在“低位”追加投资以求摊平成本,结果深套其中无力逃脱。
所以,人不是完全理性的,也不是完全不理性的,认识到人是有限理性的事实,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他人、认识纷繁复杂的生活百态。传统经济学把人假设为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也是希望借助这个理想目标,让每个人都能以较少的代价去无限地靠近它。
理性经济人求利,但不是“自私鬼”
孔子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想知道一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看他对义利的态度:君子求义而舍利,甚至在必要的时刻会选择舍生取义。历经千年的流传,重情重义也成了中国人颂扬的传统美德,而见利忘义之举则为人所不齿。
当重义轻利的美好传统道德与追求利益最大化理性经济人假设相遇时,就产生了“冲突”:在道德的世界里,人有君子与小人之分;在经济学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即便是义举,初衷依然是利己。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理性经济人就是精于算计、唯利是图的“自私鬼”呢?
答案是否定的!理性经济人虽然是自利的,但自利并不等于自私。
首先,理性经济人的理性,与智力没有关系,所以并不存在运筹帷幄、精于算计之说。绝大多数人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不具备经济学家或数学家的专业素养,只有简单的计算技能和分析水平,更有甚者文化程度很低,但不能说他们是非理性的。在生活中进行决策时,他们也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去思虑和考量该怎样抉择。
其次,理性经济人的行为动机是趋利避害,可这里的“利”与“害”是广义上的,并不局限于金钱之利。理性经济人的决策原则是利益最大化或损失最小化,考虑的是综合的“利”与“害”,而不是单项的利害分析。
某人在面对亲情和金钱的抉择时,毅然地选择了亲情,因为在他看来“留亲情弃金钱”比“留金钱弃亲情”具有更大的利益,所以这样的选择仍然是理性的。如果把理性经济人误解为只追求金钱之利的货币崇拜者,那是因为没有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某一事物的价值判断。个人利益的衡量,也不仅仅是货币收入等纯经济利益,还包括名誉、地位、尊重等许多不能用纯经济尺度来衡量的利益。
理性经济人在寻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仍然保持着理性的状态,绝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所有。他们知道,过分的自私自利不仅无法为自己争取利益最大化,还可能会因失信和欺诈影响声誉,损害自身的长远利益。
真正的理性经济人不是只想自己攫取利益而不管他人死活的“自私鬼”,不信你看——所有商人都想实现利润最大化,但绝大多数商人都坚持“诚信为本”的宗旨,那些少数唯利是图、违背诚信道义的商人,最终的结果就是玩火自焚,被市场和客户狠狠地抛弃。
在经济学的世界里,每个理性经济人的行为都是为了自己,但每个理性经济人也都知道该做什么样的事,以及怎么样做事,才能够有利于自己。所以,把理性经济人等同于彻头彻尾的“自私鬼”是错误的,他们完全可以在寻求自利的过程中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就如同现实中的你我他。
人人都利他,换不来美好人间
理性经济人是自利的,但自利不是自私,更不是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来增进自己的收益。通常情况下,理性经济人会选择增进双方的利益,因为这样的关系更容易持久,有助于获得长远的利益。至于损人利己的行为,多半都是一锤子买卖,毕竟谁也没有比谁傻多少。
既然自利而不自私的选择可以换得相对长久的互惠关系,如果再往后“退一步”,人人都从利他的角度思考问题和行事,世界会不会变得更美好呢?那又会是一个怎样的景象呢?
清代小说家李汝珍在《镜花缘》里杜撰了一个“君子国”,描绘的就是一个人人利他的世界。在这个君子国里,每个人都是大公无私的,没有半点私心。君子国和现实世界一样,都存在交易行为,最大的差别在于:卖者想少要钱,买者想多给钱。
下面的这番对话,就是发生在君子国中的一幕场景——
买者:“我买你的东西所付的钱已经很少了,你却还说多,这是违心的说辞。”
卖者:“我的货既不新鲜,又很普通,不如别家的好。我收你付价的一半,已经很过分了,怎么能收你全价呢?”
买者:“我有识别出好货的能力,这样好的货物只收半价,对你太不公平了。”
卖者:“如果你真想买,就按照前价减半,这样最公平。如果你还说价格低,就到其他商家那看看吧,看还能不能买到比我这儿更贵的货物。”
两人争执了半天,没有争出所以然。买者付了全价,拿了一半的货物,准备转身离去。卖主连忙拦住他,死活不让他走,路人前来围观,听闻原委后,纷纷指责买者“欺人不公”。最后,买者拗不过众人,只好拿了一半上等货和一半下等货,方才离开。
人人利他的世界,就如上面所描绘的那般,你觉得美好吗?
1720年,荷兰医生曼德维尔出版了一本备受争议的作品,书名叫作《蜜蜂的寓言》。他将人类社会比喻成一个蜂巢,在这个蜜蜂的国度里,每只蜜蜂都在近乎疯狂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虚荣、伪善、欺诈、享乐、嫉妒等恶德呈现在每只蜜蜂的身上,可令人惊异的是,当每只蜜蜂在疯狂地追逐自己的利益时,整个蜂巢呈现出了一片繁荣的景象。后来,邪恶的蜜蜂觉醒了,向天神祈祷把它们变得善良、诚实、正直。天神成全了它们,让蜂巢变得全无欺诈,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不如预料中那么理想,一磅贬值为一文,原本繁华的蜜蜂国度陷入了一片萧条之中。曼德维尔透过这部作品,想要表达的核心观点是,私欲的“恶花”结出的是公共利益的善果,这一观点后来被称为“曼德维尔悖论”。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固然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从动机上看也是高尚的,但这并非世界的本质,也不符合人性。也许你会问:怎样才能保证每个人在利己的同时,又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呢?或者说,在增进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增进他人的利益?
其实,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每个人都不想增进他人的利益,仅仅知道自己的利益,仅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行事。但是,当他这么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他在追求自己利益的过程中,不期然地实现了他人或公众的利益,虽然这不是他的本意。”
亚当·斯密说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指的就是市场。市场的本质,就是个人以及个人在自利心理诱导下的选择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利己,但在客观上却必须利他,因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行事,要比从他人的利益出发去行事,结果对他人更好。
那么,利他的道德原则在什么情况下才是必要的呢?当人与人处于不对称的地位时,如强者与弱者,正常处境中的人与陷入危难处境中的人,前者向后者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分爱心,才能使得社会福利有效增长,让社会更协调地发展。
没有稀缺性,一切终将走向毁灭
《晏子春秋》里记载过一个“二桃杀三士”的故事:春秋时期,齐景公手下有三名得力的大将,分别是公孙接、田开疆和古冶子,他们都曾为齐景公立下过赫赫战功。这三个人自恃勇猛,连齐景公也不放在眼里。晏子向齐景公进言,建议把这三个人铲除,避免留下祸患。齐景公也正有此意,只是这三人十分勇猛,又立下过汗马功劳,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晏子说,应对这三人要巧斗。他向齐景公建议,赐给他们三人两个桃子,让他们分吃,只赏赐给最有功劳的人。结果,拿到桃子后,三员大将开始争夺,竞相陈述自己对国家的功劳。最后,三人中只有两个人得到桃子,另外一个羞愧自杀。得到桃子的两个人,见同伴因自己而死,也羞愧自杀了。
看到这样的结局,不少人都觉得难以理解:看到同伴自杀,自己就要自杀吗?
分析一项事物时,一定要考虑大环境。春秋时代的人很重视义气,在那样的社会意识之下,见到同伴因自己自杀,继而羞愧得无地自容并以自杀了断,也在情理之中。当然,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真正值得思考的是晏子的计策:为什么两个桃子能杀死三大将士呢?
其实,晏子是利用了经济学上的稀缺性!换句话说,杀死三个将士的并不是桃子,而是稀缺性!三个将士因为稀缺的资源(桃子)而展开了争夺,一步步地酿成了自杀身亡的结局。
经济学是什么?简单解释,就是研究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以生产有价值的物品或提供有价值的劳务,并将它们在不同的人中间进行分配的一门学问。请注意,这里隐含着一个前提: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这是经济学的另一个基本假设,也是经济学的精髓之一。
没有稀缺性,就没有经济学。倘若资源是无穷无尽的,任何东西都不存在稀有和紧缺的状态,人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就不需要经济学来研究怎样对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了。正因为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才会引起竞争与合作。竞争的本质,其实就是争夺对稀有资源的控制;合作的本质,就是与他人共同利用稀缺资源,携手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争取以有限的资源生产出更多的产品,这也是解决资源稀缺性的一个重要途径。
经济学中的稀缺性,可以解释生活中的许多现象,有些现象可能在我们今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用稀缺性来解释却是合情合理的。
假设你面前摆着一只金碗和一只铝碗,可以任选其一带回家,你会怎么选?这个问题简直不需要思考,当然是选择金碗了!因为黄金的价格比铝贵,且还可以保值!没错,这是我们现代人在今天所做的选择,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一百多年以前,情况却刚好相反,人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铝碗!
你可能不敢相信,当年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为了彰显自己的富有与尊贵,命令官员为自己制造一顶铝王冠。他戴上这顶铝王冠,神气十足地接受百官的朝拜,并大摆筵席。宴会上,只有拿破仑三世使用一套铝制的餐具,而其他的官员使用的都是黄金或白银所制的餐具。
为什么在一百多年前,铝会夺得世界最贵金属的头衔呢?
答案依旧是稀缺性!铝是地壳中含量最丰富的金属元素,仅次于氧和硅,是铁含量的1.5倍。我们脚下的土地,随意地抓一把,可能就有不少铝的化合物。但是,铝的化学性质十分活泼,一般的还原剂很难将其还原,所以冶炼铝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1885年,全世界的铝产量也只有500千克,且都集中在法国。如此稀有罕见的金属铝,自然就比其他金属要贵了。
从铝被发现到制成纯铝,共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时间。直到1884年,美国奥伯林学院化学系的一位名叫查尔斯·马丁·霍尔的青年,发明了电解制铝法,才解决了这一难题。半个世纪后,全世界的产铝量达到了4亿磅,铝不再是稀缺品,价格也就便宜了。
稀缺性对社会和人类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倘若资源不是稀缺的,自然界就不会有优胜劣汰,不会有弱肉强食。至于我们,既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买房购车,更不需要考虑衣食住行,因为一切资源都是富足的。试问:这样的社会还有活力吗?我们的生活还有乐趣吗?这样的世界不过是一潭死水,终将走向毁灭。
相比人的无尽欲望,资源永远不足
理性经济人假设表明,人都是利己的,总想要更多的东西。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进步,这种需要还会不断地增长。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对人类的需要进行了深刻的诠释,从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到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再到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欲望是没有尽头的,除非生命终止。
有了欲望,就得想办法满足,经济学把满足人类欲望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称之为资源。相比人类欲望的无限性而言,资源总是显得不够,这就是经济学上讲的稀缺。在任何一个节点上,资源的供给和人们的需要都是矛盾的,但也正因为有了这种矛盾,才诞生了经济学。如果人类所需的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就没有人会考虑成本和节约了。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面临着稀缺的困扰:对贫困者来说,金钱是稀缺的;对企业家来说,金钱不是稀缺的,但时间资源却是稀缺的。不仅是个人,社会和国家也同样面临稀缺的问题,即便是很富裕的国家,依然想要变得更安全、更强大。
欲望无处不在,还趋于无穷,可资源是稀缺的,满足欲望的手段是有限的。在这样的处境之下,人会体验到痛苦就在所难免。与此同时,人们也会想办法解决资源稀缺与欲望无尽之间的矛盾,尽可能地减少痛苦,实现快乐最大化。
那么,这一矛盾究竟该怎样协调呢?
我们知道,要满足欲望就得生产,比如要满足吃的欲望,就得生产粮食。然而,资源是稀缺的,注定不可能什么都生产,在同一块土地上,已经种植了土豆,就不适宜同时种玉米。这就意味着,人类必须慎重思考,选择生产什么,采取怎样的方式生产,生产出来的东西要怎样分配。以上这些问题结合起来,就构成了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解决了这些问题以后,我们就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生产商品,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又满足了自己的需求,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自然也就获得了快乐。
这也提醒我们,在稀缺的资源约束下,一定要选择做正确的事,并学会正确地做事。这样才能够相对地减少资源稀缺性,有效地提高生产力。同时,我们也要学会让欲望更好与资源条件相配合,适当地管理和控制欲望。毕竟,欲望这个东西是没有尽头的,也不可能有完全满足的那一天。如果任由欲望肆意扩展,资源稀缺性的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人类还会因争夺资源而引发各种战争,待到那时,幸福和效用就成了无稽之谈。
贪婪的人与“猪”没有区别
明代教育家刘元卿在《贤奕编》中撰写了一则有趣的寓言故事,名为“王婆酿酒”:
妇人王婆靠酿酒维持生计,有一位道士经常到她的酒馆借宿,前前后后喝了几百壶酒,却分文未付。对此,王婆也没有计较。一天,道士对王婆说:“我喝了你这么多酒也没钱付,就给你挖一口井吧!”没想到,这口井被挖好后,涌出来的不是水,而是上好的酒!
有了这口井,王婆发了大财。不久后,道士又来到王婆的酒馆,问她酒可好?王婆说:“酒倒是好,只是没有用来喂猪的酒糟。”道士听后,笑着在墙上题了一首打油诗:“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井水做酒卖,还道无酒糟。”
写完之后,道士就走了。自此以后,这口井再也不出酒了。
读完之后,是不是觉得有点似曾相识?有没有想起普希金撰写的童话故事《渔夫与金鱼》?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人,借助不同的故事,表达的寓意如出一辙。这也暗示了一个事实,故事中的现象在生活中普遍地存在着。
经济学承认利己是人的本性,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人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在较低层次的欲望得到满足或基本满足后,就会产生新的或更高层次的欲望。这种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且有些欲望还可能反复出现。正是因为欲望的这一无限性,促使着人们不停地去追求满足。从这一层面上说,欲望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人类的发展。如果人人都没有欲望、没有满足欲望的追求,社会也将从止步不前逐渐走向衰退。
利己是人的本性无可辩驳,欲望的无限性也是真实的,那么利己之心与无穷的欲望会不会成为万恶之源呢?如若不然,为什么传统伦理一直强调“存天理,灭人欲”?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确实承认了利己是人的本性,但他在另一本知名著作《道德情操论》中,强调人除了利己之外,还有另一种本性,他说:“尽管人具有自私自利的本性,但是一个人在与他人相处时,也还存在另外一种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
透过这番话不难感受到,亚当·斯密想告诉我们:人确有自利的本性,但所有对财富、权力和名声的追求,其目的是为了得到他人的爱和认同,这是独立于个人功利欲望的。若每一个利己之人在社会中都能够控制自己的私欲和行为,完全可以构建一个有道德的社会。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万恶之源呢?
真正的罪魁是贪婪!乍一看,贪婪和欲望长得差不多,都是无限的。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由欲望产生的需求从低至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正常情况下,一个层次的欲望满足了,又会产生新的欲望,如:当我们满足了吃饱穿暖的生理需求后,会寻求比它高一层次的安全需要,如生活稳定、免于灾难、未来有保障等;当这一层需求得到满足后,还会产生社交需要,渴望拥有归属和爱……人的正常欲望会随着自身能力的提高而产生,唯有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是没有止境的。欲望是人正当的要求,而追求无法实现的欲望,就成了贪婪。
有一句话你肯定听过:贪心不足蛇吞象。其实,这句话源自“人心不足蛇吞象”的传说:一个穷人救了一条蛇,蛇为了报恩就让穷人提出要求,并满足他的愿望。这个人一开始只想要简单的衣食,蛇都满足了他的欲望。后来,穷人起了贪心,想要做官,蛇也满足了他,直至他做到宰相的位置。没想到,他还是不满足,竟然想要当皇帝。蛇终于明白,人的贪心是没有止境的,就一口把这个人吞掉了。
人的欲望不加以克制,很容易变成贪婪。亚当·斯密多次强调二者的区别,也是因为看到了这种可能性。当一个人满足了基本生活后,想要买一辆车,他会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工作,这是正当的欲望,也是有利于社会的;当一个人温饱的需求还未解决时,却惦记着一夜暴富,他就很难一步一个脚印地勤奋工作,而可能选择歪门邪道,这就是贪婪。
至此,不知道你是否完全理解了欲望与贪婪的区别?记得宫崎骏的电影《千与千寻》一开场就透过“吃东西”的情节传递出这一深意:吃是人的正常欲望,可若像千寻的父母那样,看到美食后不管不顾、肆无忌惮,误吃了不是人吃的东西,结果就会变成猪,忘记自己以前是人类,最后被宰杀掉!贪婪的人,终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被自然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