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论点不等于现象
【案例】公司遭遇小偷
为了设定真正的论点,必须先了解论点的特征。
首先,重要的是,切莫误以为现象或观察到的事实就是论点,这是最重要的大前提。一般而言,大部分被称为“问题点”的事情,往往不是真正的论点,而是现象或观察到的事实。如果把表象当成论点,那么纵使积极努力解决问题,也多半没有成效。
假设公司遭遇小偷,对公司而言,这是个大问题。不过,“公司遭遇小偷”并非论点,而是现象和事实,很多人会把两者混淆。
那么,此时的论点究竟是什么?如图2-2所示,这有多种可能。
论点一:防盗系统不够完善。
论点二:遭受损失或有遭受损失的风险。例如,现金、机密文件、设备等遭窃,或是顾客名册、专利资料等遭窃,将来恐有发生纷争的风险。
论点三:内部通报体制不够周全。其实昨天公司就已遭遇小偷,经营高层却直到今天才接获消息。
论点四:公司遭窃事件被媒体报道,导致公司形象受损。
最重要的是,锁定的论点不同,采取的对策也随之而异。比方说,针对前述四个论点的对策分别如下所述:
对策一:建立防盗系统。装设铁窗栅栏、防盗监控,与安保公司签约。
对策二:估算损失金额,调查有无保险理赔以及对公司营收的影响。
对策三:建立通报体制,拟定紧急应变计划。
对策四:掌握媒体报道的影响,讨论实施措施。
从这个案例可以了解,论点不同,对策也会随之而异。换句话说,如果论点设定错误,那么不论想出的对策有多好,也派不上用场。
再者来说,如前所述,在挑出四个可能的论点时,必定有人想一口气解决这四个论点。但是这么一来,一定无法解决问题。
企业不能把有限的经营资源全部投入防盗系统或通报体制。如果想要完全解决四个论点,就会顾此失彼。因此,必须要从为数众多的论点中,选定当务之急,即眼前必须解决的论点,然后提出对策,并着手处理。
比方说,应该这么思考:“防盗系统不够完善”“遭受损失”虽然都是不争的事实,不过在这次盗窃事件中,未能将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经营者,使其及时掌握现况的“通报体制不周全”,才是最大的问题。因此,应该将这个问题列为最优先的课题,着手解决。可见“锁定论点”和“舍弃论点”等思考,在设定论点的过程中极为重要。
企业经营和学术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企业经营不能应对所有论点。如果无法锁定焦点、设定论点,很难在有限条件下拟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并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