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 税务处理
1.增值税
在本案例中,虽然飞鹰工作室拥有相对独立的财权、事权和人权,但在法律形式上,飞鹰工作室成员均与哆啦游戏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成为哆啦游戏聘用的员工。根据税法规定[1],无论是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还是聘用的员工为单位提供服务,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无论1 000万元利润如何分配,飞鹰工作室和哆啦游戏均无须缴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飞鹰工作室成员取得的700万元利润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从立法上,有两种思路可以选择:
思路一:作为股息红利
如果分配给飞鹰工作室的700万元作为股息红利,飞鹰工作室成员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哆啦游戏支付的股息红利,需要从税后利润中支出,也就是哆啦游戏无法税前扣除这700万元,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思路二:作为工资薪金
如果分配给飞鹰工作室的700万元作为工资薪金,飞鹰工作室成员则需要将700万元并入每月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超过部分则需要按4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哆啦游戏支付给飞鹰工作室成员的70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进行所得税处理,飞鹰工作室和哆啦游戏的整体税负差异并不大,仅仅是税负承担的主体不同。对于借鸡生蛋的模式,目前国家明确了房地产行业借鸡生蛋型股权合作可以适用特殊的税收政策,即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允许采取股息红利方式进行所得税处理。除房地产行业外的其他企业,由于国家并未给予特殊待遇,本案例只能按工资薪金方式进行税务处理,即飞鹰团队取得的700万元作为工资薪金,但哆啦游戏支付的700万元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见图9-9)。
图9-9 哆啦游戏的两种纳税思路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