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直插式涉案关系的涉入
在侦查讯问活动中,侦查讯问人员手中往往并不掌握嫌疑人的直接犯罪证据,更不可能掌握能够全部证明犯罪的证据锁链,通常情况下也只能有部分的信息材料可以说明嫌疑人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在前期的侦查活动中反映出来的迹象表明嫌疑人有最大嫌疑。因此,为了查明犯罪证实犯罪,就需要通过讯问嫌疑人以提取证据,来甄别嫌疑人最终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这里嫌疑人可能是有罪的也可能是无罪的,无论是有罪的嫌疑人还是无罪的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都是持否认的态度,否认自己犯罪。至于无罪的嫌疑人的否认是真实的否认,本来就是无辜的无须使用谎言来掩盖,甚至无罪的嫌疑人在讯问进入涉案关系时,很快就能够排除自己的嫌疑,讯问人员也能够通过讯问对其排除嫌疑。而有罪的嫌疑人的否认是其抗审活动的基本表现,讯问活动中讯问人员的重要任务就是解决嫌疑人的否认,从否认的抗审行为转换为承认的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如何能够完成这一任务,解决上述嫌疑人的抗审行为呢?讯问的方法有多种多样,集中到讯问的具体步骤和方法上,就都要涉及“涉案关系”,讯问的方法不同,涉及的讯问涉案关系的涉入方法也是不同的。具体的涉入方法是讯问人员根据讯问的需要来进行选择的,这里首先介绍的是“直插式涉案关系涉入”的方法。
“直插式涉案关系涉入”的方法,是让嫌疑人明确地感觉到侦查讯问人员已经掌握了确实充分的证据,给嫌疑人创建一个错觉空间。使用的方法是在讯问的介入定位之后的第一时间里,给嫌疑人传递一个信息,并让其非常明确和肯定地感觉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确实的证据,这也是第二次给嫌疑人定位。讯问第一步的介入定位是给嫌疑人不具体的广义定位,告知被讯问人涉嫌犯罪,而不是具体的犯罪行为。这里的涉案关系涉入是涉嫌犯罪之后的具体涉案关系,对具体涉案关系的确认,就是为了解决和提取相关联的犯罪行为证据,是具体化的犯罪行为定位。
“直插式涉案关系涉入”的方法,其语用行为的选择,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和嫌疑人个体的对抗特点适情而定。常用的语用行为有以下几种发问方式:
第一,对于狡辩否认的嫌疑人的发问:“现在不是你承认不承认的问题,我是想知道你当时为什么这么干,我是想知道原因……”
这样的发问首先就是要对嫌疑人的狡辩给予明确的否定,同时也将其定位于犯罪嫌疑人,因为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仅仅是嫌疑人自己的否认而已。这里的前提是讯问人员已经掌握了其犯罪证据,嫌疑人的否认已经失去意义,迫使嫌疑人后退一步,去选择新的主题。而讯问人员直接告知其讯问的目的,是“我是想知道你当时为什么这么干,我是想知道原因……”。这是帮助嫌疑人后退,帮助嫌疑人选择新的主题,寻找“自己干这件事的原因”。原因找到了,犯罪事实也就清楚了。当然,在很多时候犯罪嫌疑人很难后退一步,自发地选择、寻找自己涉案行为的动机和原因,还需要在讯问人员的帮助下,来实现这一行为的原因和动机表现。
第二,对有一定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嫌疑的被讯问人的发问:“今天把你找来,一切都是清楚的,你也应当清楚,没有证据司法机关能请你到这里来吗?我们把你请来的目的就是看你想说不想说!”这里讯问的语言不要有丝毫的犹豫,开门见山,明确问题,语气坚定不移,使嫌疑人充分地感觉到讯问人员的强硬态度,通过讯问人员的态势,可以显示出讯问人员手中有充分的证据存在。同时,也正是因为证据的存在是讯问的前提,落实到嫌疑人的身上,只是“想不想说的问题”,也可以在这一句话的后面,给嫌疑人一个台阶“说了对你有好处……”在这“第四步的平台上”抓住“想不想说”这句话紧追下去,迫使嫌疑人后退一步进入新的主题。
第三,对那些沉默不语、心理负担特别重的犯罪嫌疑人的发问:“我现在不需要你讲经过,经过我们都知道了,我现在只问你为什么要杀她(他)?”这样发问的目的,一是明确这起案件就是嫌疑人干的,给嫌疑人造成其作案的情况我们已经掌握的错觉;二是减轻或者降低嫌疑人作案后的心理压力,作案后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最难表述的就是作案的过程,要嫌疑人回忆作案的过程,便会产生强烈的恐惧和心理焦虑,特别是杀人案件,嫌疑人不堪回首作案过程,需要讯问人员在开始进入该主题的时候,跨越这个过程,直奔作案的原因,效果比较好;三是让嫌疑人讲原因,让嫌疑人明白是讯问人员给嫌疑人辩解和争取从宽的机会。
第四,对嫌疑人仅仅是涉案嫌疑的发问:“这个案件我们已经很清楚了,你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怎么办!”这样的发问就是给嫌疑人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在案件已经查明的情况下才找他的,说明有证据证明他就是该案的行为人,不然司法机关也不会找他,他就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这里应当注意把握的是上述语言使用的是“背景含义”,这种语言跨越了一个事实已经清楚了的前提,目的是让嫌疑人产生充分的联想,接下来的一句话是让嫌疑人自己想怎么办,当然这句话的背景含义就是供述犯罪事实,怎么办——说真话。同时在使用上述语言时除在态度和表情上要表现得不能犹豫外,还要注意给自己留有余地,否则把话说满了,容易形成僵局。例如,上述语言“你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把语气说得非常强硬,那么就可能引发嫌疑人的对立情绪,就可能作出这样的回答“我不知道怎么办,那是你们的事,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这里出现了僵局。挽救的方法是反推回去,如“你现在问我怎么办,你当时干这件事的时候,为什么不问我能不能做?所以这件事还是需要你自己考虑考虑”。
第五,使用直插式涉案关系涉入的方法可以变通地使用跨越前提的背景含义的语言,例如,“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司法机关也不是那么容易才把你找来的,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为你服务啊……”这一发问跨越了存在的涉案关系,从表面上看对具体的指向较为模糊,但其内涵是明确的,虽然没有明确地说具体查到了什么证据,但是“司法机关也不是那么容易才把你找来”的这句话,暗示嫌疑人是因为证据的指向才找到他的。这种跨越前提的语用行为的作用是使嫌疑人通过联想的途径,将涉案行为与自己联系起来,否认的对抗主题已经失去意义,怎么办?建立新的主题是当前的需要(后退一步)。
第六,对那些反复狡辩和否认的嫌疑人的发问:“现在你的问题不是是不是你干的,而是你自己应该如何认识的问题……”这样的发问主要是对那些反复狡辩的明确否定,并且明确地指出对方应当选择什么样的主题,来回答讯问人员的发问。如果对方在下一个议题上仍然选择否认的方法,如“我没有什么认识,反正不是我干的”。讯问人员应当这样发问:“你难道就心安理得地干这件事?”达到继续维护新主题的目的。
第七,对共同犯罪的直插式的离间发问:“你不说不等于别人不说……”这里应当让嫌疑人明白的问题,通过语言的背景含义达到了目的,因为是共同犯罪,别人不仅说了,而且还替嫌疑人说了。再有,“没想到吧,你也有被出卖的时候”。这里能够让嫌疑人清楚地知道,自己被司法机关找到的原因,是同案犯的出卖,以此达到离间的目的,剥离嫌疑人攻守同盟,达到相互揭发的目的。
第八,对那些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的发问:“你为什么被采取强制措施,你应该清楚吧,因为你的问题得到了证实……”这里明确地告诉嫌疑人,能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就是因为犯罪事实得到了证实,这也是由强制措施的条件决定的。再有,“本来你是不应该到这里来的,那是你错过了一次机会,你还有机会,希望你不要再错过了,时间对你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对嫌疑人的这种惋惜的目的,是让嫌疑人明白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交代了,是不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此后如果再不交代,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把握时机,自己就能够获得更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