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 涉案关系
第一节 涉案关系的讯问依据
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其多方面、多层次的内在联系和行为关系。犯罪嫌疑人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必然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行为痕迹,这些痕迹与犯罪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即涉案关系。这些涉案关系又总是与一定的时间、空间、地点、人、事、物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实施犯罪不是在真空的环境下进行的,总是要与环境中的人和事发生关系,很多时候也是实施犯罪的需要。例如,扒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常在火车上作案,导致乘车旅客频频报案,当犯罪嫌疑人最后一次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当其接受讯问时只承认扒窃这一次,其他的不是自己所为,侦查讯问人员根据其身份证的购票记录,证实该犯罪嫌疑人近一段时间,几乎天天都在火车上乘车,而他乘车的车次总有失者报案,当侦查人员取出该嫌疑人的乘车记录后,该犯罪嫌疑人不得不承认近期列车上的失者报案是自己所为。为了扒窃而购票乘车的行为,就是涉案关系。
涉案关系能够有效地说明涉案行为,也是涉案的因果关系。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为了逃避打击也一定会千方百计地去隐瞒掩盖犯罪,隐瞒掩盖的基本方法就是否认那些涉案关系。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隐瞒涉案关系呢?涉案关系并不是案件本身,如上述火车上的扒窃案件,与火车票纯属两码事,但是集中在某个特定的人的身上,就发生了牵连关系,证明这种关系是乘车的目的性,是乘车旅行,还是整天泡在车上进行扒窃,就能够充分地说明火车票与扒窃案件之间的关系。嫌疑人隐瞒这种涉案关系的目的,就是掩盖犯罪的牵连关系。侦查讯问人员为了查明犯罪事实,不可能直接涉及案件的核心主题,因为案件的核心主题相对于侦查讯问人员来说是一个未知数,这个未知数是需要侦查讯问人员通过已知的情节进行求证来完成的,这个求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讯问的过程。犯罪嫌疑人为了隐瞒犯罪事实最首要的问题是掩盖与案件行为有牵连的涉案关系,涉案关系隐瞒下来,案件的核心问题自然就能够被隐瞒。例如,如果侦查讯问人员没有掌握嫌疑人近一段时间的乘车记录,就不能够证明列车上被盗案件出现时,嫌疑人就在该次列车上,失去了这种涉案关系,嫌疑人根本就不会承认自己的其他扒窃行为,列车上被盗案件便被孤立了起来,很难与嫌疑人的行为牵连在一起。
涉案关系是案件事实的外延部分,从外延与核心的暴露程度来看,外延的暴露程度远远大于核心,因为外延的牵涉面要远远大于核心的牵涉面。因为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最基本的条件就是隐蔽性,总是选择在不会被发现的前提下实施犯罪,无论是盗窃、强奸还是贪污受贿,大多是在隐蔽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也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能够否认犯罪事实的原因所在。而涉案关系的外延部分是嫌疑人很难自由选择的,即便是职业作案高手也很难摆脱涉案关系的存在。因为实施犯罪必然要牵涉案件以外的时间、空间、地点、人、事、物和行为,这种涉案的因果关系嫌疑人是很难大面积地隐瞒下来的,这就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并不担心犯罪的核心问题,而是担心与案件有牵连的那些关系的原因。例如,受贿犯罪嫌疑人担心的是行贿人、赃款赃物、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等与自己犯罪行为有牵连的涉案关系。因为这些涉案关系的暴露直接关系到受贿犯罪行为的本身,这些涉案关系不会暴露,自己的受贿行为就能够得到隐瞒。
因此,在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当犯罪的核心事实处于未知状态时,犯罪的涉案关系就成了侦查讯问的切入点,围绕着涉案关系,牵连出案件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