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受人胁迫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案例背景
今年大专刚毕业的小王,经同学介绍,到某钢铁厂找了一份工作,小王准备干一个星期看看,之后再和钢铁厂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星期后,小王认为这个钢铁厂管理混乱,劳动卫生条件较差,不想在这里工作,拒绝和钢铁厂签订劳动合同。钢铁厂负责人威胁小王,如果不签合同离开钢铁厂,他的人身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小王只能和钢铁厂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1年后,小王实在受不了钢铁厂的工作环境,但一想到和钢铁厂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怕自己离开会承担违约责任。
学法有疑
小王与钢铁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小王可以直接辞职吗?
法律讲堂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用工合同,是一种双向选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在本案中,钢铁厂胁迫小王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上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小王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钢铁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句话说法
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合同存在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劳动者将不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甚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