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只是偶然
林徽因写下一封信,交予徐志摩。她直言,自己恐惧沸腾的热情,更怕伤害那个无辜的女人——张幼仪。
张幼仪的那双眼睛,经常会让她想起自己的母亲。她们都将人生的全部希冀放在丈夫身上,自己默默吞咽了那些怯懦、哀怨、妒忌与委屈,活在阴影里。林徽因不愿也不要,将一个女人推入如此境地。
年少时,林徽因曾经有过天真的想法,幻想过自己如何帮助母亲走出绝境,点亮母亲灰暗可悲的人生。如今,如果要她亲手将另一个无辜的女人推向和母亲一样的悲剧里,她,无论如何都是做不到的。
在林徽因看来,爱情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两个人的温暖相守。诗人的感情固然真挚且狂热,但也天然带着她最恐惧的不安定。她既不会对自己的人生做出草率的选择,又不会残忍地掠夺他人的幸福。此时此刻,林徽因甚至感受到了深深的自责和恐惧,只想躲得远远的,回到故土那幽静的老宅里,安放自己那颗惴惴不安的心。
此刻的她只有一个心愿,就是逃离。她渴望灵魂被一生安放,不想要烟花绽放后的空虚与怅惘。
每个人都该拥有幸福的权利,年轻的心都一样悸动。但回归到现实,林徽因的理智与判断,没有给她沉沦下去的答案。这时候,父亲林长民成为保护女儿的坚强后盾,一边替女儿提醒徐志摩要理智,一边将女儿的婚事提上了日程。
相较于林徽因的冷静,在这场大梦中,徐志摩却不愿醒来。他知道前路渺茫,却依然没有退回原点的打算。这样的执念,让他做出了伤害妻子的举动。在德国柏林留学的张幼仪收到了丈夫的信:
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做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那个不顾一切追随丈夫的女人哭了。她还没有学会如何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生存,就被这一柄弯刀剜了心。张幼仪终于明白,自己多年的隐忍,原来没有任何价值。
1922年3月,徐志摩与张幼仪签下了离婚协议书。在写下名字的瞬间,张幼仪竟然看见了丈夫眼中的狂喜。当回想起心碎的往事,她感慨道:“我是秋天的一把扇子,只用来驱赶吸血的蚊子。当蚊子咬伤月亮的时候,主人将扇子撕碎了。”
林徽因为徐志摩的这个决定感到一丝恐慌。她不知道,自己虽然无意,却影响了一个无辜女人的人生。可她的疏远,她的拒绝,都丝毫没有减灭诗人的热情,改变诗人的决定。徐志摩任性的做法,也受到了很多长辈的谴责。梁启超就在书信中如此写道:
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
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悒佗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梁启超在信中没有提及林徽因,满满都是对爱徒的“情之深,责之切”。他甚至担忧徐志摩终会在“过度浪漫”这个问题上吃大亏。
不过,此时的徐志摩已经听不进去任何劝告。瞻前顾后从来不是诗人的特质,他不在意世俗的眼光,只想遵循自己的内心。在回信中,他说出了那句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林徽因的理性,让诗人终究还是接受了他的“不得”。她希望徐志摩能早日达成梦想,不负一身诗意才情,成为闪耀文坛的一颗明星。
林徽因一直很清醒,明白自己始终只是把诗人当作知己而已,不会迷失在他那些动人心弦的诗句中。多年后,她说:“徐志摩喜欢的不是我,而是他诗人的浪漫想象出来的我。”
这世上有些人似乎为情而往,为爱而生。但遗憾的是,爱是两个人的交汇,不是一个人的焰火。
林徽因毅然做出了坚定的选择,但她也永远会记得那年的暗潮涌动,记得他灼热的目光、纯净的信仰。
爱,本就是诗歌的脉搏。他精致的金丝眼镜,长袍下清瘦的背影,他所背负的骂名,以及那不顾一切的热情,字句中绵密的忧愁,都是她回忆中永恒闪耀的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