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协同创新发展的理论依据与政策体系
第一节 企业协同创新发展的内涵
一、企业协同创新的内涵
尽管“协同创新”在实践中已是广泛使用的专业词语,但在理论研究中依然是一个前沿话题。国内外现有研究主要从创新体系视角研究协同创新的模式、成效等,如国家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等。近年来,国内外学者越来越重视企业协同创新的作用和成效,但是总体来讲,涉及企业层面的协同创新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且分散。
(一)协同创新内涵研究总体概述
协同创新源于协同学在开放式创新背景下创新领域的应用。协同学是由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于20世纪60年代创立的。哈肯教授认为,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行动和集体行为,会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应[1]。结合协同学理论和开放式创新的思想,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集体智慧中心研究员彼得·A.格洛尔(Peter A. Gloor)最先定义了协同创新的概念:“协同创新就是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目标”。此后,不同的研究者对协同创新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总的来说,他们都认为协同创新是一个多主体协同互动的过程[2]。例如,陈劲、阳银娟指出,协同创新的内涵是企业、政府、知识生产机构(大学、科研机构)进行大跨度整合的创新组织模式,从而实现重大科技创新[3]。
(二)基于不同角度的企业协同创新研究
目前,对于企业协同创新的认知尚未统一,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观点:
一是要素观。企业协同创新是各种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的有机集合。各种创新要素在统一的创新体系框架下发挥聚合作用,完成科技创新活动。要素的概念确认了制度在浓缩要素方面的作用,连燕华认为,企业协同创新是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与支持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有机整体,包括与创新相关的所有要素,并且它们按照一定的规则合理组织和运作。一些研究将系统本身看作解释协同创新的一个要素。辜秋琴指出,企业协同创新是组织结构、创新资源要素(包括人员、资本、设备等)、创新机制和创新体系相互作用的结果,与企业科技创新外部环境支撑下的科技创新战略有机结合。
二是主体观。从参与创新活动的主体角度对企业协同创新进行了界定,认为企业协同创新是由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主体构成的、相互作用实现科技创新的有机体。例如,魏君和罗杰将科技创新活动分为管理活动和实体活动。管理活动包括决策、资源配置、管理和制度建设,由相应的管理者、管理部门或组织作为创新主体来完成。实体活动包括研发、制造、营销等活动,由相应的技术、生产和市场主体完成。缺少任一活动,都不能构成真正的企业创新活动。同样,缺少任何一种创新主体,也就失去了实施这种创新活动的载体。杜宏巍和张东生认为主体是企业协同创新的主要切入点之一,协同创新系统是在一定机制下由个人、部门和公司(总部)三个层次的主体组成的协调系统。
三是过程观。从技术创新过程的角度对企业协同创新进行了界定,认为企业协同创新是保证技术创新过程实现的有机整体。例如,操龙灿认为企业协同创新是指技术知识生产、应用、转移和市场实现的系统和网络。刘庆华认为科技创新的过程是从创新观念、研究开发开始,最后是市场的实现,企业协同创新是由各种相互关联的要素构成的具有整体功能的统一体,以上述科技创新过程为核心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要素。
上述三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协同创新进行了阐释,都体现了系统的观点,即企业协同创新并非单一要素、单一主体和单一环节的活动,而是创新资源的集合、创新主体的集合和创新过程的集合。
以上内容是现有文献对协同创新的主流认识。这些文献大多将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内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是指,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协同创新研究的是主体间特定的关系如何影响创新成效,因此协同创新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体现。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现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特定的发展阶段和体制环境导致我国在创新主体和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上具有与发达国家不同的特征,特别是我国市场中的企业主体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使得我国企业主体及其相互间的合作较发达国家更加丰富和多样。因此本研究认为我国特定的发展阶段和体制环境丰富了协同创新的内涵,已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主导的协同创新。赋予协同创新比发达国家更为丰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内的创新主体的内涵延展,这也是我国企业协同创新不同于国外企业协同创新的新的内涵。从理论角度看,协同创新考虑了我国生产关系的调整与科技创新的有机互促关系,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在新时期的具体体现。
(三)协同创新的政策依据
资本层面的合作是不同主体间协同创新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涉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资本层面的合作,主要通过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员工持股等方式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行增加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创新的途径和动力,为协同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协同创新提供了理论基础。就微观层面而言,创新,尤其是核心和关键技术的创新与商业化不再是单一创新主体可以完成的,而是越来越呈现出一种系统性和复杂性,涉及的创新主体的类型越来越丰富,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和沟通越来越频繁,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内的多主体协同创新是我国主动适应全球发展的必然趋势。
协同创新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征。它是马克思主义生产社会化、资本社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下所有制的调整和完善。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新时期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物。从理论上讲,创新与混合所有制的关系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科技创新作为生产力的关键要素,是解放微观生产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混合所有制生产是有效调整生产关系,是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增强协同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混合所有制经济与科技创新的有机互促关系,本质上体现了新时代微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关系,即以创新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力和以混合所有制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从实践层面来看,混合所有制是资本层面的混合和体制机制层面的转变,而协同创新关注的是创新资源和要素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的活力,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创新、知识共享,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因此,混合所有制是协同创新中实现各创新主体间利益分配、风险共担的重要途径和机制保障,而协同创新发展是创新主体调整所有制关系的主要目的。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企业协同创新的内涵可以概括为:科技创新各要素围绕创新目标、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而成的有机体,也是支撑和保障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活动有效开展的制度安排。这里的要素核心是创新组织,但除了创新组织之外,要素还包括资金、人才、实验平台等创新资源,这些资源是支撑创新组织运行的重要条件。此外,要素还包括高校、科研机构、产业链相关企业、政府等相关主体。规则是指创新组织的运行机制,包括创新组织的运行机制和创新资源的流动机制。
二、企业协同创新的功能与特征
随着技术创新的复杂性、系统性和全球化的发展,当代科技创新已经突破了传统模式,呈现出多角色、网络化和开放性的特点,逐渐演变为一种基于主体协同互动的协同创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产业链的相关要素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相互作用。各方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按照共同参与、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完成一项技术创新,实现分工协作。
协同创新本质上是一种开放的创新方式,因为其涉及多个创新主体,并且需要各主体间基于某种共同利益机制而相互协调。从最初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到现在的政府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金融)等,协同创新参与的主体越来越多,各主体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的网络体系,构成了协同创新的生态圈。
在协同创新生态圈内各创新要素交互发展最终会导致一种秩序的“突现”。协同创新主体主要是创新系统内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各创新要素是创新活动的载体,是创新活动组织和推进的直接承担者和执行者,这些要素形成了更微观的网络机制。这些要素的有机互动,将会在更微观的层面促进协同创新交互发展。这些要素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各不相同,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一个相互促进的网络系统。在具体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要素在系统中的地位与功能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分别表现为不同的创新类型和模式等。协同创新生态圈中蕴含着各自不同类型的创新要素。
(一)企业协同创新的功能
协同创新作为系统存在,具有系统层面的目的性和功能性,即所有构成要素的共同指向和任务。协同创新的相关研究对其功能具有不同的认识,例如,辜秋琴指出系统构建的目的在于整合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过程,从而达到提高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能力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目的;杜宏巍、张东生认为协同创新的功能在于持续激发科技创新动机并把它转化为创新成果。上述两个观点中的科技创新过程和创新成果转化代表了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活动,因此,可以将协同创新的功能理解为支撑科技创新活动的直接效用。同时,前者还从整体层面将创新体系对创新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意义赋予了更高层次的功能,即提升竞争力。
在上述梳理的基础上,本研究将协同创新的功能从三个角度来理解。首先是要素聚集功能。协同创新从整体层面构建了科技创新体系要素的基本逻辑、规则和框架,因此,其功能应该是任何单个或部分体系要素所不具备或不能单独实现的,这体现在不断构建、调整和完善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内部要素的功能潜力,形成大于单个要素能力的简单叠加。其次是创新保障功能。从科技创新活动来看,协同创新的功能是针对各主体科技创新的基本活动发挥的作用,即通过优化配置内外部创新资源,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保证创新活动和创新过程的进行,促进研发、生产及商业化价值实现。最后是各主体发展功能。从协同创新的整体发展来看,科技创新体系是主体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企业协同创新的特征(见图2-1)
一是整体性。协同创新是由资源要素、系统要素、管理要素和环境要素等多种要素构成的系统。每个要素都是协同创新系统的一部分,承担着相应的功能。没有协同创新系统,任何独立的要素都无法实现创新系统的整体功能。协同创新的成败并不取决于一个或几个创新要素,而是各要素综合集成、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是协同性。协同创新的组成部分并不独立发挥作用,它们具有共同的目标取向,在体制机制的安排下,通过协调与合作完成创新活动。协同创新不是各种创新要素的简单叠加,而是各种创新要素的有机结合。各要素相互交叉、相互影响、相互支持。一个要素的变化会影响其他要素和整个系统。因此,需要保持多元化要素之间的平衡与制度化。
三是动态性。协同创新不是固定不变的。创新系统要素的构成和组织结构需要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协同创新系统的适应性。外部环境包括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产业体系。协同创新系统的动态调整既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又要主动改变外部环境。内部需求包括创新发展需求和创新能力提升需求等,是协同创新主体的主动变化。
图2-1 企业协同创新的特征
四是开放性。协同创新系统不是一个封闭存在的系统主体,而是需要与外部资源、信息和知识进行交流和互动的。协同创新系统所需要的创新要素不仅来自合作创新系统内部,还来自合作创新系统外部。创新主体可以突破组织边界,与外部建立联系,充分利用外部组织、资源和政策,提高创新效率和效益。
三、企业协同创新的构成要素
(一)协同创新参与主体
协同创新本质上是一种开放的创新方式,涉及多个创新主体,并且需要各主体间基于某种共同利益机制而相互协调。协同创新主体从最初主要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拓展到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及中介服务等多个主体,越来越开放,协同作用越来越凸显。其中,企业依然是创新主导者,其余参与者主要对企业创新活动起到辅助作用,通过各主体间的资源深度整合,产生创新共鸣,使得创新成果呈非线性增长状态。当前,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多元化创新主体协同已然成为我国实现创新发展的潜在推动力,市场空间、经营机制、金融资本及生产要素等合理有序的互动成为不可逆转的经济大势。创新是企业获得竞争力的重要渠道。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创新活动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这种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有利于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内外部商业化的不断拓展和融合。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从外部获得创新信息,并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外部主体开展合作研发。
企业是协同创新的主导者,其性质不仅体现在参与上,还体现在利益分享、成果转化等方面,企业需要把成果经过市场化运作转化成货币,相较于其他参与者,企业所起的作用要相对大一些。企业本身对技术的需求要大于其他各个参与者,同时企业也是打通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最重要力量。一方面,企业需要经济效益以保障自身有效运行;另一方面,企业常常通过获取互补性技术成果、进入新技术领域、开发新产品等方式,实现预期最大化收益。因此,相较于其他参与者,企业拥有两个最大优势:一是市场,包括对市场需求和供给的精准测算,对外在需求的精准预期,同时企业自身对市场的开发和营销能力也显著强于其他主体。二是资本。企业不仅拥有充足的货币资本,还拥有创新所需的必要物质资本,如实验室、设备。不仅如此,企业还拥有能够为创新提供更多方便条件的人力资源,如劳动力等。但是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同时也需要承担很大的创新风险,通过协同创新方式,企业能够将一部分风险由自我承担的方式转变为共同承担的方式。此外,我国的企业类型比较特殊,除了民营企业外,还拥有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成为两者最好的融合融通方式。
高校和科研机构由于在科研领域长期坚持特定方向的研究,具备雄厚的基础研究能力,如大量的高科技人才、先进的实验设备、前沿的理论和方法等,但是因为相关技术成果并不是按照市场需求而产生的,尽管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深度,却不利于市场吸收和消化,也很难被市场主体采用。因此,在协同创新这一前提下,参与协同创新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既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基础研究,同时还要与相关企业对接,更多地进行满足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在协同创新体系下,高校和科研机构绝不是技术创新的唯一供给者,只是部分地、高效地扮演供给者角色。因此,在协同创新的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高校自身的发展利益和企业需求利益之间的关系。
政府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应该扮演好“领航员、服务员和裁判员”的角色。首先,政府要当好“领航员”。技术创新单纯依靠市场机制也能实现,但是过程可能比较漫长,同时技术创新的内容可能也仅是为了迎合市场,缺少国家战略因素。因此,政府有必要对协同创新的发展方向进行总体规划,通过制定出台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等方式,加强社会上各类资源的流动,减轻协同创新主体的运行负担,指引各方参与者沿着有利于国家整体实力提升的方向开展协同创新活动。其次,政府要当好“服务员”。社会各个参与主体在具体实施协同创新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障碍,政府应该本着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出发点,积极协调、组织、配合各方,努力推进各类协同创新。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在充当服务者的同时,还应发挥“裁判员”的作用,及时监督参与主体的资格和协同创新的行为,防止出现那些以牺牲民众利益为代价的虚假协同创新行为。
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的参与是近年来协同创新发展的又一重大亮点,这表明社会对协同创新已经达到高度认可的程度。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本身存储了大量的科技信息,对于参与各方的沟通、信息共享都会起到重要的联结作用,对于创新资源整合、科技成果转化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节省创新时间成本也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目前,社会上比较典型的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有科技产权交易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产业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可以预见,随着协同创新的不断推进,将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新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此外,银行、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虽然不直接参与创新活动,但它们为创新主体提供融资、风险投资和科技保险等服务,利用自身优势,促进协同创新顺利进行。协同创新所需的货币资金如果单纯依靠企业主体,那么,出于对投资风险的考虑,企业将会倾向于那些容易获得收益的创新活动,很难与国家创新战略一致。金融支持能够显著降低企业承担的创新投资风险,金融资本的监督机制也能提升企业创新活动的质量。
综上,不同创新主体协同创新作用的比较如表2-1所示。
(二)协同创新核心要素
就创新主体而言,“扬长避短、促发展”是协同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中介服务机构”是它们在产业生态中谋求发展的必然选项。这一加速科技转化和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的协同方式和路径具有深刻的中国烙印和浓郁的中国特色。协同创新的开展将会带来创新的飞跃发展甚至是跨越式、颠覆式发展。结合协同创新的内涵和特点可知,协同创新具备四大核心要素:政策制度、市场机会、创新资源和创新机制(见图2-2)。
表2-1 不同创新主体协同创新作用的比较
图2-2 协同创新核心要素
1.政策制度要素
政策制度要素通常是指推进协同创新发展所需的政策支持或制度创新要素。有了政策或制度的支持才能保证重大工程所需的内部推动机制及外部资源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行,这不仅能够保障协同创新如期推进,还决定了协同创新的战略高度及行业影响力。尤其在中国的国情下,公共部门或政府组织能够通过创造或改变制度要素打破原有行业发展范式,体现中国特色和制度优势。对具备广泛的公共物品特性的基础攻关、“卡脖子”项目等,中国的制度优势更体现为集中力量办大事,给予协同创新最广泛的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撑,协助协同创新各主体攻克技术难关。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或制度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影响或促进政策和市场机会要素的形成与发展,而政策和市场机会要素同时也可以反向促进政策制度要素的孕育,因为成熟的技术和市场要素能够吸引政府提供相应的制度支持。
为了保证协同创新的顺利进行,需要协调或运用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国家宏观政策,如科技支持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等。由于协同创新涉及的主体和层次的多样性,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对协同创新的发展尤为重要,决定着协同创新的生死存亡及战略方向,因此获得宏观层面的政策支持是协同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在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下,不同性质的协同创新项目将遇到不同的融资机会,同等资金水平对不同类型的协同创新能够创造的市场竞争空间也将大不相同。因此从最大化投资收益的角度出发,对于协同创新而言,协调并利用宏观经济层面的政策支持至关重要。
二是产业类政策,如行业准入条件、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受到产业政策支持的协同创新会拥有更多的投资机会、更低的融资成本,从而可以有条件、有意识地扩大自身投资规模。受到产业政策扶持的协同创新项目更加容易获取产业价值网络中的优质资源,预期收益也会随之提高。
三是地方政策。地方政府往往以中央政策为中心,为产业政策鼓励或重点支持领域所能涉及的本地区公司或项目落实补助或贷款等政策支持。
在不同项目实施背景下,需要采用不同的方式,利用或创造协同创新实施所需要的制度要素。一是当已具有相关成熟的支持性政策时,各协同创新的主体应注意重大领域发展趋势的研判,全面、准确地理解国家和产业的相关发展方针,捕捉行业领域技术进步的现状与突破点,洞悉行业领域现行发展瓶颈,结合项目自身目标与定位提出重大问题的解决思路,通过分析外部经验与内部能力主动争取相应的政策。二是当相关政策正处于制定阶段或实施的初期阶段时,政策的变化或制度的调整,将为协同创新带来全新发展机遇,创新主体应通过快速捕捉管理制度要素的变化并随之创造出巨大的市场容量和取得技术突破,从而为协同创新的发展创造先入优势,进而促进项目后续的顺利开展。三是当协同创新主体所面临的技术或市场尚未成熟时,相关政策及制度还未纳入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划范围,协同创新主体应紧贴国家战略发展方针,提升自身技术能力,拓宽市场潜在发展空间,主动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或制度支持,从无到有创造支持性的政策。四是当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政府政策或制度相互之间存在冲突或不衔接时,需要协同创新各方平衡各个政策或制度要素,为重大工程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2.市场机会要素
市场机会要素是指来自用户和消费者的市场需求及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市场的机会等。市场机会要素是影响协同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问题,任何创新主体在宏观层面都会受到产业调整、市场周期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市场机会要素作为先决条件为协同创新的发展提供动力,直接决定了协同创新项目后续的推广应用及是否盈利。只有当协同创新项目存在明确的市场潜力时,才有后续推广应用的空间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一个建设成功却无法长期运营的项目。当用户或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时,各项市场机会要素会随之发生变化,崭新的市场机会要素会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新的发展机会,从而推动项目获得发展潜力。
协同创新长远发展的关键条件之一就是对市场机会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有效的市场机会要素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问题,主要包含发现现有市场需求、把握市场潜在发展趋势、创造和引导市场走向三个阶段的内容。首先,发现现有市场需求是掌握市场机会要素的基础,包含对市场结构、市场规模、市场集中度等内容的掌握,通过对现有市场机会要素的掌握与分析推动协同创新各主体与市场需求的适配与调整。其次,精准把握并第一时间捕捉市场潜在发展趋势是协同创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信息化时代,市场需求的变化迅速,协同创新能深入洞悉市场潜在发展趋势并时刻紧随市场风向,保证项目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行业长远发展。不是所有协同创新项目都天然具备利好的市场机会要素,当现有市场机会要素和未来市场风向均不利于协同创新发展时,需要创新主体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扩大产品应用范围、调整产品市场适配性、积极主动争取政策支持等方式来打开市场空间,主动创造并引导市场机会要素的形成,精准地协调并管理市场机会要素,赢得市场空间。
协同创新各主体提升对市场机会要素的协调能力主要包括两点:一是通过提升协同创新项目自身的市场供应能力,准确洞悉市场机会要素,贴近市场,满足甚至引导市场未来走势。提升自身市场供应能力需要提升项目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动态调整能力,通过不断引导项目吸收外部信息并与已有知识结合,提升市场供应能力以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从而正确引导重大工程确立动态、准确的市场定位,有效化解未来各个阶段项目经营的风险。二是借助外部力量,通过获得政府或协会等组织的支持打开市场空间。当项目凭借自身力量无法协调市场机会要素时,应主动通过倡议或呼吁的方式,争取到政府机关和相关协会的支持,权威机构不仅能够通过改变相关政策创造有利于协同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还能够在用户市场为协同创新的开展创造舆论环境。权威机构的支持有助于重大工程项目快速打破局面,赢得市场空间。
协同创新应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时刻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并紧贴国家或行业发展政策,根据协同创新战略目标创造市场机会要素,最终引领一个行业领域的市场走向。避免在项目初期出现盲目自信,疏忽对市场的详细研究,只开展程序式的、粗糙的市场分析,只在乎短期利益而忽略长期市场发展潜力,导致错误地预判市场发展趋势,甚至造成在推进项目战略定位和市场投放方面的失误等,为协同创新发展埋下隐患。
3.创新资源要素
创新资源要素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所需要的各种投入,是开展创新活动的必要资源条件,包括人才、资金、设施和知识,为创新活动提供基本保障。创新人才是协同创新的智力源泉;创新基金为协同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基础条件是开展创新活动的必要手段和工具;现有知识是协同创新活动的起点。因此,创新资源要素是协同创新中的“硬性约束”要求。创新是典型的智力活动,人才是智力的源泉,因此,通过人才引进与培养,建立创新人才体系是协同创新建设的重要内容。创新活动是资金密集型的活动,如果缺乏稳定和充足的资金支持可能会使创新活动无法启动或中断。
此外,创新资源要素中的基础条件是开展创新的必要手段和工具,是对创新活动的“物理”支撑,包括开展创新活动的场地,研究试验和检测的材料、仪器、设备和装置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试验线等。现代科技活动是有计划的、规范的、系统化的活动,创新成果的取得必须以大量的试验和验证为基础,试验和验证离不开这些基础条件的支撑。
4.创新机制要素
创新机制要素是协同创新运行的内在机能和工作方式,表现为协同创新核心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一般程序和规则,关系到协同创新能否有效运作。创新机制通常需要形成规章、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等正式的文件,以保证其规范性、权威性和约束性。建立创新机制可以使企业形成促进创新活动的自我驱动和协调能力,是整合创新资源、理顺创新过程、协同创新组织、提高创新效率和成功率的重要保证。关键的创新机制要素包括六个方面:创新决策机制、研发投入机制、成果转化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培养与激励机制、研发项目管理机制。
一是创新决策机制,是对协同创新战略进行选择的制度安排。技术创新战略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总体性、前瞻性和方向性的规划,决定了协同创新各主体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技术创新活动的方向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对创新主体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需要构建完整的战略决策机制,以保证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决策过程的高效性、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战略决策机制包含四方面内容:明确决策者、收集决策信息、选择决策模式和建立决策程序。决策者是拥有创新决策权的主体,也是创新战略决策的责任主体。决策信息是企业在决策前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获得的与决策相关的信息资料,全面和准确的信息是正确决策的前提条件。决策模式是参与决策程序的个人和组织发挥作用的一种方式,包括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集中决策和民主决策。决策程序是决策过程的顺序。科学合理的决策过程可以缩短创新决策周期,提高决策效率。
二是研发投入机制,是保证创新资源有效供给的制度安排。创新资源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基础,研发投入是获取创新资源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一般而言,创新资源投入与创新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充足的研发投入、合理的分配与监督是提高协同创新绩效的重要手段。研发投入机制包括投入保障机制、分配机制和监督机制,主要指通过战略、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来明确投入来源、投入筹集的渠道和方式。研发投入可以与各创新主体经营情况建立联动机制,设计投入强度指标或投入增长率指标,并将其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保障科研经费的投入总量。分配机制是对创新投入的分配进行约束,通过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研发投入的统筹安排,设定资源分配原则和优先顺序,引导科研经费投入关键环节,优化经费投入结构;规范经费的使用行为,严格控制经费的开支范围与标准,减少资金浪费,实现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使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监督机制能对投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预算和审计制度,提高研发投入的管理水平。
三是成果转化机制,是科技成果向产品转化和价值创造过程中合作与利益分配的统筹安排。协同创新是不同主体、不同层级研发部门协同互动的结果,需要前沿技术、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应用技术和产品专用技术等不同技术层次的科技成果在不同层级研发部门之间转移和转化。成果转化主要面临不同创新主体之间技术供需匹配和合作的利益分配问题,因此成果转化机制包括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内部交易制度、奖励制度。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则是在不同层次研发部门之间建立技术和需求信息的通道和平台,降低供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上游技术供给者充分了解下游的实际需求和技术能力,使下游掌握上游科技创新的动态信息,在技术研发方面保持供需协调一致。内部交易制度是建立企业内部科技成果的有偿转让制度,即科技成果(按照市场价格)在企业内部优先转让,使技术供给部门获得合理的补偿。奖励制度是将对科技研发成果转让收益按照一定额度或比例给予研发人员作为奖励的制度,目的在于调动研发人员开展实用技术研发的积极性。
四是考核评价机制,是对创新活动进行衡量的制度安排。考核评价机制主要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方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是开展创新激励的基础和前提,为创新激励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考核评价机制具有导向作用,引导创新人才和创新组织按照考核评价的要求方向开展创新活动。
五是培养与激励机制,是为提高创新人才的能力和水平,调动和发挥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采取的措施。创新人才是协同创新的中坚力量,是创新体系中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创新资源,培养与激励机制可以充分激发创新人才的创新动机。培养与激励机制在原则上让创新人才获得更多的收益。发展体系则是为创新人才提供职业发展的上升空间和路径而进行的设计和安排,是保持创新人才积极性和稳定性的长效措施。
六是研发项目管理机制,是协同创新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相关制度性规定。项目管理机制有利于通过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技术创新项目在项目设定、项目推进和成果应用等方面完成预期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5.核心要素之间的关系
依据创新系统观,协同创新的四要素之间存在高关联性,各要素相互影响和制约,共同作用,实现了协同创新的功能。其中,政策制度要素规范了混合协同科技决策,创新机制要素令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责权分配清晰与资源衔接顺畅,为协同创新提供了强力支撑。创新资源要素是中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保障,也是中国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管理对象。市场机会要素引导创新规则的制定,理顺创新过程,为创新资源要素在企业中的配置和流动指明方向,提高了创新组织的协同性。
中国企业协同创新是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能够实施并完成创新活动内在条件的总和,体现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潜能,是衡量企业技术创新综合实力的标志。从资源要素角度来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可以分解为人力投入能力、资金投入能力、设备投入能力和创新产出能力;从创新过程角度来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可以分解为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营销能力等;从创新组织角度来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可以分解为统筹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
企业协同创新是企业技术创新形成的必要条件,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源泉和根本,离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创新能力将如无源之水,这两者构成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从发展联系来看,两者需要动态协调发展。一般而言,企业协同创新建设要与创新能力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协同创新体系高于创新能力时,协同创新体系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若协同创新体系落后于创新能力,则将阻碍创新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