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当前社会组织的深层发展特征
通过对社会组织制度环境的进一步“深描”,本研究得以在一些更为具体的层次讨论当前社会组织的深层发展特点。正是由于制度环境内部的“松散整合”特性,致使我们很难使用宽泛术语来“标签化”概括其特点。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讨论。
(一)规模日趋壮大,体制内资源是组织发展的主要依赖
一方面,在治理转型多重改革合力的作用下,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加大了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包括在登记与备案方面提供便利与支持、以购买服务为载体给予资金支持等。在此背景下,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规模日趋壮大。不仅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形成了社会组织发展的高峰,且许多欠发达地区也培育孵化了大量活跃于基层社区的社会组织。
另一方面,快速发展中的社会组织高度依赖体制内资源的支持,在资源汲取结构上具有显著的单一性特征。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2018年调查数据显示,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及居/村委会投入分别占了受访社会组织35.87%、20.15%、12.53%和19.78%的收入[29],这四种主要收入来源都与政府投入有关。由此,我们可以推测体制内资金是当前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最重要的依托。此外,从社会组织成立背景也可以清晰印证这一点,笔者详细分析了2018年数据中“社会组织成立背景”一项,可以发现近8成(79%)社会组织成立时有政府背景。这进一步表明当前中国社会组织的快速成长与各级政府的支持密不可分。[30]但资源来源单一的问题也可能会影响社会组织的自主性水平。从发达国家普遍的发展趋势来看,虽然政府的各种投入也是社会组织主要的资源来源,但除此之外基金会投入、公众捐款、企业赞助以及相应收费服务的比重也不小,正是这种来源多向的资源结构为社会组织成长提供了更稳定的支撑和发展预期。就此而言,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涉及政策扶持问题,在深层次上还与多元投入的社会环境紧密相关。当前上海、深圳、北京等正在大力发展社区基金会,并在更深层次探索社会组织发展的多元投入模式,可以想见,随着这些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还将进一步优化。
(二)功能涵盖社区治理主要领域,但专业化水平有限
目前,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主要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其已成为基层治理创新的一张重要“名片”。经验观察表明:大部分组织都开展了类型多样的社区服务且覆盖面较广,基本覆盖了多数社会需求领域。在治理转型前沿地区,社会组织在养老、助残、社区文体服务等方面已经成为基层政府开展服务的最重要合作伙伴。此外,当前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秩序维护等传统行政化运行水平较高的领域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社会组织都承担着社区管理功能,涉及组织居民自我管理、参与处理邻里矛盾、协助政府部门维持社区秩序、帮助政府部门处理信访纠纷、参与解决物业纠纷等领域。
不过,从专业化能力来看,当前社会组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之所以会出现专业化能力不足的现象,一方面归因于当前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起步期且资源汲取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其深层原因则与治理转型期多重制度变迁之间的交互效应有关。
如前所述,在多线程改革的推动下,不同治理部门基于不同的治理目标都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但不同部门之间的扶持政策、资源保障举措缺乏联动与系统整合,常常“各自为战”式运行。这客观上导致了资源投入的“碎片化”效应,更重要的是这会对社会组织形成稳定的发展预期造成不利影响,而若缺乏稳定的预期,社会组织就难以在某个既定专业方向上长期投入资源与积累组织经验,这无疑会影响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发展态势。[31]以当前社会组织发展领域最重要的制度设置——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部门通常来自基层政府的各个业务部门,这些部门在编制购买服务预算时大多仅从本部门当年治理任务出发。其结果:从整体上来看,基层政府购买服务的长期战略模糊不清,且每项购买服务安排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都不足,[32]这就导致社会组织很难在某一方面持续发展组织能力——相反,许多“精明”的社会组织会根据购买服务的安排灵活调整自身活动领域,其结果是,虽然这些组织获得的资源越来越多,但其专业化程度却难以同步发展。就此而言,未来要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显然仅靠加大投入的政策设置是不够的,还需要对当前多线程改革下政府部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投入模式进行更多的优化改革。[33]
(三)有效嵌入社区多元治理网络,公共性水平仍有待提升
作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重要制度实践载体,社会组织要有效发挥治理效能就必须紧密嵌入多元治理的基层治理网络中,成为表达多样化社会观点、应对公共治理问题的重要主角。总体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基层实践中多部门的支持,社会组织在嵌入基层多元治理网络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2018年,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在全国多个城市展开的深度田野观察资料都发现,社会组织不仅在居民区治理网络中开始占据重要制度性位置,成为居委会开展各类治理工作的重要合作伙伴,[34]而且开始在街、镇基层党组织和政府搭建的公共治理网络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化解基层的一些治理难题中开始崭露头角。
但许多深入的田野观察也发现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公共性水平并未同步提升。[35]在很多时候,社会组织更多是作为基层治理部门购买服务的任务承担者角色出现在基层治理舞台上,其代表公众意见、反映社区多方诉求、表达居民利益的角色有时会让位于治理任务执行者的角色。[36]这些深层问题的出现,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基层政府的任务导向控制机制,因为很多职能部门在委托社会组织承担治理任务时,也很看重其社会代表性和社会性。本研究认为,社会组织公共性水平不足的现象背后折射出当前多线程治理改革同步推进时存在的一些深层问题,尤其是多领域改革之间的衔接问题。
这里仍以社会组织获取资源的主要方式——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例展开讨论。这项制度的初衷是提高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水平,在一个理想的情境下,这项制度需要在三个领域的改革之间建立起高效的动态链接机制:一是要通过自下而上的自治、共治机制来提取公众意见,在广泛讨论并与职能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形成服务项目清单;二是有关职能部门在吸纳公众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作为服务承担者,并与之签订协议,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关系;三是基于广泛的社会评估和公众意见,购买服务部门对社会组织承接服务效能进行评估,鼓励先进做法并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等。在这种理想模式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可以将部门购买行为与社区公共性的营造紧密联系起来。但在现实的制度实践中,由于购买服务的部门与推进社区自治、共治的部门通常缺乏紧密联系,于是购买服务决策时常是基于部门主义的考虑而设置的,实际上缺乏与社区自治、共治体系的关联;而服务评估也由具体委托部门来完成,公众缺乏参与性。在这种背景下,承担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实际上最重要的考虑是与委托部门之间建立密切合作关系,至于其与社会公共领域之间的关联度,则被放在次要的考虑位置。就此而言,多线程治理转型进程之间的松散关联现状,对于影响社会组织的公共性水平就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对未来发展空间有较大预期,但缺乏清晰发展思路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推进了一系列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举措。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未来社会治理转型的基本方向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些都为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这一总体政策环境下,社会组织普遍对未来发展空间有较大预期。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2018年调查数据从多个维度呈现了这一态势:89.3%的社会组织对成长环境的未来预期持积极态度,认为成长环境会变得更好;72.78%的社会组织愿意进一步招收全职人员,[37]而愿意扩大成员规模的比例更是高达86.59%。此外,还有84.64%的社会组织愿意承接更多的政府服务项目,这也从侧面反映社会组织愿意更多参与治理的愿望。
良好的发展预期必须建立在清晰的组织发展战略基础之上。唯有如此,社区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才有可靠保障。但上述调查数据从另一个维度折射出当前许多社会组织仍缺乏清晰的发展思路。在问及组织服务所涉及的具体领域时,39.98%的社会组织回答在2~4个领域展开服务;高达46.62%的社会组织在5个及以上的领域提供服务。这一数据与研究团队在治理转型前沿某城市的一项长期跟踪研究数据相一致,都呈现了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组织为获取资源而频繁切换服务领域的现象。[38]考虑到有些领域间的专业要求差距较大,大多数有着明确组织目标和愿景的组织都不太可能频繁切换服务领域。这种现状实际上说明,有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存在着“项目导向”的工具主义发展思路,即主要根据发包部门的指挥棒运转,自身在长期发展战略上缺乏清晰的布局与思考。如果这种现象不改变,那么即使有关部门不断投入资源,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和纵深化发展的组织能力也难以有效提升。
这种现象实际上也与当前多线程治理转型背景下社会组织发展的整体顶层设计不足有关。由于不同线程改革的着力点不同,因此具有长期考虑、整体规划而又透明清晰的社会组织扶持制度就始终缺位。在此背景下,社会组织就很难依据明确的政策信号形成清晰、可持续的组织发展战术。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即使在当前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最前沿的城市,统一归集不同部门购买服务项目并统一运行的招投标平台虽呼声很高但实际上一直难以建成,在此背景下,社会组织形成以项目为导向的经营化发展特征也就不难理解了。
总体来看,本研究所发现和揭示的社会组织发展特征都与当前治理转型期多线程改革之间的互动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制度环境一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另一方面其内核又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和松散关联特质,因而当前中国的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深层挑战。要化解这些挑战,显然不能再回到“就事论事”的线性思维来思考问题,而是要从中观维度着眼,更多考虑多线程治理转型之间的系统整合问题——这也对学术界和公共政策研究部门提出更高的研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