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有时只是一步之遥
有一个关于如何让穷小子娶到美国总统女儿的故事,被许多人津津乐道。有一个华尔街投资人对一个穷小子说:“只要你听我的,我可以让你成为高盛公司高管,并娶到总统的女儿。”投资人将穷小子带到一个华尔街投资人的酒会上,然后很神秘地对高盛公司总裁说:“你注意到那个小伙子了吗?他是哈佛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正在和总统的女儿谈恋爱。”高盛总裁走到小伙面前,热情地和他交谈,并许诺给他一个高盛公司的高管职务。在另一场总统参加的酒会上,投资人又很神秘的告诉总统:“您注意到那个小伙子了吗?他是哈佛大学高材生,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高盛公司的高管了。”总统走到小伙跟前,热情地跟他寒暄了几句,并介绍他认识了自己的女儿。这一切被高盛总裁看到后,很快就给小伙升职加薪。总统派人调查后发现穷小子的确是高盛公司的高管,于是同意他和自己的女儿交往。
有些企业家认为,为了获得商业机会,有时说一个“善意的谎言”无伤大雅,一旦成功了,谁还会在乎你说过什么谎言,只会将其视为商业传奇中的一件逸闻趣事,并且四处传颂。
创造并把握商机,有时就像谈恋爱。在恋爱中,男孩子会向女孩做一些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承诺,女孩子也愿意相信男孩子的承诺,但这并不构成诈骗。同样的道理,在商业活动中,无法兑现的承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男孩子为了获取女孩芳心,伪造北大毕业证、军官证等,以骗取女孩与其交往,则涉嫌犯罪。同理,如果为了创造和把握商机,在签订合同时,虚构事实、伪造相关文件,最终又无法清偿债务,就涉嫌合同诈骗了。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本质区别在于:(1)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比如甲的生意赔钱了,甲不接债权人的电话,债权人无法与甲取得联系,甲将会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反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是否采取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如果仅仅是对外宣传自己的愿景、理想、目标,则不构成合同诈骗,如果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则可能被认定为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