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郑庄之跋扈
初[1],郑武公娶于申[2],曰武姜[3],生庄公及共叔段[4]。庄公寤生[5],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6]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7]请于武公,公弗[8]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9]。公曰:“制,岩邑也[10],虢叔[11]死焉。佗邑唯命[12]。”请京[13],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14],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15]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16]。”公曰:“姜氏欲之,焉辟[17]害?”对曰:“姜氏何厌[18]之有?不如早为之所[19],无使滋蔓!蔓,难图[20]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21],子姑待之。”
注释
[1]初:当初,起初。用于故事开头。
[2]郑武公:春秋时郑国国君,姬姓,名掘突。郑:周代诸侯国名,姬姓,伯爵,周厉王少子友之后。申:诸侯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在今河南南阳。
[3]武姜:郑武公谥号为武,申国为姜姓,因此郑武公的夫人称为武姜。
[4]庄公:即郑庄公。共〔gōng〕叔段:共郑庄公的弟弟(两人相差三岁),共为其封邑,叔是排行,段是名。
[5]寤生:逆生,倒着出生(足先出),也可作难产解释。
[6]恶:讨厌,不喜欢。
[7]亟:屡次,多次。
[8]弗:“不……之”。
[9]制:地名,今在河南荥阳虎牢关。
[10]岩邑:险邑,地势险要的边城。
[11]虢叔:东虢国的国君。
[12]佗:同“他”,其他。唯命:唯命是从。
[13]京:地名,在今河南荥阳县东南。
[14]祭仲:郑国大夫,字足。雉:古时建筑的计量单位。一雉为三丈长一丈高。
[15]参:同“三”。国:国都。
[16]堪:经受得住。
[17]焉:哪里,怎么。辟:同“避”,逃避。
[18]厌:满足。
[19]所:安排,处置。
[20]图:克制,对付。
[21]毙:灭亡。
译文
当初,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个妻子,名叫武姜,生下了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时是脚先头后的,是难产。这让姜氏受到了惊吓,因此便给庄公取名叫寤生,并且非常讨厌他。姜氏喜爱共叔段,便要立他为世子,并且多次请求武公,但武公没有同意。等到庄公继位郑国国君后,姜氏请求将制地作为共叔段的封邑。庄公道:“制地是一个地势险要的地方,虢叔曾经死在那里。还是改到其他地方吧,其他地方都可以听您的。”姜氏又改请求京城,让共叔段居住在那里,称为京城太叔。祭仲对庄公说:“凡属都邑,城墙周围的长度超过三百丈,就会给国家带来祸害。先王制定的制度规定,大地方的城墙,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城的城墙不符合制度,这是不该出现的,您会忍受不了的。”庄公说:“姜氏要这样,又哪里能避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怎么会因此满足?不如早作准备,不要让她滋生事端,否则一经蔓延就难以对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且不能铲除掉,何况是您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行不义,必然会自取灭亡。您就等着吧!”
既而[1]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2]。公子吕[3]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4]?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5],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6]。子封曰:“可矣,厚[7]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8],厚将崩。”
大叔完聚[9],缮甲兵[10],具卒乘[11],将袭郑,夫人将启之[12]。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13]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14],公伐诸鄢。五月辛丑[15],大叔出奔共。
注释
[1]既而:犹言不久。
[2]西鄙、北鄙:郑国西部与北部边境一带的城邑。贰与己:同属于庄公和自己。
[3]公子吕:郑国大夫,字子封。
[4]若之何:如何对待他。
[5]庸:用。
[6]廪延:地名,在今河南延津北。
[7]厚:势力雄厚。
[8]暱:亲近。
[9]完:完善。聚:积聚。
[10]缮:修补,修缮。甲兵:武器。
[11]具:完备。卒:步兵,士兵。乘:兵车。
[12]夫人:指武姜。启之:开启城门,指做内应。
[13]乘:一车四马为一乘。每乘配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
[14]鄢:地名,在今天河南鄢陵境内。
[15]辛丑:古人以天干地支计时,这年五月辛丑为五月二十三日。
译文
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和北部边境的官员同时听命于自己和庄公。公子吕说:“国家不能出现这种两面听命的情况,君王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要把君位让给太叔,下臣就去侍奉他;如果不给,那就请除掉他,不要让老百姓有其他想法。”庄公说:“用不着,他会自取其祸的。”太叔又将原来两属的地方收作自己的封邑,并扩大到廪延。公子吕说:“可以动手了。他势力一大,便会取得民心。”庄公说:“没有正义就没有号召力,他势力虽大,但反而会因此分崩离析。”
太叔整治城郭,储备粮草,修缮装备武器,充实步兵车兵,企图袭击郑国的都城。姜氏则准备作为内应,为其打开城门。庄公听到太叔起兵的日期后,说道:“可以了。”便命令公子吕率领二百辆战车进攻京城。京城的人反叛太叔,太叔逃到了鄢地。庄公又追击到了鄢地。五月二十三日,太叔又逃到了共地。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1]。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2]姜氏于城颍[3],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4]。”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5],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6]。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7],请以遗之[8]。”公曰:“尔有母遗,繄我[9]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10]地及泉,隧[11]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12]:“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13]!”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14]!”遂为母子如初。
注释
[1]郑志:郑庄公之意愿。
[2]寘:音意同“置”。
[3]城颍:颖城。
[4]黄泉:地下之泉,此二句的意思是不死不相见。
[5]颍考叔:郑国大夫。颍谷:地名,在今河南登封西南。封人:管理地方的官员。
[6]舍肉:把肉放在一边不吃。
[7]羹:带汁的肉羹。
[8]遗:送。
[9]繄:语气助词,无实义。
[10]阙:同“掘”,挖掘。
[11]隧:挖隧道,动词。
[12]赋:作诗。
[13]融融:快乐高兴的样子。
[14]泄泄:快乐欢畅的样子。
译文
《春秋》中记载说:“郑伯在鄢地打败了共叔段。”太叔所作所为违背了孝悌,所以不称“弟”字;他俩虽然是兄弟相争,却好像两国国君在打仗一样,所以用了“克”字;把庄公称为“郑伯”是讥刺他没有尽到教诲之责;《春秋》中这样记载就表明了庄公的本意。不说“出奔”,是因为史官下笔时有困难。
此后,庄公就把姜氏安置在边远的颖城,并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再相见。”不久以后又后悔起来。
颍考叔当时在颍谷做边疆护卫的长官,听到这件事,就找机会献给了庄公一些东西。庄公便赏他一起进餐吃饭。吃饭的时候,他把肉放在旁边不吃。庄公就问他原因,他说:“我有母亲,我孝敬她的食物她都已经尝过了,但没有尝过君王的食物,所以请求您让我将这肉带回去给她吃。”庄公说:“你有母亲可以孝顺。哎!我却没有!”颍考叔说:“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庄公就对他说明了原因,并且告诉他自己很后悔。颍考叔回答说:“君王您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如果掘地见到泉水,在隧道里面相见,那还有谁会说不对?”庄公听从了颍考叔的意见。庄公进了隧道,赋诗说:“身在这隧道中,是多么快乐啊!”姜氏走出隧道,也赋诗说:“走出这隧道后,是多么舒畅啊。”于是母子和好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1]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2]。’其是之谓乎!”
注释
[1]施〔yì〕:去声,推及,延及。
[2]这两句出自《诗·大雅·既醉》。匮:匮乏,穷尽。锡:同“赐”,给予。
译文
君子说:“颖考叔可算是真正的孝子,爱他的母亲,扩大并且影响到庄公。《诗》说:‘孝子的孝心没有穷尽,永远赐给你福禄。’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1]。五父谏[2]:“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3],郑何能为?”遂不许。
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4],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5],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6],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7]:‘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8],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9]。’”
注释
[1]陈侯:即陈桓公。陈:妫姓国,其余在今河南省淮阳县。
[2]五父:陈国执政大臣,又名陈公子佗、陈佗、文公子佗、陈五父、五父佗。
[3]实难:实在可谓难。
[4]悛:改过、悔改之意。
[5]易:蔓延。
[6]乡:同“向”。
[7]周任:周时大夫。一说是古代良史。
[8]芟夷:铲除。蕴崇:堆积。
[9]善者:双关词,既指嘉禾,亦指善人、善事、善政。信:同“伸”。
译文
往年,郑庄公请求和陈国结好,陈桓公都没有答应。五父劝谏说:“亲近仁义,结交邻国,这是治国的法宝。希望君侯能答应郑国的请求。”陈侯说:“宋国和卫国才是真正的祸根,郑国能干什么!”于是就没有答应。
君子说:“善不可丢失,恶不可滋长。这大概是说的就是陈桓公吧!滋长了恶而不思悔改,接着就自取祸害。这时即使想要挽救,又怎么还能办得到呢?《商书》说:‘恶的蔓延,就像草原上烧起大火一样,不可以靠近,难道还能扑灭?’周任有语说:‘治理国家的人,见到恶就像农民要坚决锄掉杂草一样,锄掉它堆积起来,并挖掉它们的根,叫它们不能再繁殖,这样,善就能发展了。’”
北戎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1],惧其侵轶我也[2]。”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以待之。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乃可以逞。”从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3]。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4]。戎师大奔。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
注释
[1]徒:步兵。
[2]轶:突然从后面跑到前面。
[3]祝聃:郑国大夫。
[4]殪:战死。
译文
北戎侵犯郑国,郑庄公想率兵抵抗,但又怕戎军的兵力强大,便道:“他们是步兵,我们用车兵,我担心他们会突然从后面绕到前面来偷袭我们。”公子突说:“派一些勇敢但没有毅力的战士,让他们冲击一下敌军便赶紧逃离。国君您设下三批伏兵等待戎人,而戎人会因为轻率而失去秩序,因为贪婪而缺乏团结;打了胜仗便争功不让,打了败仗便互不相救。前头部队看到有钱财物可收获,必然会只顾前进;前进中一旦遇到了埋伏,便一定会匆忙四处逃亡;后面的部队不进行救助,敌军就没有援兵了。这样,我们就可以获得胜利。”郑庄公采纳了公子突的意见。果然,当戎军的前哨遇上伏兵时便赶紧逃命了,祝聃率军追击,将戎军从中截断,进行前后夹击,戎军被全部歼灭,而后面的戎军则拼命逃跑了。十一月二十六日,郑人大败戎军。
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1],授兵[2]于大宫。公孙阏[3]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以走[4],子都拔棘以逐之[5],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注释
[1]甲辰:二十四日。
[2]授兵:发放兵器、兵车等。大宫:即太宫,郑国祖庙。
[3]公孙阏:郑国大夫,又称子都。
[4]辀:车辕木。走:奔,跑。
[5]棘:同“戟”。
译文
郑庄公打算进攻许国,五月二十四日,在太祖庙里分发武器。公孙阏与颍考叔争夺兵车。颍考叔挟起兵车辕木便跑,子都拔出戟便去追赶他。但追到了大路口,子都也没能赶上。子都为此非常愤怒。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1],傅于许,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2]。子都自下射之,颠[3]。瑕叔盈又以蝥弧登[4],周麾而呼曰[5]:“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6],遂入许。许庄公奔卫。
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7],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
注释
[1]庚辰:初一日。
[2]蝥弧:郑庄公之旗名。
[3]颠:坠,指由城上坠下跌死。
[4]瑕叔盈:郑国大夫。
[5]周:遍。麾:招,挥动大旗招呼郑军。
[6]壬午:初三日。
[7]共:法度。
译文
秋七月,隐公联合了齐僖公、郑庄公一起讨伐许国。初一这天,三国军队汇合后一起进攻许城。颍考叔拿着郑庄公的旗帜“蝥弧”率先登上了城墙,子都用箭在下面射他,颍考叔因此摔下来死了。瑕叔盈便又举着“蝥弧”旗冲上城,并挥舞着旗帜,大声疾呼道:“国君登城了!”于是郑国的军队全部攻上了城墙。初三日,便占领了许国。许庄公逃亡到卫国。
齐僖公把许国让给了隐公。隐公道:“君王说许国没有交纳贡品,违背了法令制度,所以寡人才会跟随君王讨伐它。许国既然已经认罪了,我的使命便也已经完成了,即便君王有意把它赠送与人,我也是不敢参与的。”于是便将许国送给了郑庄公。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1]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2],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3]。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4]。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5],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6],实逼处此[7],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8]?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9]。”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10]器用财贿,无置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11],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12]。夫许,大岳之胤也[13],天而既厌[14]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15]?”
注释
[1]许叔:许庄公弟,名郑,谥桓公。
[2]一二父兄:指同姓群臣。共亿:意即相安无事。忆,安。
[3]获:公孙获,郑国大夫。
[4]无宁:宁可。无,句首语气助词,无实义。兹:使。
[5]昏媾:婚姻亲戚。
[6]滋:同“兹”,使。
[7]逼:迫近。
[8]禋:斋戒。
[9]聊:姑且。圉:边疆。
[10]而:同“尔”,你。
[11]新邑:指新郑一带。郑国原位于陕西省华县东北,平王东迁之后,郑武公伐虢、桧,并其土地,立国于此。
[12]序:绪业,即继承的功业。
[13]大岳:即太岳,四岳,上古官名,掌管四岳的祭祀。胤:后代。
[14]厌:厌弃。
[15]其:岂。
译文
郑庄公让许国的大夫百里去侍奉许叔居住在许都的东部边邑,并对他说:“上天降祸给许国,确实是鬼神对许君不满意,因而借我们的手来惩罚他。我只有一两个同姓的臣属,却都不能平安相处,难道还敢揽来许国的事情吗?我自己有弟弟,尚且不能和睦相处,而使他四处乞讨生活,更何况是长久占有许国呢?您应当帮着许叔安抚好这里的百姓,我准备让公孙获也来辅助您。如果我得以善终,上天或许又会依礼撤回降给许国的祸害,让许公再次治理自己的国家。那时只要我郑国对许国有所请求,可能还会像对待亲戚一样,非常乐意答应的。不要让其他国逼近我们的地方,来与我郑国争夺这块土地。我的子孙连挽救自己的危亡都来不及,难道还能替许国敬祭先祖吗?我之所以让您留在这,不仅是为了许国,也是希望趁机巩固我的边疆。”于是便让公孙获住在许城西部边境,对他说:“凡是你的器用财物,都不要放在许国,我死后就尽快离开这里。我的祖先只到最后才在这里新建城邑,眼看周王室已经日渐衰微,我们这些周朝的子孙也互相攻击而使得天下秩序日益混乱。许国是太岳的后代,上天既然已经厌倦了成周,我还能和许国相争吗?”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1]民人,利后嗣[2]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3]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郑伯使卒出豭[4],行出犬鸡[5],以诅射颍考叔者。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注释
[1]序:此作使动用法。
[2]嗣:后代,继承人。
[3]相时:瞅准机会。
[4]卒:百人为卒。豭:公猪。
[5]行:二十五人为行。
译文
君子者认为,郑庄公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是合乎礼法的。礼法,是管理国家、安定社会、使百姓有序、使后代获利的工具。许国违背了法令,庄公因而讨伐他们;他们服罪后便宽恕他们,与人相处要度量自己的德行,选择有利的时机再行动,不会连累后人,这可以说是懂得礼法了。
郑庄公让每一百名士兵拿出一头公猪,每二十五人拿出一条狗与一只鸡,诅咒射死了颍考叔的凶手。君子认为郑庄公失掉了政令和刑罚。政令用来治理百姓,刑罚用来纠正邪恶。既缺乏了德政,又缺乏了有威信的刑法,所以才会有邪恶产生。诅咒已经出现了的邪恶,又会有什么好处呢?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
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
王为中军;虢公林父[1]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2]将左军,陈人属焉。
郑子元[3]请为左拒[4]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5]之,必乱。蔡、卫不枝[6],固将先奔,既而萃[7]于王卒,可以集[8]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注释
[1]虢公林父:王卿士。
[2]黑肩:周桓公。
[3]子元:公子突之子。
[4]拒:同“矩”。
[5]顾:照顾,照料。
[6]枝:支,支持,支撑。
[7]萃:聚,集中。
[8]集:成,成就。
译文
周桓王夺去了郑庄公的政权,郑庄公不再朝觐。
秋季,周桓王率领众诸侯讨伐郑国,郑庄公率军抵御。
周桓王率领中军,右军由虢公林父率领,右军有蔡军、卫军;左军由周公黑肩率,左军有陈军。
郑国的子元建议由左方阵来对付蔡军和卫军,由右方阵来对付陈军。他说:“陈国由于国内动乱,所以百姓们都缺乏战斗意志。如果先攻击陈军,他们必定会逃走。周天子的军队看到这种情形,便一定会发生混乱。而蔡国和卫国的军队支撑不住,也一定会争先奔逃。这时我们便可集中兵力对付周天子的中军,那我们便可以获得胜利。”郑庄公听从了他的意见。右方阵的指挥由曼伯担任,左方阵的指挥由祭仲足担任,原繁、高渠弥则带领中军护卫郑庄公,摆开了“鱼丽”阵势,前面排列二十五辆战车为前锋,一百二十五辆战车紧随其后,用以填补列阵间的空隙。
战于繻葛[1],命二拒曰:“旝[2]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3]。公曰:“君子不欲多上[4]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5]。”夜,郑伯使祭足劳[6]王,且问左右。
注释
[1]繻〔rú〕葛:地名。
[2]旝〔kuài〕:古代作战时指挥用的旗子。
[3]从之:追逐。
[4]上:驾龄。
[5]多矣:习语,知足的意思。
[6]劳:慰问。
译文
双方在繻葛展开交战。郑庄公对左右方阵命令道:“只要看到大旗一挥,就击鼓进军。”郑国的军队发起进攻后,蔡、卫、陈三国军队便一起逃跑了,周天子的中军因此混乱了。郑军从左右两边合力夹击,最终周军大败。祝聃射中了周桓王的肩膀,但是他还能指挥军队。祝聃请求前去追赶,郑庄公说:“君子不希望欺人太甚,又怎敢欺凌天子呢?只要能挽救自己,使国家免于危亡便足够了。”夜间,郑庄公派遣祭仲足前去慰问周桓王,同时也问候了他的左右随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