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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体验:内涵、类型、动机与真实性

一、旅游体验内涵研究

国外旅游体验研究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国内略晚,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此后,旅游体验逐渐成为国内外旅游研究领域的核心议题。关于旅游体验的含义,从研究初始就有不少争议。Boorstin(1964)将之视为一种时尚消费行为,一种人为的、事先构想的大众旅游体验,是做作刻板的。MacCannell(1973)则把旅游体验看成是对现代生活所遭遇的困难的积极响应,他认为旅游者是在寻求“真实”的体验以战胜困难。Cohen(1979)将旅游体验定义为个人与各种“中心”之间的关系,他主张体验的意义来源于个体的世界观,并且取决于个人是否依附于某个“中心”,即是否依附于个体的精神家园。Urry(1990)则主张旅游体验事实上是一种凝视(gaze),游客与“他者”通过凝视而相遇,并在这种相遇中构建出个体的旅游体验。Ryan(1991)指出对个体而言,旅游体验是一种多功能的休闲活动,包括娱乐或学习或两种兼而有之。

国内学者也对旅游体验的含义做了不少的探讨。马天(2019)指出对旅游体验的界定包括两方面:一是旅游体验即旅游者的旅游过程,如陈海波(2017)认为旅游体验是人利用闲暇时间在其惯常环境以外所开展的体验;二是从旅游者心理感受层面进行理解。典型代表如谢彦君(2005)对旅游体验的定义是:旅游个体通过与外部世界联系进而改变其心理水平以及调整其心理结构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旅游对象与旅游者心理交互作用的结果,是旅游者以追求旅游愉悦为目的的综合性体验。黄向(2014)认为旅游体验是旅游情境中的主体幸福感。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旅游体验的界定虽存差异,但仍有共识,即旅游体验是旅游者旅游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感受或结果。旅游体验的内涵强调两个方面:一是个体的主观感受;二是整个旅游过程的一种体验。下文将结合旅游体验的类型、阶段性与层次性对本研究的旅游体验进行界定。

二、旅游体验类型研究

旅游体验的类型研究主要缘起于学者们意识到游客自身因素的不同导致旅游体验效果的迥异。学者们不再假定游客在旅游中都会获得类似的体验效果,开始倾向从类型学的角度来理解旅游体验,拓宽了旅游体验的广度。在旅游体验类型的研究上,Cohen(1979)是公认的领先者与佼佼者。他将体验分为休闲、消遣、获取经验、实验、存在五种类型,不同的类型代表了不同的体验方式:审美、避世、求知、寻找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感受异地文化。Pine和Gilmore(1999)提出“4E”模型,将体验划分为娱乐、教育、逃避与审美四种类型,他们认为旅游体验是这些体验的结合,最佳的旅游体验质量是这四种体验类型的集合点。“4E”模型在体验类型划分上给不少学者带来很大的启发,颇具影响力。

邹统钎(2003)在“4E”模型基础上增加了移情,从而区分了旅游体验的五种类型,即娱乐、教育、逃避、审美和移情,并指出旅游体验具有个体性、参与性、综合性等特点。魏小安(2005)认为消费者在体验过程中为寻求某种刺激,会积极参与到体验的营造过程中,于是将“4E”模型中的“逃避体验”更换为“刺激性体验”。谢彦君(2005)则认为旅游体验可划分为补偿性旅游体验、遁世性旅游体验、认知性旅游体验以及极端性旅游体验四种类型。宋咏梅和孙根年(2006)同样从体验目的的视角进行了划分,分为消遣娱乐、逃逸放松、知识教育、审美猎奇、置身移情五个类型。马宝建和张茵(2009)则将旅游体验划分为认知体验、感知体验、审美体验、超验体验。近年则有学者从建构过程、体验强度、表演理论等视角对旅游体验类型进行了探讨。表1-1列述了不同学者的旅游体验类型,虽然类型划分多种多样,但总体而言,类型的多样化是为了给旅游者提供多种体验方式,避免体验单一化而带来低质量的旅游体验。

表1-1 旅游体验类型表

资料来源:根据文献整理编制。

三、旅游体验阶段性与层次性研究

旅游体验具有主观特殊性,受主客观多种因素影响。旅游体验需求随着旅游主客观环境以及旅游时间维度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出不同的阶段性与层次性。

1.阶段性

旅游体验的阶段性划分是基于旅游时间序列进行的。Norton(1996)通过对东非旅游者进行开放式访谈调查,把旅游体验划分为期望、体验与感想三个阶段。Clawson和Knetsch(1969)依据时间序列提出游憩体验的五个阶段模型,包括预期、去程、现场活动、回程以及回忆阶段,并由此影响以后的游憩体验历程。他们指出体验会随着不同的阶段而发生有顺序的改变,并且游客体验主要集中在现场活动阶段。Chubb和Chubb(1981)在五阶段模型的基础上,将其扩展为11个阶段(表1-2),并详细地描绘了体验的阶段历程及各阶段的体验需求。相关研究表明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游客的认知和心理状态呈现出动态变化(Borrie & Roggenbuck,2001),而这种动态变化也正是旅游体验层次性的体现。

表1-2 五阶段模型与十一阶段模型

资料来源:转引自余向洋,朱国兴,邱慧(2006)。

从旅游体验的阶段性来看,不管是Norton的三阶段、Clawson & Knetsch的五阶段还是Chubb & Chubb的11阶段,实际上都是基于旅游者的时间流逝与空间转变来划分的。换言之,从旅游者确定进行旅游行为前的准备阶段到离开家到达旅游目的地,最后再从目的地返回家的过程。其中经历了整段旅游时间的流逝以及客源地与目的地乃至中转地空间的变换:旅游前客源地—旅游中目的地—旅游后客源地。因此,本研究在时空维度上将旅游体验划分为:旅游前的预期体验阶段—旅游中的现场体验阶段—旅游后的回忆体验阶段,并将研究焦点放在现场体验与回忆体验阶段。

2.层次性

纵观体验层次划分现状,国内外学者主要基于旅游者身心投入情况,对旅游体验层次性做了不同的区分,拓展了旅游体验的深度。如表1-3所示。Pine和Gilniore(1999)的“4E模型”从参与主动性、投入程度以及旅游者与环境的关系来看,事实上也是一种体验的层级划分。Williams等人(2004)把旅游与休闲体验分为直接体验、体验性学习和个人发展三个等级。国内学者对体验层次划分基本上依据身心的参与程度。龙江智等(2009)基于意识谱理论将旅游体验划分为感官体验、认知体验、情感体验、回归体验和灵性体验五个层级。陈才,卢昌崇(2011)借鉴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旅游体验自下而上划分为五个层次的深度结构:感官体验、身体体验、情感体验、精神体验与心灵体验。潘海颖(2012)认为旅游体验经历了三个层次:身到、心到、神到,对应审美境界的悦目之美、悦心之美与悦神之美。赵刘,程琦和周武忠(2013)将一般的完整体验分为三个维度:知觉体验、意义体验与情感体验,并以此为切入点研究旅游体验。他们指出“旅游过程中日常体验的知觉维度转变为旅游世界的本真发现,意义体验维度转变为符号意义的自在给予,情感体验维度转变为角色转换的情感超越”。其中知觉体验,指人主要凭借眼耳鼻舌体等感觉器官对外界纯粹形式方面的体验;意义体验,指主体意识对实物的深层次思考;情感体验,指主体在对客体知觉和意义体验基础上,为事物所感动、刺激、恐惧等产生深层次的愉悦、悲痛等情绪变化。黄向(2014)根据体验结构将体验层次分为孤独体验、高峰体验和成就体验。宋竹芳等(2019)则探讨了黑色旅游体验的体验层次问题,根据游前预体验、游中实体验、游后思体验的时间维度将体验层次划分为不可触及、可触可及与深思升华三个层次。

表1-3 旅游体验层次表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文献整理制成。

由文献回顾可以看出,旅游体验具有多层次,学者们对体验层次的划分也各有不同。总体而言,由于旅游体验是旅游者通过与外部世界的接触、互动,经由自身心理情境而形成的心理结构状态。因此在各种划分方式中,最常见的是由表及里的划分依据:身体—心理—精神。其中,身体方面指对外部世界(旅游地人、事、物等)感官方面的体验,即学者们的说法不一但含义相似的表层体验/感知体验/感官体验/身体体验/身到等。心理方面包括旅游者对目的地人、事、物学习、理解上的认知变化以及情感上的变化,如认知体验/情感体验/知觉体验等。精神方面则指旅游者在对旅游目的地的感官、认知、情感体验后所唤起、体认乃至领悟到的内在意愿,包括精神意志、人生哲学等方面的心灵感悟,如相关文献里的意义体验/精神体验/心灵体验等说法。

目前学术界对旅游体验的内涵界定莫衷一是,但是从众多定义中不难发现两个与旅游体验内涵紧密相关的要素。其一,旅游体验是旅游者个体的主观感受。正是由于是一种主观感受,因而对其无法用一个统一标准来衡量,从而导致了定义难以统一的困难。与此同时,主观感受的不一致性、动态变化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旅游体验类型、层次的研究。因此,可以说,旅游体验类型、层次研究不仅有利于促进体验的实践意义,也有利于理解旅游体验的内涵。其二,旅游体验是一种过程性的体验,即其围绕且贯穿于整个旅游活动过程,完整的旅游活动过程包括旅游活动前的准备阶段、旅游活动中的现场阶段与旅游活动后的追忆阶段。由此,结合旅游体验的阶段性与层次性,本书界定旅游体验为:旅游个体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与外部世界互动从而引起身心感受变化并形成相应心理结构的过程。

从时间阶段上看,旅游体验是一个围绕着预期体验—现场体验—回忆体验的连续谱;从感受进程看,旅游体验是一个由表及里,由身到心的动态过程,包括感官体验、认知体验、情感体验、精神体验四个层级。其中,感官体验指旅游过程中目的地各种情境因素对游客感觉器官与身体的刺激所形成的体验;认知体验指旅游者根据自己的知识或经验,对旅游地感知信息进行加工评价判断,从而形成对旅游地的认知体验;情感体验是旅游者与旅游世界互动过程中的情感感受;精神体验则是经过感官体验、认知体验、情感体验后唤起的关于精神意志或人生哲学方面的体验、领悟。本研究对旅游体验的层次划分将借鉴多数学者的划分逻辑,即身体—心理—精神的划分方式。并具体探讨分享行为将会对哪一层次的体验产生影响以及影响是如何发生的。

四、旅游体验动机研究

动机这一概念在旅游与休闲领域被广泛研究。国外旅游体验的动机研究主要从心理学角度出发,Pearce(1993)在马斯洛需求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旅游生涯阶梯”,这个模型包含了五个层次的旅游需求:放松、刺激、关系、自尊与发展以及自我实现。目前受到广泛认可的动机理论当属Dann(1981)提出的“推-拉”理论。Dann认为游客之所以旅游是受到自己需求的推动以及外部环境的拉动。Iso-Ahola(1982,1999)则与Dan持相反观点,他认为旅游动机仅仅是一个心理学概念,不大需要考虑社会方面的因素,并提出“最佳唤醒”的概念,主张个体在刺激中寻求一种平衡。对个体来说他们所寻找的是适度新奇,既不会寻找完全不同的也不会寻找完全相同的东西。Crompton(1979)提出了七种类型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避世、自我实现、休闲、获取声望、回归自然、增进亲友关系、社会交往等。

与国外研究类似,国内旅游体验动机的研究大部分从心理学角度出发。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谢彦君(2004)在“推-拉”理论基础上,建立了旅游体验动机模型,阐明旅游体验动机与游客行为之间的联系,并探讨了旅游动机、旅游需求与旅游行为三者之间的关系。此外,国内学者也致力于通过定性、定量研究丰富旅游动机理论。如郭亚军(2002)认为旅游动机由社会因子、放松因子、知识因子、技能因子等四个大动机和14个相关的小动机构成。在14个小动机中包括与朋友度过快乐时光、与其他人在一起、结交朋友、获得情感上的归属、发展密切的友谊等与社会互动、社会交往密切相关的因素。赖斌和杨丽娟(2016)认为游客对民族传统文化旅游的现代体验动机在于“返璞归真”,通过民族旅游活动中“意外惊喜”的设计,逐渐让游客进入到“忘我状态”的存在性真实,并在回归日常生活世界后,升华自我感悟和丰富人生经历。任晓丽等(2019)则探讨了亲子旅游动机,发现其重要程度为“加强儿童教育>促进家庭关系>个体正面体验>个体负面体验”,为寻求家庭意义,家长的个体旅游体验仍然存在,但却是削弱乃至牺牲和隐藏的。

虽然对旅游体验动机的研究不少,但这些研究都受制于一个难以克服的因素,即动机无法直接观察,只能通过观察旅游者的行为进行推测或者通过旅游者的自我报告。并且,旅游体验动机具有多样性与动态性,不管是国外研究还是国内研究,对旅游体验动机尚未取得统一的结论。然而,从诸多动机中可以发现,社会联系、社会交往等社会互动需求是旅游体验动机的一个重要层面,推动着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正如上文所提及的,旅游动机中的社会联系层面是本研究选取移动社交平台作为分享媒介的一个主要原因。分享与体验参与在社会交往的层面上具有共通性。

五、旅游体验真实性研究

(一)真实性的产生和发展

“Authenticity”一词源于希腊语的“Authentes”,意为“权威者”“原初的”“某人亲手制作”“创作者”。目前学术界对“Authenticity”一词的译法参差不定,主要有三种译法:本真性、真实性与原真性。学者对三种译法的选择,往往出于学科偏好与主观判断,随意性较强(赵红梅、李庆雷,2012)。社会学界、民俗界通常译作“本真性”,文化遗产保护界译为“原真性”,旅游界则常用“真实性”以强调旅游体验(张朝枝,2008)。本文沿用旅游界约定俗成的译法:真实性。

真实性的探讨在旅游学界最早源于Boorsin对大众旅游虚假性的抨击。1964年,历史学家Boorstin以《镜像:美国伪事件导览》一书拉开了“真实性”在旅游研究中的序幕。1973年,社会学家MacCannell将本真性引入旅游动机与旅游经历的社会学研究中,其“舞台真实”的概念引发了旅游学界对旅游本真性的关注与热议,“真实性”成为旅游研究的一个核心议题。Boorstin哀叹“逝去的旅行艺术”,抨击文化的商品化和旅游体验的“虚假”,他指责大众旅游催生出虚假事件和商品化文化,体验被均质化和标准化,真实性变成可疑的命题。MacCannell则进一步认为现代性是“失真”现象的“原凶”,从而将旅游者动机神圣化,视旅游者为专门追求真实性的“准朝圣者”。Boorstin与MacCannell将真实性看作是绝对的客观的真实性,是客观主义真实性的代表人物。他们的论述不仅体现了“失真”现象的普遍性,也促使人们意识到真实性与商品化的矛盾性。

1988年,Cohen发表其经典论述《旅游中的真实性与商品化》,辩证地讨论了商品化的利弊,提出“渐变真实”概念。他认为本真性本来就不是静止的、固定的,它是可以商榷的,本真性概念的讨论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Bruner(1994)也认为,与其接受不经推敲的“孰真孰假”二元对立,不如去解读社会实践中真实性的不同含义,去了解人们如何将客体视为真实。Cohen以其“渐变真实”偕同提出“四类型真实性”的Bruner成为建构主义真实性的领军人物,奠定了建构真实的认识基础。

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怀疑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蔓延,以解构真实性为特征的“后现代真实性”顺势而生。其主要代表人物Eco(1986)以“超现实”概念消解了复制与原版、符号与现实之间的界限,那些不以现实为模板或参照的想象物、符号集合体成为旅游吸引物,如迪斯尼乐园。后现代主义真实的另一个重要领军人物Baudrillard(1983)则认为当今世界已进入“仿真”时代,没有原物、没有本原,没有“现实”作为参照,仅只是符号的抽象。对于“后旅游者”而言,本原的真实性已经远逝,独特性与唯一性成为旅游吸引物真实性的基础,超越了传统的真实性概念。

1999年,王宁《旅游体验的真实性再思考》一文首度总结了真实性概念发展的各个阶段,将其划分为客观、建构、后现代三种类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存在主义真实性”,拓展了真实性的内涵。相对于后现代主义对真实性概念的解构,王宁从存在主义的理论视角建构了对立于客观真实性的概念——存在的真实性。他认为存在的真实与被旅游的客体是否真实没有关系。旅游者不关心被旅游客体的真实性,只是借助于旅游活动或旅游客体寻找真实的自我。

王宁的“存在主义真实性”打开了真实性研究的一个新视角,其观点在得到了不少人支持的同时也受到了批判性的质疑。持批评观点的学者认为这种真实性在强调旅游者追求真实自我的同时忽略了东道主社会(李旭东、张金岭,2005)。美国学者WangYu(2007)也提出客体的真实性与存在的真实性(与自我相关的真实性)之间并非毫无联系,相反地,通过某种机制这两种真实性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且真实性有三个层次:客体、自我(主体)与家。游客旅游是为了逃离熟悉的环境,却又不断在他乡寻找故乡,在陌生中寻找熟悉。Wang Yu将这种真实性理解为“定制化的真实性”。

(二)五种视角的真实性

1.客观主义真实性(objective authenticity)

Boorstin和MacCannell是客观主义真实性研究的代表人物,他们都把真实性当作旅游者固有的可识别的一种特性,且可以用一个绝对的设定的标准来衡量。然而,在旅游者追求真实性的能力与动机方面,两人的观点恰好相悖。Boorstin(1964)认为游客既没有获得真实性的能力,也没有追求真实性的愿望。他们追求的只是经过策划的、虚假的事件,对当地真实文化并不感兴趣。不同于Boorstin的看法,MacCannell(1973,1976,1989)的舞台真实性理论认为游客生活在现代化、异化的社会中,他们并不满足于现实生活的虚伪,出游的目的就是追求真实性——了解旅游地居民的真实生活。同时他也指出,现代大多数旅游经历都是体验舞台真实,而非目的地社会的真实文化。对旅游者而言,其挑战在于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允许了解或经历旅游地居民的真实生活。不管是Boorstin的“伪事件”还是MacCannell的“舞台真实性”,都简化了真实性的概念。王宁(1999)指出真实性在现实中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存在许多不确定,专家、学者所判断的不真实或“舞台化”对旅游者而言可能是真实的。而客观主义真实性的观点将真实性的判断局限在旅游者的原初性上,陷入了“非黑即白”的二元论中(周亚庆等,2007)。

2.建构主义真实性(constructive authenticity)

建构主义论者不认同客观主义论者将真实性看作旅游客体既有属性这一观点,他们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内在于旅游客体、等待被发现的客观真实性(赵红梅、李庆雷,2012)。真实性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应该从一种更为复杂的、建构的视角来解释真实性。Hughes(1995)提出旅游真实性是由各种旅游企业、营销代理、导游解说、动画片制作者等生产、制造出来的。旅游目的地或其他事物作为真实性被体验不是因为他们是原物或真实的,而是因为他们作为标志或真实性的象征被认识到。有趣的是,真实与否会随时间而改变。曾经是不真实的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经历了一个“突现的真实”过程后会被重新定义为真实(Cohen,1988)。

王宁(1999)指出建构主义论者的五点共识:①绝对客观的、静态的起源或“原物/原作品”是不存在的;②原创物或传统自身也会应现实之需而被发明或建构;③真实与否取决于人们的偏好、视角与解读,对于同一客体的真实性,不同旅游者看法不同;④对于旅游目的地的不同文化和人群来说,真实性是游客基于其期望乃至刻板印象对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所贴上的一种标签;⑤最初被认为失真或虚假的事物,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渐变真实”。总而言之,建构主义者寻求的原真性不再是Boorstin和MacCannell所指的客观的原真性,而是一种符号的、象征意义的原真性,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建构主义真实性来源于旅游者期望、信念、观念的结合,这种结合是象征性地投射于物体上的。建构主义真实性让旅游者成为表演者,在扮演旅游者角色并从人造的舞台环境中获得乐趣,旅游者在心中产生协商式真实(Cohen,1988)并获得愉悦的体验。

3.后现代主义真实性(postmodernism authenticity)

正如赵红梅、李庆雷(2012)所言:“假如说客观真实性以客观标准识别出诸多失真现象并为此愤世嫉俗,建构真实性修正了真实性标准从而使更多旅游吸引物被判定为‘真’,二者都计较于真假之间的话,那么后现代真实性则完全不将客体真假放在眼里。”后现代主义真实性更加激进地看待旅游客体的真实性,在他们看来“真”与“假”并没有严格边界,反而是可以相互替代的,现代技术甚至可以使“假”变得比“真”还真。Eco(1986)用美国迪斯尼乐园的例子来说明真假的界限,他完全解构了原制品与复制品、符号与现实等之间的界限,抹杀了“真”与“伪”的界限。Baudrillard(1983)则用柏拉图的“虚像”(simulacra)来解释真实与虚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虚像的发展经历了“伪造—复制—仿真”的过程,而现在的世界正是一个“仿真”构成的世界。它允许没有“原作品”,没有“起源”,仿真和虚像变得如此真实,已达到“超真实”的境界。后现代主义真实性的概念对脆弱的文化区而言未尝不是好事。后现代旅游者觉得舞台真实性对保护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和社区免受干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王宁,1999)。“表演的原真性”可以替代原物,因而也可以起到保护脆弱的旅游文化的作用。

4.存在主义真实性(existential authenticity)

存在主义真实性概念最初主要与人类存在的意义、幸福的意义、人对自己的意义等话题有关,王宁(1999)将之应用到旅游领域,认为存在性真实是生命的一种潜在状态,这种存在会被旅游者的活动所激活。旅游目的地事物的真实或不真实与旅游者的真实体验并无绝对联系,因为旅游者只是通过这些活动、事物来寻求真实的自我。他将旅游者的真实性体验分为自身真实性(intra-personal authenticity)与人际真实性(inter-personal authenticity)两种类别。自身真实性针对旅游者个人,包括旅游者的感官体验、自我塑造、自我认同等,人际真实性针对群体,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通过与其他人(如其他旅游者、目的地人群等)交流和分享快乐而获得的真实感受。

5.定制化真实性(customized authenticity)

定制化真实性是美国学者WangYu(2007)所提出的,其核心思想包括:①前期对“他者”的想象——定制化真实性主要与客体有关,受大众传媒、旅游指南等影响;②旅游者在旅游地寻找“家的感觉”,在陌生中寻找熟悉,在他乡中寻找故乡;③所谓的“真实性”旅游产品是东道主根据旅游者需求创造出来的。由此,定制化的真实性事实上是东道主社会与旅游者共同构建的真实性,强调了主客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然而由于旅游者需求的差异性,定制化真实性必然也是多元化,东道主社会是否能提供每个旅游者认同的真实性文化以及如何提供便成了最大的问题(张朝枝,2008)。

(三)真实性研究述评

首先,从上述回顾可以看出真实性研究的发展经历了客观—主观—主客观相联系的过程,从重视旅游客体的真实性到强调旅游主体真实体验,进而关注主体(旅游者)与客体(东道主)共同建构真实性的过程。整个真实性概念演变过程基本上是站在旅游者的角度分析,客观主义真实性的“真”“假”之辩是基于旅游者的辨别能力;建构主义真实性虽由社会建构出来,但真实与否仍是以旅游者的判断为准;后现代主义真实性不关心真假之争,姑且不论;存在主义真实性完全从旅游者出发,关注旅游者如何从旅游客体中获得真实自我;直到定制化真实性的提出,才把旅游客体(东道主社会)纳入真实性的理解中,但却并非将其作为真实与否的判断主体,而是根据旅游者需求建构真实的主体。

其次,虽然各种观点的真实性各执一词,且后出现的观点似乎是对前一种观点的修正;但他们并不是替代的,至少就旅游体验真实性而言,他们是相互补充的。每一种真实性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也都阐明了某一类型的旅游体验真实性。正如上文所述,旅游体验是多类型、多层次的,是旅游个体的一种主观感受,且这种感受是变化发展的。相应地,其对真实性的感受也非一成不变。旅游者在其生命历程的不同阶段所关注的真实性有可能完全不同。年轻时候的旅游者可能对迪斯尼乐园这种后现代主义真实性流连忘返,年老时候的旅游者却可能怀念旅游地真实的社会文化。

就本研究而言,分享行为中的旅游体验真实性更有可能是一种建构主义真实性与存在主义真实性的混合物。后面章节将具体论述。